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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届浙江省委第十轮常规巡视完成进驻
来源:浙江省纪委省监委网站      发布时间:2020-08-10 18:00:55

经浙江省委批准,十四届省委第十轮巡视对杭州市西湖区、杭州市滨江区、宁波市奉化区、余姚市、温州市瓯海区、永嘉县、温岭市、玉环市、省委政法委、省委政研室、省委网信办、省委编办、省直机关工委、省信访局、省委党史和文献研究室、省公安厅、省生态环境厅、省机关事务管理局、省政府研究室、省林业局等20个地方、单位党组织开展常规巡视。截至目前,10个省委巡视组全部进驻上述地方、单位并召开动员会。

8月4日至10日,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省纪委省监委、省委组织部和省委巡视办有关领导同志向被巡视党组织主要负责人传达了省委书记专题会议精神。在各地各单位召开的巡视工作动员会上,省委各巡视组向被巡视地方、单位通报了有关工作安排并提出要求,被巡视党组织主要负责人主持会议并作表态讲话。

按照省委有关巡视工作的部署要求,省委巡视组继续牢牢把握政治巡视定位,全面贯彻落实巡视工作方针,把“两个维护”作为根本任务,对照被巡视党组织的职能责任,重点聚焦落实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中央重大决策和省委部署要求情况;聚焦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情况;聚焦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情况;聚焦落实省委巡视、审计和主题教育整改情况等,把被巡视党组织一体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浙江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考察浙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在浙江工作期间对本地本单位的重要指示精神情况作为重中之重,突出对被巡视党组织落实中央、省委关于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等决策部署情况的监督检查。

根据省委要求和巡视工作职责,省委巡视组主要受理反映被巡视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下一级党组织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和重要岗位领导干部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巡视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由被巡视单位和有关部门认真处理。巡视期间,省委各巡视组设立了专门的举报受理电话、邮政信箱和电子邮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