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8月25日,杭州富阳富春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员工王竹荣犯受贿罪一案在法院宣判。翻阅案卷,涉案金额虽然不大,却是一线工程管理人员的典型违纪违法案例。事情要从2019年的一次巡察说起......
“咚咚咚。”
“请进。”
2019年9月份,杭州市富阳区委巡察组进驻开发区集团开展巡察工作,刚刚敲门的人便是王竹荣,也是这次巡察工作的谈话对象之一。
“叫什么名字?”
“是的,我…我…对,我叫王竹荣。”
本来是一次了解该单位其他人员是否存在违法违纪情况的外围谈话,但是王竹荣一开口的紧张状态就让巡察组感觉到不对劲,出于职业的敏锐性,巡察组决定要深挖一下。
“知道我们这次叫你来谈话是为什么吗?”
“我…额…我不清楚。”
此时的王竹荣额头上布满了细密的汗珠,巡察组工作人员更加确信了之前的分析。
“你知道主动交代和被动认罚会有什么区别吗?请好好想一想再回答!”
王竹荣的手一抖,表情开始紧张起来。在沉默了一会后,他握紧拳头开口说道:“领导,我要向组织坦白,请求组织对我从轻处理!”
谈话间得知,王竹荣是开发区集团下属杭州富阳富春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员工,主要负责对相关工程项目的质量、进度、安全、文明等方面进行监管。随着工作的得心应手,他渐渐地发现自己负责的这块工作竟然是个“肥差”。
“2013年5月的时候,当时我在新登新区拆迁安置小区(松溪家园)四期一标段工程项目做工程管理,杭州人防质监站验收时要求施工方对该项目的人防临战封堵门的设计进行整改。施工方负责人许某就来找我商量解决的办法。”王竹荣回忆道,“开始我是要求他按照验收要求整改的。客套地聊了一会,许某说借我车子开一下,我就借给他了。后来我再开车的时候发现,驾驶室座凳下面放着4万元现金,我一想肯定是许某放的,我就打电话给许某问他什么意思,他和我说这点钱让我收下好了,人防设计图变更的事情让我帮帮他,几番推脱,这笔钱我也就收下了。”
说完后,王竹荣松了一口气。
“收钱后你帮他做了哪些事?”
“我帮他联系相关人员到现场勘查,制作出设计变更图,许某再按照新的设计图纸重新施工建设完成。另外在他的工程上,很多地方也放宽了监管标准,问题的整改验收也是马马虎虎就过去,其他问题我也没有严格要求施工方整改到位……”
一谈就是一下午,随着一件件事情的交代,王竹荣的整个违纪违法的行为过程全部浮出水面。
“我真的是鬼迷心窍,每次别人送我钱的时候我心里都知道绝不能收,但是看到金钱我就控制不住自己的手,脑子里总是骗自己说没问题,不会出事的。”交代完毕后的王竹荣忏悔道,“从你们进驻我们公司的第一天开始我就睡不着觉了,每天坐立不安、精神恍惚,我早就想来主动交代了,只是下不了决心。有些事情真的是一旦做过,后悔都来不及了。”
富阳区委巡察组根据规定,将此案的问题线索及相关材料全部移交给区纪委区监委调查核实。后经进一步调查发现,2013年5月左右至2017年10月期间,王竹荣先后13次非法收受工程施工方所送的现金、加油卡,共计价值人民币22.1万元。最终,王竹荣因犯受贿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二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