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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杭州市实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委员会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来源:杭州廉政网      发布时间:2020-10-22 15:46:51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19年6月10日至7月19日,市委第三巡察组对杭实集团党委进行了巡察。2019年8月26日,市委巡察组向杭实集团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视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杭实集团党委把巡察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来抓,始终站在讲政治、讲大局、讲党性的高度,深刻认识整改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委的部署要求上来,以高度的思想自觉正视问题,以强烈的紧迫意识整改问题。巡察反馈会后,集团第一时间召开党委扩大会,迅速成立由党委书记、董事长任组长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按照巡察反馈要求认真严肃制定整改方案。对照巡察反馈意见,在落实上级要求和发挥党委领导作用、组织建设、作风建设、风险管控、上一轮巡视部分问题整改不到位等五个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上,集团党委逐项制订整改措施,细化分解整改责任,将责任压实到具体责任人和具体部门,按照整改方案确定的时间表,定期通报整改进度,持续强化整改监督,整改工作取得积极成效。

一、关于贯彻中央深化国企改革决策部署不够坚决有力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关于对照高质量发展要求有差距,大项目带动未见起色,老字号传承和传统优势产业转型升级步伐不快,战略性新兴产业涉足不深,企业核心竞争力不突出,对实体经济发展的支撑和贡献度在减弱的整改情况

1.修编集团战略规划,重新整理外部宏观环境信息,收集集团发展的动态信息,结合市委十二届七次全会精神和“新制造业计划”的要求,对集团战略规划中的发展环境分析,发展目标、战略、任务,产业发展规划、职能支撑规划等内容均进行了修改完善,强化发展引领。

2.完成王星记混合所有制改革,成功为王星记引入具有文化活力的战略投资者,形成一体化老字号运营体系,助推老字号走向更广阔的市场。

3.完成新中法增资1.15亿元和经营者持股,改变企业长期资本不足导致“小马拉大车”的情况,支持企业通过实施3万吨饱和聚酯树脂技改项目提升市场竞争力。

4.大力推动系统企业转型升级,向金鱼集团叠加杭芝机电、松下厨房等协同发展资源,完成金鱼集团1.7亿元增资,加快金鱼智能制造产业园建设,助力金鱼战略转型;完成轻机实业自然人股权收购,试点职业经理人改革,为企业创新再发展创造有利条件;完成工投发展实缴增资款2亿元,推动产业园区开发和现代产业运营服务融合发展;实施以杭塑公司股权向龙德医药增资,放大产业协同效应,助力龙德医药向医药产业链中上游延伸。

5.根据加大战略性新兴产业投资的战略规划,创新投资方式,积极布局数字经济、航空航天、生物医疗、先进机床等实体产业,自2017年以来已先后战略投资了包括高品自动化(高端制造)、连连支付(数字金融)、华兰微(芯片存储)、天境杭州(生物医疗)、云和恩墨(信息技术)、富通光缆(5G通讯)、航空高科(卫星发射)、辰芯科技(人工智能)、麦迪科技(医疗信息软件)等一系列实体产业项目,实际投资超12亿元。

6.以战略合作为契机,先后与钱塘新区、西湖大学、浙大控股等政府机构以及高校建立全面战略合作伙伴关系,大力开创政企合作、校企合作高质量协同发展新局面。

(二)关于对照确保国有资产安全要求有差距,对投资决策、资金运营出现的风险防控不到位,处置不及时,一些项目投资和资金运营出现重大风险的整改情况

1.根据项目及资金运营情况,对全资、控股企业的财务风险(包括资金出借、对外担保、一年期以下理财产品等)、投资风险(包括股权投资、债权投资等)、其他投资(固定资产投资等)及合规风险(合同管理、制度规范等)四大项内容进行了全方位梳理与排查,完成集团本级与各企业自查情况报告。根据企业反馈情况,对重点企业与重点项目进行了集中抽查,明确了企业风控职能的负责人与分管领导。对排查过程中发现问题的,由责任主体针对发现的风险隐患制定出应对和处置预案。

2.开展制度评估优化工作,结合宏观环境变化和微观运行实际,逐项对制度进行评估评审,尤其是针对投资和资金类制度,更加注重源头治理,从根本上杜绝发生风险的可能性。

3.根据市国资委《市属企业投资负面清单2020版》及相关法律法规与监管最新要求,对集团投资企业监管负面清单、监管事项清单进行动态调整,确保清单条款符合上级监管精神,切合集团管理实际,切实发挥底线屏障作用。

4.深入开展廉政风险排查防控,强化制度监管和流程管控。根据市纪委印发的《2020年度杭州市廉政风险排查防控工作要点》要求,在集团本级中开展动态厘清风险清单工作,调整充实廉政风险清单内容。制定了《2020年度杭实集团廉政风险排查防控工作要点》,部署全资、控股、控制及代管企业开展2020年廉政风险排查防控工作,动态厘清廉政风险清单,明确工作任务、责任分工、具体措施、时间节点等有关要求。

(三)关于对照处理好改革发展稳定三者关系要求有差距,对困难企业改制、历史遗留问题处置等老大难问题的破解力度不够的整改情况

严格贯彻落实“平安杭州”建设工作要求,践行“保稳定就是促改革、保发展”的理念,做实做细系统稳定风险排查,紧盯重点涉稳企业风险化解。根据摸查情况,集团对安琪儿等企业存在的不稳定因素持续保持全面深入的分析研究,进一步细化工作指导,压实企业主体责任,制定完善风险评估报告和维稳应急预案,动态进行跟踪和关注。自安琪儿征迁启动以来,集团会同安琪儿分别于2019年7月26日、7月30日、8月14日,2020年4月21日四次集中接待了安琪儿上访职工和股东代表,同时对于日常的问询信访耐心做好解释安抚工作,积极为改革发展营造和谐氛围。

二、关于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有缺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1.坚持问题导向,集团开展了对集团本级、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开展履行主体责任情况自查工作,对本级和系统企业履行主体责任情况进行了全面自查,在此基础上形成自上一轮巡视以来的履责报告。报告从落实组织领导责任、健全工作机制责任、强化干部管理责任、履行作风建设责任、支持纪委工作开展等角度对班子履行主体责任进行了总结,发现有些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对全面从严治党理解不透彻,行动不自觉;有些压力传导不到位,部分党员领导干部不敢担当、不敢作为;廉政警示教育还不够入脑入心,四风问题、违法违纪现象仍偶有发生等问题,已制定措施积极整改,进一步压实主体责任及“第一责任人”责任。

2.每年年初,将全面落实主体责任细化分解成具体工作目标任务,将责任分解落实到每一个班子成员,形成“一人一单”的责任清单;梳理党建责任考核、执纪监督、巡察、审计等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形成“一年一单”的主体责任问题清单;每季度纪委向党委专题汇报党风廉政建设情况,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纪检监察工作;每年召开“一岗双责”专题报告会,由党委书记、纪委书记共同听取班子成员“一岗双责”报告;每年开展党委书记、纪委书记共同听取重点企业党组织主体责任报告,班子成员听取联系企业党委主体责任报告和班子成员“一岗双责”报告,深入了解“两个责任”落实情况。

3.为紧扣“两个维护”根本任务,加强上级党委对下级党组织的监督,集团探索强化国企监督新路径,面向系统企业甄选43位专业同志组建督察中心。紧紧围绕集团发展战略目标,根据督察工作五年规划,对全资、控股、控制及代管企业进行督察全覆盖,构建起更加科学、严密、有效的督察监督体系。

4.督促杭实国贸对领导班子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进行了分工,并建立了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清单。每年年初,公司领导都与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系统企业与各分厂、部门及支部签订党风廉政责任书,与党员干部、重点岗位人员签订承诺书或责任书,通过“签字背书”,实施责任追究倒查机制,做到有错必纠、有责必问。

5.深入开展集中警示教育活动。根据《关于开展全市纪检监察系统集中警示教育活动的通知》(市纪办〔2019〕15号),制定并印发了《关于深入开展集中警示教育活动的通知》(杭实集司纪〔2019〕6号),在全系统中开展以“十二个一”为主要内容的集中警示教育活动,进一步加强集团党风廉政建设,扎实推进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三、关于贯彻民主集中制还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自巡察以来,公司即巡即改,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一把手”末位表态和“五不直接分管”等规定,党委会坚决杜绝临时动议,党委书记、董事长沈立每次党委会的每项议题均最后表态,党委副书记、总经理朱少杰不再分管工投发展公司。2019年8月28日、9月4日、9月16日、9月25日四次党委会在讨论涉及干部调整等事宜时,相关人员均严格执行了回避制度,并保持常态化落实。

健全完善下属企业领导体制,下发《关于开展对全资及控股企业民主集中制执行情况检查的通知》,进一步督促下属企业严格落实民主集中制,不断完善党委、经营层各项议事规则,要求各全资及控股企业对执行民主集中制情况进行自查自纠,企业民主集中制、现代法人治理结构得到了进一步落实和完善。

四、关于集团党委执行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刚性要求”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1.集团党委坚持强化政治意识,提高政治站位。自2017年以来,党委理论中心组每年研判意识形态工作均不少于2次,坚守意识形态主阵地。2018年,按照新时代做好意识形态工作的新要求,集团党委制定了《杭实集团党委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意见》,成立了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并实施动态调整,明确了“每年至少两次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的要求,建立了定期进行分析研判机制,切实将意识形态工作落到实处。

2.层层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一是进一步健全完善意识形态工作分析研判、重大突发事件预警等工作机制,2019年9月27日制定下发《杭实集团党委关于贯彻市委巡察整改要求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的通知》,对有关内容进行再部署、再规定、再明确。二是层层压实责任,督促新中法公司健全完善意识形态工作机制,分别于2019年9月2日和9月26日制定《新中法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党总支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意见》和《新中法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突发事件工作预案》上报集团党委备案。三是集团党委在新中国成立70周年、国庆节庆期间等重要时点,常态化对系统意识形态工作进行分析研判。

3.加强对员工的网络意识形态教育。关于杭叉集团某党员发表不当言论的行为,杭叉党委已对该员工作了诫勉谈话、通报批评,并责成其在支部党员大会上做出深刻检查。集团党委以此为戒,结合党员日常学习培训,进一步加大对党员职工特别是年轻党员职工的思想政治教育力度,加强网络意识形态教育,编制网络意识形态学习材料,下发到系统党员,在2019年9月、10月的主题党日活动中组织机关党员对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进行再学习。在同期的党支部书记轮训中专门开设《当前意识形态领域的特点和对策》课程,提升党员干部的政治敏感性。

五、关于基层党建工作还不够扎实问题的整改情况

1.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结合党内基本制度落实不到位专项整治工作,对党建基础工作进行全面梳理和排查。督促党建基础相对薄弱的香精香料党支部认真开展支部组织生活会,切实落实整改,严格按照组织有关规定开展电化集团、工投发展等党组织换届。

2.加强对党内法规的学习,在党支部书记轮训中开设《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党员发展实务操作讲解》、《不忘初心、永葆党性》等课程,在组织员培训中增加“党员日常管理”、“党员发展全程纪实”、“党费收缴使用管理”等内容,促进基层企业党建工作科学化、规范化、系统化。对失联党员按组织规定程序进行了妥善处置。

3.加强党建方面的文风会风建设。针对部分企业党建工作计划、个人思想汇报照搬照抄,支委会与党员大会混开混记现象,集团党委已对杭蓝职能一支部、安琪儿市场管理支部、华丰纸业党委、机关一支部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要求民生药业、杭叉集团、松下电器等相关责任人上交思想认识材料,并由相关党组织进行严肃批评教育。

4.针对杭实资产管理公司党支部支委会设立不合规问题,考虑到该公司目前已符合支委会设置条件,支委设置暂不作调整。

5.工投发展支部在2019年8月召开的“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专题组织生活会上,严肃认真地开展了批评和自我批评。

六、关于干部队伍建设有待加强问题的整改情况

1.加强企业经营管理人才培养和干部梯队建设。一是以杭实大讲堂为载体,结合“杭实集团基中高领导梯队打造”系统规划了“星火计划、铁军计划、领军计划”基中高领导力成长周期培训培养项目,形成完备的人才培养通道。2019年先后组织30家参控股企业负责人赴腾讯、深创投、大疆等一流企业对标学习、取长补短;推动46名优秀铁军学员走上业务骨干、专家能手等关键岗位;集聚38名星火学员在实践中提升管理能力、增强工作本领;培育91名高技能人才在企业大放光彩。2020年各项培训计划正积极推进中。二是积极开展青年干部交流锻炼,上挂下派相结合,将5名优秀年轻干部交流安排到重要岗位学习历练,鞭策青年干部在不同平台上拓宽视野、增强才干。三是依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上级组织部门有关要求,已于2018年6月修订完善《杭实集团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制度》,并报市委组织部备案,下一步将严格按照制度执行。四是2019年提拔任用的9名干部,均严格按照制度要求规范执行干部选任全程纪实制度,对干部选任实施方案、审批程序严格把关,认真落实“双签字”制度。五是已重新发文免去原王星记扇业公司副总经理职务,不列入杭实集团中层干部序列。

2.改进干部监管偏松偏软问题。一是集团纪委将继续通过运用警示教育提醒、谈话提醒、任前廉政谈话、诫勉谈话“四种形式”,全面推进“四种形态”尤其是第一种形态在实践中的应用。重点对在大党建考核、巡察、审计、专项检查中发现问题较多、群众来信来访反映较多、民主测评满意度较低的,进行谈话提醒。二是2019年2月15日,经集团纪委研究,报集团党委批准,对轻机实业违规经营持股相关责任人进行了诫勉谈话,并对责任分工作了调整。三是在集团中层及中层以上人员、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班子成员开展了违规经营持股情况自查,未发现违规持股问题。

3.规范因私出国(境)管理。在《杭实集团登记报备人员因私出国(境)管理工作的通知》基础上,制定下发《关于进一步做好登记备案人员因私出国(境)管理工作的通知》,进一步明确登记备案、证件管理、审批流程等事项。修订完善了《登记备案人员领用因私出国(境)证照申请表》,在原表填写出国(境)时间、目的地、事由、所用假期、在外停留时间、费用是否自理等情况外,明确体现随行人员信息。进一步落实因私出国(境)管理中纪检监察廉政鉴定相关规定和要求,并长效执行。

4.完善领导干部任职分工。进一步规范干部兼职管理,发文免去纪检监察室干部兼任的市化工研究院、杭州蓝孔雀两家公司的董事职务。对杭蓝公司党委书记分管的部门进行调整,引以为戒举一反三,在系统各全资、控股企业、代管企业中落实“五不直接分管”等相关制度学习宣贯,认真组织开展主要负责同志“五不直接分管”自查自纠工作,确保相关制度严格执行到位。

七、关于“六大顽疾”整饬力度还不够问题的整改情况

1.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的开展以及后续成果巩固,加大对下属企业的调研力度。班子成员先后赴杭叉集团、中策橡胶、杭华油墨等20余家企业实地调研,针对企业生产经营、战略发展、安全管理以及基层组织建设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实施调研项目46个,形成调研报告9篇,召开专题调研成果交流会1次,推进解决了战略子规划制定、薪酬激励约束制度制定、纪检监察体制改革 、职工食堂等问题,帮助企业职工解决实际困难。

2.对集团制度执行情况开展了自查和评估,对上级有新要求的与时俱进进行完善,对执行过程中不符合企业实际的进行了修订,对企业有特殊要求的实行个性化针对性建设,经检查除已经发现的问题未发现新的违反制度的相关情况。

3.严格落实《企业负责人职务消费管理制度》规定,集团和下属全资控股企业企业负责人职务消费具体情况在各自企业内部以适当形式进行公示。

4.制定下发了《关于进一步改进集团全资及控股企业外派董事监事工作的通知》,对外派董事监事工作流程、工作要求、异议解决机制、考核机制进行了优化明确,进一步提升了董监事行权履职综合效能,董监事队伍在企业监督管理中的作用进一步得到强化。

八、关于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够严格问题的整改情况

1.新中法党总支对购买商业预付卡的经办人员进行了批评教育、上报了情况说明,并组织相关人员学习党风廉政建设相关规定,修订了《报销制度》,并严格按照制度执行。

2.集团纪委、纪检监察室对杭实基金超标准接待相关人员进行了批评教育。杭实基金于2018年11月按照《杭州市国资委关于规范市属国有企业负责人业务招待管理的通知》修订了《杭实基金业务招待管理制度》,完善了陪同人数等条款,并严格按照规定执行。

3.针对职工疗休养补贴财务处理不够规范的问题,集团纪委书记、总会计师对财务管理部全体人员进行了批评教育。今后,将严格按照会计准则要求,规范财务核算。

4.金鱼集团制定了《杭州金鱼电器集团有限公司奔驰商务车使用管理办法》,明确该车辆为公司经营和业务保障用车,不得用于经营层或员工上下班接送,并严格按照制度执行。

九、关于国有资产监管有漏洞问题的整改情况

1.进一步履行国有资产监管责任。一是对二轻房产相关物业出租情况进行了调查了解。二轻房产和工联装饰改制前为“两块牌子一套班子”,改制后工联装饰成为二轻房产持股40%的子公司,并帮助二轻房产消化冗员、带走负债、以银行标准利率提供资金,为二轻房产的改制和后期发展做出了贡献,为此当时二轻房产与工联装饰达成了有关房产的租赁协议。目前二轻房产已建立健全了更为严格规范的房产管理制度,并将按照《物业出租管理办法》、《物业出租管理办法实施细则》严格执行。二是针对具体问题,二轻房产已于2019年3月收回了天风商厦6楼168平方米办公用房;调整了与工联装饰签订的大关南六苑商铺房产租赁合同,自2019年5月1日起按照市场价收取租金;变更了大关香吉公寓三楼的租赁合同,缩短租赁期限,全额收取工联装饰的转租租金。三是上述房产无偿使用和低价出租发生在原二轻房产董事长、总经理任职期间。2019年3月其因涉嫌职务犯罪受到江干区监委监察调查,目前已被开除党籍、解除劳动合同,并已移交司法机关。

2.加强改制剥离资产监管。一是对于剥离资产账面余额3167万元,已在巡察期间查实收回17万元、属地移交和账务核销结转658万元。目前剩余2491万元,其中,企业改制时剥离并委托企业管理的职工宿舍,涉及12家企业,账面价值1989.73万元,由杭实资产经营公司抓好日常具体监管,并督促相关企业履行好托管义务。担保提留资产447.5万元,托管其他非经营性资产—电化集团厂办幼儿园53.93万元,已委托中介机构进行专项审计,在专项审计完成后一并协商收回。二是按照巡察要求,集团对剥离资产监管不到位的原因进行了调查。集团历届班子都高度重视改制剥离资产的监管,多方查询核实资料、盘点资产、积极与企业以及地方政府沟通协商,并借助股权转让、二次改制清算、属地移交等有利时机,成熟一家处置一家,已先后对成立时入账的55811.77万元剥离资产中的52644.32万元进行处置和清算,较好的维护了国有资产的权益。但由于集团是由原八家局公司撤并而成,历史遗留问题较多,人员变动较大,期间又处于企业改制和搬迁的高峰期,各相关企业情况较为复杂。自巡察以来,集团借助巡察东风,边巡边改,组建了剥离资产盘点专门工作小组,有力推进改制剥离资产盘点清查。在前期分类清查的基础上,集团已对剥分离资产进一步进行了清理,搜集了企业改制资产处置表、委托管理协议、以前年度剥分离清理资料以及企业改制过程中相关资产处置的专项审计报告等资产清算资料。同时,综合任务性质、历史成因等各方因素,进一步细化分解清理任务,落实责任部门,逐户进行清理。对各类应收款项法律关系进行了梳理,认真做好诉前各项基础准备工作。

3.收回杭锅运输有限公司改制前形成的帐外资产。积极协调杭锅集团和杭锅运输公司,按照国有资产相关规定处理杭锅运输有限公司改制前形成的帐外资产。应收杭锅运输改制前形成的账外资产246.99万元,2019年10月,收回杭锅运输账外资产967927元。经核实150.1979万元不是改制前形成的账外资产,属杭锅运输所有。10月22日将杭锅运输事项报公司党委会审议通过。2019年11月30日,杭实集团、杭锅集团、杭锅运输公司三方签署结算办公用房协议,对已收取的非改制前形成的账外资产150.1979万元予以退回,与本次应收改制资金相抵消。2019年12月,对该应收账款进行账外处理,并获得年报审计机构的认可。

4.加强参股企业分红催缴。一是集团将分红催缴作为维护国有资产权益的重要任务推进,制定了《投资企业分红管理办法》,明确了投资分红的同股同利原则和管理职责,同时通过将参股企业的分红催缴责任纳入委派董事监事责任体系,以及将分红管理情况纳入投资企业负责人的业绩考核指标,有效压实分红催缴责任。二是建立完善了投资分红决议交接机制,通过交接本、OA流程共同会签等形式共享投资分红信息,充分掌握分红动态,倒逼投资企业形成主动分红意识。三是充分加强分红管理的制度的执行监督力度,资产管理部联合财务管理部每半年梳理核对一次投资分红情况,定期发布投资分红情况专项简报,并及时将投资分红情况传达至各委派董监事,充分依托董监事管理体系强化分红催讨落实。

十、关于资金出借和担保存在重大风险问题的整改情况

1.规范资金出借和对外担保。一是在全资、控股企业中开展资金运营风险专项自查,包括资金出借、对外担保、一年期以下理财产品,未发现违规违纪情况。编制资金出借、担保等相关合同模板及合同审核要点指引。二是梳理系统本级与全资、控股企业投资决策、资金运营中的风险管控制度,对资金出借中的抵押质押确认、价值覆盖、执行情况及对外担保中的超比例担保等行为进行了重点检查,对排摸到的风险制定了相应的控制措施。三是轻机实业已全额收回出借富阳仁鑫机械公司本金1100万元,并按照6%年息,收回借款利息差额13704.17元。四是二轻房产已解除对杭州吴山投资有限公司的担保。五是弘筑置业已于2019年8月归还所有借款本金及利息。向龙德公司提供的借款增加了小股东杭州市手工业合作社联合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2.杭蓝公司未经董事会批准借款给浙蓝公司的整改情况。杭蓝董事会已于2019年对浙蓝到期未归还借款作出了展期的董事会决议。按照巡察整改要求,杭蓝建立完善了资金出借制度,进一步规范借款行为,严控资金出借风险。

3.工投发展和弘筑置业涉及新华集团债权面临重大损失的整改情况。一是新华系案件全部16个案件已完成诉讼判决并生效,指导督促工投发展和弘筑置业加快推进判决案件的执行,最大限度挽回国有资产损失。为妥善处置受偿,集团经过多次与主办法官、执行局沟通及会议协调,目前16个案件诉讼执行程序已全部完成。二是工投发展深刻反思,吸取教训,对治理结构、组织架构、部门设置、人员结构进行了全面调整优化,进一步强化了参控股及代管企业的管控。同时,制定完善了《对外担保管理暂行办法》、《对外出借资金管理暂行办法》、《非招标采购管理办法》、《工程结算管理办法》及“三重一大”事项管理办法等一系列内控制度规范体系,有效堵塞了管理漏洞,健全了发展肌体。三是市纪委市监委对原主要负责人进行开除党籍处分,并对其违纪违法案件开庭审理,其当庭认罪认罚。

十一、关于对外投资管理不善问题的整改情况

1.部分下属公司对外投资前期调研论证不够充分,投资决策不规范,造成巨额亏损的整改情况

一是依法规范推进亏损投资产品处置。工投发展已于2019年6月底完成了“源贝2号”信托产品投资的赎回退出,2019年11底完成了“富春定增709号”B类基金产品份额赎回,最大限度减少投资损失。二是工投发展进一步强化了产品投后管理,落实专门部门及专人负责产品的投后管理。制定完善了投资、对外出借、对外担保及“三重一大”事项管理办法等一系列内部控制制度,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三是市纪委市监委对原主要负责人进行开除党籍处分,并对其违纪违法案件开庭审理,其当庭认罪认罚。

2.购买西湖国贸大厦未作资产评估和详细调查,后续出现因物业纠纷造成的群体性涉稳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关于西湖国贸大厦未作资产评估和详细调查,集团已向市委作了专题汇报。二是集团制定下发了《关于完善投资、交易、评估类管理制度进一步强化制度落实等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所属投资企业进一步完善投资、交易、评估类管理制度,并开展制度执行自查自纠工作,确保制度得到有效贯彻落实。三是集团充分发挥国企责任担当,站在维护全市稳定一盘棋的政治高度,全力配合有关部门稳妥处理西湖国贸大厦的不稳定因素。按照市政法委召开的西湖国贸涉稳问题协调会议精神,集团制定了解决西湖国贸纠纷户事件资金支付的方案,同时成立工作专班,与市中院、上城区政府共同做好纠纷户的沟通解释以及资金支付。目前513户纠纷户已达成调解协议510户,西湖国贸纠纷户群体性涉稳风险已得到妥善化解。

十二、关于招投标管理不够严格问题的整改情况

1.集团已于2019年4月16日修订并印发了《杭实集团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对非招标采购的方法、程序等进行了细化明确,切实强化非招标采购的制度约束,筑牢合规底线。针对个别企业招投标采购管理制度缺失的问题,杭实资管、轻机实业已制定了采购管理办法。

2.工投发展对55、56号地块联合招投标报批情况开进行了自查,同步开展整改招标监管不力自查自纠,细化完善重点岗位、重要领域监督管理体系,并对招投标岗位人员加强廉政教育及业务培训,严格做到客观反映项目材料,杜绝虚假陈述。

3.2019年4月,经轻机实业党总支、经营层会议研究决定,对销售整机及配件物资运输外包委托项目以竞争性磋商的方式进行了公开招标,招标小组由办公室、财务、销售、生产等相关部门人员组成,对4家投标单位进行了磋商评分,最终杭州凯奥物流有限公司中标,并于5月29日,签订了货物运输合同。

4.创新创业新天地完成了5条道路涉及的七个工程采购事项签约主体的变更。

5.2016年期间,集团依法依纪对轻华热电原总经理等相关责任人进行了严肃处理。

十三、关于大额资金出借不够规范等问题的整改情况

集团于2016年1月制订并出台了《对外出借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和《对外担保管理暂行办法》,并于2018年根据经营发展实际情况重新修订了上述两个制度,进一步明确了相应的决策流程、风险评估、业务执行与责任追究等相关事项。针对本轮巡察发现的大额资金出借不够规范问题(详见整改内容二十一、二十二),集团严格按照制度要求及纪律约束严肃整改。根据自查,集团自制度完善以来的大额资金出借,均严格落实了借款担保等风险控制措施,如:杭实国贸由小股东股权质押、新天地进行不动产质押及股东担保、轻联投资进行股权质押等,在严格执行规范程序的同时,确保国有资金安全。

十四、关于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执行不坚决问题的整改情况

集团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进一步纠治“四风”、加强作风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持续加大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监督检查力度,深入强化推进作风建设。在中秋、国庆重要节假日前夕,在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中,认真组织开展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自查自纠工作,未发现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集团同时对金鱼、杭重等企业开展了飞行检查,未发现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点面结合时刻保持正风肃纪的有效震慑。

十五、关于承德金松采选矿项目问题处理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1.集团牢牢压实金鱼集团主体责任,指导金鱼集团梳理法律关系、积极应对处理相关诉讼案件。会同金鱼组成联合工作组,多次赴承德进行实地调查并与当地政府进行了积极沟通,积极推动金鱼集团成立普络飞涉及的相关土地房产过户等事宜。

2.全力加快承德金松资产处置进程,明确金松物产不再对承德金松继续追加投资,尽快处置持有的承德金松股权及债权,股权及债权转让、资产出售、公司破产清算等方式均在考虑之列。目前正依法推进承德金松破产清算。

3.全力做好金松物产PCM业务剥离,实施完成金松物产PCM业务剥离方案,实现了对承德金松矿业项目不利影响的有效隔离。

目前,巡察反馈问题已经基本整改到位,集中整改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市委巡察组移交的信访3件已全部办结,问题线索6条全部核查处理,党政纪处分7人次,诫勉谈话3人次;新增制度4项、修订制度14项。下一步杭实集团党委将从集中整改阶段转入日常整改阶段,按照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的要求,加强党的领导,进一步增强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加强领导班子和基层党组织建设,发挥党组织在企业科学决策中的核心作用,推动党的领导融入企业治理的每一个环节。同时牢固树立党员干部的纪律意识和规矩意识,从严治党,强化党风廉政教育,严格执纪,以制度的笼子预防腐败风险和职务犯罪。坚持正确的选人用人导向,选拔一批政治素质过硬,思想信念坚定,知识技能扎实的复合型干部人才。在确保人员干部队伍政治能力硬、业务能力强的基础上强化建章立制,着力建设长效机制,根据巡察整改任务倒查制度缺陷,进一步梳理完善现行制度体系,提升科学治理能力,切实把巡察整改成果体现在推动集团实现高质量发展上来。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85212430;邮政信箱:杭州市西湖区保俶路宝石山下四弄19号办公室(收);电子邮箱gyzc@com.hz.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