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视巡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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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杭州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委员会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来源:杭州廉政网      发布时间:2020-10-23 11:37:29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19年9月6日至10月22日,市委第五巡察组对市城投集团党委开展了巡察。2019年11月26日,市委巡察组向市城投集团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视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市城投集团党委坚持把巡察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来抓,始终站在讲政治、讲大局、讲党性的高度,深刻认识整改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委的部署要求上来,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正视问题,以强烈的紧迫意识改正问题,切实做好整改工作。一是强化组织领导,提升站位抓整改。建立健全工作体系,第一时间成立了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明确整改责任分工,全面部署整改工作。二是坚持上下联动,注重协同抓整改。各专业线和各单位分别召开专题会议,进一步研究落实整改工作,坚持直面问题,点线结合,上下联动。三是开展专项行动,举一反三抓整改。紧盯薄弱环节,深刻剖析原因,结合工作实际,组织实施了党建基层基础提升、工程招投标和物资采购规范管理和廉洁风险排查防控三大专项行动,抓好重点领域整改工作。四是注重标本兼治,务求实效抓整改。坚持在见人见事上见真章,在巩固成果上重长效,建立健全相关工作制度机制。

一、关于党委“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领导作用发挥不够充分问题的整改情况。

具体问题1.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不够深入扎实。

(1)集团部分支部和燃气集团、环境集团等下属企业党组织,对《党内监督条例》《关于加强和维护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的若干规定》等重要内容未组织学习。一是集团党委持续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下发《关于进一步明确部分党建工作主要要求的通知》和开展“党建基层基础提升”专项行动,进一步明确将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论述、中央和省市委的重要会议、重要文件精神,以及出台的各项党纪党规等内容纳入必学范围,全面加强各级党组织理论学习中心组、支部固定主题党日等方面的学习管理,并抓好日常的计划和实施。同时要求系统各单位开展学习情况“回头看”,对相关内容进行了补学。二是燃气集团结合中心组学习会、党员固定日活动,组织各级对《党内监督条例》《关于加强和维护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的若干规定》等内容进行了深入学习,并开展党建实务培训和检查,对中心组和党员学习内容进行再落实,指导和监督所属的党组织落实好理论学习要求。三是环境集团对相关学习内容进行再次学习讨论,并强化集团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管理,切实做好学习资料的发放工作,开展月度督促、季度检查,促进理论学习落实,明确在抓好日常学习的基础上,坚持每半年开展一次全体党员集中学习,提升学习的覆盖面和成效。四是集团机关党委立查立改,要求机关各党支部对检查发现未及时学习的重要内容进行了补学,并举一反三,强化理论学习,明确各支部要安排专人定期对学习内容进行梳理,确保学习及时到位。五是集团党群工作部对各单位中心组学习情况进行了复核,对发现学习不到位不及时的,责令立即整改并纳入党建考核扣分项,同时对理论学习内容及要求进行再明确、再强调、再落实。

(2)集团党委及下属公交集团、水务集团党委未按要求及时召开“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专题民主生活会。一是集团党委开展了主题教育专题民主生活会“回头看”,经核查,城投集团党委和系统下属党组织分别都已召开了主题教育专题民主生活会。二是在此基础上,公交集团、水务集团党委下发通知,要求各基层党组织今后要认真按照相关的程序和时间要求,开好民主生活会,并结合年度的党建考核,对下属党组织主题教育民主生活会召开等情况进行全覆盖自查。三是集团党群工作部在系统党建专题会议上,对规范化开好民主生活会进行再明确。四是集团党委会强调,集团党委班子成员要进一步加强对自己联系单位召开民主生活会的指导,并督促各单位按要求及时召开。

具体问题2.企业党的建设系统性、针对性、有效性不够。

(1)集团党委未结合企业实际系统谋划开展党建工作,未按照“分类指导、整体推进”的原则,因地制宜抓好“两新”组织党建。一是集团党委多次组织5家参股企业(两新组织)党建分管领导、党群工作部门负责人进行了专题座谈,听取意见建议,交流党建工作分类管理考核的思路和想法,同时着重围绕“如何做到一企一策,差别化做好参股企业党建管理和考核”等内容进行了交流,形成了抓“两新组织”党建工作的思路。二是按照“分类指导、整体推进”的原则,在制定年度系统单位党建考核目标责任书内容时,对全资控股企业和两新党组织党建考核内容进行分类设置,突出考核导向作用,强化对系统单位党组织党建工作的日常管理、指导、督促,提升党建工作的针对性、有效性。三是开展“两新”党务工作人员的培训和测试,提升党务工作能力。

(2)集团党委履行党建责任制也不够到位,党建工作与企业生产经营联系不够紧密,党建考核不够科学合理、针对性不够强,存在导向偏差。一是集团党委联系企业实际,进一步梳理修订了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完善领导班子党风廉政一人一单,明确职责,加强落实。同时,集团党委会以系统单位涉嫌严重违纪违法事件为案例,进行对照分析,切实按照清廉国企建设的要求,对如何加强外派干部的日常管理和党风廉政建设,进一步明晰工作思路和举措。此外,集团党委坚持运用好年度考核、党组织书记述职和抓基层党建评议等工作载体,加大党建责任制的贯彻执行力度,推动全面从严治党责任的落地。二是结合市委党建考核的要求,优化考核方式方法,在制定年度系统单位党建考核目标责任书内容时,对不同类型企业党建考核内容进行优化调整和分类设置,突出考核导向作用。进一步加强日常过程管理,加强考核结果运用,确保党建工作责任落实到位。三是全面谋划党建工作,进一步理清和明确了深化“党建+项目”、“党建+服务”、“党建+管理”等“党建+”工作模式的思路和做法,着力推动党建工作与中心工作的深度融合,提升党建引领发展的能力。

(3)少数基层党组织抓中心、议大事能力不强,党建支撑发展、引领发展的作用发挥不够明显,存在“自弹自唱、两张皮”的问题。一是对各单位党组织议事规则制度落实情况进行了再检查,进一步明确各级党组织对企业“三重一大”等事项的前置研究程序和工作要求。二是深入开展“党建双强”创建工作,持续推进“最强支部”、“最强领头雁”建设,提升基层党组织支撑发展、引领发展的能力。三是制定了党员示范岗创建制度,更好地引导党员立足岗位创先争优,着力发挥基层党组织在生产经营中的战斗堡垒作用。四是坚持“支部建在项目上、党旗飘在工地上”,健全“四大破难机制”,持续在集团系统50余个重点工程上建立项目党组织,推动党建融入中心强发展,助推工程建设。

具体问题3.党委对企业发展战略研究谋划不够深入。

一是重新调整企业发展战略研究的职能部室,将集团公司发展战略和规划研究职能从资产管理部划转到投资发展部。同时,通过对外公开招聘引进“战略发展规划”专业人才,支撑工作深入开展。二是全面启动集团发展战略和规划研究工作。研究制定《集团“十四五”战略规划编制方案》,明确由系统内部力量和借助外力外脑相结合,有序开展“十三五”规划总结和“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目前已初步形成集团公司“十四五”战略规划文稿,经专题研讨后下发实施。

二、关于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不够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

具体问题4.制度不够健全和完善。

一是对集团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进行了修订完善,进一步明确了提交董事会研究的事项。二是督促系统相关单位修订完善涉及“三重一大”的决策制度。三是做到举一反三,通过专题会议部署、开展专项检查和组织党务培训,进一步督促系统各级严格执行“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

具体问题5.执行不够到位。

一是集团党委严格执行党委会议事规则,并依照规定讨论和决定企业重大事项,同时建立由办公室分管负责人和会议记录员组成的“AB岗”审核机制,定期核查会议记录,确保记录完整和符合要求。二是督促系统单位严格贯彻“三重一大”决策要求和党委会议事规则,完善会议流程,加强会议组织管理。做好重大问题前瞻性、对策性研究,保证党委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规范化,切实做到议题应上必上,议题事先提交,党委会前置研究,会议记录清晰。

三、关于党委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具体问题6.对意识形态工作还不够重视。

一是集团党委全面落实中央和省、市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和指示精神,通过下发通知和进行专题部署的形式,进一步明确了党委落实意识形态工作的要求,强化各级党委(总支、支部)班子成员抓意识形态工作的责任。二是对集团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内容进行了查漏补缺和学习整改,同时完善中心组学习计划,进一步将意识形态的重要会议、文件精神列入学习贯彻的重要内容。三是强化意识形态的分析研判工作,确保全年2次专题分析研判意识形态工作。四是在集团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剖析材料和年度述职报告中,将意识形态工作列为重要内容之一,接受监督和评议。

具体问题7.理论宣传工作还不够到位。

一是立查立改,第一时间整合优化集团公司官网,并补充更新了相关信息。二是完善了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制度,进一步明确了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主体和工作举措。三是明确专人负责信息上传和审核,办公室分管负责人、信息宣传工作具体负责人每天检查更新情况,定期抽查系统单位官网管理维护情况,确保及时更新。

具体问题8.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压得不够实。

(1)集团党委未落实“每年至少安排一次以上维护意识形态安全的专题学习”要求。一是完成了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的修订,细化责任制内容,进一步明确了意识形态安全专题学习的要求。二是强化理论中心组学习制度,制订中心组学习计划,及时传达学习维护意识形态安全的相关专题内容,确保“每年至少安排一次以上维护意识形态安全的专题学习”。同时对集团党委中心组学习内容进行了查漏补缺,已完成维护意识形态安全的专题学习。三是通过下发通知和专题部署,进一步强化了系统各级对“维护意识形态安全”的专题学习要求。

(2)集团下属企业党组织履行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不够到位。一是对系统各单位履行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情况进行了检查,未按要求落实到位的要求立即整改,并纳入了年度考核。二是加强对公交、水务集团等系统基层党组织党员干部理论学习培训的督查,并在制定年度党员春训冬训、干部培训等学习培训计划中,明确理论学习的要求。三是下发通知对党员参教信教情况进行摸排,同步做好了党员教育引导工作,每位党员签订了不参教信教承诺书,经摸排系统内党员无参教信教情况。四是资管集团强化意识形态工作,在干部工作会议和党建工作会议上,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进行布置,深入分析和研究问题,理清工作思路。同时在党委会上,对意识形态领导小组责任进行了再明确,并研究讨论通过了意识形态工作计划。五是公交集团制定下发了《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意见》,加强意识形态工作责任落地。加强党员干部理论知识培训,按时制订年度两级党组织中心组学习计划和年度党员干部培训计划,对基层党组织主题党日活动理论学习进行再明确,对基层党组织党员干部理论学习开展了督查。六是水务集团强化党委对意识形态工作的统领作用,修订完善《理论中心组学习制度》,做好意识形态工作的分析研判,并提交党委会研究讨论。切实加强党性教育,召开下属党组织书记专题会议,对意识形态工作进行再强调,并将党性教育学习作为党建考核的重要组成部分。

四、关于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不够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

具体问题9.干部选拔任用程序不够到位。

(1)有的选任环节缺失。一是完善干部选拔程序,严格按照有关程序,制定工作实施方案,并先后召开三次党委会,分别讨论研究工作实施方案、确定考察对象和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二是完成《集团公司干部选拔任用纪实工作操作规程》的修订,进一步明确和规范集团系统干部选拔任用程序。同时指导督促系统单位根据集团修订后的相关制度进行相应的完善。三是组织开展干部选拔任用程序等组织工作实务培训,切实提升系统单位组织部门领导和组工干部的业务水平。四是针对环境集团2015年-2018年干部选拔民主推荐环节缺失的问题,落实好整改工作。并明确,通过“月访季查年考”方式,强化对系统单位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程序的日常指导、监督和考核。五是环境集团对照干部选拔任用管理相关规定,对2015年至今提拔、招聘、转任重要岗位干部29人次进行再次排查“回头看”,完善提拔干部工作纪实档案和材料,同步完成《杭州市环境集团有限公司中层干部选拔、任用规定》,并严格执行干部选拔规定和程序。

(2)有的研究讨论不够规范。一是对燃气集团、安居房产公司相关领导进行提醒谈话,要求进一步严肃选人用人议事程序。二是安居房产公司已厘清党委会、董事会、经营班子会权责边界和议事范围,对党委会议事规则进行了修订并严格执行。三是燃气集团现严格按照干部选拔任用管理办法和纪实相关要求开展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讨论决定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也均召开党委会进行研究。并利用党群工作例会组织各级组工干部对干部选拔任用制度进行再次学习。

(3)有的违规任用。一是与环境集团相关领导进行提醒谈话,再次强调选人用人的规范性和严肃性,并在专题推进会上要求系统其他单位引以为戒。环境集团目前已修订干部选拔、任用规定。二是给予2人调离岗位处理。三是加强事前和事后监督,对系统单位需要事前批准或报备的干部选拔事项进行严格把关,要求系统单位在干部选拔任用发文后的一个月内将“一人一档”材料上报检查。四是结合党建基层基础提升专项行动,对干部选拔工作进行专项整治。

具体问题10.下属企业班子配备不及时。

一是征求市编办等有关部门意见,因该单位涉及事业单位机构改革,有关部门建议暂缓配备。二是根据全市的部署,与市编办商讨事业单位机构改革相关事宜,市编办将加快推进事企分离。目前集团下的事业单位已完成改革工作,整体划转到市建委。

具体问题11.基础材料不扎实、上会材料不全。

一是集团对集团干部选拔“一人一档”进行再梳理再检查,对《干部人事档案任前审核登记表》等缺少的材料进行了补充;对《干部人事档案任前审核登记表》存在涂改的,对其干部人事档案进行再核查,确保信息真实准确。二是持续开展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和整理,对缺少的考察报告、转正报告等材料进行补充。三是明确干部选拔任用材料制作标准,组织开展干部选拔任用程序等组织工作实务培训,进一步明确干部选拔任用材料、干部任免审批表和干部人事档案的制作规范与要求。四是对安居房产公司、资管集团党建分管领导进行提醒谈话,督促其对干部选拔材料再次进行全面自查督查,避免类似情况再次发生。五是安居房产对提拔干部“一人一档”已进行再次梳理,完成了材料中缺项信息的补充完善。修订完善干部选拔任用操作规程,按照“一人一档”的要求及时整理材料归档,确保程序到位,材料完整。对本单位从事干部管理工作的人员开展专题培训,明确全程纪实的各个环节及要求。六是资管集团对公司选拔干部的“一人一档”进行了梳理、检查和完善。对存在明显过失的组织部门具体负责人进行批评教育,责令其对工作疏忽等问题进行书面检查,同时取消其年度个人评优资格,并扣除其年度绩效奖金10000元。同时选调工作细致、认真负责的同志交流到党群部门工作。

五、关于党建基础工作存在薄弱环节问题的整改情况。

具体问题12.基层组织生活制度落实不够到位。

一是下发通知要求系统各单位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国有企业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试行)》。持续开展系统基层党组织“互学互查互促”工作,重点对基层组织生活制度落实情况进行督查。二是通过年度考核和专项督查对公交、水务集团基层支部组织生活会工作进行督查检查,并纳入年度党建考核,对工作不到位或是存在问题的进行了扣分。三是通过专题部署和下发通知,要求基层党委加强对所属支部组织生活会的督导,做到会前指导、会中参加、会后督促,确保基层党支部的“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开出质量、开出水平。四是公交集团制定下发《基层党支部召开组织生活会的八个步骤》,规范会议程序,并做好专题讲解,确保流程规范。做好党内“双争双评”工作和“党建双强”工程的实施,要求领导干部作为普通党员参加组织生活会。完善党建工作两级考核体系,强化督查检查。推动各党支部按时开好组织生活会,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五是水务集团严格落实领导班子成员以“双重身份”参加所在支部组织生活制度,在组织生活会中带头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定期给所在支部与联系支部上党课,引导党员干部进一步重视日常党组织生活。组织支部书记召开专题会议,对基层党组织日常组织生活等要求进行再明确。开展党务实操培训,重点讲解日常党建工作标准化规范化要求,同时下发集团公司《党支部工作手册(试行)》及日常党建基础工作指导性文件汇编,着重对组织生活会流程、要求进行再明确。六是安居房产召开书记例会,明确建立组织生活内容按“学-观-谈-做”四步法安排并提前报备制度。各党支部固定主题党日均按“四步法”开展并记录会议情况,党委班子成员均按规定参加并点评所在支部组织生活,推动组织活动规范化、制度化。七是资管集团开展了4次党务工作人员培训,持续规范组织生活等工作,提升党务工作人员工作能力。严格按照目标责任书规定,对下属各支部进行党建考核,并将考核结果应用到年度绩效当中,强化了基层对党建工作的责任意识。

具体问题13.党员发展不够规范。

一是结合党建基层基础提升专项行动,督促资管集团、燃气集团、房产实业公司等系统单位开展党员发展工作“回头看”,进行再排查,对存在问题进行整改,并上报整改情况。要求系统各单位进一步规范党员发展程序,严格党员发展审核把关。二是按照《基层党务工作指导手册》和党员发展要求,对党员发展等基础性党务工作程序进行再强调、再宣贯、再培训。在党建考核和党建互查中,切实加强考核力度和指导的督促力度。三是资管集团对巡察组提出的党员材料问题立即进行了梳理和整改。对志愿书填写栏不完整的问题进行了培训教育。制定了《党支部建设基本规范(试行)》《发展党员工作细则》两项制度,并在季度党建会议上进行了宣贯。四是燃气集团对2015年以来发展的党员入党志愿书存在问题的,要求再深化认识,通过“再写一份入党志愿书”作为附件,留存在档案中。召集2015年后发展的党员进行再学习再教育,并组织大家“重温入党誓词”,强化思想认识。梳理完成“5个环节25个流程的党员发展流程规范”,下发基层各支部学习,提升党组织书记和党务工作人员专业能力。组织支部负责人和党务干事开展党员发展等实务培训,提升党务人员审核把关能力。此外,对各支部书记和党群工作部进行会上严肃批评,并在年度党建考核中对相关责任部门和责任单位进行了扣分。五是房产实业公司对2015年后发展的党员材料进行再审核,对不符合要求的进行再教育,并要求重新写一份入党申请书、入党志愿书或思想汇报。按照《基层党务工作指导手册》,对党员发展等基础性党务工作程序进行再强调、再宣贯、再培训,进一步规范党员发展程序,严格党员发展审核把关。六是房开集团对涉及党员和所在支部书记进行批评教育,责令其对党章、党规进行再学习,该名党员重新撰写了入党志愿书,作为附件进档。开展党员发展工作“回头看”,对存在问题进行整改纠偏,对2019年新发展的一名党员材料进行重新审核。按照《基层党务工作指导手册》,对党员发展等基础性党务工作程序宣贯培训。

具体问题14.党员教育管理不到位。

一是对水务集团、城建发展集团党建分管领导进行提醒谈话,要求对存在问题进行再核查,并根据实际情况对相关人员进行教育或严肃处理,同时举一反三,切实加强对党员的日常教育管理。二是组织系统党务人员进行测试;先后组织2次党务人员实操培训,着力提升党务干部业务能力。三是结合党员年报工作对系统单位党员信息管理系统中的在库党员信息进行梳理完善,加强对集团系统基层党员干部违纪违法行为的摸底排查,落实督查考核机制,确保不留死角。四是水务集团对该问题进行再核查,形成事件情况调查报告,经集团公司党委会讨论,给予2人诫勉处理。同时开展各级党组织党建基础工作薄弱环节自查工作,印发集团公司党建工作薄弱环节清单,制定相应整改措施,各基层党组织对照形成自查反馈意见,并开展销号式整改。落实好日常沟通机制,对党员干部的重大信息变更做到及时上报、动态跟踪、随时更新。五是城建发展集团党委副书记在班子会上作了自我批评,对党群工作部负责人进行批评教育,并在年度考核中进行扣分和经济处罚;对党员所在的支委会3人进行提醒谈话。在年度党建考核中,对涉事党员事发时所在的支部予以扣分。同时,在支部书记夜学、固定主题党日等载体中,着重加强党务工作实务培训。

六、关于人事人才工作存在短板问题的整改情况。

具体问题15.人才工作研究谋划不够系统。

一是有效落实《杭州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人才发展三年行动计划》,推动各项考核指标落地,对于未完成年度指标的单位,加大考核力度。同时做好新一年度人才工作的系统谋划,着力解决企业人才结构性问题。二是按照集团本部“三定”方案,针对本部紧缺专业岗位,开展对外公开招聘工作,选聘优秀人才到集团本部工作。三是分门别类梳理并建立系统各类专业人才库,从中选出优秀人才,量身定制培养计划,加大人才培养力度。四是鼓励系统各单位积极探索多种考核激励模式,拓展高端特殊人才的引进途径。

具体问题16.人员招聘不够规范。

一是集团党群工作部(人力资源部)结合年度考核,重点检查了系统单位人力资源管理制度建设情况,督促各单位进一步修改完善招聘制度,严格招聘流程,并切实落实执行。二是热电集团已完善并严格执行招聘管理制度,强化集体决策机制。坚持举一反三,以改革改制上市为契机,进一步规范公司内部管理。三是市城建科研院组织人事干部加强对事业单位招聘政策的学习,目前已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等政策性文件,加强资格审查等招聘各环节的规范、公开管理。四是集团党群工作部(人力资源部)在干部档案专审工作的基础上,督促系统单位对干部人事档案进行再梳理、再检查,查漏补缺,确保干部档案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坚持严格执行“凡进必审”制度,组织干部档案专题培训,提升系统档案管理人员的业务能力。五是水务集团已给予当事人责令检查及诫勉处理。同时聘请专业档案管理员完成干部档案初步专审,对集团全体中层干部的干部档案进行再梳理、再检查、再完善。请干部档案管理专业机构进行业务培训,进一步提升干部档案管理能力和对档案材料的甄别能力,加强干部档案日常管理工作。

七、关于下属企业干部出国(境)护照管理不够严问题的整改情况。

具体问题17.有的制度制定不清晰,有的管理不规范,有的证件领用登记比较混乱,有的证照收缴不及时。

一是集团党委分管领导在巡察整改专题会上,点名批评公交集团、资管集团、房开集团等单位在干部出国(境)护照管理不够严问题,并要求开展自查整改工作。二是集团党群工作部对系统各单位因私出国(境)管理制度进行了审核,责令资管集团等制度不完善的单位立即进行修订完善。组织系统单位开展因私出国(境)管理等组织工作实务培训,再次重申集团因私出国(境)管理制度的要求。三是资管集团已修订《杭州城投资产管理集团有限公司中层干部和高级职称人员因私临时出国(境)管理办法》,对新提拔、新录用的干部在任前谈话中进行制度宣贯,并按制度规定做好护照收缴和登记工作。调整党建工作分管领导,对存在明显过失的部门负责人进行批评教育、调整岗位,并作出书面检查,取消年度评优资格和进行了相应经济处罚。对无故延期上交证件的当事人进行了批评教育,并作出书面检查,同时取消年度评优资格和扣除3000元绩效奖金。四是公交集团制定下发了《关于规范集团中层干部和副高以上职称专业技术人员干部因私出国(境)证件借用的通知》,进一步完善借用人、经办人、负责人“三签字”流程。完成基层干部因私出国(境)证件收缴和登记工作。召开书记、党办主任会议,专题宣贯《集团公司管理干部因私出国(境)管理办法(试行)》相关文件精神。制定下发《关于集团中层干部因私出国(境)实行网上审批的通知》,进一步规范因私出国(境)制度和流程。五是房开集团下发了《杭房集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集团公司因私出国(境)管理的通知》,明确了必须征求纪检部门意见等程序。开展因私出国(境)审批和证件管理自查清查工作,对存在不规范情形的,立查立改,对2人进行批评教育。同时进一步明确专人负责,强化责任,落实收缴、登记、借用等程序,确保做到严格管理。

八、关于部分干部工作作风不够严实问题的整改情况。

具体问题18.弄虚作假、敷衍整改。

一是路桥集团已对该处管理用房进行了整治,拆除厨房设备,清理园区,通过改造恢复为养护管理日常办公用房。目前,路桥集团上市工作小组入驻此地办公。二是路桥集团党委书记、纪委书记已就整改推进不力问题进行深刻检讨,给予1人诫勉及停职检查处理,1人提醒谈话,1人批评教育,并在城投集团系统纪检监察例会上予以通报。三是加强宣传教育,开展案例式、体验式等多元化培训形式,做到思想引导到位、提醒警示到位、纪律要求到位,让全体干部警钟长鸣,自觉做廉洁从业的表率。四是问题整改“回头看”机制化、常态化。集团纪委修订《员工“不担当、不作为、不落实”问责办法》,加大惩处力度。2020年起,城投集团纪委每季度开展一次监督建议落实情况“回头看”行动,对问题整改情况进行现场核查,确保件件整改到位,对敷衍整改、虚假整改等严重问题的予以严肃处理,加重考核扣分。

具体问题19.存在照搬照抄上级文件的现象。

一是燃气集团迅速研究制定整改措施,修订完善差旅费管理制度并下发;同时对其下属企业开展差旅费制度专项排查,目前存在类似情况的下属企业已同步完成制度修订。二是举一反三,集团对系统单位存在的制度问题立查立改,对集团所属全资控股企业及事业单位的差旅费管理制度进行摸底排查,召开专题会议,要求各相关企业提高思想认识,积极落实整改,同时责令限期完成差旅费制度修订工作。差旅费制度不符合要求的单位已全部完成制度修订并签发。

具体问题20.难点问题缺乏常抓不懈的韧劲。城投集团系统在工程项目竣工决算、项目清算上长期存在拖延现象。

一是组织进行集中排查和梳理,其中路桥集团107个项目通过整改已全部完成结算。集团其他竣工验收一年以上未决算的存量项目,已列出计划明确决算完成时间。二是将工程结算完成情况纳入集团工程月报,已对各单位结算完成情况进行通报。同时在工程例会上,再次强调了工程结算工作的重要性,重申必须按照排定计划推进工作。集团工程建设部帮助系统单位协调结算工作中存在困难和问题。三是集团研究明确工程结算和决算的职责分工,由集团工程建设部牵头负责工程结算,财务管理部牵头负责工程决算,并按分工全面开展工程结算和竣工决算工作。四是加重考核,在2020年度目标责任书中将工程结算和决算项目完成率考核分值全面提高。

九、关于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方面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具体问题21.津补贴或福利发放不够规范。

一是城投集团部室全面开展自查,理清虚拟网话费缴纳人员和金额情况。对本部在职员工的回退话费纳入了2019年度员工工资总额,加以规范,已调离本部职工也已全部现金退回。同时规定,此费用由员工自行承担,并在员工中做好了解释。二是市房开集团对已发的员工停车费纳入工资总额,不再发生此项费用。路桥集团之前发放已纳入工资总额,已停止报销交通补贴,并通过修订出台《公务用车管理制度》,进一步加强规范管理。公交集团落实资金清退,在做好新春慰问费发放情况调查的基础上,完成领导班子费用的追回工作。三是督促系统相关单位组织各级党员干部加强制度学习,重点学习中央八项规定、六项禁令等相关精神,严格按照相关制度规定落实津补贴的发放,同时举一反三,加强资金管理,做好内部审计,加强监督管控,做到令行禁止。

具体问题22.公款消费不够规范。

一是已按照政府和上级部门最新精神和要求,修订完善并严格执行业务招待管理相关管理规定。二是切实加强日常的会议管理和预算审核把关,并改进会议方式,利用信息化设施,通过电视电话召开相关会议。三是接待费用报销中严格做到了“四单”(即公函、审批表、发票、费用清单)齐全和多环节审核签字。四是加强对系统单位业务接待的监督检查。

具体问题23.礼品赠送不够规范。

一是召开系统办公室主任会议,进一步重申系统各级要严格执行商务接待制度,加大对属于商务活动的范围、费用标准的监督力度,切实按照规定和限额标准执行,建立健全赠送纪念品明细台账。二是对相关系统单位整改情况进行了现场检查。市水务集团已修订《业务招待管理办法》,规范了审批程序,加强了业务招待管控。市房开集团已向经办人收回该笔款项,对责任单位下属公司负责人进行了批评教育。市公交集团已取消记者交通费发放,并做好新闻发布会预算申报、费用领取等各环节的登记工作。

具体问题24.公车使用管理不够规范。城投集团及下属企业普遍存在业务招待、会议、培训经费报销要素缺失等现象。

一是严格执行经营和业务保障用车管理规定,严格执行《杭州市市直机关会议费管理规定的通知》,并按照政府和上级部门最新的精神和要求及时修订完善。二是落实专人做好公车使用台账记录管理,确保审批严格,办公室组织检查并进行通报。三是对部分系统单位进行了检查,后续定期组织台账抽查。

十、关于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具体问题25.对主体责任的认识不够深入。

一是集团动态调整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和问题清单,做到“一人一单”、“一年一单”,并按要求对清单进行正式发文。二是运用好集团OA、公开栏等载体及时进行公示,接受党员干部和普通群众的监督。三是加大年度党建考核力度,对考核检查中发现存在问题的相关单位进行加重扣分,同时在党建巡察整改专题会上,要求系统各级党组织参照集团党委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和问题清单,制定、完善并严格执行各级党组织班子的“一人一单”、“一年一单”,切实扛起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

具体问题26.基层党组织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不够。

一是在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标准中明确党委专题研究细则。二是集团纪委组织开展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逐一检查了系统各单位党委研究分析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材料,并要求各单位将党委研究材料报集团纪检监察室备案。三是集团纪委下发通知,明确了各级党委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相关要求。

具体问题27.压力传导层层递减。

一是以制度强化基层党风廉政工作,印发《打造“四专”纪检监察队伍助推“廉洁城投”建设的实施意见》,对不同类型企业的纪检监察机构配备、力量保障等进行了规定,同时明确下属规模企业、PPP项目、主城区范围外项目部等要有专人监督。二是集团纪委组织开展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重点检查了各单位建设清廉国企具体举措、日常监督检查、“四专”队伍建设等工作的开展情况,对部分单位清廉国企举措没有针对性、“四专”队伍未按要求配置等情况进行了扣分,并要求相关责任单位认真整改,确保压力层层落实。三是对系统单位清廉文化资源进行了梳理摸底,从中筛选提出“清廉国企建设示范点”,在集团系统基层推进清廉文化建设,以点带面,促进基层党组织党风廉政建设水平逐步提高。四是在集团系统纪检监察微信群中不定期分享党风廉政建设信息,包括上级通知、问题通报、经验分享等,并要求二级纪委及时进行内部转发,层层传导、不留死角。

十一、关于履行监督责任还不够有力问题的整改情况。

具体问题28.一些信访调查不够深入。

一是加强集团纪检监察力量,设立市监委驻集团监察专员办公室,通过干部提拔和调整,集团纪检监察室部室编制由4人增加至10人,明确了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及综合管理三组分工,强化了集团本级的纪检监察工作力量。二级企业中全资、控股的党委级单位,绝大多数实现了纪委书记单设,保障专职专心。二是提升纪检监察队伍能力,组织集团系统全体专兼职纪检监察干部共计200余人参加集中考试。组织四场集团系统专职纪检监察干部培训,提升实际办信办案能力。三是开展风险复盘,集团纪检监察室对1件下属公司的信访件进行复盘指导,确保信访涉及问题核查到位、处理意见执行到位。四是明确有关办信办案纪律,利用纪检监察工作会议、调研等场合,集团纪委多次向二级纪检监察组织强调,要求自收件要及时向集团纪委备案,不得瞒报、漏报、迟报,同时,集团纪委加强对下级自收件的监督和审核,确保办信质量。

具体问题29.部分企业廉政风险防控不够到位。

一是集团纪委通过“三查三改”查摆突出问题以治标,通过“查漏洞、补短板、促发展”机制化落实防控以治本,形成清廉国企“4+4+2”框架体系。印发《关于推进集团系统清廉国企建设的三年行动计划》。二是下发《关于集团系统推动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继续深入开展廉政风险排查防控工作的通知》,进一步深入推进廉洁风险排查防控工作,在再次排查的基础上完善廉政风险清单。三是集团纪委组织系统各单位总结提炼廉洁风险防控做法,汇编廉洁风险排查防控案例,阐明廉洁风险、防控措施及成果成效。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中,对廉洁风险防控不力的予以扣分,并要求系统相关单位对廉洁风险排查防控案例进行进一步修改完善,突出建章立制。

具体问题30.下属个别企业违纪问题处理存在偏松的现象。

一是公交集团对该信访件进行了复核,未发现该信访件存在处理程序上的问题。但当时出租集团纪委在调查不充分、证据不确凿的情况下,提出给予责任人党内警告处分,存在量纪不恰当的情况,公交下属出租集团党委进行了进一步补充调查,依纪依规给予1人免职处理的意见,并对1人进行批评教育处理。二是举一反三,组织公交集团各级纪检监察干部进行了监督执纪规则专题培训,进一步提升纪检监察队伍综合能力。后续将加强下属单位纪检监察业务的指导与检查。三是利用纪检监察工作会议、年度工作思路调研等场合,集团纪委多次向下属纪检监察组织强调,要求收到自收件后5个工作日内应向集团纪委备案,不得瞒报、漏报、迟报,自收件处理完毕后5个工作日内应向集团纪委报告。

十二、关于个别干部廉洁意识薄弱问题的整改情况。

具体问题31.违规将业务分配给利益关联方。

(1)路桥集团大江东公司虚假招标问题,一是路桥集团给予3人诫勉处理,并分别处以经济处罚15000元、30000元、15000元,给予评标小组成员3人通报批评处理,并分别处以经济处罚8000元,与涉事员工解除劳动合同,同时与该员工开办或入股的公司终止合同业务。二是路桥集团督促大江东公司对大江东城市设施“一体化”养护项目管理和实施模式进行整改完善,并举一反三,出台《项目专业分包(服务)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工作流程。三是严格落实廉洁风险防控,加强对合资公司主要负责人等重点岗位人员的日常教育和监督。

(2)市水务集团下属企业干部利用职务便利发包业务的问题,一是进行严肃查处,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有关违反廉洁纪律行为的处分规定,水务集团给予1人党内警告处分及免职处理。二是做好举一反三,水务集团纪委结合集中教育警示活动对该案例进行解剖分析,加强警示教育。同时,结合该案例组织开展集团范围内利益冲突问题专项检查活动,并针对检查情况制定监管措施,加强廉政监督,防控廉政风险。

(3)市环境集团下属企业干部违规发包业务的问题,一是落实责任追究,市环境集团纪委对该问题进行核查,确认其构成利益冲突,给予1人免职处理。二是完善机制制度,完善关于防止发生利益冲突的规定,出台《环境集团关于防止利益冲突的规定》。三是开展次“防止发生利益冲突”专项自查,全体中层干部签订《管理人员防止利益冲突承诺书》。四是加强警示教育,第一时间传达上级党委、纪委会议精神和相关文件内容,及时通报违反中央、省、市八项规定精神的典型案例。

具体问题32.存在利益输送嫌疑。

(1)市环境集团干部隐瞒利益冲突行为的问题,一是落实责任追究,已按照驻市国资委纪检监察组、市纪委干部监督室意见及驻国资纪函要求,对市环境集团党委书记和当事人进行提醒谈话,在市环境集团专题民主生活会上进行通报,当事人作出深刻检查。城投集团已将该当事人调离岗位。二是加强制度宣贯,市环境集团领导班子集中学习《杭州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关于防止发生利益冲突的规定(试行)》。三是再次开展自查,完成防止利益冲突自查,并与中层干部签订防止发生利益冲突承诺书。

(2)市城建发展集团下属资产经营公司广告位租赁问题,城建发展集团给予1人降职处理,给予2人诫勉处理,给予1人通报批评处理。与申阔解除广告位租赁合同,经2018、2019年两次庭审,判决城发资产经营公司收回263.01万元的租赁费。已强制执行收回租金182.49万元,剩余款项正在配合执法机构强制执行中。同时,城建发展集团开展了“违反利益冲突”专项自查工作。

(3)安居房产公司三墩地块电梯招标项目问题,由安居房产公司组成调查组,对电梯招标项目进行核查,根据市城投集团《关于对惩防体系法规制度执行不力实施问责的规定》,诫勉1人,批评教育1人,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经济处罚。与此同时,安居房产公司对《公司招标采购工作管理办法》进行了修订,堵塞管理漏洞。

具体问题33.利用职权获取房产。

一是集团纪检监察室组成专项调查组,赴房开集团就巡察反馈报告中反映的问题进行现场核查,调阅相关材料,与相关人员进行谈话。经过多次调查、取证、沟通,形成处理意见,经集团党委研究,对相关责任人和单位按照规定作出处理,诫勉3人,批评教育3人,责令检查1人次;责令问题所在的市房开集团党委作出书面检查,并切实抓好整改。二是加强廉洁意识教育,将领导干部的廉洁教育活动参与率作为党建考核的重要指标。在季度党风廉政建设分析会议上,进行廉洁纪律相关政策和知识的学习。对于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由集团纪委进行及时提醒警示。三是出台房产销售价格管理制度。今后相关事项将严格按照制度要求执行,全面加强房产营销管理,杜绝此类现象再次出现。

具体问题34.违规收受礼品礼金。

一是公交集团已对2名干部进行了诫勉处理,给予2名当事人通报批评处理。制定《杭州市公共交通集团有限公司管理人员“五条禁令”(试行)》,编制配套漫画,下发至基层,加大对规定宣传的力度,组织开展干部廉洁从业专题教育。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管理干部婚丧喜庆报告制度履行的通知》,进一步明确基层组织责任及基层干部报告具体要求。二是城建发展集团给予1人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及免职处理,涉事的加油卡、超市卡共计4.8万元均已收回。在固定主题党日上,通过领导干部讲党课的形式,组织全体党员学习涉及“干部廉洁意识薄弱”的典型案例,并组织专题讨论。

具体问题35.违规挂证取酬。

一是市政公用公司给予挂证取酬的1人诫勉处理,违规所得8000元上缴杭州银行廉政账户,城投集团纪委对市政公用公司领导班子进行了严肃批评,对分管领导进行提醒谈话。二是该单位纪检监察组织对干部员工资质证书挂靠情况进行自查,11人存在证书外挂情况,其中1人挂证取酬,涉及金额42000元已退还;对挂证未取酬10人进行谈话提醒。

十三、关于资金管理内控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具体问题36.执行存款理财制度不够到位。

一是城建发展公司在非战略合作银行5亿元存款,已全部用于支付各项开支,目前该账户余额0.72万元。该账户系存续贷款户,待业务结束后即进行销户。同时已责令城建发展集团严格按账户开设时的用途,规范存款使用,涉及理财的严格按照城投集团《理财管理办法》执行,同时给予1人批评教育处理。二是资管集团购买的理财产品已于陆续到期并按原约定赎回全部本息。后续资管集团购买理财事项已按规定程序经党委会和董事会决策,并按要求上报城投集团审批后执行,同时资管集团给予1人责令检查处理,并扣除年度绩效奖金3000元。三是城投集团组织全资及控股企业开展资金管理方面的专项检查,通过在资金理财、担保、出借等方面的检查进一步规范资金管理。

具体问题37.借款垫资不够严谨。

一是对于安居房产公司超持股比例出借资金给浙江中民筑友科技有限公司,且归还超期问题,已完成整改。收回本金,相应利息亦于同日收取。二是对于安居房产公司为杭州安嵘投资合伙企业超股权比例垫资问题。2018年安嵘已成为安居公司100%子企业,不按比例垫资的问题已经解决。三是对于房开集团向下属单位应收借款利息2.2亿元未收取问题。该部分借款为项目公司股东的同比例借款,根据项目公司股东会决议,主要用于土地款等开发前期费用,各股东事前约定,在达到项目资金收支平衡前,不进行利息支付,但作为资金出借单位这部分利息需按会计准则权责发生制计提。目前涉及借款利息的4个项目,其中杭州绿城申润置业有限公司0.19亿元利息于2019年1月结清。已补签另外三个项目的合作借款合同,明确了还本付息时间和方式。四是责令安居房产公司、房开集团对相关问题进行反思分析,安居房产公司给予2人批评教育处理,同时,在系统范围内进行举一反三,集团组织全资及控股企业开展资金管理方面的专项检查,进一步规范借款垫资等行为。

具体问题38.对外担保未收取担保费用。

一是筑友科技公司已支付担保费,该笔8160万元担保已终止。二是集团公司加强对担保业务的管理,严格要求各全资、控股子企业按照《所属企业对外担保规定》开展担保业务,并组织定期开展相关业务工作检查,对违规单位列入年度考核加重扣分。

十四、关于房产出租管理不够严格问题的整改情况。

具体问题39.房产招租程序不合规。

一是集团公司细化房产管理制度,完成《杭州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房产出租管理办法》修订。进一步规范房产出租管理,进行全面排查。已完成对下属12家有房产租赁业务的全资控股企业房产管理的排查工作,针对检查中所发现的问题,要求建立问题清单和失信黑名单两张清单,实现举一反三。二是房开集团已终止与链家房产中介机构的委托租赁事项;按规定明确,经集体决策后对这类房产统一以进产交所挂牌的方式实行公开招租。同时房开集团给予2人批评教育处理。三是燃气集团该问题已完成整改,燃气集团已通过杭州产权交易中心,对该处办公用房进行公开招租,给予1人诫勉和降职处理。城投集团已责令燃气集团加强房产管理工作情况监督检查,提高制度执行力和自查自纠能力,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规范房产招租工作。四是安居房产公司已给予1人诫勉处理;出台《公司房屋租赁管理办法》《公司自主招租工作流程》等制度,成立了招投标领导小组,进一步规范管理。制定公司资产管理办法,建立房产出租备案登记制度,对全资子公司的租赁流程进行二道把关。不定期对子公司房产出租情况进行检查,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及时指导、督促整改。五是杭房实业公司按照进场招租的原则,完成了六个商铺的招租工作。

具体问题40.房产租后管理不够到位。

一是水务集团已对泵站1层租赁点的转租情况进行调查取证,并启动腾退工作。承租人已分别完成建国中路61号(万安桥泵站)1层3间店铺营业执照变更,另一间店铺为承租人自用不对外经营;承租人完成复兴南街210号洋泮桥泵站的营业执照变更。二是水务集团完成2020年租赁合同规范版本,并将正式启用,对租赁合同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完善;已完成水务集团房产管理制度。三是举一反三,针对类似问题,集团已对系统单位进行排查,并提出了整改意见。

具体问题41.租金和保证金收取不及时。

一是集团开展房产租金专项检查,监督下属企业做好租金收缴预警和催缴工作;二是要求针对滞纳金、违约金的问题,于11月进行复查,要求企业制定追缴方案;三是要求对拒不缴纳滞纳金、违约金的,纳入今后不得承租本公司房产单位(个人)名录。

(1)房开集团房屋租赁缺少台账管理,无法对租金收入进行及时入账问题,一是上述2处房屋所欠的租金都已经收回,并纳入《应收房屋租金收取情况季度表》的台账管理。二是已完成滞纳金、违约金的处理方案,并按规定决策实施。经协商,相关承租人已缴纳滞纳金。三是严格制度、合同执行,加强考核力度。

(2)水务集团履行合同意识不强问题,一是水务集团已收回部分滞纳金,就剩余滞纳金的收取工作已将民事起诉材料提交上城区人民法院,启动法律程序追缴。二是已完成全面梳理排查工作,并形成自查报告;三是水务集团已重新调整租赁合同,完成租赁格式合同版本定稿和房产管理办法的修订,对拒不缴纳滞纳金、违约金的,纳入今后不得承租本公司房产单位(个人)名录。

(3)资管集团部分物业出租未收取保证金问题,一是资管集团已收回保证金。二是重新修订《经营性房产租赁管理办法》,并对制度进行了宣贯,今后将严格按照新修订的指导执行。三是加强房产租赁管理,提前把相关房屋租赁重点条款的管理要求等事宜告知租户比如关于租金、履约保证金、安全生产等,和租户确认相关租赁规范,并加强内部管控。

(4)公交集团存在评估审核把关不严问题,一是公交集团已下发《杭州市公共交通集团有限公司物业房产经营使用管理规定》。二是科学确定评估价格,加强对评估服务单位的管理,已对定安路25号、星河北路公交站二租赁物业评估价值及市场价值进行比较分析。三是房屋租赁管理流程及租后管理程序精细化,落实好租金收缴预警和催缴工作,已对两处承租户发送租金催缴函,并于当月完成租金收缴。

(5)水务集团存在评估审核把关不严问题,一是在参考评估依据的基础上,对周边同类地段房产租赁情况进行市场询价,合理确定招租底价;二是科学确定评估价格,加强对评估服务单位的管理。三是已通过在外部房产租赁平台发布信息的方式扩大招租信息发布渠道,广泛吸引租户。四是根据杭交所交易规则,对新项目已经采用O2O在线报价的报价方式,使得价格得到充分竞争,以提高租金收益。

十五、关于工程物资招标采购不够严格问题的整改情况。

具体问题42.依法应当进场招标的项目,违规场外自行发包。

一是责令系统相关单位进行“回头看”,对类似问题进行立查立改。(1)燃气集团小和山绿色能源文化体验中心项目已通过企业门户网站平台进行公开招标。给予当1人诫勉处理,其现任职务试用期延期半年,以观后效。(2)公交集团三个项目均委托杭州市勘察设计研究院,因2015年-2018年期间工程勘察均以年度招标形式确定实施单位,且招标时未设置单项合同限额,单项合同价超80万元的项目仍委托年度中标单位实施,不符合要求。由于相关人员中存在离职、退休情况,对目前仍在职的3名当事进行提醒谈话;针对依法应当进场招标的项目,违规场外自行发包问题由公交集团负责对下属相关部门负责人进行集体谈话,要求相关部门负责人严格按规定执行。(3)房开集团项目系长睦示范区售楼部装修工程,通过《中国采购与招标网》进行公开招标,已确定中标单位。今后严格执行《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杭州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给予2人批评教育处理。(4)水务集团七格污水处理厂四期两个桩基检测项目,第一次因市招标办不接收进平台招标,故通过浙江政府采购网发布,自行组织。第二次沿用了前次招标方式,能进场未进场,给予1人批评教育处理。二是集团组织对招投标部门相关人员进行专项培训,对招标采购相关文件进行学习宣贯,加强对招标政策的理解和把控。集团工程建设部组织完成招投标管理及最新招投标政策解读、工程联系单签证及工程结算管理要点培训。三是集团工程建设部制订《招标工作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招标行为和加强管理。对集团重点工程项目,集团工程建设部提前介入项目前期环节,对招标情况进行跟踪指导监督。

具体问题43.自行组织的采购招标不够规范。

一是对上述存在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并对人员进行了相关处理。

(1)房开集团所涉及的4个项目系仙林大厦办公室装修改造工程,分别进行邀请招标,其中三项招标的中标单位为杭州铭成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另外一项招标的中标单位为浙江梵石装修工程有限公司。房开集团纪委对以上事项进行核实,未发现廉政问题线索。给予2人批评教育处理。

(2)城建发展集团地下管道公司的问题为2017年审计提出,已给予负责招标经办人批评教育及调离岗位处理,同时出台《杭州市地下管道开发有限公司工程及材料设备采购管理办法(试行)》《杭州市地下管道开发有限公司弱电项目招标实施细则(试行)》等制度。

(3)环境集团轮胎采购问题2018年经济责任审计提出。环境集团在制度建设上未能及时发现存在关联关系影响公正性的风险;评标人员专业水平不够,未能提出如何排除投标人资质上的关联性。自2018年来对自行采购招标项目,在资质审查上要求评标人员对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进行查询,判断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扣罚5名评标人员当次评标奖励费,对招标实施单位装备修理分公司通报批评。

(4)路桥集团闲林水厂项目采购事项。根据市城投集团《员工“不担当、不作为、不落实”行为问责制度》,给予2人批评教育处理,1人通报处理。路桥集团制定《材料、设备、专业分包招标采购管理制度》等制度;路桥集团今后执行资产管理部和工程经营管理部双部门把控制度严控项目中的招采工作。

(5)水务集团一是对下属水务工程建设有限公司二次水改项目的招标过程中存在不够规范、严谨现象,目前该项目已叫停。鉴于目前尚未发现其他有关违纪行为,依据《杭州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员工“不担当、不作为、不落实”行为问责办法》,给予1人责令检查处理。二是对水务集团未履行相应的采购程序,直接委托一家公司测绘33处地块,存在操作流程不够规范的问题。对2017年水务集团公司物业管理招标项目招标文件中,招标条件和评分项目中,设置排他条件。鉴于目前尚未发现其他有关违纪行为,依据《杭州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员工“不担当、不作为、不落实”行为问责办法》,给予原资产后勤部副经理批评教育处理。三是对材料物资仓库项目该问题为主要负责人离任审计中的问题。该条款在2018年度项目招标中已取消。水务集团组织召开领导班子办公会议专题研究相关工作,对该问题进行了整改。根据市城投集团《杭州市水务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原董事长离任经济责任审计报告》中的审计问题清单,集团公司第一时间研究落实,制定“主要领导离任经济责任审计整改方案”,扎实开展相关整改工作:对于定性单一来源采购,明确类似招标项目将强化对采购主体完善项目招标前的市场调查、单一来源采购流程审批,及后续合同等资料的管理工作。在修订完善的《货物采购管理办法》中明确相关条款,同时对非公开招标采购项目、投标单位的资质及递交的材料进行严格的审核把关。

(6)燃气集团给予1人调离岗位处理,3人通报处理,分别扣2000元;给予1人责令检查处理,扣除1000元。增加招标发布渠道,扩大供应商范围,增强竞争性。同时,建立重点风险岗位人员轮换机制。

(7)公交集团对2015-2020工程勘察服务招标中3次年度招标限定为“本市工程勘察企业”情况属实。杭州杰诺科技有限公司在2016年至2018年期间,与杭州公交集团签订19个项目,其中通过招投标授予项目共6个,未招投标授予项目共13个。按照“见人见事见责任”的整改要求,给予负有直接责任的时任置业公司招标部门负责人诫勉处理;对涉及集团公司监控设备安装项目通过直接委托或者设置限制性条款问题,给予2人诫勉处理。

二是集团工程建设部落实工程建设、物资采购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省、市及主管部门招投标管理规定法律、法规和文件执行。2020年度集团工程建设部组织不少于四次的专项检查。集团建设工程部加强对自行组织招标的指导和把控工作。

三是集团工程建设部加强对招投标管理规定的学习培训,并制定对自行招标项目的管理办法。2020年1月8日下午,集团工程建设部组织完成招投标管理及最新招投标政策解读、工程联系单签证及工程结算管理要点培训。集团系统各单位已完成招投标管理办法的修订和更新工作,并报集团工程建设部备案。

具体问题44.变更程序不够到位。

一是对相关情况进行调查核实:(1)公交集团的拱北临时公交停保基地整治工程未执行变更程序,不符合变更管理暂行办法。经办人目前已离职,公交集团2019年12月20日针对工程变更问题与公司相关部门负责人进行集体谈话,要求相关部门负责人严格按规定执行。(2)燃气集团小和山燃气抢修中心工程,燃气集团给予2人诫勉处理,给予1人通报处理,集团分管领导在党委会上作自我批评。二是集团系统各单位已按照《工程招投标与物资采购规范管理专项行动方案》对所有工程项目梳理,补充完善变更程序。三是着重加强《杭州市政府投资项目工程变更管理暂行办法》等文件的学习宣贯,加强履行工程变更审批意识。集团建设工程部组织了专项培训工作,并落实集团系统各单位完成宣贯工作。四是严格执行项目变更程序,建立工程变更管理台帐。五是加强对重点工程项目的变更联系单检查,加大监督、管理和考核力度。

十六、关于下属企业对外投资管理不够严谨问题的整改情况。

具体问题45.投资决策不够规范。

一是进一步加强投资管理工作。集团公司修改并下发了《集团公司投资管理办法》,对投资项目的审批流程、申报材料内容均作出了明确的规定,研究建立外部专家引入机制,对重大的专业性强的投资项目,聘请专家参与论证,提高投资项目研究决策水平。同时持续做好项目投后评价工作,完成2019年度投资工作总结,按要求有序开展年度投资项目投后评价。二是安居房产通过降本增效、业务拓展等一系列手段,浙江中民筑友科技有限公司已实现扭亏为盈。完成《投资管理办法》修订;完成浙江中民筑友科技投后分析报告,对与项目可研分析相比偏离较大的因素进行充分分析并寻找纠偏措施,提出改进建议;制定筑友科技2020年产销计划,制定年度目标责任书,进一步做精成本管控,力求达到投资预期;完成投资管理条线的培训计划,加强投资专业水平培训,提升自身能力,提高市场研判能力。三是水务集团发文成立了公司大宗贸易决策小组,后续业务开展由公司大宗贸易决策小组对每次进行的大宗贸易业务进行研讨分析,评估融资性贸易风险,并提出决策建议,全面加强领导;发布了《杭州水务工程建设有限公司大宗贸易业务管理办法》,对风险控制进行防范,对全流程跟踪机制进行了规范,后续大宗贸易业务的开展有了制度依据。四是资产管理集团进一步加强制度保障,在《公司投资管理办法》《公司投后管理办法》《合同管理办法》《资金支付管理办法》等制度的基础上,对《公司投资管理办法》进行重新宣贯,保证业务开展严格按照制度流程;完善投资决策机制,每个环节都进行记录;制定下发《供应链业务流程管理办法》,并进行宣贯。

具体问题46.对合作方的制约不够到位。

一是公交集团作为公交云公司参股股东,发函公交云公司,要求该公司就巡察整改事项作出报告,并要求其作出承诺,严格执行公司章程,杜绝类似事情再次发生。制定《关于集团公司投资单位报送董事会工作报告、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的通知》,进一步规范董事会建设运作,并于12月底建立派出董事、监事的书面台账制度;修订完成《杭州市公共交通集团有限公司投资管理办法》、《杭州市公共交通集团有限公司派出董事、监事人员行为规范》制度;举办了一次集团派出董、监事行为规范专题培训,建立了派出董监事微信群,进一步加大对投资企业以及派出董、监事的督查。二是城建发展集团台州PPP项目,召开政府协调会,明确1800万元作为项目工程款,计入总投资,并以支付之日起计息,所对应的项目将加快工程决算,尽快进入运营期。1800万元工程款由总包施工方开具发票,已交由政府方财政完善资料。三是安居房产在新昌PPP项目管理中,加强对设计院的管控力度,通过严格的审查方案和设计标准、口头谈话设计院负责人等方式,严格控制工程造价,累计召开专题会议9次,发出工程联系单4次,通过加强设计院的管控力度及督促设计院,严格按照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的工程估算进行限额设计,完成安置房项目、机关幼儿园、江滨南路道路桥梁项目、天姥书院项目初步设计批复。

具体问题47.对外投资项目监管不够到位。

一是进一步加强PPP项目的管理。严格执行已下发的《关于进一步明确集团本级PPP项目委托管理授权事项的通知》,11月份以来完成PPP项目调研全覆盖。研究制定《加强PPP项目投资管理工作意见》,明确股东会职权事项应严格按照集团公司《授权股东代表议事决策规程》和《关于进一步规范集团系统企业股东会、董事会管理的通知》执行,并要求将形成的有效股东会决议(纪要)由受托单位按自己制度存档的同时报送集团资产管理部、投资发展部、风控审计部备案;二是安居房产公司组织PPP培训,学习交流PPP相关政策文件,提高投资管理人员的政策把握水平;完成《投资管理办法》修订,坚持“权责对等、风险共担”原则,在后续PPP项目联合体谈判、项目合同签订中确保股东方利益;三是城建发展集团四川明康项目:(1)四川明康公司进行账务调整,将二期成本金额与工程结算差额,按比例返回各股东单位,发展公司由全资子公司杭州城发置业有限公司以代建费收取。(2)根据《关于对惩防体系法规制度执行不力实施问责的规定》相关条款,给予1人免职处理。(3)委托咨询公司对未清算明康华庭阳光三期、四期工程结算进行复审,该项目在质量安全成本方面把控较严。(4)根据股东会董事会纪要相关要求,完成四川明康股权转让并签署合同。(5)修订完善《投资管理办法》《派出董事和监事管理办法》《参控股企业决议管理办法》等制度,加强对外投资管理。四是城建发展集团临安长西线项目:(1)完成清退。对自查发现的不合规费用,全部完成清退,由报销人以现金方式退回至公司银行账户。(2)执纪问责。给予2人诫勉处理。(3)预算管理。严格长西线项目公司的预算管理,完善厉行节约规章制度体系,修订公司《业务接待管理办法》,要求报销做到四单齐全。(4)完善投资制度。出台《杭州市地下管道开发有限公司投资管理办法》制度,进一步规范公司投资管理事宜。

十七、关于对上一轮巡视整改情况问题的整改情况。

整改内容一(具体问题48):元都房产公司投资海南4套房产的处置还未最终完成。

一是组成调研小组前往海南当地进行调研,形成房产处置调研工作方案。二是拓展信息释放渠道、多手段开展招商工作,与杭州产权交易所、上海产权交易所、宁波产权交易中心及当地中介机构将处置信息释放。三是启动评估工作,对剩余3套海南房产进行评估;并对照股东决策程序,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处置价格。四是在杭交所挂牌,并分别在海南日报、长江流域产权交易共同市场网站等发布“房产交易公告”,又相继完成了两处资产竞拍。五是对剩余一处资产目前正在抓紧落实处置,计划年内完成处置工作。

整改内容二(具体问题49):下城区二圣庙前58号拆迁腾空房的处置仍未完成,土地、产权证更名手续尚未解决。

一是该房产为房开集团建设仙林苑小区时应拆未拆的遗留房产,当前政策下无法办理产权变更。二是集团按照相关规定做好房产管理工作。

目前,巡察反馈提出的涉及6个方面18类49条需整改问题已基本整改到位,集中整改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对照巡察整改“六个见”要求,集团党委坚持抓整改和重治理相结合,通报1家单位,提醒谈话20人,批评教育23人,责令检查6人,通报12人,诫勉22人,停职检查1人,调离岗位4人,降职2人,免职4人,解除劳动关系1人,党内警告1人,党内严重警告1人,经济处罚10.75万元,收回涉事金额4.8万元,退还、上缴违规所得5万元。巡察期间收到巡察组转交的信访件5件,主要涉及拆迁安置、民事纠纷、作风建设、选人用人等方面。5件信访中,经查反映问题部分属实的1件、不属实的4件,目前已全部按时办结并及时向巡察组反馈,办结率100%。

下一步,市城投集团党委将从集中整改阶段转入日常整改阶段,按照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的要求,进一步加强管党治党意识,落实管党治党责任,不断巩固和扩大整改成果。一是有效落实责任,持续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深入贯彻国企党建工作会议精神及“强根固魂”工程要求,充分发挥党委“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作用,持续加强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和纪律建设。督促集团各级党组织负责人牢固树立主体责任意识,班子成员切实履行“一岗双责”,基层支部和党员干部发挥好战斗堡垒作用和先锋模范作用,切实落实各项整改工作要求,全面加强党的建设。二是坚持常抓不懈,确保整改工作全部到位。坚持整改工作目标不变、力度不减,确保高标准、高质量完成整改任务。对已经取得阶段性成效的整改任务,认真开展“回头看”,查漏补缺,巩固成果。对长期整改任务,强化措施、夯实责任,确保问题整改不留死角、全部到位。三是加强建章立制,不断巩固扩大整改成效。在抓好整改的同时,深入分析问题产生的根源,做到举一反三、标本兼治,立足抓常抓细抓长,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要以“永远在路上”的执着精神抓好整改,把巡察反馈的问题与长效机制建设结合起来,既提出“当下改”的举措,更完善“长久立”的机制,真正使整改的过程成为提高凝聚力、战斗力的过程,成为促进集团干部转变作风的过程,切实推动集团“三个高水平”发展。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71-58581121;邮政信箱:杭州市西湖区益乐路25号;电子邮箱2153331506@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