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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杭州市总工会党组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来源:杭州廉政网      发布时间:2020-11-06 15:57:31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19年11月27日至12月27日,市委第二巡察组对市总工会党组进行了巡察。2020年3月12日,市委巡察组向市总工会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市总工会党组把巡察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来抓,始终站在讲政治、讲大局、讲党性的高度,深刻认识整改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委的部署要求上来,以高度的思想自觉正视问题,以强烈的紧迫意识改正问题,切实做好整改工作。市委巡察反馈会后,市总党组坚持“四责联动”,强化组织抓整改,先后12次召开党组会和巡察整改领导小组会,各级层层压实整改时限和责任;坚持“三位一体,举一反三抓整改,注重点线面结合,着力把党组、机关、基层三个层面捆在一起抓整治,始终紧盯巡察反馈问题,坚持一事一回应、一问多举措,逐条逐项对照抓整改,共梳理制定相应整改措施160条;坚持对照“六见”,扎实务实抓整改,紧密联系工会实际,细实梳理建立问题清单、责任清单、措施清单、情况说明清单、问责清单、制度清单,确保巡察问题整改见人、见事、见因、见果、见责、见章,巡察整改取得阶段性成效。

一、关于“理论学习‘往深里走、实里走、心里走’还有差距”问题的整改情况

整改措施:一是每年初制定市总工会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要点,落实每月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制度,明确全年学习次数不少于12次。二是党组书记每月筹划组织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党组班子成员带头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三是聚焦重点理论课题抓研学,每年初制定党组成员重点调研课题,围绕如何深化群团改革成果,进一步“增三性”、“去四化”以及工会参与社会治理体系和提升现代化治理能力等课题,对标中央和省市委等决策部署,确保学用结合、学以致用。

二、关于“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整改措施:一是完善落实市总工会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将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党建工作重要内容并列入党组年度工作要点,党组班子成员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民主生活会和述职报告重要内容。二是制定党组意识形态和社会舆情分析制度,综合分析每年不少于1次,党组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每年不少于2次,每半年向市委专题汇报1次。三是制定并压实年度党组成员和各部门、产业工会、直属事企业单位负责人意识形态和网络舆情工作责任制。四是完善《杭州市总工会网络舆情管理制度》、《杭州工会新闻信息发布管理暂行办法》等社会舆情管控处置相关制度,每月落实杭州工会意识形态和社会舆情综合分析通报。

三、关于“职责交叉情况还有存在”问题的整改情况

整改措施:一是对照《杭州市总工会机关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方案》(市委办[201767号),进一步梳理机关内部职责,理清职能界限,落实工作责任,如统战工作职能已统一划归办公室;资产管理公司已进一步明确基本职能、压实管理责任、优化服务保障,实现高效运转。二是研究下发《关于建立市总领导AB岗责任制及明确有关工作职责的通知》,进一步调整优化领导分工,建立AB岗制,确保领导责任落实。三是结合事业单位改革调整,加强对所属4个事业单位机构职责设置和人员编制编配论证工作,确保权责明确。

四、关于“机关化问题还是存在”问题的整改情况

整改措施:一是重新调整和建立《杭州市总工会基层联系点制度》,落实市总领导机关联系基层年初制定计划、季度开展检查、阶段集中研究、年终落实讲评和通报等工作机制。今年,5、6月份集中组织领导机关下基层调研活动,要求全年领导干部赴联系点不少于2次,下基层调研时间不少于3个月。二是积极借助“走亲连心三服务”“助万企、帮万户”等有效载体,广泛开展大调研活动,“当一周工人,体工会初心”活动专门建立学习实践档案。贯穿全年,市总工会选派8名干部分别在拱墅区半山街道、淳安县鸠坑乡开展“助万企、帮万户”活动。三是举一反三组织开展“增三性去四化”专项整治,制定《杭州市总工会进一步“增三性去四化”实施意见》,着眼夯实工会工作基层基础、优化工会工作运行机制,定实6条具体举措,进一步加深市总领导机关与基层职工群众的感情。

五、关于“基层建会有重‘量’轻‘质’现象”问题的整改情况

整改措施:一是村(社区)工会建设方面:建立村(社区)工会联系点,市总领导分别挂钩联系一个点,开展常态化督促指导;抓好村(社区)工会干部培训,村(社区)工会主席每年轮训一遍;加大村(社区)工会经费补助和相关保障。二是小微企业工会建设方面:探索创新小微企业民主管理,3-8月开展村(社区)联合工会覆盖小微企业职工大会试点工作,在此基础上,将制定出台《杭州市小微企业职工大会制度及实施细则(试行)》,保障小微企业职工民主管理权利;推动把村(社区)工会职工之家创建活动参与率、达标率纳入基层治理考核体系,促进村(社区)联合工会转起来、活动起来,增强联合工会所覆盖的小微企业及职工的获得感认同感。三是“两新”组织工会建设方面:新领域、新业态基层工会建设,加强调查摸底,重点培育一批互联网企业工会,实施互联网企业工会建设三年工作规(2020-2022),突出抓好物流货运、快递、房产中介、家政服务等行业建会入会工作,力争在“新八大群体”入会方面有新的突破。四是下发《关于开展工会组建攻坚集中行动的通知》,召开现场会,从5月开始在全市开展工会组建攻坚集中行动,推进全市普遍建会工作。五是注重示范引领,对18个市级示范职工之家、271个市级先进职工之家、157个市级先进职工小家和120名优秀工会工作者进行表彰,提升工会组建质效。

六、关于“党组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够有力”问题的整改情况

整改措施:一是组织党组班子集中学习《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充分发挥党组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领导作用,特别是对“三重一大”事项,切实做到应上尽上、集体决策,党组的核心领导作用得到保证。二是修订完善《中共杭州市总工会党组议事规则》,进一步明确党组讨论决定“三重一大”具体事项的范畴、清单以及议事决策的基本程序。三是按照《中共杭州市总工会党组议事规则》和《杭州市总工会主席办公会议制度》要求,区分研究议题内容,进一步明确了纳入党组会议讨论决定的12类重大问题和27项重大问题清单,以及纳入主席办公会研究讨论的9类议事内容。

七、关于“‘三重一大’事项议事决策程序不够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

整改措施:一是强化规矩意识,专题组织学习《中共杭州市总工会党组议事规则》,培养班子成员依规依章办事的习惯和自觉。二是强化集体领导意识,进一步明确“三重一大”27项议事决策内容清单和基本程序,凡属党组研究决策的重大事项,必须经党组会研究同意后实施。三是加强《中共杭州市总工会党组议事规则》落实情况的自我检查,进一步完善“三重一大”事项事前报备制度,严格落实派驻纪检监察组的常态督查,切实做到“三重一大”事项应上尽上、没有漏项。四是党组对“三重一大”等应上会未上会研究的问题作书面检查,党组书记在市总党组会上作自我批评。

八、关于“党组会议决策程序不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

整改措施:一是加强《中共杭州市总工会党组议事规则》学习,促进《规则》入脑入心、形成规矩。二是充分发扬民主,认真贯彻落实民主集中制,严格落实党组议事决策基本程序:先由议题单位进行汇报,尔后班子成员发表意见,逐一表态,最后党组书记进行末位表态。三是规范党组会议记录格式,加强对办公室相关人员的业务培训,在如实反映记录会议实际情况的基础上,做到不漏记错记;事后由党组书记定期抽查核实。

九、关于“主责主业意识不强”问题的整改情况

整改措施:一是活动奖金于2019年12月26日前全部发放到位。二是49日召开中心全体人员巡察整改情况反馈会,在会上针对本次巡察反映出来的问题,对全体人员进行针对性教育,提高思想认识,牢固树立工作责任意识。三是组织全体人员学习《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市总工会《内部控制手册》,开展了相关财务制度和招投标法律法规的培训。四是加强对第三方购买服务的规范管理,依法依规有序开展招投标活动,制定《宣教中心第三方服务项目管理规定》。五是责令事发时宣教部负责人作书面检查,并落实提醒谈话处理。

十、关于“履职尽责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整改措施:一是经核查,4户困难职工,于2019年11月确认予以退档,并在“市级困难职工”档案系统中予以注销。二是3月下旬保障工作部跟进加强与全总、省总业务部门的对接,对建档标准和建档依据进一步沟通并予以明确,同时深入相关区县市对困难职工救助情况进行全面调查,摸清基本底数。三是专门下发通知,要求各区县产业工会对帮扶救困职工工作进行自查,并就纳入对象及建档标准进行统一规范。四是加强对各区县市总工会、产业工会关于困难职工建档工作的指导和督促,建立季报制度,并确定开展困难职工档案不定期抽查工作。

十一、关于“差旅补贴发放、接待管理不够严格”问题的整改情况

1.部分差旅补贴发放超标准。

整改措施:一是财务部门加大对机关干部差旅费标准执行的学习宣传,做到人人皆知。二是已清退超标准发放的差旅补贴费320元。三是对事发时财务资产部负责人作书面检查,并落实提醒谈话处理。

2.差旅费补贴发放标准不统一。

整改措施:一是财务部门加强对工会干部差旅费补贴发放标准的学习培训,做到人人皆知。二是已于3月底督促会计结算中心在办理差旅费报销时,严格按照市财政局关于差旅费相关规定标准执行,对于低于标准报销的特殊情况,报销时当事人备注事由。

3.下属单位201712月一次性支出招待费5.96万元,无招待审批手续。

整改措施:一是3月底责令该单位逐笔核实费用支出,列出明细清单,并对年终集中一次性支出大额招待费情况进行说明。二是督促该单位修订完善《业务接待管理办法》,规范招待审批手续。三是充分发挥已于2018年成立的综合督查小组作用,严格把关,确保费用支出合理。四是对事发时单位负责人进行提醒谈话。

十二、关于“福利发放、评先评优不符相关规定”问题的整改情况

1.福利发放不规范。

整改措施:一是对巡察中指出的福利发放不规范问题,机关工会召开委员会全体会议进行及时通报和检讨。二是落实专人按会员确认的要求进行梳理核实,正式会员数从原来的206人核减为185人,共核减21人,其中6人为调出和退休人员,15人为其他单位与市总工会工作相关人员。三是即知即改,机关工会对2019年不规范发放的15份春节慰问品,折合钱款总计7500元进行全部清退,并以此为鉴,严格执行上级工会的有关规章制度。四是责令事发时市总机关工会负责人作书面检查,并落实提醒谈话处理。

2.评优比例超出规定。

整改措施:一是全面核实,纠正违规行为。研究下发杭总工机〔20201号文件,对市总机关工会20191月表彰的优秀工会干部和工会积极分子,按表彰比例规定保留1名优秀工会干部、9名工会积极分子,取消7名优秀工会干部和11名工会积极分子的奖励资格,并按照当时优秀工会干部每人800元、工会积极分子每人500元的奖励标准,已于426日收回违规发放奖励金11100元。二是举一反三,严格评比表彰项目和比例,认真执行浙江省总工会《关于加强和规范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的实施细则》等规定,基层工会优秀工会干部评比表彰不超过本单位工会干部总人数的10%,工会积极分子不超过本单位工会会员总数的5%。三是强化基层工会经费管理监督,把评比表彰和奖励发放作为工会经审的重要内容。四是责令事发时市总机关工会负责人作书面检查,并落实提醒谈话处理。

十三、关于“违规向劳模等协会拨付经费”问题的整改情况

整改措施:一是下发通知责成经济工作部、劳模协会、职工技术协会,按要求已于59日将相关违规拨付的97.655746万元资金退还财政资金。是进一步完善并严格落实财政资金拨付审核把关程序和相关制度规定要求。三是责令事发时财务资产部负责人作书面检查,并落实提醒谈话处理。

十四、关于“工会经费预算编制不严肃”问题的整改情况

整改措施:一是夯实编制基础,提高预算精细程度。修订完善《市总本级预算管理办法》,用制度强化预算编制严肃性。二是增强监督约束,强化执行进度。2020年预算执行过程中,财务资产部在6月、11月统计市总各部门预算执行情况,如发现执行进度明显低于序时进度的项目,发催告函督促各部门按时完成项目执行。三是责令事发时财务资产部负责人作书面检查,并落实提醒谈话处理。

十五、关于“工会经费绩效管理流于形式,个别项目绩效较低”问题的整改情况

整改措施:一是修订完善《市总工会本级工会资金预算支出绩效评价实施办法(试行)》,建立科学、合理的绩效评价指标体系,确定评价标准和评价方法,对预算支出的经济性、效率性和效益性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价。二是从编制2020年工会经费支出预算起,根据省总要求,在省总工会财务集中管控平台上,要求市总各部门对达到标准的项目开始申报预算绩效目标,并在2020年末预算执行完成后开展绩效自评和绩效评价。三是对“杭工学堂”培训班开设情况进行全面核实,跟进修订完善提升项目效益的措施。从2018暑期培训班发布招生须知时开始,明确报名成功人员无故缺席、迟到(超过30分钟)、请假超过2次的,全年不得报名杭工学堂任何课程;201810月制定《杭工学堂教师管理办法》《杭工学堂学员管理制度及安全协议书》《杭工学堂教师管理考评细则》等规定对学员和教师进行规范管理;从2019年暑期培训班6月开始报名须知中明确培训班报名人数未达总人数的60%,则将根据实际情况取消课程;进一步梳理、完善《杭工学堂教师管理办法》《杭工学堂学员管理制度及安全协议书》《杭工学堂教师管理考评细则》等制度,并严格执行。

十六、关于“工会经费使用决策盲目,造成资金浪费”问题的整改情况

整改措施:一是核实相关情况,根据省总处理结果,对此问题进行整改。二是严格落实《市总工会党组议事规则》,进一步规范党组对“三重一大事项的研究程序要求,提高党组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水平。三是党组书记在市总党组会上作自我批评。

十七、关于“工会经费随意列支其他开支”问题的整改情况

整改措施:一是与相关业务处室核实情况,纳入财务资产管理专项整治,完善工会经费预算使用管理措施。二是督促相关业务处室学习工会财务知识和财政财经纪律,确保规范使用经费。三是从2020年起工会经费预算编制中不再列支有关其他开支。四是修改完善《市总本级预算管理办法》,加强制度管理和规范。五是责令事发时财务资产部负责人作书面检查,并落实提醒谈话处理。

十八、关于“制度机制不健全”问题的整改情况

整改措施:一是成立采购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市总工会采购管理专项整治方案》,重点对“单一来源、分散采购”等进行专项整治。二是修订完善并执行市总工会《采购管理办法(试行)》,从制度层面强化对采购的规范化管理。三是加强对《采购管理办法(试行)》学习宣传,并于2020年5月13日,邀请省总服务中心蒋老师到现场辅导解读采购管理办法,强化采购办法的执行力。四是严格落实对采购项目的事前、事中和事后监管以及阶段性通报,继续落实大额资金使用落实主体责任“一书一表一卡”和向纪检监察组报备制度。

十九、关于“采购程序不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

1.单一采购来源比重高。

整改措施:一是对5年来单一来源采购项目进行综合梳理分析,重点聚焦“组织机构不够健全、采购制度相对滞后、制度规定比较宽泛、采购灵活性过大、业务知识缺乏”等问题,制定专项整治方案,将单一采购来源比重高的问题作为重中之中纳入市总工会采购管理集中专项整治。二是重新修订《采购管理办法(试行)》,成立采购领导小组,严格单一采购来源审批基本程序。三是严格落实阶段通报单一采购来源有关情况,加大常态化监管力度。

2.采购程序缺失。

整改措施:一是2019年12月16日杭州市总工会财务年度结算日,优惠乘地铁项目在微能公司结余金额为142.32万元,截止2020年5月2日上述资金已经全部通过杭工e家APP会员根据规则领取并使用完毕。二是3月底已做好项目评估和测算,与第三方公司已确定优惠乘地铁资金安排方案,实行按月定额拨付,避免资金沉淀。三是2019年开始已进入积分商城服务招投标,今年仍通过公开招投标,地铁优惠结算已严格落实一月一结要求。四是对该项目牵头的保障工作部负责人进行批评教育。

3.存在拆分采购现象。

整改措施:一是制定市总高温慰问活动整体方案,把高温慰问品采购纳入市总工会党组统一领导决策的“三重一大”事项。二是按照市总新修订的《采购管理办法(试行)》要求,填写集中采购事项审核(备案)表,报采购领导小组和市总审批。三是业务部门提前做好与采购部门的供需对接工作,2020年,高温慰问品采购已按照新修订采购管理办法,由职工服务中心牵头,统一组织集中采购招投标。四是进一步加强机关纪委和经审办对招标采购的全程监督。五是党组对高温慰问品采购项目把关不严作书面检查,党组书记在市总党组会上作自我批评。

4.存在招标采购活动没有满足法定时间要求、设置供应商资格条件等违规行为。

整改措施:一是加强对新修订《采购管理办法》的学习培训,熟悉并掌握招投标规定和流程。二是严格落实新修订《采购管理办法》各项规定要求。

二十、关于“监督制约不严格”问题的整改情况

1.随意追加发放数量。

整改措施:一是强化法规意识,严格按照合同要求执行。二是按照市总新修订的《采购管理办法(试行)》,提出本产业工会需求,将慰问品纳入市总统一采购,确保慰问品采供分离。三是对事发时建设工会负责人进行批评教育。

2.发票主体与合同主体不一致。

整改措施一是核查相关情况,据查杭州名立实业有限公司与杭州名隆商贸有限公司是两家由同一人控股的公司,杭州名立实业有限公司20189月份分别与杭州市公安局工会委员会、杭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工会委员会签订了高温慰问品礼盒合同,之后,杭州名立实业有限公司因为货源不足,改由杭州名隆商贸有限公司供货,并由杭州名隆商贸有限公司开具发票与这两家单位结帐,故造成了发票主体与合同主体不一致的情况。二是强化资金结算报销程序把关机制,制定并严格落实《杭州市政法工会物资询价采购制度》。三是发挥工会经审委的作用,举一反三,督促本级和基层工会经审组织努力实现有重点、有步骤、有成效的审查审计全覆盖。四是加强本级和基层工会各项财务规章制度的健全、规范和落实。五是对事发时政法工会负责人进行批评教育。

3.违规续签协议书。

整改措施:一是强化规矩意识,严格遵守财经纪律,落实财务手续,按制度按程序办事,即日改正并长期落实。二是严格落实市总新修订的《采购管理办法(试行)》,凡部门会议确定所有涉及重大资金的业务工作,在项目启动前,均报送市总招标工作领导小组实行公开招标。三是对事发保障工作部负责人进行批评教育。

二十一、关于“工程项目实施过程不够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

整改措施:一是强化党组的规矩意识,重大工程项目变更,严格落实党组集体研究决策和向相关部门报批制度。二是加强与财政局、发改委等部门的对接沟通,梳理完善后续相关材料。三是严格落实修订完善的市总招标办法机制,进一步规范招投标标准程序。四是党组对重大工程项目变更应上会未上会问题作书面检查。

二十二、关于“市工人文化宫(工运史馆)维修改造工程项目执行严重超概”问题的整改情况

整改措施:一是及时与市发改委相关部门进行对接沟通,了解掌握相关情况。二是严格执行项目采购工作流程,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合理合法合规操作。三是严格招投标项目代理机构的相关工作要求。四是党组对重大工程项目未上会研究的问题作书面检查,党组书记在市总党组会上作自我批评。

二十三、关于“房产租赁管理不够严肃”问题的整改情况

整改措施:一是杭州市职工文化中心服务配套楼和文体楼出租项目已按照租赁合同的要求在物业移交后5个工作日内收取了装修保证金。二是按照省总相关文件精神,加强对工会资产的监督管理,进一步检查和梳理了我会资产在配置、使用和处置程序方面的规范性,以后将严格按相关文件执行。三是严格落实租赁行为报备制度,确保租赁活动依法规范有序。四是责令事发时财务资产部负责人作书面检查,并落实提醒谈话处理。

二十四、关于“党组班子民主生活会质量不高”问题的整改情况

整改措施:一是组织市总领导班子成员学习《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等政策规定,进一步增强开好民主生活会的思想和行动自觉。二是民主生活会前深入开展谈心谈话,开诚布公交流思想、交换意见;党组书记加强对各党组成员会议发言材料的审核把关。三是强化党组书记“第一责任人”职责,民主生活坚持实事求是,严肃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真正起到揭短亮丑、红脸出汗的效果。四是严格落实党组对上一年度民主生活会上梳理汇总问题的跟踪研究解决。

二十五、关于“对下级党组织指导不够有力”问题的整改情况

整改措施:一是下发通知,指导各事企业单位制定“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实施细则,规范党支部(总支)议大事内容和程序。目前,所属事企业单位已制定相关实施细则。二是结合日常工作检查,加大对各支部(总支)落实“三重一大”制度的讲评通报。三是制定下发加强基层党支部经常性工作15条规范措施,特别对党组织生活会请示报告指导等环节作出明确规定,建立并落实月固定主题党日活动、季党建工作例会、半年讲评部署、年终考评验收等制度,进一步提升基层党建制度化规范化水平。四是按照举一反三要求,4月初制定下发基层党组织建设专项整治方案,重点围绕基层党建10个方面问题开展自查整改,全面提升基层党建质效。五是责令事发时机关党委负责人作书面检查,并落实提醒谈话处理。

二十六、关于“干部选拔任用不够严谨”问题的整改情况

1.干部考察对象确定与考察预告不一致。

整改措施:一是核实情况,查明原因,主要是会议记录者漏记所致。二是进一步健全党组会议记录制度,规范党组会议记录内容,确保记录内容全面完整、真实准确,同时,党组书记定期对会议记录情况进行检查核实签字。三是对相关当事人进行批评教育。

2.回避制度执行不严格。

整改措施:一是通过工作汇报、个别交流、组织培训等形式,加强政策宣传解读,使领导干部更加全面准确理解和把握回避制度。二是严格执行回避制度,凡在干部人事任免工作中需要回避的坚决回避;对党组及人事部门讨论干部任免,涉及与会人员本人及其亲属的,本人必须回避。三是市总党组因落实回避制度把关不严作书面检查,对事发时干部人事处负责人作书面检查,并落实提醒谈话处理。

3.试用期制度执行不严谨。

整改措施:一是干部人事部门严格按照干部选任试用期的有关规定,及时组织考察,撰写考察材料,确保试用期各项考核工作规范到位。二是市总党组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中有关试用期制度要求,不折不扣执行好干部选任试用期制度。

4.存在“带病提拔”情况。

整改措施:一是前移监督关口,从严落实“凡提四必”要求。二是启动倒查机制,严肃倒查是否有违反组织人事纪律的行为,并写出专项说明。三是市总党组就干部任用把关不严作书面检查;当事人2016年期间违纪行为发生时的分管领导在党组会上作自我批评;当事人的违纪问题已在2019年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确定该同志2019年度考核结果为不确定等次,相应工资津补贴、奖金等减发。

5.干部人事基础工作不扎实。

整改措施:一是抓好学习培训,组工干部《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条例》汇编人手一册,进一步提升相关处室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二是制定《关于杭州市总工会干部人事档案的管理办法》,严格按照规定规范管理干部档案。三是完善干部选任工作全程纪实档案,注重干部选任文书档案的材料收集、内容把关、整理归档等,对重要材料的审核校对保证2人以上签名确认。

二十七、关于“中层干部队伍配备不够合理”问题的整改情况

1.结构性干部配备不符有关要求。

整改措施:即知即改。目前,市总工会年轻处级干部占比18.33%,符合年轻干部配备要求。

2.个别单位班子成员年龄结构不合理。

整改措施:结合此次所属事业单位机构改革,加强研究论证,配齐配强班子成员,优化班子年龄梯次结构。

二十八、关于“对下属单位选人用人工作指导不力”问题的整改情况

整改措施:一是坚持自查、抽查相结合,不定期开展对直属单位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检查工作。二是严格执行下属单位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报告请示制。三是召开直属事业单位改革和巡查整改专项会议,通过发放《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政策汇本、组织学习、相互交流等,进一步加强对下属单位领导班子和组织人事部门负责人的教育培训和指导,强调选人用人工作纪律要求。四是将下属单位落实选人用人政策制度、规范执行选人用人标准程度的情况,作为年度报告工作考核评价的重要指标。五是责令事发时休养院负责人作书面检查,并落实提醒谈话处理。

二十九、关于“廉政风险防控意识淡薄”问题的整改情况

整改措施:一是组织市总党组集中学习《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制定《2020年度市总工会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分解表》,压实党组抓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二是党组每年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专题研究部署工作,建立并审核领导干部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和“一岗双责”清单。三是按照市纪委廉政风险排查防控实施意见的3年规划,结合市总实际,研究制定年度市总工会廉政风险排查防控工作实施方案,组织开展常态化排查防控工作。四是廉政风险排查防控对象上全员纳入,建立100名科级干部、完善81名处级干部廉政档案。五是贯穿全年,严格落实党组每季、支部(总支)每月对廉政风险分析排查的制度,发现苗头,及时解决。六是责令机关党委作书面检查。

三十、关于“主体责任不够落实”问题的整改情况

整改措施:一是在相关单位开展全员警示教育,强化职工法纪意识。二是制定《印章管理办法》和《财务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相关单位日常管理。三是制定实施年度从业人员培训计划,增强职工职业操守。四是定期开展廉政风险点和岗位风险点分析梳理排查工作。五是对照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以及“一岗双责”和“第一责任人”责任相关要求,党组作书面检查,事发时分该单位的领导在党组会上作自我批评,对该单位负责人作诫勉处理。

三十一、关于“纪检工作基础薄弱”问题的整改情况

整改措施:一是主动与纪检监察组联系,重新收集整理2016年至2019年信访相关信息资料,已按年份建成一人一档。二是组织纪检干部认真学习信访档案管理规定要求,着力规范信访件收件、办理、办结等程序。三是建立规范干部岗位调整工作交接制度,特别对信访档案落实严格交接手续。四是用好市直机关纪工委第二片区工作交流平台,加强业务学习培训,同时拟选派人员到派驻市人大机关纪检监察组学习锻炼,提高纪检工作业务素质。

三十二、关于“对干部教育管理不够严格”问题的整改情况

整改措施:一是认真实行表格初审制度,确保有关通知点对点到人。二是不断重申领导干部填报个人有关事项报告的纪律和注意事项,督促领导干部及时、规范、准确填报个人有关事项。三是继续扎实做好个人有关事项重点抽查、随机抽查等工作,对少报漏报隐瞒不报的,一经查实,及时整改、严肃处理。在今年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填报过程中,通过两轮初审,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纠正完善。四是制定出台《杭州市总工会干部讲课管理暂行规定》,规定市总机关、产业工会全体在编人员讲课严格控制执行报告制度。未经报告,一律不得擅自从事讲课。在市总举办的主体培训班中讲课,一律不得收取讲课费。干部从事讲课收取讲课费的,必须依规缴纳个人所得税,并在领取讲课费10日内向干部人事处申报。五是责令当事人作书面检查,并落实提醒谈话处理。

三十三、关于“对上轮巡视反馈意见整改不够彻底”问题的整改情况

整改措施:对上轮巡视指出的未彻底整改的相关问题,我们按照市委有关要求,结合本次整改,着重围绕5个专题,已抓好落实。关于浙江光彩职业技术学校法定代表人承租工人文化宫房产存在的欠租问题。虽多次协调上城区法院和法律顾问与浙江光彩职业技术学校法定代表人进行沟通交涉,但都未能得到有效解决。为防止资产流失,我们将继续严格执行判决书,根据法院执行进度,跟踪抓好整改落实。

目前,巡察反馈问题已经基本整改到位,集中整改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期间,制定和修改完善制度26项;取消7名优秀工会干部和11名工会积极分子的表彰奖励资格,退还超指标发放评先奖励金11100元,清退4人超标准发放的差旅补贴费320元,清退2019年不规范发放的15份春节慰问品(折合钱款总计7500元),退转违规向市劳模协会、市职工技协拨付的财政资金97.655746万元;对1名当事人作出诫勉处理,12名同志作了提醒谈话和批评教育处理。

下一步,市总工会党组将从集中整改阶段转入日常整改阶段,按照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的要求,巡察整改领导小组持续加强组织领导,将常态落实巡察整改工作纳入市总每月工作例会,专门听取情况汇报,研究制定巩固深化的具体措施,确保“两个责任”落到实处。要严格落实督查检查机制,针对已经整改完成的问题,适时组织“回头看”,着力防止整改不彻底、出现新问题和问题“反弹回潮”;针对一时还未完成整改的重难点问题,明确责任领导、责任部门(单位)和完成时限,合力攻坚克难;针对一些历史遗留的问题,创新方式方法,确保棘手难题稳妥解决;针对一些基础性经常性工作问题,从建立台帐、逐项销号、规范制度、常态督办入手,在反复抓、抓反复中提升工作整体质效。要加大巡察整改制度成果转化效度,进一步箍紧制度笼子,切实做到用制度管人管权管事管物。要着力打好作风建设持久战,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市相关实施细则,紧盯“四风”突出问题,持续推动“三不”问题和“六大顽疾”的整治,进一步深化转化“八要八不要”学习教育和对照检查成果,确保作风建设向纵深推进。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71-87161137;邮政信箱:杭州市总工会机关党委(江干区东宁路501号维权楼1311室);电子邮箱:451268986@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