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青团杭州市委党组把巡察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来抓,始终站在讲政治、讲大局、讲党性的高度,深刻认识整改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委的部署上来,以高度的思想自觉正式问题,以强烈的紧迫意识改正问题,切实做好整改工作。
巡察意见反馈后,团市委党组坚决扛起整改主体责任,专门成立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和巡察整改工作专班,形成整改方案,明确时限要求,层层分解责任,切实加强对巡察整改工作的组织领导,形成主要负责人亲自挂帅、分管负责人领衔牵头、责任部门分头推进、干部职工全员参与的整改工作局面。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进一步围绕巡察反馈意见,深挖根源、剖析原因、明确目标。为确保高质量落实市委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通过建立销号落实制度,敦促立行立改,提高整改效率;建立台账式管理制度,及时收集档案,实现有据可查;建立每周动态报告制度,定期通报进度,增强推进动力;建立责任追究制度,形成工作压力,强化落实效果。
一、关于“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不够入脑入心”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加强整体部署。制定《全委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学习清单》,并纳入《2020年团市委机关党建、纪检工作要点》,督促指导各基层党组织灵活采用集中学习、座谈交流、现场观摩等形式,加强政治理论学习。根据疫情防控情况,动态调整党团固定活动日计划。
二是用好学习载体。一方面,充分发挥运用“学习强国”平台,推动各支部和广大党员干部增强学习的自觉性,目前,学习覆盖率已达100%。另一方面,根据形势发展需要和党员需求,严密组织春训冬训工作,特别是抓好政治理论相关课程安排,内容上做到严格把关。因受疫情影响,目前已根据上级要求制定了培训方案,5月份参加市直机关工委统一组织的春冬训。
三是扩大学习覆盖。健全青春杭州全媒体矩阵,团校完成新媒体账户注册,进一步扩大线上学习覆盖面。完成全市团员青年网上学习体系架构搭建,加大对“青年大学习”网上团课的推进力度,累计发动全市417万余人次团员青年参与学习,提高了全市团员青年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参与面。
二、关于“理论中心组学习不够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查漏补缺。全面梳理2016年以来未有学习记录的中央出台和修订的《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相关准则条例8个,组织中层以上干部进行集体自学,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会议进行研讨交流,并将其作为今年团市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第三次学习内容予以记录。
二是统筹谋划。制定下发《2020年团市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安排》,做好对直属单位党组织中心组计划制定执行的监督和指导。在每月的理论学习中心组议程中常态化设置“大学习”议题,按照党组制定的计划安排,重点学习习近平总书记讲话和指示的主要观点以及近期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重要会议精神,今年已组织学习15次。
三是建立规范。制定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意见》,严格落实中心组学习责任制和中心组各项学习任务,配备学习秘书和专门学习记录本,规范学习记录和学习流程,推动全委各级中心组提高学习质量和水平。
三、关于“意识形态工作不够重视”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清单化落实意识形态工作。巡察反馈后,党组先后2次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根据上级意识形态决策部署,紧扣推动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的关键环节,分别制定下发《中共共青团杭州市委党组意识形态管理工作清单》《杭州共青团2020年宣传思想文化工作要点》《杭州共青团宣传工作改革实施方案》。此外,结合全委下属事业单位实际,突出意识形态工作刚性要求,聚焦问题短板,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2020年团市委直属事业单位大党建考核指标》,科学指导下属事业单位落实。
二是制度化加强阵地管理建设。出台《共青团杭州市委新媒体管理办法(试行)》,落实专人负责宣传阵地建设工作。重新梳理青春杭州信息公开和信息报送等长效机制,完成网站内容更新,做好青春杭州网站的运行维护。
三是常态化整顿团员信教倾向。(1)会同市民宗局就信教团员标准进行明确(以发生实际入教行为和定期参加宗教活动为评判标准),就市属高校和市属中学现阶段的团员信教情况进行了全面摸排。(2)借鉴其他地市处理信教团员的有效做法和经验,会同市教育局和市属高校进行多次沟通交流,制定学生团员信教情况整改落实方案。(3)制定出台《中学团员发展和管理工作细则》,将入团资格审查纳入入团积极分子发展流程,进一步保证新发展的团员质量。(4)制作信教团员转化工作流程,规定转化时间和转化方式,为高校和中学的转化工作提供指导。
四、关于“主责主业聚焦不够精准”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关于“落实中央和省委群团工作会议精神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
一是加大共青团改革推进力度。(1)加强面上统筹。根据中央和省市委群团工作会议精神,对照杭州共青团改革方案、全市党建带群建文件、团中央综合改革试点实施意见等文件精神,梳理形成杭州共青团改革任务清单,明确责任领导、责任部门、完成时限,建立定期报告制度,确保各项改革任务保质保量完成。(2)开展试点探索。一方面,经积极争取,余杭被确定为省级基层共青团改革综合试点地区,萧山和富阳被确定为省级基层共青团改革专项试点地区。目前,已指导三地完成改革方案制定,并通过每月填写《共青团基层组织改革省级专项试点工作推进情况表》,加强督查指导,力争形成可推广、可复制、可借鉴的改革经验。另一方面,突出各区、县(市)特色,梳理形成杭州市共青团基层组织改革专项试点项目清单,明确改革方案和具体任务,营造全市改革协同推进的良好氛围。
二是加大直属事业单位改革推进力度。在市委编办指导下,围绕主责主业对3家直属事业单位的主要职责、编制数、领导职数、内设机构数以及内设机构领导职数等机构编制要素进行调整,根据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对直属事业单位“三定”方案进行重新编制,为深化改革奠定制度基础。特别是针对团校的转型改革,由团市委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每周召开改革推进会,定期研究团校改革问题,帮助推进工作,解决实际困难。经积极推进,目前团校已完成《杭州市团校“三重一大”决策实施办法》《杭州市团校财务管理办法(试行)》等7项内控制度的建立修订工作;完成杭州青年专修学院的剥离工作已进入扫尾阶段;研究确定了建设名校、名师、名馆、名课“四名”新团校规划,进一步聚焦了主责主业。
2.关于“对新形势下共青团工作深入思考不够”问题的整改。
一是以专题培训促认识提高。结合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群团改革的指示,于4月23日组织开展机关干部内训,举办群团改革专题讲座,进一步提升了机关干部对新形势下共青团工作的认知水平。
二是以工作调研促深入思考。对青年十大重点发展领域进行专题调研,出版《杭州青年发展报告》蓝皮书,为青年工作决策提供资政参考。每位团市委中层以上干部和直属单位班子成员每年牵头完成一项课题研究,在次年的年度务虚会上进行汇报交流,剖析问题,研究对策。
三是以专业力量促工作研究。对团校的内设机构进行调整,将科研处与青运史馆整合成科研部(青运史办公室),强化科研的规划和绩效考核,加强对青年运动和共青团工作研究,突出科研对共青团主责主业的聚焦力;拟从省属高校引进专业师资,壮大团校的科研力量,进一步发挥好智囊作用。
四是以制度保障促工作成效。坚持青年优先发展原则,以市委市政府名义印发《杭州市中长期青年发展规划(2020-2025年)》,建立以市委办、市府办等27个部门为成员单位的杭州市青年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召开会议、研究工作,共同推动《规划》落地,为我市青年工作地有效推进和青年的健康发展保驾护航。
3.关于对“基层基础工作不够扎实”问题的整改。
一是深化党建带团建,强保障。主动融入全市“大党建”工作格局,根据中央和省市委群团工作会议精神,对照杭州共青团改革方案、全市党建带群建文件、团中央综合改革试点实施意见等文件精神,梳理形成杭州共青团改革任务清单,印发《关于加快推进杭州市共青团改革工作的通知》,进一步明确工作任务、具体责任和完成时限,并建立定期报告制度,确保改革任务逐项落实。主动争取支持,将团干部队伍建设、青年工作联席会议制度落实情况等关键性指标纳入市委对各区、县(市)委和有关单位的“大党建”考核内容,进一步优化共青团工作环境,强化支持保障力度。
二是扩大组织覆盖,强网络。摸清全市非公有制企业建团情况,按照“应建尽建,全面覆盖”的要求,科学规划,分解任务,制定《关于开展非公有制企业建团“百日攻坚行动”的通知》,从4月中旬到9月中旬集中进行建团攻坚,着力推进共青团组织和共青团工作在非公有制企业中的有效覆盖。
三是突出规范运行,强管理。(1)整治重点领域。以全省基层团建“双百双提升”五年攻坚行动计划为统揽(全省每年确定100个相对薄弱的镇街和中学团组织为整顿提升对象,通过集中精力、规范整顿、专项提升,经过5 年努力,力争实现镇街和中学等领域相对薄弱基层团组织的整体提质),推行基层团组织“三张清单”(任务清单、问题清单、经验清单),进一步加强规范化建设,提升团组织活力,目前,已完成第一批28个整顿对象的提升工作。(2)提升业务能力。依托中央团校对新任团干部进行上岗培训,今年已组织8名区、县(市)团委书记和1名企业团委副书记报名参训;加强市级团干部培训班规划,增设乡镇(街道)、农村(社区)等基层团干部专题培训班,提升团干部业务能力;对团务资格考试网进行升级改造,进一步提升团内培训工作的智慧化、信息化水平。(3)加强工作指导。开展直属团组织基本情况排摸,加强干部协管、组织建设等相关工作指导。
四是注重团员教育,强意识。(1)重发展质量。坚持有计划有步骤地发展团员,根据排摸情况,向区、县(市)团委及直属团(工)委下发2020年度杭州市团员发展指标,严控团员发展数量,优化团青比例。探索入团第一考、中学团校标准化建设等有效载体,从源头上抓好团员发展。(2)重宣传引导。抓住三五、五四等重要时间节点,开展各类主题教育活动;加强“青年之家”等共青团活动阵地建设,依托“青年大学习”、微团课等形式,增强团员的身份意识,今年以来,共发布“青年之家”活动1342场,参与青年累计29959人次;组织网上“青年大学习”25期,累计参与青年达417万余人次。(3)重管理激励。扎实推进“三亮三比”亮分制管理,落实“推优入党”制度,深化青年文明号、青年岗位能手等创建机制,激发团员争先创优意识。
五、关于“抓团校突出问题不够有力”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召开党组会,分析研判团校突出问题,对团市委领导班子分工进行调整,由团市委党组主要负责人在巡察整改期间直接分管团校,举全委之力抓好团校突出问题整改。
二是开展立行立改。(1)强化班子配备。选派活动中心组织人事处处长到市团校挂职任党总支副书记、副校长;面向在杭省、部、市属本科院校、高职高专和市属高中教师及管理人员综合比选87后市团校副校长1名,进一步优化团校班子年龄结构,提升团校的专业化水平。(2)壮大骨干力量。制定团校中层干部竞选方案,实施中层干部先下后上,把真正想干事、会干事、群众基础好的干部选拔上来。(3)推进遗留问题整改。大力推进杭州青年专修学院扫尾工作,目前,已完成委托学校的意向签约工作,已进入学生、教师的转移安置和固定资产清查阶段。
三是开展警示教育。督促团校及时开展内部整顿,充分发挥信息化平台作用,利用钉钉、短信等形式,及时开展政治纪律、廉洁纪律、组织纪律、工作纪律提醒。
四是组织政治培训。组织团校全体教职工开展严守政治规矩、政治纪律专题培训班,通过培训进一步强化政治意识,提升政治素养。
六、关于“作风不够实”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推动资源向基层的倾斜力度。制定《深入开展“青春社区”助力基层治理工作的实施意见》,通过成立青年业委会联谊会、实施“万名青年志愿者服务基层治理三年行动计划”、推动团干部下沉社区等举措,探索团青骨干参与社区治理新模式,让“团旗在社区舞动、团徽在社区闪耀、青年在社区建功”。
二是建立常态化联系基层机制。(1)织密联系网络。开展“一专一站两联”工作,按照“区分层次、抓住重点、逐步推进”的原则,重点抓住各级团的委员会成员、县域内团代表两个群体,设立团的专门委员会、县域团代表联络站,建立团的委员会成员联系团代表、团代表联系团员青年的“两联”工作机制,畅通意见反馈渠道,及时吸纳青年意见。(2)丰富联系手段。一方面,做实“走亲连心三服务”活动。组织团市委系统党员干部积极下沉一线、助力疫情防控,先后抽调了143人次赴杭州南收费站参与体温测量等工作;扎实开展“助万企、帮万户”活动,组建由书记室成员带头、处级干部为队长的2个服务小分队,并成立2个临时党支部,赴西湖区古荡街道和富阳区洞桥镇开展为期3个多月的驻点服务,积极助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利用西湖先锋APP,督促机关党员干部赴各自所居住社区参与疫情防控和领取微心愿,助力两战全胜。另一方面,建立“青春社区”联系制度,组织专职团干部进社区,推进共青团资源的有效下沉。(3)完善推进制度。制定基层联系工作督查制度,强化问题导向和成果导向,以部门为单位每月报送以走访时间、走访单位、走访图片、走访内容、问题反馈、对策建议等为主要内容的基层走访调研情况报备表,确保走访真实有效。
三是强化团干部关心关爱力度。发挥团校的团内培训主阵地作用,通过“线上+线下”方式,切实加强对各级团干部的培训力度,大力提升团干部的专业素养。通过挂兼职干部队伍建设,为基层团干部和优秀青年人才搭建多种实践平台,进一步促进岗位成长。强化协管职能,通过与各地各单位同级党委组织部门加强沟通,明确各区、县(市)团委及各直属团(工)委书记、副书记人选在团市委党组集体研究同意后再发文任命;将各地团委的“团干部配备率”“团干部在岗率”“班子配备率”纳入全市大党建考核指标,为确保团的工作力量提供了制度保障。
七、关于“文风不够实”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加强预审管理。收集团市委各部门2020年发文计划,实行文件总量控制机制;进一步明确对上级下发文件的落实要求,规定各部门、各单位必须结合杭州实际,提出实施意见,按照文件要求部署推进,不得简单转发。
二是严格审核流程。对巡察反馈中指出的“发文出现重大错误”问题,经排查,由于相关责任人工作不够细致造成发文不规范。目前,已对相关人员开展了谈话提醒;充分发挥“青春杭州”办公系统的作用,进一步强化机关工作人员精细意识,规范发文审核流程,加强文件质量管理,对文字、格式、内容进行层层把关,做到责任到人。出现重大错误的,严肃追责。
八、关于“网站‘僵尸’化”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成立网站工作小组,定期维护更新官网内容。目前,“青春杭州”网站内容已处于更新状态。由于团校官网部分功能设置不合理,网站浏览量极低,安全防护成本较高,为更切合青年工作实际,目前已新开“杭州市团校”官方微信公众号,将网站功能转移到公众号上进行展示。
二是更新宣传栏、文化墙等宣传阵地。已完成团市委机关文化长廊的整体规划,并进一步加强了对事业单位办公区域宣传阵地的指导工作。团校已拆除过期宣传展板,从适合学校主责主业的角度对办公区和宣传展示区进行重新规划设计,为团干部来校学习提供更好的环境。
三是开展业务培训,强化信息工作意识。制定信息员业务培训方案,计划6月底安排一次信息员培训,强化信息公开意识,提升信息工作水平。
九、关于“整改流于形式”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即知即改。针对反馈意见中提到的活动中心房租问题,活动中心立即对房租的收入和成本进行梳理。目前租金已纳入了活动中心核算,彻底理顺了财务关系。
二是加强制度管控。(1)建立发文预审制度,年初制定发文计划,根据实际情况,对全年的文号种类及发文数量进行科学规划、严格控制,如有特殊需要则严格执行文号使用审批手续后再行发文。(2)开展梳理分析。对2016—2019年团市委所有信访件进行梳理分析,信访件共289件。经排查,以上问题都已经根据信访工作要求进行了即访即回处理,均已办结。2019年,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全面梳理2016年以来巡视、巡察、信访、大党建考核、群团改革重点等工作中反馈的问题,认真细致地进行回头看,确保问题不反弹回潮、工作能举一反三。(3)建立问题定期研究推进机制,确定每个季度第一个月的10日召开会议对信访办理情况、存在问题进行总结梳理,针对信访较集中的问题深入剖析原因,研究解决办法。(4)完善办公信息系统,对文件流转、公务接待、用章审批、请销假、因公出差、物资采购、公务用车、会议召开等内部管理关键事项进行信息化留痕管理,确保有据可查。
十、关于“费用报销不够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及时清退款项。梳理比对报销材料,对于符合报销要求,但缺少相关资料的,已由经办人进行补充;对于超标报销差旅费的,做到应退尽退;对于报销中应由个人承担的学历教育费用已全部退回。
二是完善财务制度。修订《共青团杭州市委财务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报销流程,严格资金预算,对资金支出预先计划,厉行节约,从严控制各类公务支出。
十一、关于“劳务费、补贴发放不够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开展全面清查整顿。对机关和各直属单位劳务费、补贴发放情况进行全面排查,督促机关和各直属单位做好整改工作。针对“在下属单位领取报酬”的问题,经排查整改,对不合规定的讲课费、论文奖励费全部予清退。针对“活动中心为未参加工会活动职工发放工会费补贴”的问题,经排查,2016年活动中心综合工会小组组织赴绍兴柯岩开展秋游活动,当时有3名窗口工作人员因工作原因未能参加。事后,此3人另行组织了秋游活动,并凭用餐、门票、交通费等凭据进行报销,中心工会未给予其发放补贴。2018年,活动中心对经费管理制度进行了修订,进一步规范了报销流程和报销形式,明确各类报销原则上以转账的形式,支付对象必须为开票单位或被造册人实名银行卡。制度修订后,未再出现此类情况。针对“活动中心为退休人员发放工会福利”的问题,2020年4月底前已将原支出的经费从行政账户划拨到中心工会账户。针对“向下属单位驾驶员发放补贴”的问题,活动中心已根据劳动合同关系,将4名驾驶员全部调整到杭州青年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进行管理和发放薪酬。针对“重复享受福利补贴”的问题,经排查整改,对不合规发放的通讯费、午餐补贴费全部予以清退。针对“劳务费使用漏洞较大”的问题,已在前期终止与劳务公司合作关系的基础上,重新核定劳务公司相关资质,进一步明确了合同执行的规范流程。
二是开展团市委专项内审工作,委托审计机构对机关和各直属事业单位1万以上、50万以下的小额资金使用情况开展内审。针对内审发现的问题,及时抓好督促整改。
三是明确劳务费、补贴发放规范。在团市委财务管理办法的总体框架下,各直属事业单位及所属社会组织分别出台《杭州青少年活动中心下属单位财务管理制度》《杭州市团校财务管理办法(试行)》《关于进一步规范志愿者补贴发放的通知》《杭州西子志愿服务发展中心培训师讲课费管理办法》等制度,进一步严格明确了发放对象、发放标准、发放流程等规定,确保有章可循。下一步将通过开展培训,强化遵章守纪意识。
十二、关于“下属单位内控制度不够严”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关于对“‘五不直接分管’制度落实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
一是及时调整。严格按照“五不直接分管”原则,第一时间对团校班子分工进行调整,指导团校制定完善“三重一大”“党总支议事决策”等系列制度。
二是自查自纠。面向各直属事业单位开展“五不直接分管”问题的自查自纠工作。经自查,市志愿者工作指导中心已于4月20日调整党总支班子分工。目前,3家直属事业单位都已经落实“五不直接分管”要求。
三是建章立制。建立重大事项报告制度,明确直属事业单位班子分工调整后应立即向团市委党组报备。
2.关于对“岗位不相容原则贯彻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
一是对涉及人员进行及时调整。(1)对活动中心班子分工进行调整,选调一名具备相关工作经验的同志挂职任活动中心党委副书记、副主任,分管党群、纪检、人事工作,改变了由非中共党员分管中心人事工作的局面;抓住本轮事业单位改革契机,在活动中心班子中设置1个专职党委副书记职数,进一步强化了党建引领作用。(2)对涉及到未执行回避制度的相关负责人进行组织处理,解聘涉及到的劳务派遣人员。
二是开展自查自纠。围绕岗位不相容、回避制度执行不到位等问题,要求各直属事业单位开展自查自纠工作。经排查,经过前期整改,目前,团市委机关及直属事业单位均能严格落实回避制度,不存在岗位不相容问题。
十三、关于“下属单位资金管理不够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关于对“收支‘两条线’制度执行不够严格”问题的整改。
一是进行专项整改。活动中心对2016年至2018年所有往来款进行了排摸和梳理,并逐一进行了清理和结转。涉及款项目前已全部转入事业收入。
二是建立长效机制。出台财务管理办法,杜绝不规范情况再次发生;同时,选调专业财务干部,增强工作力量,目前,正在办理调动手续。
2.关于对“托收费用未及时足额收取”问题的整改。
一是即知即改。反馈意见中提到的“2018年活动中心代缴物业费未及时收回”问题,针对其中代缴的物业费,活动中心已安排补签协议,重新结算相关收入和费用;针对其中代缴的水电费,已在2019年10月全部交清。
二是明确专人负责收取费用,确保今后费用及时结清。
3.关于对“对外合作管理费收取不及时”问题的整改。
2020年3月,合作方已全部结清管理费、水电费,双方合作终止。经自查,不存在其他对外合作管理费未收取的情况。
4.关于对“对外借款未收取利息”问题的整改。
相关借款协议已完成补签,两笔借款利息已收回。
十四、关于“国有资产管理不够严格”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关于对“资产转让不够规范”问题的整改。
一是及时查漏补缺。补建指导中心“志愿汇”“益币”转让事项档案,便于今后自查自审。
二是建立内控制度。将资产管理相关工作纳入财务管理办法,进一步加强资产管理。明确重大资产处置事项须提交团市委党组研究决定。
2.关于对“固定资产管理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
一是健全资产账目。对团市委机关、直属单位及团属社会组织的固定资产情况进行全面排查,并登记造册形成台账。
二是开展自查审计。聘请审计公司对团市委机关、下属事业单位以及协会开展内部专项审计,对资本性支出是否按规定进行资本化、是否形成账外资产等违规情况进行全面检查。经审计抽查,未发现存在上述违规情况。
十五、关于“招标、采购执行不够严谨”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关于对“部分工程项目未实行公开招标”问题的整改。
一是严格检查。经查,由于《杭州市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招标投标实施办法》(杭建设发〔2004〕419号)均是按照单项工程予以规定和实施。由于活动中心单项设计费和监理费均未达到文件规定上限,因此部分工程项目未实行公开招标,活动中心已对上述情况作出书面说明,并认真排查招标流程和制度漏洞。
二是完善招标采购制度。已将招标采购相关规定纳入财务管理办法,明确招标采购工作程序,完善询价等相关内控规定,要求下属各单位举一反三,严格按照《政府采购法》等相关制度执行。下属各单位在团市委财务管理框架下,结合工作实际,完善了招标采购管理规定。
2.关于对“采购管理较为混乱”问题的整改。
一是开展集中整治。对事业单位采购情况开展清查工作。通过核查,发现部分单位存在招标程序执行欠规范、询价记录不完整、相关工作人员执行力度不够等问题。目前各单位已明确责任人员,完善招投标管理办法,补充完善相关询价记录,纠正上述不规范情况。
二是完善招标采购制度。对团市委财务管理制度进行修订完善,进一步明确采购询价、招标、合同履行等环节操作流程,规范采购工作的日常运行。因杭州青少年活动中心采购量较大,已在团市委财务管理框架下,结合实际制定了活动中心内部的招标采购管理办法。
三是开展专项审计。聘请审计公司对团市委机关、下属事业单位以及协会开展招标采购合规性专项审计。目前现场审计工作全部完成。
四是强化纪检监督。要求直属事业单位党委(党总支)每年至少集体研究一次招标工作;严格合同管理,完善验收制度,明确对于3万元以上的业务合同,须在完成合同项目验收之后方可结清款项。
十六、关于“所属协会经费管理不够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组织自查自纠。经自查,部分协会存在收入不清晰、经费混用、支出不规范等7个问题,对自查中发现的各项问题已部署逐项销号整改工作,拟于6月底前完成所有问题销号。
二是革新会费收缴方式。针对“会费收入管理混乱”问题,相关协会完成2019年度会费收入梳理工作,符合账账相符、账实相符要求;并对会费收缴方式进行了革新,采用对公打款、支付宝转账等方式收缴会费,做到有迹可循、有账可查,确保各项收支清晰完备。下一步,将对2019年以前相关协会会费收入情况进行逐项梳理,对存在的问题进行及时整改。
三是加强监督管理。指导资金量较大的青企协等团属社会组织制定专门的协会财务管理办法、协会采购管理若干规定等制度,进一步规范所属社会组织财务管理流程、经费使用审批等制度。修订团市委财务管理办法,明确各项费用要做到专款专用、专项列支,坚决杜绝人员、经费混用乱用现象。
十七、关于“议事决策机制不够完善”问题的整改情况
进一步明确“三重一大”事项决策主体为各单位的党组织领导班子,并督促各直属单位已完成本单位的党组织议事规则、“三重一大”等制度规定的建立修订工作。同时将各直属事业单位对议事决策有关制度的执行落实情况纳入大党建考核指标,切实加强落实力度。
十八、关于“对基层党建工作不够重视”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加强规范化建设。(1)规范党员发展工作。制定党员发展年度计划,确定党员发展人员名单。开展党员发展工作互观互检,对党员发展实施细则和发展流程进行了集中培训,对检查中发现的部分党员档案中缺少政审原始材料、发展对象集中培训材料及结论等问题,督促有关单位做好查漏补缺,目前已完成所有缺失材料的补充工作。(2)规范党费收缴工作。严格执行《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按照市委组织部、市直机关工委有关党费收缴标准规定,对党费收缴情况进行全面排查,对排查中发现的党费收缴比例计算有误问题已指导相关单位重新核算补交。(3)规范组织换届工作。积极推进基层党组织按期换届工作。经排查,除团校党总支,其他基层党组织均实现按期换届。杭州市团校第四届党总支于2016年5月30日选举产生,于2019年5月已任期届满。但因2019年学校接受市委第五巡察组巡察,校党总支班子人员发生较大变动;并且,2020年因受全市事业单位改革影响,干部人事工作冻结,团校班子未能配齐,换届条件尚不成熟。待事业单位改革结束党总支班子配齐后,立即启动换届工作。
二是强化党员教育培训。每年组织党员开展集中春冬训学习,今年已确定安排在5月份举行;发挥“学习强国”的平台作用,强化党员的知识储备,今年1月面向机关、团校和指导中心党员开展了一次“学习强国”知识竞赛;梳理汇总中央和省市委关于党建工作制度汇编,形成电子学习包,发至系统全体党员,强化日常学习。
三是壮大党务工作力量。(1)配强党务干部。结合事业单位改革,增加党务干部工作力量,活动中心设专职党委副书记1名,并将党建工作从办公室剥离纳入组织人事处统筹推进;团校设专职党务干部;指导中心也明确了1名班子成员负责党务工作。(2)强化业务培训。结合党员春冬训工作,设置党建业务课程,加大对党务干部的培训力度;开展党建工作互观互检,增进经验交流。
四是强化考核指导。制定《2020年团市委下属事业单位大党建考核办法》,将“三会一课”、谈心谈话、党费收缴、党员发展等党建重点工作纳入考核,以细化的考核条目明确党建规定动作,进一步提升党建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
十九、关于“党内组织生活不够严肃”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以身作则。团市委党组主要负责人带头参加所在支部组织生活,发挥好示范引领作用。制定2020年度团市委班子成员上党课、团课年度安排表,结合“七一”、春冬训、团干部培训班、下基层调研等契机,提醒督促团市委班子成员按照计划抓好落实,确保团市委班子成员每年分别上一次专题党课和团课。
二是规范流程。利用“西湖先锋”对组织生活参与情况进行打卡登记,留痕管理。将规范组织生活会流程纳入对各直属事业单位大党建考核指标,强化考核的指挥棒作用。
三是健全制度。在原有的《机关干部谈心谈话制度》基础上,出台《共青团杭州市委干部职工谈心谈话制度(试行)》,将机关及直属事业单位的谈心谈话工作纳入统一管理。制度对谈话范围、谈话形式、谈话类型、谈话内容、谈话频次、谈话记录等具体操作流程和办法进行了进一步明确,并落实了登记备案制度,要求在每年的3月底、6月底、9月底和12月底分别向团市委组织部进行报备,确保了谈心谈话制度的可执行、可落地。
二十、关于“干部队伍建设缺少整体谋划”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着眼于优化队伍结构问题。(1)优化了年龄结构。在市委组织部关心下,已配备1名93年的挂职副书记和2名87年的正处级干部,同时,已于4月28日正式面向社会发布公告,综合比选2名92后的团市委机关副处级领导干部和1名87后的市团校副校长。通过职务职级分离方式选配了2名86后团市委机关部门副职。待事业单位改革完成后,还将统筹规划直属单位空编使用,重点引进一批90后干部。(2)拓宽了选人视野。2名机关副处级干部重点面向非公企业和社会组织选拔,1名团校副校长面向高校和普通高中选拔,进一步拓宽了选拔渠道,破解了机关干部来源单一的问题。
二是着眼于促进干部成长发展问题。(1)加强规划培养。待事业单位改革完成后,根据最新的各单位主要职责和内设机构设置,启动对团市委机关及直属事业单位人才需求及干部职工队伍现状的研究,根据事业发展需求对干部队伍的年龄结构、来源渠道、专业素质、培养路径、转岗输送等职业发展重要因素形成系统规划,让干部职工与团市委事业共成长、同发展。(2)强化基层锻炼。以“走亲连心三服务”“青春社区”等活动为载体,组织干部积极投身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双线作战”,常态化开展基层联系工作,推动干部在实践中成长成才;并通过月度报备制度,强化督查落实力度。下一步,还将安排机关干部通过挂职、担任驻企服务员等形式深入基层实践锻炼。(3)推进转岗交流。在市委组织部关心下,已有3名处级干部转岗,今年还将继续加大干部转岗力度。组织开展机关部门之间、事业单位之间、机关和事业单位之间干部交流,促进多岗位锻炼。目前,已对机关内长期在一个岗位上工作的2名同志进行了岗位调整,1名事业单位普通职员完成交流工作,其他同志也将在事业单位改革结束后陆续安排岗位交流。
三是着眼于加强干部队伍管理问题。制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加强对因私出国(境)、因公出差、请销假等重要人事工作的留痕管理。建立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月报、企业社会组织兼职定期清查、专项内审等制度,进一步加强对干部的日常监督。出台《共青团杭州市委系统挂兼职干部管理办法(试行)》《杭州市学联主席、驻会主席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挂兼职干部、驻会主席等非在编人员的选拔、使用、管理、考核等工作。
二十一、关于“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不够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提高思想认识。在党组会上再次组织学习《干部选任条例》,对直属事业单位分管领导及人事干部进行业务培训,提升组工干部对选人用人工作规范性要求的认知度。
二是加强工作指导。2017年活动中心党委在选拔中层干部时,党委班子成员利用QQ群研究确定考察对象。结合巡察整改,活动中心于2020年3月修订完善《杭州青少年活动中心“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对选人用人等重大事项决策形式和程序进行了规范。同时,为加强对事业单位干部人事的统筹管理,将活动中心副处级干部选拔、管理权限收归团市委,并出台了事业单位管理七级、八级领导岗位选拔工作操作办法和重大事项报告制度,明确直属事业单位在开展选人用人工作时须向团市委党组报告,进一步加大了对事业单位选任工作的指导监督力度。
三是规范选任程序。制作选人用人工作流程图,制作完善选人用人工作相关样表,确保选人用人工作程式化、规范化。
四是强化考核约束。发挥考核的指挥棒作用,将选人用人规范化工作作为团市委对下属单位的年度大党建考核指标,加强督查指导。
二十二、关于“基层单位班子配备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强化对区、县(市)团委领导班子的协管力度。团市委书记和分管书记带队赴9个有区、县(市)团委班子缺配情况的当地党委和组织部门沟通团干部配备工作,并将沟通情况及时向市委组织部作了专题汇报;同时推动团干部配备情况纳入市委对区、县(市)委的大党建考核指标。目前,建德团市委书记班子已经配齐,江干团区委已选配1名副书记,淳安团县委已选配1名挂职副书记,其他存在缺配情况的区、县(市)也将在近期或行政区划调整完成后全部配备到位。
二是优化直属事业单位班子结构。物色具备相关工作经验的同志挂职任活动中心副书记、副主任,分管组织、人事、纪检等工作,优化了活动中心班子的党员比例。选派杭州青少年活动中心组织人事处处长挂职任市团校党总支副书记、副校长,同时,面向在杭省、部、市属本科院校、高职高专和市属高中教师及管理人员综合比选1名87后副校长,进一步配齐配强市团校班子力量。
三是加强干部交流。制定直属单位处级干部岗位交流方案,目前通过挂职形式已提前到岗2人,待事业单位改革完成后完成人员调动工作。
二十三、关于“出国(境)管理不够严格”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严肃查摆问题。针对“团校原校长带身边工作人员和家属去香港,费用由公款列支”问题,2015年8月17日,团市委对该同志违纪情况进行通报批评,并责令其作出检查。针对“护照管理不够规范,登记不清楚,上缴不及时,活动中心有9本护照未及时收回,逾期最长的达5个月”问题,责令涉及单位和个人做出书面情况说明,8名同志对领用证件后未及时归还情况作出了说明,并立即上交证件由单位集中保管,所在单位已按照规定对相关人员进行谈话提醒;对因私出国境备案情况进行梳理,对新提任2名事业单位副处级干部进行备案;开展直属事业单位干部职工因私出国(境)情况管理情况自查自纠工作,目前,直属事业单位管理人员证件均已集中保管,副高以上专业技术人员均已落实备案制度。
二是提高业务能力。修订完善《护照及港澳台通行证领取登记表》,明确专人专管,直属事业单位均已指定专职人员管理证照。
三是完善管理制度。下发《团市委系统干部职工因私出国(境)管理操作办法的补充说明》,从严管理非市管领导的党员因私出国境审批工作;区分不同类别人员,制作因私出国境审批流程图,强化制度的实操性;从严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团市委系统干部职工因公出国(境)管理的通知》要求,指导按照规定有单独组团权限的直属单位杭州青少年活动中心出台《关于印发〈杭州青少年活动中心青少年团队出国(境)研学旅行管理办法〉的通知》,从严加强因公出国(境)管理。
二十四、关于“落实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够”问题的整改情况
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委关于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有关要求,按照市委《关于进一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意见》(市委办发〔2017〕88号)文件精神,制定2020年团市委党组、党组主要负责人及其他班子成员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清单和团市委问题清单。指导督促三家直属事业单位制定“两张清单”,经团市委审核把关后,在本单位公告栏进行公示。严格落实中央《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将各直属事业单位每半年至少召开1次党组织班子会议专题研究全面从严治党工作纳入对各直属事业单位大党建考核指标。
二十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层层递减”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严格执行制度。按照《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各部门、各单位结合本部门、本单位职责,全部完成个性化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制作,并于2020年4月完成团市委党组书记与党组成员、党组成员与分管部门(单位)共计30份责任书的签订工作。同时,对三家直属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进行审核把关后,督促其做好责任书的层层签订工作,直属单位内部共计签订责任书54份。
二是强化考核推进。将各直属事业单位做好每年至少2次以上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等重要指标纳入对各直属事业单位的大党建考核指标,切实加强对直属单位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监督检查。
目前,巡察反馈问题已经基本整改到位,集中整改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市委巡察组移交的信访件1件,制定和修改完善制度41项。
下一步,共青团杭州市委党组将从集中整改阶段转入日常整改阶段,按照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的要求,持续推进整改工作,不断巩固整改成果,在巡察整改新起点上推进杭州共青团各项事业再上新台阶。一是把牢政治方向,在巩固整改成果上持续发力。坚持把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挺在前面,始终与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持做到决心不变、标准不降、力度不减,对已经完成的整改任务,强化跟踪问效,对需要持续整改的任务,建立长效推进机制,做到常抓不懈。二是落实主体责任,在推进从严治党上持续发力。主要负责人坚决扛起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班子成员严格落实“一岗双责”,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狠抓财务、招投标等工作规范,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向纵深发展。三是坚持党管干部,在打造共青团铁军上持续发力。不断强化思想教育,树立正确用人导向,严格执行干部制度规定,加强干部能力培养和实践锻炼,提高干部队伍科学化水平,持续激发干事创业热情。四是全面深化改革,在推动共青团事业发展上持续发力。紧扣强“三性”、去“四化”目标,全方位校准改革的思路和方向,着力推动共青团改革向基层纵深推进,切实把广大青年团结凝聚到党的周围,不断巩固和扩大党执政的青年群众基础。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71-87064088;电子邮箱:hztswzzb@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