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里的苗木已经养了十多年,现在不知道去了哪里,你们能帮我们问问吗?”2020年6月,杭州市萧山区委巡察组在对浦阳镇舜湖村延伸巡察时接到了村民的反映,区纪委区监委随即展开调查。
村民所说的这批苗木,是指该村沿河两边的一排红叶石楠,共有100余株。经调查,该批苗木是2007年村级提升工程时种下,因美丽乡村建设工程需要,2019年12月,经浦阳镇美丽乡村联席会议要求,由舜湖村统一保存,待后续种植绿化时使用,可到了2020年3月份,当施工单位向村里讨要这批苗木时,这批苗木却神秘“消失”了。
“我也不知道这批苗木去哪里了。”面对核查组的提问,舜湖村的村主任矢口否认,但是眼神却有些躲闪。在核查组的反复追问下,他才支支吾吾地说村里有个打零工的叫朱力峰,之前也参与过美丽乡村建设工程,或许知道点什么。
“我就是帮忙找了几个人挖苗木,其他的事情我不清楚”。朱力峰一开始还不肯配合。
谈话人员调整思路,找准苗木凭空消失的疑点,抓住不放。最终,朱力峰坦白了实情,原来这批苗木是经时任村书记俞某某同意挖走的,现在种植在诸暨的一处苗场。
“我知道这事,这批红叶石楠长了好多年,根深蒂固,村里迁移、养护、再迁回的价格跟新买的差不多,所以我想谁要谁就拿走吧。”面对核查组的询问,俞某某承认了。
“其他村干部知道这事吗?”
“这种事情我一个人决定就好了,没有跟其他人商量。”俞某某一脸不以为然,“而且我自己也没有拿任何好处的。”
“哪怕这批苗木只值一分钱,作为村里的集体资产,你也没有权力擅自处理。况且,这些苗木种在村里十多年了,村民对它们也是有感情的,不是仅仅可以用金钱计算的。”在核查组人员的教育下,俞某某终于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
在核查组的督促下,2020年12月,舜湖村追回了86株红叶石楠,后期将用于美丽乡村建设中。俞某某因不正确履行职责,被浦阳镇纪委予以批评教育处理。
“我把村里的东西当成自家资产随意处置,真是太不应该了。”俞某某非常后悔。
一个看似不经意的“小小处置权”,其实也暴露出一些村干部公私不分的观念,在村“三资”管理的过程中,往往会出现做老好人、讲老情面的情况,却不知伤害了村集体的利益。然而资产是集体的,不是由一个人说了算的。村干部只有把村集体资产的一分一厘都算清楚,才能成为全村人的“好管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