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审核渔业基地补助的工作中粗心马虎,抱着做‘老好人’的心态,把财政资金当作了普发的‘福利’……”面对专项巡察组精准指明的违规事实,杭州市富阳区农业技术推广中心水产站站长袁某终于道出了实情。
日前,杭州市富阳区纪委区监委立足“监督的再监督”职责定位,对惠企政策落实情况组织开展专项巡察。在对区农业农村局实施的疫情期间各项财政补助检查中,一份涉及渔业基地补助的台账资料引起了巡察人员的注意。
“我们严格按照政策落实渔业基地补助,凡是2020年2月1日至3月10日新增投放苗种养殖面积10亩以上的农户都得到了600元/亩的补助,我们还委托了第三方对申请补助的鱼塘面积都进行了测绘,程序非常规范!”面对询问,水产站站长袁某信心满满地答道。
“虽然测绘了面积,但是你怎能判断这些水域确实在疫情期间投放了这些鱼苗?”巡察人员紧抓细节问道。
“这里有申请补助的渔业基地提供的鱼种来源证明、销售证明等,你们看,还有村、乡镇街道的审核盖章。”袁某急忙拿出各项证明。
巡察人员认真查看了这些证明,发现审批程序看似规范,但鱼种来源证明上却是疑点重重。
“材料列出的这几家供苗基地,他们自己培育的鱼苗量不多,大多是通过联系省外养殖场转卖鱼苗赚取中间差价的。疫情期间交通管制,这些基地还能从省外运输并提供这么大量的鱼苗给这些渔业基地显然不合理,这个你怎么解释?”
“这个……你说了我才发现……”
随着巡察人员的深入调查,所谓测绘的“遮羞布”被彻底拉下。在47家渔业基地的补助申报中,有12家存在伪造鱼种来源证明或销售证明骗取补助的情况,涉及补助资金22.6万元。
在整个补助申报过程中,村、乡镇(街道)、主管部门虽然程序上看似层层审核,实则流于形式,致使虚报骗补情况较大范围发生。特别是袁某作为水产站站长,在实施渔业基地补助政策工作中审核缺位,对申报材料中有违常识常态的情况视而不见,仅凭申请补助的渔业基地提供的鱼种来源证明或销售证明以及村、乡镇(街道)的审核盖章就予以认可。为了明面上的“规范”,他还加了一道对申报新增投放养殖的渔业基地进行面积测绘的程序,实则沦为形式主义的“数字游戏”。
日前,专项巡察组已督促富阳区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取消12家虚报骗补的渔业基地相关补助,并就袁某不履行工作职责问题线索开展初核,对有关违纪违规行为严肃问责追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