巡视巡察

您当前的位置 : 首页> 工作动态 > 巡视巡察
中共杭州市地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委员会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来源:杭州廉政网      发布时间:2019-05-27 11:07:32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18625日至89日,市委第一巡察组对市地铁集团党委进行了巡察。2018920日,市委巡察组向市地铁集团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视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市地铁集团党委把巡察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来抓,始终站在讲政治、讲大局、讲党性的高度,深刻认识整改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委的部署要求上来,以高度的思想自觉正视问题,以强烈的紧迫意识改正问题切实做好整改工作。集团党委书记邵剑明作为整改工作第一责任人,牵头成立整改领导小组和领导小组办公室,并建立集团党委、分管领导、部室(单位)、联络员协同作战的四级协调机制坚持问题导向,集团党委逐条逐项分析巡察反馈意见,形成整改清单,明确了每项工作的责任领导、责任部室(单位)、整改时限,切实做到任务到人、责任到岗、要求到位。强化督办问责,集团党委会每周听取整改进度报告,协调解决存在的困难,对整改完成情况实行动态管理,全程跟踪督办。立问责机制,成立巡察意见整改工作督查小组,制定《杭州市地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工作人员作风和效能问责暂行办法》。开展专题活动。整改期间结合杭州地铁实际,专题开展了“整改再出发、建功一一六、争当排头兵”主题活动。通过两个月的积极整改,市地铁集团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成效明显。

一、关于“贯彻中央重大举措部署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问题1:集团党委会未第一时间专门组织传达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且集团党委至今未结合自身实际,专门制定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的相关制度。

整改情况:一是迅速召开党委会再次专题学习。201886集团党委会专题学习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党委领导班子成员带头学习。二是进一步完善作风建设制度体系。印发《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实施意见》(杭地铁党委〔201869号),对公务外出、公务接待、公务用车等作了更全面更具体的规定。三是进一步加强八项规定精神宣传引导。利用官方微信、内网、楼道电子屏等载体,全方位宣传《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实施意见》。

问题2:在群众教育实践活动,未按照中组部和市委文件规定,停止报销公司员工社会化培训的学习费用。

整改情况:已于20171215日起不再予以报销学费。同时对已经报销的员工学历教育费用退还公司。于20187月印发了《员工教育培训管理办法(修订)》,明确职工参加社会化学历培训,所需费用不予报销。

    二、关于“学习宣传和运用党的理论指导实践的举措不够有力”问题的整改情况

问题1: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实效性不明显,学习计划性和系统性不强,学习内容和学习计划的吻合度较低,结合地铁工作实际进行专题学习较少,学习中班子成员交流研讨不够充分。

整改情况:1015集团党委会专门就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内容及学习计划进行了研究,对照2018年学习计划和最新要求,查漏补缺。明确要求每次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时,班子成员充分发言开展学习讨论。至20181119日, 1-10月份计划学习内容已全部完成,并已合理安排第四季度学习。今后将结合地铁实际,增设实务和机动学习内容。

问题2:集团党委没有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党建目标责任考核细则,没有落实每年至少两次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的要求。

整改情况:一是认真落实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要求。集团党委会于20181015再次专题学习了习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方面的重要讲话精神,对意识形态工作进行研究部署。2018年地铁集团党委会已3次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二是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党建目标责任考核细则。细化各级党组织意识形态工作考核,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2018年度党建考核内容,并在集团三季度党建工作例会上,对意识形态工作考核进行部署。

问题3:集团下属的杭州地铁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和地铁电视公司,在积极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省市委重大决策部署方面做得还不够。

整改情况:2018930日前通过公司委派的管理人员,将整改意见当面传达反馈至两家公司的股东方和实际运营方。目前,地铁文化传媒公司和地铁电视公司均已做出改进,其中,地铁电视公司自1011日起,每天早、晚高峰和午间时段在车站PIS屏滚动播出系列宣传片;文化传媒公司自1022日起开设“党媒连线”专栏,截至目前已在《城报》2版头条连续报道3期;每月召开采编人员政治学习会,1017日已召开第1次采编人员政治学习会。地铁集团将不定期抽查两家媒体的宣传情况。

 三、关于“党委议事决策存在不够严肃的现象”问题的整改情况

问题1:存在列席的非党员领导班子成员参与党委会表决的情况。

整改情况:已严格按照党委会仅党委成员具有表决权的规定执行,非党委委员的班子成员及其他列席人员可发表意见但无表决权。

问题2:存在超越党委权限研究决定相关事项的问题,如集团党委直接研究决定并发文任命公司总部和下属置业公司党总支委员,与基层党组织工作条例不符。

整改情况:置业党总支换届选举大会于1113日召开,选举产生了中共杭州市地铁置业有限公司第一届总支部委员会。同时,进一步加强各直属党组织、总部各支部党务骨干的专业知识学习。

问题3:党委会记录不规范,过于简单,特别是讨论一些重要问题时,没有对逐一发言的内容进行完整记录。

    整改情况:一是规范记录。按要求重新设计会议记录纸,已在集团总部、分子公司中投入使用,并对会议记录人员进行教育宣贯,做到逐一完整记录发言内容,特别是涉及重大事项和问题研究决策的,由党委主要负责人会后进行审核把关。二是加强检查。集团党委书记不定期对专题党委会记录进行逐一检查;党委副书记不定期对其他党委会记录进行抽查抽检。

四、关于“聚焦党建力度不够大”问题的整改情况

问题1:集团党委在议党建抓党建方面投入精力还不多。五年来,集团党委基本没有专门听取过直属单位党建工作专题汇报,没有专题分析基层党建情况和研究解决基层党建工作中存在的实际困难。

整改情况:建立党建工作专题议事制。市地铁集团党委明确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专题党委会,专门听取直属单位党建专题工作汇报,研究、部署、推进党建工作,协调解决基层党建工作困难。集团党委已于1112日专题研究基层党建工作。

问题2:部分基层党组织的设置不够合理。集团党委在下属党支部的设置上,符合单独组建党支部的很少单独组建,基本以联建形式为主,部分联合党支部党员人数较多,不利于党员活动的开展。

整改情况:对集团总部8个支部所包含的部门、部门党员情况进行重新摸底,结合巡察整改意见,将财务部、经营管理部所在的第二支部进行拆分,组建2个新的党支部。

问题3:党员教育管理存在短板。少数党员对理论学习认识不到位,自觉性不高,对一些应知应会的党基本理论知识缺乏了解。

整改情况:党委领导率先垂范,创新载体抓常抓长学。每月编印《常学常新品初心》,组织督促党员加强学习。以党支部为单位,采取了党员自学、书面考试、互问互答等方式对党员应知应会内容进行巩固。

问题4:未根据人员岗位调整情况及时调整其党支部相关职务。(原工程一部党支部书记今年四月份调任工程二部后仍兼任原支部书记)

整改情况:根据人事调整实际,对集团总部第三、四、七、八党支部的支部书记进行了调整,及时从集团选派优秀的纪检干部任运营分公司纪委书记。

五、关于“干部工作还存在薄弱环节”问题的整改情况

问题1:存在组织考察不深入和掌握了解干部日常情况不全面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凡提四必”和“三个不上会”“两个不得”“五个不准”的要求。二是进一步加强纪检监察融入干部考察工作。对出现的信访情况,由组织宣传部和纪检监察室组成调查组进行调查核实。三是开设组工干部业务学习讲座,提高组工干部业务能力。四是加强选人用人工作督查指导,对集团各下属单位选人用人进行专项督查。

问题2:执行干部回避规定不严格。

整改情况:各级党委严格执行党委会议议事规则,同时,进一步规范会议记录要求,党委会记录中分类清晰记录会议出席人员,各议题回避人员和列席人员,并督促下属公司严格按要求执行干部回避制度。

问题3:落实“双签字”制度不到位。2017年以来,下属单位党组织向集团党委提交的相关拟任人选的请示报告,没有党组织和纪检组织负责人的签字。

整改情况:在今后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严格落实“双签字”等制度。同时加强组工干部业务能力提升。

六、关于“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坚决”问题的整改情况

问题1:因公出国(境)管理不严格,有变相福利现象。有的未经审批持因私护照出境考察,有的出国培训人员与培训专业无关。

整改情况:已于2017627日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因公出国(境)工作管理的通知》,明确了出访任务管理、团组人员组成等事项。重申严禁持因私出国(境)证照出国(境)执行公务的有关规定。同时将因私出国(境)管理工作纳入年度大党建考核内容,并组织对运营分公司、置业公司、杭港公司进行出国(境)日常工作检查。

问题2:公务接待不规范。公务接待与商务接待混淆,导致接待餐费超标。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制度管理。2018731印发公司《业务招待管理办法(修订)》,进一步区分了商务招待和公务接待的对象,并明确了商务招待和公务招待的费用标准。运营分公司、置业公司相应修订了业务招待管理办法。新印发的《集团党委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实施意见》也对公务接待行为进一步规范明确。二是强化审批流程。严格执行“先审批、后接待”原则,进一步理顺了不同类型业务招待的审批流程,特别是针对派出单位没有发出或不能发出公函的接待,新增“电话记录单”,以作为业务招待申请的凭据。三是强化台账管理。落实专人负责业务招待台账管理,确保每一笔招待有记录、可追查。

问题3:超标乘坐交通工具。

整改情况:一是立即行动,补交款项。第一时间要求超标乘坐交通工具的人员补齐超标款项,目前就20179人次超标款共计1257元均已补交至公司。二是举一反三,全面核查。2013年至2016年超标乘坐交通工具的情况进行排查梳理,经全面核查,超标乘坐交通工具的人员共计29人次,全部超标款共计11227元均已补交至公司。三是优化制度,加强宣贯。20181011日下发《关于规范公司差旅费报销的通知》,取消特殊情况下经审批后报销超标乘坐交通工具部分的条款,从制度上规避员工超标乘坐交通工具行为。

问题4:少数办会不节俭或报销附件不全。

整改情况:20181116印发公司《会议管理办法》(修订),进一步明确了会议审批流程、会议费用开支标准、费用报销时间要求和附件要求等,以及除外聘专家交通费据实报销外,严禁以会议名义发放交通补贴。同时,严格审核报销,对手续不全、票据不全的,坚决予以退回不报,完善办会台账。

七、关于“地铁安全和工程质量存在隐患”问题的整改情况

问题1:建设安全事故时有发生。

整改情况:一是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建立各层级、各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逐级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于20183专门成立安全管理部制定安全生产责任清单,并严格跟踪和考核管理。已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交底、安全教育培训、风险管控、隐患排查、安全警示、考核评比、应急管理等系统完善的安全生产管控机制;形成决策指挥层、中间管理层和现场实施层三级管理体系。

二是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监督检查。通过每周风险管控专家巡查,公司领导班子成员专项安全检查,以及安全部定期组织季度大检查、专项检查和安全日常巡查等方式,开展多层次、多类型安全检查。组织实施全员、全过程、全方位的隐患自查自纠工作,及时发现安全隐患,制定隐患排查治理清单。按照定人员、定措施、定时间、定资金的“四定原则”组织隐患治理,实现隐患排查治理的闭环管理。

三是进一步强化现场人员管理。20184月开始,全面推行在建项目主要管理人员“人脸识别”考勤制度,对各项目主要管理人员进行日常考勤,每月按线路、按单位进行综合分析、排名、汇总并形成专题报告;就到位率排名末尾的项目,由集团领导约谈其总部领导,督促其保障杭州地铁建设施工现场管理及安全管理力量。目前,投标人员按合同到位率、主要人员考勤合格率均有持续、明显好转。全面落实各类现场作业人员的安全培训、技术交底,坚持持证上岗原则。

四是进一步构建安全生产监管平台。201810月上线轨道交通建设信息化智能监测管控平台,强化了对基坑开挖、盾构施工、监控量测、起重吊装等关键环节的动态监管,对施工现场进行全天候、全方位、全覆盖的视频监控,及时进行分析研判、预测预警,实现了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的标准化、可视化、智能化。同时对全线施工的车站和区间由独立第三方进行监测和远程监控,实施信息化风险源管控。

五是进一步建立专业的应急抢险队伍。分别在钱塘江南岸和北岸组建了两支综合性应急抢险队伍。目前,钱塘江南岸杭州地铁应急救援队(中国中铁)已组建完成;钱塘江北岸杭州地铁应急救援队(上海隧道)正在搭设驻地。同时编制了《杭州市地铁工程建设突发事故综合应急预案(修订)》、《杭州地铁工程应急救援队伍管理办法(试行)》。

问题2:运营安全事故频发。

整改情况:一是回顾剖析已发生安全事故。地铁集团分管运营副总经理专门就巡察反馈中提出的所有事故回顾剖析并进行部署,运营分公司、杭港公司分别召开了专题会议深度剖析,举一反三。另外,香港铁路公司还先后4次派专业技术人员赴杭对杭港地铁运营进行实地指导,以强化运营安全管理。

二是强化制度保障。立足构建集团公司层面运营安全监管体系,编制了《杭州市地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运营安全管理办法》,明确网络化运营安全管理架构与模块。两家运营单位分别梳理修订已出台的安全管理制度,以满足现行安全管理需求。其中运营分公司修订了《安全生产管理办法》《风险管控实施办法》《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办法》《安全检查管理办法》;杭港公司制订《风险管理及控制程序》,修订《安全管理手册》《运营突发事件应急管理手册》《安全检查管理办法》

三是强化组织保障。在集团安全生产委员会的基础上,运营分公司成立了运营安全生产委员会;杭港公司成立了安全管理委员会,设立运营标准委员会、风险控制委员会、安全技术委员会等组织。

四是完善机制保障。建立设备设施承包商约谈机制,运营分公司修编《供应商管理办法》,将承包商约谈机制纳入其中,杭港公司编制了《承包商约谈程序》。建立了企业安全风险管控双重预防机制和事故案例宣传教育机制。

五是强化技能保障。开展员工岗位技能重温培训、岗位技能竞赛活动、各种层面的演练,并总结演练情况,分析存在的问题,落实各部门整改责任,目前问题均已整改完毕。2018年,运营分公司已编制年度演练计划共975161次,其中10月份完成演练23464次,截至10月底本年度共完成914486次,占全年演练计划的86.9%。杭港公司定期开展员工岗位技能重温培训、岗位技能竞赛活动和各种层面的演练,2018910月份累计开展各类演练近800次。

六是重视宣传发动。930109日运营分公司、杭港公司先后启动了“平安地铁”专项运营安全生产月系列活动、2018年杭港地铁平安宣传月”专项活动截至目前,已完成“平安地铁,保障运营”线上安全知识竞答、“平安地铁,厚基广行”安全生产主题征文比赛、“平安地铁”主题教育、安全生产综合应急演练、安全生产大检查及微博、微信平台推送安全生产知识等全部活动。此外两家运营单位还通过在各车站、生产场所悬挂横幅、张贴海报以及利用车站出入口LED显示屏滚动播放平安地铁标语等方式,加大力度传播安全生产知识。

问题3:抽查2015-20186月间,12号线分别发生渗漏水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健全质量管理体制机制。2018712日印发修订后的《杭州地铁工程专业分包管理办法》和《杭州地铁工程甲控材料(设备)管理办法》。二是完善甲控材料合格供应商名录。公司甲控材料工作小组对部分商品混凝土、隧道管片、轨道配件等重要原材料、构配件的合格供应商以及地下连续墙合格专业分包商进行了实地考察和评审,并完成了名录修订。三是强化材料抽样检测。通过招标委托有资质的检测单位,对现场使用的商品混凝土、防水材料、钢筋、水泥、管片等进行抽样检测,防止不合格材料进入地铁工程。四是加强地铁工程渗漏水治理的管理。优化车站离壁沟(排水沟)设计方案,并在设计图纸中予以明确,未施工的在建线路及新线路的车站离壁沟均按优化后的设计方案实施。将渗漏水等问题列入日常质量管理的重要内容,加大检查、巡查和问题整改落实的力度,严厉处理渗漏水现象多、治理整改不及时、思想不重视的单位,形成质量管理的高压态势和长效管理机制。五是强化“首件验收”。通过样板先行、首件定标,对地下连续墙、防水施工等重要工序的质量控制参数、方法等,以首件验收的形式进行固化,从而为大面积、大批量施工提供质量控制的依据,进而提升质量控制水平。

八、关于“执行财经纪律不严格”问题的整改情况

问题1:大额现金使用较多,2014-2017年,集团公司共计提取现金560万元用于员工奖金、专家费、差旅费等的支付。

整改情况:920日起,对员工奖金、专家费、差旅费等日常公务支出和零星购买支出均采用银行转账结算。同时努力提高财务人员业务素质和大额现金支付的风险意识;严格遵守财务收支结算规定,对于不属于现金使用范围和超过结算起点的业务,采用转账结算;安排专人不定期督查落实情况,发现问题立行立改。

问题2:置业公司下属物业公司部分收费如停车费、垃圾清运费等采用现金收费且未及时缴存银行。

整改情况:一是出台项目现金收缴管理制度。20181029日印发《杭州地铁物业服务有限公司货币资金管理办法》,明确公司现金收入应于当日送存银行。当日送存确有困难的,经公司财务负责人同意,采取防范措施,妥善保管,之后送存银行。二是引进非现金收费模式。截至20189月底,各项目已全部开通支付宝帐号,收费范围涵盖各收费分项;微信支付也已开通,逐步用于各项目收费。三是建立项目现金日常监管机制。对现金流最为集中的项目组建经营日报微信群,各项目负责人每日将现金收取情况汇总并在群内发布,置业公司每日核对停车数据、收费情况,每月抽查核对各项目停车收费台帐与停车软件后台数据。

问题3:存在超期报销费用、报销无分管领导签字、无用途说明和附件不全等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完善支付规范,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及时修订不合时宜的制度,于20181011日、1026日发布了《关于规范公司差旅费报销的通知》和《关于规范财务报销支付相关附件的要求》,再次明确了不同的报销业务类型下的报销附件和时限要求,要求所需报销的原始单据必须在单据所填日期的一个月内报销,无特殊原因原则上超过30天不予报销。二是持续宣贯,形成长效机制。10月份通过梳理汇总财务报销支付中的常见问题,持续在公司OA 内网上对财务报销支付的相关规定进行宣贯。

九、关于“违规发放福利或列支相关费用”问题的整改情况

问题1:下属单位领导班子超领实物福利。

整改情况:已于20181031日前,对2016年置业公司领导班子超发的实物福利以现金方式追回,共计7552.93元。20181016日,置业公司党总支中心组学习会专题学习《杭州市市属企业工资性收入预算管理暂行办法》(杭国资营 〔201562号)等文件,以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规范实物福利发放管理。

问题2:违规充值年票和购物卡券。

整改情况:一是关于违规充值年票事宜。20182月份收到省总工会《关于加强和规范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的实施细则》(浙总工发201811号)后,集团工会已不再购买寺庙年票。并于201889日印发《公司工会委员会经费收支管理的实施细则》,要求下属工会贯彻执行到位。

二是关于违规使用购物卡券。201611月置业公司购买并后续违规使用超市购物卡,要求领用人于20181031日前以现金方式返还,共计收回现金22600元。此外,于20181019日印发了《杭州市地铁置业有限公司业务招待管理办法》,进一步明确了各类业务接待标准及规范礼品标准和登记管理。

问题3:代建项目长期占用地铁建设资金问题。

整改情况:1)建立协调工作机制:一是成立专项工作小组。市地铁集团专门就以上代建项目资金问题成立了工作小组,由集团公司总经理任组长,分管副总经理任副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小组成员。二是建立协调会议制度。就涉及上城区的项目,与上城区相关单位建立了每周对接协调机制;就涉及下城区的项目,与相关单位进行了3次对接(含1次会议对接)。三是出台相应管理办法。1113日印发《杭州地铁代建项目管理规定》,明确了代建项目分“受托代建”与“委托代建”两种情况,代建项目按照要约、磋商与签约、执行、结算四阶段进行管理。同时明确了代建项目的管理要求、代建管理费的收费标准与各部门职责分工,并发布了代建协议示范文本。

十、关于“落实从严治党要求不够有力”问题的整改情况

问题1:集团党委履行主体责任不到位。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落实停留在会议要求、文件贯彻、责任书签订和谈话教育,结合集团实际的工作举措不多,没有做到定期研究分析党风廉政建设整体情况。

整改情况:一是从实完善党委季度专题研究机制。每季度一次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分析研判政治生态状况,听取班子成员对各自分管范围内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汇报。二是从严落实党委书记“第一责任人”职责。集团党委书记与班子成员逐一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严格落实“签字背书”制度,做到“四个亲自”。三是从细抓好班子成员从严治党责任。严格执行市委关于进一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意见,制定《责任清单》和《问题清单》,落实一年一单、一人一单,并通过公司OA内网,公开清单内容,接受干部员工监督。

问题2:履行“一岗双责”有缺位。班子部分成员对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认识不深,党风廉政建设抓得不实,廉政谈话形式化。集团部分中层干部“一岗双责”意识不强,存在重业务、轻党风廉政建设的现象。

整改情况:一是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地铁集团党委于1114日召开了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各位党委领导班子成员结合巡察反馈意见,认真进行党性分析,联系思想和工作实际开展了批评和自我批评,并就长效抓好巡察整改成果应用发表了各自的意见和看法。二是严抓中层及以上干部“一岗双责”履行情况。每月工作例会对中层及以上干部进行集体提醒教育,并定期听取中层干部履行“一岗双责”情况汇报。三是坚持廉政谈话常态化。制定《集团公司廉政谈话制度》,常态化开展各级各层次谈话提醒教育,今年以来共开展谈话提醒等90余人次。

问题3:廉政教育成效不明显。集团党委对以案说法、以案释纪工作不够重视,案件剖析不深入,警示和震慑作用未有效发挥。

整改情况:一是分层级、全方位剖析身边的案例。1024,集团党委召开案件剖析警示会,邀请市纪委相关处室负责人作廉政教育讲话,通报邬文虎案件,集团公司领导班子成员、中层干部共40余人参加,用身边事警示教育身边人。利用固定党日活动、部门会议等,通报公司近几年来发生的包括邬文虎在内的各案件基本情况。二是多层面、创新性开展廉洁履职监督。在地铁工地项目部设置纪检监察举报箱,公布举报电话和邮箱,目前已在80余个项目工地设置,集团纪检部门专人保管举报箱钥匙定期开启。让项目部人员参与清廉地铁建设的监督,集团纪委深入一线施工项目部,或召开廉政建设座谈会,或与施工单位工作人员进行个别谈话,了解集团业主代表和其他管理人员的履职和廉洁自律情况。

问题4:廉政风险防控机制不健全。廉政风险排查不到位,集团本级至今未开展岗位廉政风险排查工作。

整改情况:立即开展全员岗位廉政风险大排查。10月初,在动态排查廉政风险点的基础上,地铁集团纪委下发了《关于开展岗位廉政风险点排查及风险防控工作的通知》。1025日,完成《个人岗位廉政风险排查表》梳理审核。

问题5:纪委监督缺乏实效。针对上轮巡察指出的招投标方面的问题,集团纪委跟踪督查成效不明显。纪检干部队伍业务能力不够强,信访调查不够严谨规范。

整改情况:一是全面梳理历年来招投标信访投诉。经梳理,20141-20188月收到信访投诉共计66件,其中招投标信访投诉件27件,纪检信访投诉件39件,上述信访投诉件均已全部办结。针对地铁5号线通风空调系统组合式空调机组设备招标投诉、自动售检票系统设备采购招标投诉、巡察反馈防水卷材信访问题,地铁集团纪委提出严格推荐品牌审批、规范招标文件、加强甲控材料检查控制等建议。同时进一步加强甲控材料管控,按照每条线路每月一次的覆盖频率对甲控材料进行抽样监督监测。二是开展纪检干部业务能力提升行动。加强政治理论、业务工作学习,先后于1011日、1018日,组织全体纪检监察干部学习了《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等党纪法规及《市纪委模拟案卷汇编》。

十一、关于“部分招商项目不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

问题1:置业公司工作对接权仅由置业公司前总经理及一名招商营销部人员负责,部分开支超出合同约定。

整改情况:一是立即完成整改。2016-2017年,委托管理公司向置业公司现金借款20万元事宜,已督促委托管理公司按借款当年置业公司最高融资利率支付了利息32955.53元。二是强化日常管理。置业公司已于2017726成立管理小组由置业公司分管副总经理担任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担任组员,负责日常经营工作的管理。同时置业公司将严格按照经审批的预算控制委托管理公司发生的费用。

问题2:集团下属置业公司在招商过程中以内部非招标流程代替公开招租。

整改情况:一是对招商过程进行了全面回顾和反思,置业公司认为在决策过程中履行了一定的程序,但在采用非招标流程选择委托经营单位方面存在不足。二是进一步加强经营性资产经营权出让管理。置业公司于20181031日印发《杭州市地铁置业有限公司经营性房产租赁管理办法(试行)》,明确了经营性房产出租管理的管理机构和职责、租赁方式和流程等,进一步规范了经营性房产的租赁管理。后续经营性房产出租管理将严格按制度执行。三是进一步调查招商过程。地铁集团纪委已就该事件进行调查,一旦发现管理人员存在违纪违规行为,将严肃依纪依规进行处理。

问题3:置业公司对委托管理公司监管流于形式。

整改情况:一是开展专项审计。地铁集团已委托会计师事务所开展专项审计,20181022日已出具专项审计报告。目前,置业公司正在组织对照审计意见进行整改,计划于2019年三季度整改完成二是强化监管考核。根据合同相关条款,对委托管理公司2018年度经营计划及预算进行审批并下达考核指标。置业公司委托咨询公司于2018 1015-26日进行了神秘顾客调查,已督促委托管理公司对测评报告中提出的问题逐项整改。三是委托价格评估。置业公司委托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以2018825日为基准日,对整体租金进行了评估,并已督促委托管理公司根据评估价格制定新一轮《一铺一价表》并严格执行。四是规范管理权责。20181031日印发相关招商及运营管理办法,进一步明确了委托管理公司目前在招商运营过程中的职责和权限等。五是开展清退和重新招商工作。置业公司已提前开展与委托管理公司的解约谈判,要求其尽快退场;并同步启动招商筹备工作,将通过公开平台进行招商。

十二、关于“非招标采购管理不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

问题1:运营分公司新增采购项目比例过大。

整改情况:一是完善制度,增加采购计划细化管理的决策程序。运营分公司于20181029日印发了新修订的《招标管理办法》和《非招标管理办法》明确了采购计划依据年度采购任务实行动态管理,按月分析、调整后报班子会审议。运营分公司11月份采购计划已根据最新制度要求编制完成。二是建立采购计划执行情况的考核机制。运营分公司按季度对采购计划执行情况进行分析,对因采购需求提报不及时、不完整、不准确,造成采购计划变更或延误的责任人及责任部门提出考核意见,每季度末报运营分公司领导班子办公会议审议后执行。三是加强宣贯,提高采购相关人员的业务能力。1030日,运营分公司组织各部室采购相关人员对新编制度进行了宣贯,以提升各部室采购申报编制和计划工作的规范性。     

问题2:部分市场竞争充分的项目按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确定中标人,询价程序“走过场”,存在照顾特定对象之嫌。部分非招标采购项目流程不够规范。

整改情况:一是严把制度关。地铁集团印发了《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修订)》(杭地铁经营〔201888号),进一步强化非招标采购项目管理。杭港公司编制了《合约采购管理手册》《招标管理程序》,并修订了《非招标管理程序》《供应商管理程序》《采购策略小组工作指引》等制度,以加强项目采购的计划性和预见性。二是严把审批关。地铁集团细分经管部门科室业务,按专业分工持续跟踪招标项目和非招标采购项目,定期做好核实记录和台账记录,按月度更新台账,减少因时间原因采用非招标采购方式。公司月度工作例会审议当月非招标采购计划,计划外项目招标实行“一项目一审批”程序。对没有列入非招标计划的项目,由主办部室单独申报,并详细列明项目准备情况和采购方案,逐个报批、逐个审核。杭港公司明确50万以下单一来源项目采用清单形式汇报公司采购委员会,50万以上单一来源项目单独汇报采购委员会,如有行政监管部门的需报备监管部门审批。三是严把监督关。对非招标采购项目审批程序进行后评估,集团定期召开后评估专题会,对非招标采购项目结果进行全面评估分析,一旦发现异常及时与集团纪检监察、审计等部门联动,发现问题严肃处理。同时要求主办部门(单位)提前对潜在供应商数量及价格信息进行摸底,经管部门建立核实记录机制。杭港公司印发《采购及招商业务监督管理办法》,依托公司内部审计力量,开展定期不定期内部审计,加强对非招标采购项目的监督。

十三、关于“征迁管理不够严格”问题的整改情况

问题1:补偿依据不够充分全面。一方面,房屋补偿缺乏权属和政策依据;另一方面,对于装修和设备评估补偿证据不足。

整改情况:一是补办房屋确权手续。针对拱墅区5号线莫干山路站、上塘路站房屋缺乏补偿依据的问题,通过积极与拱墅区相关部门对接协调,目前确权手续已办理。二是补充评估补偿依据。收集2号线沈塘桥站名家厨房拆迁前的影像资料、相关设备的发票等。无发票的,根据当时现场评估记录,对相应设备进行询价。已根据相关规定收集了实地踏勘记录表、设备估价依据等材料。三是规范征迁补偿依据和评估管理。经公司分管领导牵头与市轨道办协商,市轨道办于20181023日组织各区轨道办、评估单位,召开了地铁征迁工作专题整改会议。会议要求,对照规范标准要求,对前期已完成的征迁补偿项目资料、评估报告内容进行自查自纠,确保依据充分、资料完备。同时,我司已向相关各区发送《关于进一步规范地铁建设项目中征借地补偿相关事宜的函》,要求各区落实责任部门完善地铁征迁工作中涉及未登记建筑的确权认定。四是做好征迁审核及档案管理。要求征迁各经办人举一反三,做好评估单位的进场交底工作,强化征迁评估报告、补偿依据的审核把关,以及征迁台账的归档管理。

问题2:征迁拆房管理重视不够,多数房屋拆除项目系委托属地街道或指挥部实施,集团公司对有关情况的了解掌握不够,责任认识不足,易造成管理脱节。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拆房资料收集。已召集相关责任单位,整理并移交了5号线上塘路站、沈半路站上塘分指挥部拆房资料。二是加强自查自纠,规范拆房管理。立即开展自查自纠,全面检查前期地铁征迁拆房资料收集移交情况,对未及时提交的资料进行收集。下发《关于进一步规范轨道交通工程建设拆房相关工作的函》,对各区轨道办征迁拆房工作提出进一步要求。由市轨道办组织各区轨道办召开地铁征迁工作专题整改会议,要求各区加强拆房管理及档案移交工作。三是举一反三,加强拆房工作全过程管理。公司新修订的《征迁管理办法》中增加了拆房管理章节。

问题3:制度建设不完善,执行不严格。现行制度在征迁管理上尚未“全覆盖”,规定不够具体深入,制度执行也缺乏刚性。对征迁协议备案的审核内容与要求未作明确。确定征借地范围的主要依据是工程部门出具的联系单,无相关技术部门意见,未严格落实公司廉政风险防控要求,工程联系单普遍无编号,个别无审核人、签发人意见。

整改情况:一是立即完成巡察整改。补办完成三墩站杭州久诺实业合同审查、付款审核表中的财务部、分管领导签字等流程。对工程部门出具的联系单进行统一编码。全面自查自纠,对前期已发生的工程联系单、支付流程进行全面“回头看”,补齐相关审批人意见。二是健全征迁管理体系。由分管领导牵头,深入研究完善《杭州地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征迁管理办法》,并根据相关巡察意见对办法中征迁管理工作职责、征迁前期工作管理、中介机构产生与管理、征迁协议审批备案等内容进行修订,同时增加了拆房管理章节。新修订的办法已于116日印发。三是规范征迁执行流程。持续强化征迁管理制度的执行监督,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做好征迁工作管理。

问题4:借地补偿不够规范,主要根据协商谈判的情况确定,缺乏统一政策和标准,人为因素大,存在不够客观严谨的情况。

整改情况:一是立即整改问题。已对5号线沈半路站再行路区间西创置业借地评估报告进行了整改,重新出具了评估报告。二是明确借地补偿标准。由公司分管领导牵头与市轨道办协商,于20181023日组织各区轨道办,召开地铁征迁工作专题整改会议,对借地标准问题进行了协商讨论。并向相关各区发送《关于进一步规范地铁建设项目中征借地补偿相关事宜的函》,要求各区尽快发文明确本区集体土地、国有土地借地补偿标准。目前除下城、萧山正在走发文流程外,其余相关各区已发文或回函对地铁借地标准进行明确。三是进一步规范借地补偿工作。通过市轨道办,要求各区轨道办根据本次巡察意见,做好地铁征迁工作相关实施单位的培训工作,切实落实征迁工作相关要求,做好地铁三期工程的征迁工作。遇情况特殊、确需协商谈判的项目,必须坚持由两人以上参与谈判,最终由区相关部门会同我司集体研究;重大事项分别经区政府专题会议、我司班子会讨论通过后实施。

问题5:部分项目结算滞后。

整改情况:一是加快推进项目结算。认真梳理有关站点征迁范围图纸,确认征迁户数,核对已经发生的征迁资金。同时经公司分管领导协调,拱墅区轨道办召集相关单位,完成了5号线一期分户确权以及安置计划时间表。相关征迁协议结算计划2019115日完成。二是建立征迁结算跟踪督办机制,加强结算管理。落实专人,按照一项目一计划的要求,排出征迁结算计划表,并根据该计划表建立了征迁结算工作跟踪督办机制,要求对具备结算条件的项目及时进行结算。市轨道办20181023日组织召开的专题会议,要求各区轨道办督促加快安置房建设及安置进度,确保尽快完成征迁结算工作;对于不能尽快完成安置的,考虑以总价包干的方式结算。

十四、关于“部分联系单的流程时间较长的问题仍然突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整改情况:一是全面梳理、举一反三。地铁集团工程变更审查小组已于719日召开专题会议对变更期限较长的情况原因进行了梳理和分析,相关会议讨论结果已纳入公司工程变更管理办法的修订内容。二是建章立制、长效解决。《公司工程变更管理办法(修订)》已于2018824日印发,明确了“优化变更审批流程,明确变更各个环节的时间要求”、“变更联系单流转效率纳入日常考核”等条款。为了确保工程变更项目能够及时进行变更审查,地铁集团党委指定土建副总工程师牵头定期召开土建工程变更会议并增加会议频次,自2018419日起,土建工程变更审查实行每周例会制度,目前已召开20余次,较好地满足了现场需求;同时已建立完善工程变更台账,并实行动态管理。

目前,各位业主代表对土建工程变更的规范化意识有所提高,“部分联系单的流程时间较长”的问题已明显改善。

十五、关于“工程变更数量较多的情况依然存在”问题的整改情况

整改情况:一是抓设计文件的质量管理。已由公司分管领导牵头起草了《设计调整管理办法》,20181112经班子会审议已发文。同时持续加强设计文件质量管理。二是抓三审符合程序。进一步加强对招标代理、造价咨询单位的监督管理,已要求招标代理和造价咨询单位在提交工程量清单和工程结算清单的同时提供三级复核资料。三是抓日常工作考核。地铁集团将在后续线路的设计、招标代理、造价咨询等单位的招标合同中明确管理考核处罚条款,并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加强定期、不定期的检查和抽查。四是抓工程变更流程。工程变更审查小组会同各相关部门,督促业主代表进一步树立从严变更的理念,提高科学管理水平,加强工程变更审查;在新修订的变更管理办法中将“先变后审”纳入考核,并已从三季度起正式实施。

根据20184月以来的情况统计,变更项目数量有了较为明显的减少,主办部门对工程变更的审核有了更为严格的把控。

十六、关于“应招而未招标的问题仍有发生”问题的整改情况

尽管地铁集团已经制定了相关制度,但在招投标管理机制方面仍然存在漏洞。其在《公司招标管理办法》(20145月制订)中规定单项合同估算价在50万元以上采购都应进行招标,但又在《公司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修订)》(201512月制订)中规定,“特殊情况,报经领导班子会议审议批准的项目”可以采用非招标方式采购。这与《浙江省招标项目具体范围和规模标准的规定》等相关规定不符,存在较大的管理风险和廉政风险。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制度保障。在充分梳理总结五年来非招标工作的经验教训基础上,修订了《公司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进一步明确了非招标采购项目标准,并于2018712日印发。同时按照巡察整改要求,严格控制金额超过50万的项目采用非招标采购方式。二是严格非招标采购立项审议。实行非招标项目计划管理,集团月度工作例会审议当月非招标采购计划,计划外项目实行“一项目一审批”程序。对没有列入非招标计划的项目,由主办部室单独申报,并详细列明项目准备情况和采购方案,逐个报批、逐个审核。三是加强统筹管理,有序启动招标和非招标工作。强化后续线路工程推进统筹工作,有序启动招标和非招标工作,严格按公司相关管理办法开展工作。四是对非招标采购项目审批程序进行后评估。定期召开后评估专题会审议非招标采购项目采购结果,一旦发现异常情况,及时与集团纪检监察、审计部门联动,启动追责程序。五是强化采购计划的管理工作。地铁集团细化责任,按专业分工持续跟踪招标项目和非招标采购项目,定期做好核实记录和台账记录,按月度更新台账。每月对计划外的非招标采购项目进行原因分析,逐步减少计划外的非招标项目数量。同时积极与省市招标办、省市发改委等相关部门对接,及时了解政策动向,掌握工作程序

目前,巡察反馈问题已基本整改到位,集中整改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制定或修订集团级规章制度25项,各二级单位规章制度16项。

下一步,市地铁集团党委将从集中整改阶段转入日常整改阶段,按照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的要求,摒弃“过关”思想,切实履行党委主体责任,进一步将整改责任压实到岗、传导到人,推动整改全面落实到位。对还没有整改到位的事项,持续跟踪,定期督办;对已完成的整改事项,适时开展“回头看”,检验整改成效,确保真改实改、彻底完成;对需要长期坚持的事项,继续盯住不放、常抓不懈,加强考核评估和跟踪问责,着力抓好成果巩固和工作深化。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完善选人用人和干部激励约束机制,全力建设一支对党忠诚、勇于创新、治企有方、兴企有为、清正廉洁的干部队伍。坚持标本兼治为目标,举一反三,突破就事论事,在确保市委巡察反馈的问题整改到位的同时,及时总结巡察整改中行之有效的好经验好做法,固化为工作机制。同时进一步梳理完善现有制度,真正形成用制度管人、管事、管权的良好局面。将始终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持续深化“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体制机制建设,持之以恒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86001058;邮政信箱:杭州市江干区九和路516号杭州市地铁集团办公室;电子邮件:hzmc@hzmetro.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