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我思想认识上有偏差,自己想偷懒省事,觉得单位的课题调研文章外人关注不多,借用下外面人员的劳动成果,署上自己名字也没人会察觉,万万没想到刚好撞到巡察组枪口上,真是聪明反被聪明误啊!优秀课题如今成为了反面典型,我真是悔不当初。”面对萧山区纪委工作人员的调查问话,萧山区委党校副调研员周哲松对自己的所作所为懊悔不已。
时间还要回拨到2019年12月。当时,萧山区委第一巡察组对萧山区委党校开展为期一个多月的全面巡察。“该单位每年开展的调研课题较多,涉及资金补助和奖励金额也相对较大,我们要对调研课题的经费使用和补助情况作重点关注。”在进驻前的组内讨论会上,巡察组沈组长提前做了预判。
进驻巡察开始后,巡察组按照既定计划对该单位近5年来的调研课题进行梳理核查。在核查中,巡察组工作人员小赵注意到了一个不久前获得1.8万元奖励的省级优秀调研课题,该课题题目是《当前巡察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研究》,第一作者是该单位的周哲松,第二作者是区委巡察办的同事杨振武。
“厉害啊,调研文章被评为省级优秀怎么也没听他说起啊!”看到课题的小赵,心底暗暗为同事杨振武高兴。
后经侧面了解发现,杨振武虽然写过这篇文章,但全然不知“合作调研”一事,这让小赵觉得事情有些不对劲。
凭着从事巡察工作的高度警觉性,小赵将该情况向巡察组组长做了汇报。“组长,这调研文章会不会是剽窃的?”
“这篇调研文章被评为优秀,作者还因此得到了一笔不小的奖金,如果存在剽窃那性质是十分恶劣,必须核查清楚。”巡察组沈组长当机立断。
巡察组迅速组织力量对该问题线索开展调查。巡察组一方面组织人员向巡察办杨振武详细了解情况,一方面比对了两篇文章。在掌握第一手资料后,巡察组与周哲松开展了谈话。
“这个调研文章是我和杨振武合作的,合作也是我们撰写调研文章的一种形式。前期我跟杨振武交流过,他是知道这个情况的。”周哲松义正言辞地说,“这绝对不是剽窃。”
“既然是合作的,那为什么课题奖励费都是你拿了?”
“这个是因为单位有规定,课题奖励费只针对本单位的人员发放,杨振武不是我们单位的,所以奖励费没法发给他。”周哲松语气里没有了刚才的镇定。
“我们与杨振武已经谈过话了,他表示原先是有文章通过你们单位发表到市级平台,但是合作调研文章一事他完全不知情。这你怎么解释?”小赵将了解的情况说给周哲松听。
“我对他的文章有做过不少修改,文章作者我是第一作者,他是第二作者,我们这样就算是合作呀!”周哲松一口咬定这篇调研文章是合作的,还极力为自己的行为进行狡辩。
“你说你做了不少修改,可我们仔细对比了你的获奖调研文章与他的文章,内容有改动的就这么几处,我们都圈出来了,你自己看看。”小赵将两篇文章摆在周哲松面前。
面对巡察组提供的证据材料,周哲松终于无言以对,承认了调研文章剽窃的事实。
事情的真相终于水落石出:2018年底,区委巡察办杨振武撰写了一篇名为《当前巡察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研究》的调研文章,并通过周哲松所在单位上报至某市级平台发表。2019年初,周哲松为完成当年的调研课题任务,在实际未进行调研以及杨振武不知情的情况下,以第一作者身份,将该文章几乎原封不动地层层上报至区委领导和省级部门,不仅得到了区领导的批示,还被评为省级优秀课题。2019年10月,周哲松因此获得单位奖励1.8万,奖励全部归为己有。
巡察反馈后,萧山区委党校立即进行了整改,对当事人周哲松进行了谈话教育,将1.8万元奖励资金收回上交国库,并组织全体教职工开展学术不端警示教育,倡导良好学风。配套出台了《科研工作管理制度》,进一步完善对学术不端行为的查处规定。
“调研文章剽窃,表面上是一种学术不端行为,但深层次更是一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表象,巡察工作中要见微知著,充分发挥巡察利剑作用,持续纠正‘四风’。”萧山区委第一巡察组组长沈鸿科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