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视巡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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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杭州市金融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来源:杭州廉政网      发布时间:2020-10-22 15:43:47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19年6月10日至7月19日,市委第二巡察组对市金融投资集团党委进行了巡察。2019年8月22日,市委巡察组向市金融投资集团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视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市金融投资集团党委把巡察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来抓,始终站在讲政治、讲大局、讲党性的高度,深刻认识整改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委的部署要求上来,以高度的思想自觉正视问题,以强烈的紧迫意识改正问题,切实做好整改工作。一是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把握整改要求。市金融投资集团党委自觉扛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主要领导亲自挂帅、亲自牵头、亲自协调,领衔克难题、抓进度、保落实。二是加强领导,分工负责,明确整改任务。成立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关于落实市委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方案的报告》,就七个方面41项具体问题提出127项整改举措、271条具体内容,并逐一排出时间表、确定路线图、明确责任人。三是上下联动,举一反三,狠抓整改落实。坚持整体推进和重点突破相结合,确保条条抓整改、件件有着落,坚决把巡察反馈问题改到位、改彻底;从开展专项排查、完善制度体系、完善监管体系、完善责任体系入手,健全全面从严治党长效机制。

一、关于“落实市委重大决策部署不坚决”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牵头组建并稳健运营杭州上市公司稳健发展基金,与工商银行、渤海银行签订合作协议,加快推进子基金、项目的落地;与券商、保险、国有企业、地方政府及其他社会资本等更多类型的机构建立合作,丰富资金来源渠道;获批25亿元纾困公司债,已发行两期16亿元。二是向纾困对象提供包括股权投资、股权质押及其他综合金融服务,对主业相关且有发展前景的上市公司择机进行直接投资,帮助上市公司稳定经营。至2020年9月,向12家企业通过股票质押、债权投资、二级市场股票增持等方式合计投放66.3亿元、在投余额46.8亿元。三是优化政府工作相关的考核激励,修订《关于建立内部市场的若干规定(试行)》,对新增投放的在杭战略性实体产业投资项目及政策性纾困项目的考核激励予以倾斜。

二、关于“政府性基金在杭投资比例过低,对本市相关产业发展的引导作用发挥不够”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组织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和各级干部员工认真学习习近平在深入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座谈会上的讲话精神,贯彻落实市委十二届七次、八次、九次全会关于贯彻实施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国家战略全面提升城市综合能级和核心竞争力的精神,发挥集团金融服务能力,积极为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国家战略、杭州数字经济产业和“新制造业计划”提供服务。二是组建金投智诚、金投智盛等以投向杭州为主的战略投资基金,出资参与国家重点半导体芯片落户杭州项目,积极在杭州重大产业项目投资上体现担当。三是通过母基金、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小苗计划专项资金等多种形式,扩大主要投向杭州、主动管理的股权投资基金规模,面向初创期、成长期、成熟期在杭企业,拓宽投资领域。四是除财政资金以外,多途径筹措资金,扩大资金来源。截至2020年9月,母基金、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小苗计划专项资金、上市公司稳健发展基金合计投杭项目167个,金额111.7亿元,其中已上市(含过会)30家。

三、关于“先签合同后决议违反决策程序”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依规依纪作出处理。二是由办公室牵头指导全资、控股子公司完善“三重一大”事项清单和决策制度。三是对子公司经营班子加强“三重一大”相关文件精神和制度、清单的学习教育,提升制度自觉,强化制度执行,并由审计法务部对子公司“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执行情况定期开展专项检查,举一反三,推进整改工作落实到位。

四、关于“重大事项未上会研究”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集团党委牵头,责成集团审计法务部开展专项审计,并在纪检监察组的指导下,对该问题线索进行调查核实,调查结果按要求上报市纪委监委监督检查室,通报驻市国资委纪检监察组,依规依纪依法作出处理。二是修订《国有股权监管人员管理办法》,明确委派董、监事的参股企业“三重一大”事项决策的制度规定。三是杭金鲲鹏解除与盘古天地签订的股权转让协议,收回雷森投资100%股权。四是加强对子公司“三重一大”决策执行情况的监督,定期开展专项检查,举一反三,推进整改工作落实到位。

五、关于“存在集团投资决策委员会弱化党委会决策的现象”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坚决贯彻落实《党章》关于“国有企业党委(党组)发挥领导作用,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依照规定讨论和决定企业重大事项”,“保证监督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在本企业的贯彻落实”的要求,发挥集团党委的领导核心作用。二是修订集团《章程》,明确战略与投资决策委员会“为党委会、董事会决策提供服务”。三是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战略与投资决策委员会工作规则》等系列制度,明确战略与投资决策委员会是集团党委履行民主决策的制度安排。

六、关于“大额资金界限不清晰”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修订《党委会议事规则》《会议制度》,进一步明确应经集团党委会研究讨论的“三重一大”事项清单,明确2000万以上大额资金事项由集团党委会研究决策,完善“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决策程序。二是由办公室负责,严格制度执行,清晰党委会、董事会、班子联席会议等议事决策界限。

七、关于“对子公司的决策程序缺乏监管指导”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组织子公司专题学习《杭州市市属国有企业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实施办法》等相关文件,增强“三重一大”制度执行的自觉性。二是由办公室牵头,指导子公司全面梳理完善“三重一大”事项清单、决策制度、决策程序,明确各级党组织参与研究事项内容,严格制度执行。三是加强过程监管,由审计法务部对子公司“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执行情况开展专项检查,举一反三,推进整改工作落实到位。

八、关于“学习质量不够高,理论联系实际不够”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加强理论武装,落实“第一议题制度”,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要求各级领导干部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二是修订《关于贯彻〈中国共产党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则〉的实施办法》,严格规范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尤其是涉及习近平总书记以及中央、省、市委有关国企改革发展、金融风险防范的重要文件和指示精神更要及时学、深入学,确保学习内容全覆盖。三是全面提升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质量,2019年8月以来,采用集体学习研讨、观看专题教育片、参加培训学习讨论会等形式开展了19次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并相应安排交流发言。

九、关于“党内政治生活还不够严肃”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落实党委书记第一责任,以身作则,带头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严把材料质量关、审核关。二是组织班子成员深入学习《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提高认识,端正态度。三是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制度,领导干部以普通党员的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的组织生活会。四是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把年度民主生活会和专题民主生活会结合起来,提升民主生活会召开质量。五是全面加强对下属企业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和支部组织生活会的指导和督查,对各基层党组织2015年以来组织生活落实情况开展自查自纠和专项检查,举一反三,推进整改工作落实到位,将杭工信和市民卡的民主生活会和各党支部的组织生活会开展情况纳入子公司年度大党建考核。

十、关于“个别干部选拔任用不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依规作出处理。二是组织开展对《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杭州市市属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管理办法(试行)》《关于加强市属国有企业中层管理人员队伍建设的指导意见》等制度的专题学习,深刻领会,提高认识,掌握要求。三是坚持党管干部、党管人才原则,严格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文件要求开展干部选拔工作,充分酝酿,把好动议关、推荐关、考察关、决策关、监督关,做到贯彻程序严谨细致、一步不缺。四是集团党委担当起选人用人的主体责任,增强制度意识、责任意识,制定方案严谨,方案操作不走样。五是由纪检监察组全程参与,过程监督。

十一、关于“个别干部任前公示有差错”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依规作出处理。二是加强对组工干部的教育培训,组织开展《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杭州市市属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管理办法(试行)》《关于加强市属国有企业中层管理人员队伍建设的指导意见》等制度的专题学习,增强制度意识、责任意识,提高业务素质。三是由纪检监察组全程参与,过程监督。

十二、关于“个别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纪实表填写有差错”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依规作出处理。二是加强对组工干部的教育培训,组织开展《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杭州市市属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管理办法(试行)》《关于加强市属国有企业中层管理人员队伍建设的指导意见》等制度的专题学习,增强制度意识、责任意识,提高业务素质。三是加强对组工干部的监督管理,修订《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办法》《员工综合考核评价办法》,将“规范选人用人工作程序”“规范选人用人全程纪实”列入负面清单。四是由纪检监察组全程参与,过程监督。

十三-十六、关于“干部选拔民主推荐工作不规范”“干部任前公示不规范”“干部选拔任用试用期制度执行不规范” “干部个人档案‘凡提必核’制度执行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开展2015年以来各子公司选人用人工作专项检查,举一反三,推进整改工作落实到位。二是组织开展子公司选人用人工作专项培训,加强《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制度宣传贯彻,增强组工干部制度意识、责任意识,提升能力本领。三是加强对子公司选人用人工作的制度审核和指导把关,规范动议、民主推荐、组织考察、讨论决定、任前公示、试用期转正等工作程序,严格执行“凡提必审”“凡提必听”“凡提必查”审查制度。四是举一反三,针对相关子公司专项检查中发现的选人用人不规范问题依规作出处理。五是将选人用人工作纳入子公司大党建考核,加大日常监督和考核激励力度。

十七、关于“基层党支部书记配备还不够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合理配备子公司班子成员,使班子成员中党员和非党结构渐趋合理,严格落实“一岗双责”。二是积极动员优秀人才向党组织靠拢,动员子公司主要负责人2人递交入党申请书,截至目前,2019-2020年度发展15名入党积极分子入党,其中集团中层干部1人、标兵2人、高学历人才2人、业务骨干3人。

十八、关于“基层党组织民主生活会不够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依规依纪作出处理。二是组织学习《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严肃党内组织生活,规范民主生活会会议召开、材料撰写、报告述职、发言记录。三是相关子公司党总支书记、党委书记和各基层党支部书记带头严格落实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制度,对本支部2015年以来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等开展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带头用好批评和自我批评的武器。四是集团党委加强对基层党组织民主生活会的监督指导,纪检监察组、政治工作部派员参与,过程监督,相关工作纳入子公司年度大党建考核。

十九、关于“党支部‘三会一课’不够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依规依纪作出处理。二是组织各基层党组织书记和党务人员集中学习《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提高党务干部政策水平、专业素养。三是出台《基层党建工作标准》,全面规范基层党建工作,明确党员固定活动日开展、组织生活会等“三会一课”的召开、议题、议程与记录等工作要求。四是严格落实支部书记第一责任,对本支部2015年以来“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等开展情况全面检查,即知即改;根据集团党委的统一安排,组织开展巡察整改专题组织生活会,支部书记带头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确保组织生活会开出成效。五是定期开展监督检查,相关工作纳入部门及子公司年度大党建考核。

二十、关于“制度制定和执行不严”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责令相关人员退回超标准乘坐交通工具超额报销部分。二是组织开展2015年以来集团全资、控股子公司费用开支执行情况专项检查,举一反三,全面排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三是修订《费用开支管理办法》、《业务接待管理制度》,严格对标上级规定,规范交通工具乘坐标准,明确商务接待适用范围、陪同人数、涵盖内容;做好修订制度的解读、宣贯工作,督促子公司参照修订并严格执行。四是加强业务招待费、差旅费等费用开支报销审核、内部审计,规范管理。

二十一、关于“部分差旅费用超标”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依规依纪作出处理,并责令相关人员退回超标准报销差额。全面检查在职人员高档酒店和风景名胜区违规接待报销费用,梳理清单,交由纪委监委进一步核实处理。二是结合《费用开支管理办法》《业务接待管理制度》修订,细化完善培训相关费用支出标准,规范接待地点,加强费用开支报销审核,严格制度执行。三是加强日常监督,定期开展专项检查,举一反三,推进整改工作落实到位。

二十二、关于“‘四风’问题整治流于形式”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依规依纪作出处理。二是开展巡察整改责任心教育专题党课,教育各子公司干部员工以更认真、更负责的态度开展各项工作。

二十三、关于“执行考勤制度不严格”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由人力资源部牵头对考勤制度执行情况开展专项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对相关子公司执行考勤制度不严等问题开展“回头看”,进行核查,并依规依纪作出处理。二是开展巡察整改责任心教育专题党课,教育各子公司干部员工以更认真、更负责的态度开展各项工作。三是全面梳理完善集团及子公司考勤制度,明确操作规范,完善内部管理。四是加强监管,对子公司考勤台账开展不定期抽查复核,并纳入负面清单管理,严格考核奖惩。

二十四、关于“对纪检工作不够重视”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根据中共杭州市纪委《关于市纪委市监委向市属金融企业派驻纪检监察组的实施意见》精神,单独设立市纪委监委派驻市金投集团纪检监察组,编制6人,经与市纪委监委沟通后多数配备到位。二是由集团纪检监察组对下属子公司纪检监察机构及人员配备提出意见,完善下属企业的纪检监察队伍建设。

二十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浮于表面”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集团党委领导班子相关成员在民主生活会上、在集团“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专题民主生活会的个人检视剖析材料中作自我批评。二是严格落实省委《关于进一步强化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若干意见》精神,全面梳理“两个责任”清单,集团党委每季度一次召开党风廉政建设专题研讨会议。三是按照集团《廉政风险排查防控工作方案》要求,严格落实党委书记第一责任、直接领导分管责任、职能部门工作职责、经办人员直接责任,按计划开展廉政风险排查防控工作,做到边排查、边防范、边研判,排查结果按要求上报上级纪检监察部门。四是严肃工作纪律,严把材料审核关,由纪检监察组对当季监督执纪情况进行汇报,由集团党委对廉政、纪检工作进行针对性分析研判。五是修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意见》,细化明确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议及研讨内容、研讨形式、发言人员等,完善工作流程。

二十六、关于“执纪不严”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在纪检监察组指导下,由政治工作部对案件进行“回头看”,并依规依纪依法作出处理。二是对集团中层以上干部2015年以来廉洁从业情况开展自查自纠和专项检查,举一反三,推进整改工作落实到位,并开展“以案为鉴”警示教育,举一反三,震慑警示。

二十七、关于“问责不严”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在纪检监察组的指导下,由政治工作部对相关事件进行核查,开展“回头看”,并依规依纪依法作出处理。二是责成相关子公司加强内部管理,防范业务风险,完善问责机制。三是对各子公司日常业务管理、执纪监督情况加强监管,定期检查,严格考核。

二十八、关于“日常监督不严”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依规依纪作出处理,责令相关人员退回超过正常收益水平的部分收益。二是组织学习《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重申制度规定,开展专项核查,加强日常监管,举一反三,推进整改工作落实到位。三是认真落实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修订《信访工作制度(试行)》《礼金礼品登记、上交制度(试行)》,初步建立领导干部电子廉政档案,经常性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发现、及时处理。

二十九、关于“对信访问题处置不够严谨”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在纪检监察组指导下,由政治工作部对现有信访案件进行“回头看”,对不符合要求的重新核查,并依规依纪依法作出处理。二是对相关办信人员依规依纪作出处理。三是制定信访工作制度,规范信访事项接收、处理、办结流程管理,设立专门的信访卷宗档案室,规范卷宗管理,确保信访问题处置合规合法。四是加强对办信人员的教育培训,组织集团及下属子公司纪检干部参加市纪委监委、驻市国资委纪检监察组等组织的多形式业务培训,提升业务能力,增强责任意识。

三十、关于“子公司多起贸易合同涉诉,造成国有资产流失”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集团党委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责成审计法务部,对相关子公司涉及的具体问题相关事项出具专项审计报告,并依规依纪依法作出处理。二是新建集团《贸易业务客户管理办法》,完善客户准入、决策管控;责成相关子公司修订《贸易业务管理办法》、《业务风险分类分级实施细则》,明确审批权限、交易对手准入标准,规范管控流程。三是责成相关子公司开展全员制度学习、业务培训,提升业务能力,增强制度意识、合规意识、风险意识。四是加强对贸易业务的过程管控,由审计法务部牵头、商贸金融事业部参与,定期开展业务稽核。

三十一、关于“投后监管不严,业绩未达预期时未按出资协议约定落实风控措施”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查核问题并责成项目责任单位加强投后管控,通过法律诉讼、分步偿还等多种形式,加快推动、依法依规落实对赌协议,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二是举一反三,由审计法务部牵头,多部门联动,对项目投后监管情况开展专项检查,推进整改工作落实到位。三是制定实施《投资项目审计实施办法》,加强对项目投后管理的监督检查,加大稽核力度,努力把风险控制到最小程度。四是将子公司投后监管情况纳入年度绩效考核,强化投后管理专项检查情况结果运用。

三十二、关于“对互联网金融业务管控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依规依纪作出处理。二是出台《普惠金融业务暂行规定》,规范新兴业务决策权限、操作流程;加强对子公司日常经营的过程监管、考核奖惩。三是金投行获浙江省P2P网络借贷风险应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批复,正式转型网络小贷公司。四是责成相关子公司通过协商沟通、业务合作、诉讼维权等多种手段,应诉尽诉,加快催收,保障自身权益。

三十三-三十四、关于“工程设计、监理未实行公开招标,违规发包”“招标评标过程违规”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集团党委专题开展国家七部委《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市国资委《关于加强市属国有企业工程建设项目监督管理的通知》等相关文件的专题学习,提升政策水平、业务能力。二是举一反三,对2015年以来的工程招投标项目开展全面排查。三是全面梳理完善集团及子公司层面《工程建设项目招标采购管理制度》,明确基本原则、操作规范、职能部门,严格备案审批,强化过程管控、监督检查。四是集团党委责成资产管理部负责,在纪检监察组指导下,对相关情况调查核实,报市纪委监委监督检查室,通报驻市国资委纪检监察组,依规依纪作出处理。

三十五、关于“违规场外交易”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组织学习《市属国有企业非生产经营货物服务采购管理工作指引》等相关文件,提升政策水平、业务能力。二是举一反三,全面梳理2015年以来的货物及服务采购交易项目,对违规交易行为依规依纪作出处理。三是完善集团及子公司层面《非工程类招标管理办法》,分类规范交易行为。四是加强对子公司制度执行的过程监管,定期检查。

三十六、关于“新设4家员工持股试点企业不符合有关规定”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坚决贯彻落实国务院及省、市国资委有关深化国企改革、探索混合所有制、试点员工持股的意见精神,积极响应,有序推进。二是废止杭金投〔2017〕5号《杭州市金融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关于进一步鼓励员工创新创业的若干意见(试行)》文件。三是针对现有已混改企业,制定整改方案,按程序报经监管部门同意后,通过清算注销、股权转让等多种方式,一企一策,整改到位。

三十七、关于“存在持股员工人选确定不够公开透明、员工持股企业的业务与集团其他子公司存在同业竞争等问题”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规范民主决策程序,特别是涉及员工利益问题,通过职工代表大会等形式充分听取意见建议,切实保障职工合法权益。二是修订《关于建立内部市场的若干规定》,完善协同机制,引导子公司竞合发展。

三十八、关于“员工持股企业经营层超收分成占比过高”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进一步规范子公司超收分成分配原则,明确经营层分配上限和分配方案审批程序。二是以2018年度其他子公司超收分成分配上限50%为基准,责成相关子公司经营层退回超额部分超收分成。三是责成各子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就内部超收分成分配建立规范的制度并严格实施。

三十九、关于“党委会议事决策存在不规范现象和党委会等会议记录过于简单、不完整的问题依然存在”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修订《党委会议事规则》,明确应经集团党委会决策研究的事项范围,规范党委会议事决策程序。二是集团及子公司党政正职严格落实末位表态制。三是对会议记录人员开展专项培训,规范记录的内容、格式及存档程序等要求。

四十、关于“中江控股遗留问题尚未整改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2019年6月,与建行就《和解协议》继续履行签署《备忘录》,并继续争取相关部门支持;加大集团、子公司各层面同建行的合作,通过存量和新增贷款利率下浮等多种途径推进回收债权;截至2020年9月,累计回收8128.3万元。

四十一、关于“中纺腾龙股权转让事宜尚未完成”问题的整改情况

2019年4月,已向上级专题报告请示,建议同意中纺腾龙股东方中纺网络信息技术有限责任公司提出的将其持股(13.33%)转让、股东优先购买权、审计及资产评估的议案,并一并同意转让我方持有的16.67%股权。同时,继续做好中纺腾龙股权日常监管,通过派出董、监事,关注中纺腾龙日常经营,参与重大决策,维护股东权益,并按《国有股权监管人员管理办法》对派出人员履职行为实施年度考核;积极物色意向收购方,争取上级批复,尽快启动中纺腾龙股权转让工作,通过合法合规路径,公开市场转让中纺腾龙股权。

目前,巡察反馈问题已经基本整改到位,集中整改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集中整改期间,市金融投资集团党委召开民主生活会3场、专题组织生活会24场、组织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3次、基层党组织专题培训1次、选人用人、招投标管理、纪检监察等专题培训3场,完成26个整改相关文件的多层面学习,开展责任心教育专题党课1次,修改章程,制定、修订制度28项,组织制度解读、宣贯会议3场,开展专项排查、检查9项。集团党委领导班子成员就相关问题带头作自我批评。在监管部门指导下对23个涉及问责的具体问题(含市委巡察组移交的信访1件)依规依纪依法作出处理,警告处分1人,通报批评3人,批评教育9人,诫勉谈话1人。对4个集团部门和7个子公司进行负面清单扣分,合计扣分26.8分、扣除绩效工资111.4万元,对28人进行个人负面清单扣分,合计扣分28.3分、扣除绩效工资20.7万元,对4个基层党组织扣减年度党建“双百分”考核实绩分,对3个子公司根据年度目标责任体系绩效考核管理办法和经营责任书扣罚经营层绩效年薪和员工绩效工资总额,对1人直接扣罚年度绩效奖1万元。相关责任人退回违规报销资金8.7万元、违规投资收益62.9万元、超额分配超收分成17.4万元。

下一步,市金融投资集团党委将从集中整改阶段转入日常整改阶段,按照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的要求,一是强化党委核心,增强统领事业发展的能力。始终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坚持用科学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补精神之钙、固思想之源、培为政之本;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扶持地方经济、服务百姓民生。二是加强组织建设,为企业发展提供不竭动力。以更大力度抓基层党建,严格落实“一岗双责”“三会一课”,深化主题教育成果;规范干部选拔任用,严格工作程序,加强过程监督;培养高素质干部人才队伍,梯队化建设、综合化培养、压担子使用、市场化激励。三是全面从严治党,坚决扛起主体责任。规范“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全面覆盖、逐级传导,增强制度执行刚性要求,改进工作作风。四是落实长效机制,做好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已整改到位的问题,适时“回头看”,确保成果落地生根;尚未完全整改到位的问题,持续推进确保整改措施落实;在落实落细上下功夫,在持之以恒上下功夫,带领广大干部员工,奋力谱写企业稳健发展新篇章。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71-87225067;邮政信箱:杭州市江干区庆春东路2-6号金投金融大厦3506;电子邮箱zlglb@hzfi.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