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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巡察故事】补偿款“竟然”回来了
来源:江干区纪委区监委      发布时间:2020-08-28 11:31:52

“农贸市场的历史遗留问题终于解决了,真是没有找错人,谢谢啊!”近日,徐华财来到区委第一巡察组巡察驻地,向巡察组工作人员表示感谢。

事情还得前段时间的巡察说起。5月6日,按照江干区委巡察工作安排,区委第一巡察组进驻彭埠街道七堡社区等10个社区(经合社)开展“清廉村居”专项巡察工作。

“我有个疑惑,不知道这个钱应不应该收回来?……”5月19日,杭州市江干区七堡社区居务监督委员会成员徐华财敲开了巡察组驻点办公室的门,说出了存在心里很久的疑问。

徐华财告诉巡察组工作人员,之前七堡社区有个农贸市场,由个人承包经营。2007年5月,根据杭州市关于农贸市场改造提升要求,七堡村委(2007年底撤村建居,改为七堡社区)将下拨的140万元专项资金,投入了七堡农贸市场的改造提升之中。2017年,随着城市化的推进,七堡社区被划入“四社联动”整村征收范围,农贸市场一同被征收。由于农贸市场所在土地使用权与房屋所有权是经营方所有,征收补偿全部由经营方领取。

“农贸市场被征收后,这140万改造提升资金要不要向市场经营者拿回来?社区里大家的意见并不统一。有的认为,这是集体资金投入,不能就这样打了水漂;也有人认为,之前没有签订相关协议,现在要回来,理由不充分。”徐华财说,“我就想着,巡察组来了,这个事儿怎么弄,总能有个定论。”

了解了这个情况后,区委第一巡察组立即作出部署,一方面,嘱咐巡察组成员在查阅台帐时,重点关注、收集与该问题相关的材料;另一方面,找社区相关负责人进行谈话了解。

七堡社区书记坦言,事情确实存在,但社区两委班子对此思想不统一,前期社区与农贸市场经营方进行了多次协商,但未果。

在掌握了第一手材料后,巡察组立即召开组务会,就此问题进行讨论,集体研判。

“我觉得市场征收与专项提升没有直接联系,但如果140万就这样打水漂了,也不合理。”

“专项提升改造是为了改善农贸市场经营环境,促进市场消费氛围,提升农贸市场收益,算是成本投入。”

“然而,村委作为投入方,相关收益并没有在后续租金上体现,却统统归了市场经营方。市场被征收了,当然应该全额收回专项资金。

“专项资金已于10多年前使用,如今要收回,好像也没有这个说法。”

经过一场头脑风暴,巡察组迅速理清了思路,明确了两个重点:第一,七堡村对农贸市场的改造提升作为投入,成为了市场经营固定成本的一部分,但提升后,管理费并未因此上涨,即村集体没有收取合理收益;第二,市场征收后,其中的装修补偿款全部归经营方明显不合理。

“请社区两委班子务必统一思想,从维护集体利益的高度,立整立改,以明确的目标、充足的理由,马上与市场经营方进行商谈,绝不能让国有资产无故流失。”巡察组组长胡秋腾将意见反馈给了社区。

此后,社区迅速与市场经营方进行再次协商。经过两天谈判,双方达成一致意见,由市场经营方支付市场装修补偿款和改造提升收益共计140万元。

社区集体资产收回了140万,让七堡社区上下十分兴奋。于是有了开头的那一幕。

“巡察组真棒!不仅做政治体检,还帮我们解决了实际问题!”社区同志的一句感谢,让巡察组同志倍感欣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