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18年9月5日至11月2日,市委第三巡察组对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党委进行了巡察。2018年12月14日,市委巡察组向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视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党组把巡察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来抓,始终站在讲政治、讲大局、讲党性的高度,深刻认识整改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委的部署要求上来,以高度的思想自觉正视问题,以强烈的紧迫意识改正问题,切实做好整改工作。认真制定方案,明确责任目标,狠抓源头治理,健全长效机制,做到“条条都整改、件件有回应”。截止2019年6月20日,召开党组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1次,召开党组会3次、巡察整改领导小组专题会议7次、方案通报大会1次,出台规章制度和政策文件16项。目前,能立行立改的10个问题已经整改到位,需持续深化整改的2个问题已基本完成整改并正在持续推进中。
一、关于履行主要职责的水平还有待提高的整改情况
1.系统研究谋划,统筹推进工业和信息经济发展。一是谋划构建“1910”产业体系。根据全市资源禀赋和现有产业基础,重点发展“1910”产业体系(1个万亿级产业、9个千亿级产业、10个以上百亿级新兴及未来产业),构建区县各具特色各有侧重的产业布局。二是谋划实施制造业数字化改造工程。制定制造业数字化改造“百千万”行动计划,按照“一年重点突破,两年基本覆盖,三年全面深化”分步推进,到2021年全市重点产业数字化改造覆盖率达到80%以上,其中规上工业企业100%覆盖。三是谋划加强工业投资项目管理服务。加快落实省市项目审批“最多100天”和工业投资“标准地”改革,完善重点项目联系协调制度,强化考核、通报和督查工作。四是谋划加强重大项目招引。全面对接各区、县(市)“152”工程项目,加大对工信领域项目的跟踪服务,及时帮助协调解决产业项目落地和建设中遇到的困难问题。
2.补齐产业短板,推进工信经济平衡发展。一是抓好重要政策文件的贯彻落实。做好制造业高质量发展政策意见、全国数字第一城行动计划、稳增长稳企业促进实体经济发展等政策文件的任务分解,协调相关部门抓好任务落实。二是围绕工业投资克难攻坚。出台《杭州市制造业企业技术改造资金补助实施细则》,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建立每月研究工业投资例会制度,对重点区县、重点项目加强督促检查,有效扭转全市工业投资下滑的势头。三是建立局领导牵头领办重点产业制度。每个重点产业由一名局领导带一个处室一抓到底,力求摸清每个重点产业的发展总量、主攻方向、重点平台、重点企业和关键环节,加快形成“产业+政策+平台”工作机制。四是在局内开展大比武活动。开展“比产业、看成效”“比亮点、看创新”“比党建、看质量”活动,调动全局干部职工抓学习、抓调研、抓服务、抓落实的积极性,形成“比学赶超”的浓厚氛围。
3.清理“过时”政策,充分发挥产业政策引导作用。一是具体问题立查立改。停止沿用散装水泥和新型墙材的原有政策条款,采用竞争性分配方法提出专项资金的使用方案。二是全面梳理行政规范性文件。认真梳理全局正在实施的各项产业政策,结合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根据权限对不符合发展要求的“过时”政策意见进行修订,该项工作2018年已完成。三是及时出台新的产业政策。牵头制定全国数字经济第一城行动计划、制造业高质量发展政策和生物医药、集成电路、软件、智能网联车等专项产业政策,搭建好推进产业发展的政策体系。
4.加快制定细则,规范试点和示范项目管理。制定《杭州市工厂物联网和工业互联网试点(示范)项目管理办法》,对申报条件、项目范围、工作程序和管理措施等予以明确。对具体项目评定进行细化,按生产过程智能化等5个试点方向,设定由技术架构、项目绩效、云平台和大数据、远程运维、增值服务等指标构成的评分体系。由财务专家对申报企业提交的合同、发票复印件和项目专项审计报告等评审核定。2018年认定工厂物联网试点项目119个、示范项目12个。
5.加快项目验收,分类实施验收评估。对未验收的247个信息化项目进行梳理、分类。2018年11月,对符合条件的项目组织了验收,共验收通过项目41个、未通过项目13个,其余项目根据企业具体情况进行分类处置。
此问题整改已经基本完成。
二、关于班子建设还有待加强的整改情况
1.严格落实党组议事决策制度。一是完善工作规则。修订《市经信局党组议事规则》《市经信局工作规则》,对党组会议和局长办公会议的界限进行界定,将所有“三重一大”事项均纳入党组会议研究内容。二是规范会议记录管理。参照市政府会议记录要求,购买装订成册的会议记录本,确保完整准确记录会议讨论情况。三是强化督促检查。明确办公室专人具体抓党组会各项决定的执行落实。
2.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一是规范议题管理。局党组会议题提交表及上会材料由提交处室负责人签字,并经相关处室负责人和局分管领导签署意见后,报局党组主要领导审定,会议议题必须在会议召开前上报,避免出现临时动议情况。二是严格执行末位表态制度。在党组会议上,要求与会人员充分发表意见,局党组主要领导严格实行末位表态。三是严格落实回避制度。与党组会议议题有关的党组成员、相关处室负责人等严格执行回避制度,一律不参与讨论或记录。四是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重大事项及时向党组书记和党组以及上级党组织报告。
3.严格落实主体责任。一是强化责任意识。局党组召开中心组学习会,组织学习十九届中纪委三次全会、省市纪委全会精神和《关于进一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意见》精神,进一步增强主要负责人“第一责任人”和班子成员“一岗双责”意识。二是明确责任。2019年,局主要领导与班子成员、班子成员与分管处室、直属单位主要负责人分别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其他干部签订了《勤政廉政承诺书》。三是健全工作机制。坚持工作例会等制度,2018年共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专题例会4次,专题研究有关党风廉政建设工作9次。四是组织开展岗位廉政风险排查。2019年,根据市委和市纪委部署,及时部署开展廉政风险排查防控工作。五是召开评议会。每年年初,局党组组织召开直属单位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报告评议会,并对评议末位的党组织负责人进行谈话提醒,推动工作落实落细。六是开展案例教育。组织全局党员干部到南郊监狱开展警示教育,用大量鲜活案例敲响警钟。
此问题整改已经完成。
三、关于宣传意识形态工作落实不力的整改情况
1.认真落实宣传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一是把意识形态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机构改革后,将此项工作纳入新修订的局党组工作规则。在年度《党建工作要点》中专列宣传意识形态工作内容,并在大党建考核中作为单列内容作阐述。二是落实意识形态工作“一岗双责”。局党组把履行意识形态工作情况作为年度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和班子成员述职述廉的重要内容。局党组书记与党组成员、局分管领导与各支部签订意识形态责任书,切实压紧责任。三是党组定期专题分析研判意识形态工作。中心组一年至少两次组织学习意识形态领域有关精神,班子成员作交流发言;党组一年听取意识形态工作汇报两次以上,开展分析研判和工作部署。
2.大力加强意识形态教育。一是加强“学习强国”学习平台推广应用。建立市经信局网上学习组织体系,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二是开展践行经信干部价值观“十大标兵”选树活动。选树10名党员干部为践行经信干部价值观“十大标兵”,并在全局作风建设大会上进行表彰,示范引导广大党员干部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弘扬良好社会风尚。三是深入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牢牢把握“守初心、担使命、找差距、抓落实”总要求,全面抓实学习教育、调查研究、检视问题、整改落实各项工作,推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断往深里走、往心里走、往实里走。
3.加强宣传意识形态阵地建设。一是加强宣传平台的维护管理。整合“杭州市经信局”微信公众号的栏目设置,做好内容更新。结合机构改革,对局门户网站及时进行调整,提升网站政策服务水平,努力打造展示杭州工信经济发展成效的重要阵地。二是强化宣传目标考核机制。年底对各处室、直属单位完成信息报送及网评等工作进行量化考核,完善奖惩激励。三是提升信息员能力水平。组织信息员进行业务培训和考核激励,提升业务能力水平,充分调动信息员队伍力量,提升新媒体信息传播力。
此问题整改已经完成。
四、关于党建工作不够严实的整改情况
1.强化党建意识。一是组织专题学习。局机关党委召开党委会,组织对习总书记关于“抓好党建是最大的政绩”“机关党建要走在前作表率”等讲话精神,牢固树立“抓好党建是本职,不抓党建是失职,抓不好党建就是不称职”的理念。二是修订完善责任清单。根据新时代党建工作总要求和市委直属机关工委工作部署,修订完善《市经信局机关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责任清单》。三是组织专题培训。局机关党委组织党支部书记专题培训,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和党务实务知识,提高其党建业务素质和履职能力。四是落实党员发展全程纪实制度。将《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和《关于全面实施发展党员全程纪实制度的意见》纳入支部书记培训内容。2018年严格按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和全程纪实要求确定一名发展对象和一名入党积极分子,严把党员发展程序关和质量关。
2.严格落实组织生活制度。一是严肃认真开好民主生活会。会前认真制定实施方案,广泛征求意见建议,班子成员材料经党组书记亲自把关审核,党组材料经党组会研究。民主生活会上,班子成员深入查摆剖析问题,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二是抓严抓实党支部工作。把《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作为各支部学习的必修课,严格落实“主题党日”“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等党内政治生活制度。三是选优配强支部班子。创新组织模式,建立以分管领导和分管处室为主体的基层党建组织框架,探索实行局分管领导担任支部“第一书记”,选优配强支部班子特别是支部书记,把懂党建业务、会做思想政治工作、正直正派有精力的同志选出来,提高支部班子履职能力。四是开展“最强党支部”创建。通过创建和评定工作等载体,不断推动基层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不断提升基层党建工作科学化规范化水平。五是建立“主题党日活动”计划报备督查制度。机关各党支部年初制定年度“主题党日活动”计划进行报备,机关党委适时对计划落实情况进行督查。
3.夯实党建台账基础。一是严格落实支部书记主体责任。各党支部书记制定责任清单,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支部班子成员根据职责分工,切实抓好支部各项工作落实,严格按要求做好台账记录和资料保存工作。二是开展组织委员培训。组织各支部组织委员进行业务培训,明确台账记录的要求,提高记录管理台账资料的能力和水平。三是实行集中保管制度。机关党委已将各党支部近年来《党内组织生活记录本》收齐,进行集中保管,防止遗失。四是加强基层调研和业务指导。局领导班子成员积极参加双重组织生活,切实履行“一岗双责”,经常性深入基层加强党建工作调研,加强业务指导,帮助排忧解难。
4.规范管理党员教育活动经费。一是认真编制教育活动经费预算。根据年度机关党建工作安排,已完成2019年度党员教育活动经费预算编制,并按程序报批。二是严格执行预算。按批准的经费预算,加强对党员教育活动经费的使用管理,确保预算执行力的提高。
此问题整改已经完成。
五、关于执行选人用人规定不够规范的整改情况
1.严格规范选任程序。一是严格执行新修订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杭州市市直部门中层干部选拔任用操作办法(试行)》,相关方案提前向市委组织部报备,确保程序规范。二是认真学习干部选任工作政策规定,提升组工干部业务水平,坚决杜绝环节缺失、程序倒置等问题发生。三是认真接受监督检查。根据组织工作薄弱环节专项整治要求,接受市督查组的严格检查,进一步提升规范化管理水平。
2.严格规范选任过程。一是严把干部选拔资格条件关。认真研究干部政策,加强与上级部门对接,坚决杜绝资格条件把关不到位问题发生。二是认真做好全程纪实工作。实施专人负责制度,落实“一人一档”,及时准确、整理归档全程纪实材料,坚决杜绝部分纪实错误、不够齐全等问题发生。三是加强对直属单位选人用人过程的指导。组织直属单位干部人事工作业务培训,提高直属单位领导和具体工作人员业务水平。建立直属单位干部选拔任用方案报备制度,加强选任过程跟踪,指导直属单位规范选任工作。建立直属单位选人用人“一报告两评议”制度,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
此问题整改已经完成。
六、关于干部日常监督管理不够严格的整改情况
1.抓好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核查处理。一是严格落实干部监督管理。严格执行《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规定》和《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查核结果处理办法》,对发现有瞒报和漏报行为的给予严肃处理。二是进一步抓好“两项法规”学习,增强领导干部纪律意识和规矩意识,做到对党忠诚,严格按照《规定》要求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自觉接受组织监督检查。三是加强业务知识学习,全面熟悉和掌握各项政策要求,做到政策通、一口清,努力提升组工干部业务水平。
2.加强因私出国(境)管理。一是及时出台制度。制定出台《市经信局工作人员因公因私出国(境)管理办法》,将在职人员、离退休人员全部纳入管理,对因私出国(境)证件管理、时间、审批程序进行了重点明确。二是加强审批管理。按照“应备尽备”“应交尽交”“应审尽审”“应查尽查”要求,加强因私出国(境)管理。因私出国(境)证件全部统一集中在组织人事处保管,审批全部严格按照规定执行。
此问题整改已经完成。
七、关于抓作风纪律建设还缺乏狠劲、韧劲的整改情况
1.切实提高对作风纪律建设的认识。一是加强学习。召开党组中心组学习会,学习习总书记在中纪委三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深刻领会“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的内涵,提高党组班子对作风建设重要性的认识。二是严肃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召开党组班子民主生活会,成员之间开诚布公地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从维护纪律严肃性的高度,摒弃“家丑不可外扬”的不良心态,破除“好人主义”。三是坚持局领导以身作则。党组书记和党组成员坚持率先示范,从我严起,以身作则带好头。四是及时动员部署。2019年全市作风建设大会后,当周即召开全局作风建设大会,传达市作风建设大会精神,提出新年度作风建设要求。
2.坚持严实作风立行立改。一是持续开展“三不行为”专项整治。对“三不行为”整治常抓不懈,对不担当、不作为、不落实行为和慢作为、乱作为现象进行作风效能问责。注重用好用活“四种形态”尤其是第一种形态,对发生违规违纪问题的不回避、不袒护。二是抓好已有制度规定的执行。严格执行本局修订的《直属单位财务管理办法》《政府资金项目采购管理制度》《政府购买服务项目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等管理制度,从严加强资金的使用管理。三是积极推进项目库建设。严格按照财政部门“不入库不安排、入库后优先安排”的项目管理要求,加强项目库建设,实施项目滚动管理。四是加快预算执行。抓好预算绩效管理,将工信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审核、验收等工作纳入处室年终考评,2018年度预算执行率在99%以上。五是加强对直属单位的指导和监督检查。要求直属单位及时报送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各项收支情况进行归纳、分析、总结,形成财务报告。年底对直属单位的财务收支情况及时进行检查指导。
此问题整改已经基本完成。
八、关于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够坚决的整改情况
1.严格执行公务活动规定。一是制定细则。印发《落实“八项规定”实施细则》,进一步明确公务活动、公务接待等工作要求。二是控好预算。按照“必需、从紧”的原则安排预算。三是强化合同约束。项目实施处室负责与项目承接主体签订合同。合同中均明确了购买服务的内容、期限、数量、质量、价格以及资金结算方式、双方的权利义务事项和违约责任等内容。四是加强过程监管。项目实施处室承担购买服务合同的管理和执行,督促项目承接主体严格履行合同,及时了解掌握购买项目实施进度,对项目承接主体全程实行跟踪监督、依据合同约定对项目完成情况进行检查验收。五是突出项目绩效。项目承接主体专门建立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台账,定期向项目实施处室报送项目执行情况,接受和配合局职能处室对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及绩效评价。六是注重提升能力。局计划财务处、办公室等处室工作人员注重强化岗位意识,提高审核把关能力。
2.规范委托培训办班开支。一是加强对培训统筹谋划。紧紧围绕全市“1910”产业体系和企业人才需求,研究确定相关培训主题、项目和内容,明确培训任务和要求,确保企业经营管理人才培训的质量和效果。二是认真编制培训计划。严格按照《杭州市市级机关培训费管理规定》,认真做好预算,严格测算培训人数和培训经费,从源头杜绝超标准举办各类培训班。三是加强培训过程监管。严格执行《杭州市市级机关培训费管理规定》《杭州市经信局企业人才培训项目中标执行操作办法(试行)》,定期对培训项目开展情况进行抽查,加强干部跟班学习,督促培训机构严格执行八项规定要求,坚决杜绝培训过程中出现不合规开支和不合理开支问题发生。
3.加强因公出国(境)管理。一是加强对因公出国(境)的组团管理,确因工作需要或学习需要才能组团,防止无实质性内容出访或照顾性安排出访。二是严格执行因公出国(境)审批规定,严格按审批人数和时间执行。三是加强对出国(境)人员参加外事活动的培训教育,严格落实行前谈话提醒,严格遵守因公出国的相关规定和要求,确保考察培训顺利、有序、安全。四是对特殊情况举办因公出国(境)培训的,加强对培训项目的管理和规范,明确有关要求和标准,纳入相应的招标文件和合同。同时,对培训项目进行全程跟踪指导,严格将有关规定落实到位。
此问题整改已经完成。
九、关于工信产业发展专项管理薄弱的整改情况
1.完善项目申报管理。一是统一平台征集项目。自2019年1月起,所有项目申报工作均通过“杭州市财政专项资金网络管理系统”进行统一申报管理,避免项目多头申报、重复资助。二是统一流程开展评审。贯彻实施《杭州市工业与信息化专项资金项目管理细则》,进一步规范项目申报审核流程,做到公开征集、公平审查、公示结果。三是统一开展绩效评价。对2018年度服务外包项目和工信专项资金使用情况开展绩效自评。选取部分重点项目委托第三方开展绩效评价,并作为下一年度安排工信专项资金预算的重要依据。
2.规范资金管理。一是完善制度。会同市财政局修订完善《杭州市工业与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进一步明确资金使用范围、项目管理程序和部门职责分工。二是加强专项资金的预算管理、资金分配、财政监督检查和绩效评价。三是规范资金使用。2018年,全市通过因素法分配和资金竞争性分配方式安排的传统制造业改造提升专项资金,督促各区、县(市)及时拨付到位。
此问题整改已经完成。
十、关于委托业务费管理不规范的整改情况
1.规范委托服务项目管理。一是制定并实施《政府购买服务项目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对服务外包项目实施全过程管理。二是制定《2018年度服务外包项目绩效自评工作方案》,对2018年度服务外包项目和工信专项资金使用情况开展绩效自评,根据绩效自评情况选取部分重点项目,委托第三方开展绩效评价,并作为下一年度安排工信专项资金预算的重要依据。三是加强监督问效。对各项外部审计、检查(巡察)过程中发现问题的,纳入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考核,对相关责任人员将按规定处理。
2.规范委托项目结余资金管理。一是进一步核实限定性资产内容,对结余资金情况进行分析,查清原因。二是严格执行财务管理相关规定,根据项目实施情况,清算相关资金,收回结余款26.6677万元。
此问题整改已经完成。
十一、关于专项资金的管理、评估还存在不少问题的整改情况
按照市委巡察组要求,提高站位,拉高标杆,立足当前,着眼长远,抓住关键,扭住不放,推动问题高质量解决。一是统一平台征集项目。自2019年1月起,所有项目申报工作均通过“杭州市财政专项资金网络管理系统”进行统一申报管理,避免项目多头申报、重复资助。二是统一流程开展评审。实施《杭州市工业与信息化专项资金项目管理细则》,进一步规范项目申报审核流程,做到公开征集、公平审查、公示结果。今后将选取部分重点项目委托第三方开展绩效评价,巩固提高整改成效。
此问题整改已经完成。
十二、关于长期借用下属单位人员的整改情况
一是印发《市经信局规范局机关干部挂职工作的意见》,进一步明确挂职条件、报批手续、挂职时间等,规范挂职制度机制。二是练好内功,努力提升现有干部素质,不断提高工作效率。三是结合本次机构改革,全面梳理职能,合理调配人员,保证处室力量。四是拓宽进人渠道,加快补充年轻干部,展开新一轮面向部分“双一流”高校择优选调应届毕业生工作,及时补充新鲜血液。
此问题整改已经完成。
目前,巡察反馈问题已经基本整改到位,集中整改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市委巡察组移交的信访0件、问题线索1条,查处违规违纪违法案件0起,给予组织处理3人,纪律处分0人,移送司法0人。制定和修改完善制度16项;247个未验收项目已经分类进行处置;收回委托项目资金26.6677万元;收缴重复资助项目资金18.76万元。
下一步,市经信局党组将从集中整改阶段转入日常整改阶段,按照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的要求,巩固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成果,健全完善工作机制,推动各项工作取得新成效。全面履行从严治党责任,严格落实局党组管党治党主体责任,支持驻局纪检监察组落实监督责任,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持续增强“四个意识”、牢固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继续抓好整改后续工作,对已经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开展“回头看”,防止问题反弹回潮;对基本完成的整改事项和涉及长远的整改巩固任务,紧盯不放,建立台账,加强跟踪问效,确保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建立健全长效整改机制,在抓好整改的同时,更加注重预防,针对巡察组反馈的问题,倒查制度漏洞,围绕党风廉政建设、干部选拔任用等重点领域、重要环节,加大制度建设力度,构建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的长效机制。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85257031;邮政信箱:杭州市江干区解放东路18号市民中心A座1622办公室;电子邮箱:82343242@qq.com。
中共杭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党组
2019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