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们看,这两张高铁票是一等座的,超标了怎么财务还给报销了?”在一次对区属某局开展的巡察中,杭州市西湖区委第二巡察组的成员查阅台帐时发现了端倪,“而且出差名单是三个人,回来后怎么只有两张报销车票呢?”
带着这些疑问,巡察组的同志们逐步深入、抽丝剥茧,揭开了层层迷雾。
巡察结束后,西湖区委第二巡察组在对该局党委反馈的巡察报告中指出,有个别工作人员不按规定等级乘坐交通工具且违规报销车票,要求该局按规定对相关人员进行问责处理。
但事情并未就此了结。
巡察组成员发现与违规报销车票的两人一同出差的戚某很是奇怪:“明明是一同出差的,为什么戚某事后没有向单位财务申请报销车票呢?”这一反常情况让巡察组成员心中起了疑惑,“难道他不知道因公出差可以报销车票吗?”
然而并不是,在2018年的台帐中,巡察组成员找到了戚某曾经乘坐高铁一等座出差的报销记录,当时是按照二等座车票金额给予报销的,超支部分个人自理,这充分说明他知道公务出行可以报销交通费用而且也很清楚报销标准。
大家讨论的过程中,又有人猜测道:“也许是因为戚某知道高铁一等座超标了,所以干脆没申请报销?”
为了弄清真相,巡察组把戚某找来进行调查谈话。他自述道:
因为当时车票不小心弄丢了,网站的电子购票记录超时无法打印,很麻烦所以就算了,没去找财务报销......
你的另外两名同事报销的车票就是凭电子购票记录打印的,上面显示的也有你的购票信息,用那个电子票申报同样可以,为何没报呢?
只见戚某一愣,陷入了深深的沉默,刚刚的“理由”显然不攻自破、站不住脚,经验和直觉告诉巡察组的同志们,这其中一定有猫腻!
于是,巡察组对此展开了更加深入细致的查证工作。
经调查,与出差三人一同购票的居然还有第四个人——邵某!他是一家企业的负责人,与该局二级单位有着密切的业务往来,而戚某正是担任了该二级单位的主任职务长达15年之久,巡查组成员再次翻遍该二级单位的账目和会计凭证,仍然没有找到戚某报销车票的记录。
综合以上情况,巡察组的同志们坚定了一个判断,邵某与戚某同一时间出行,应该不只是“偶遇”这么简单!
此后,区委第二巡察组把该问题作为线索移交至西湖区纪委区监委。经调查证实,戚某存在违规发放津补贴、违规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和娱乐活动等多个违纪问题以及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问题,最终被给予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