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巡察时,他竟交给巡察组一份假清单
来源:杭州廉政网      发布时间:2021-03-18 17:37:27

近日,杭州市淳安县纪委县监委组织住建局、规划自然局、城管局等单位的党员干部观看淳安县住建局人防科原科长胡滨案庭审视频,分层分类开展警示教育。“犯了第一个错误,说了第一句谎话后,就要用更多的错误和谎言去掩盖,最后只会让自己坠入深渊。”观看视频后,住建局组织人事科科长邵美娟说。

该案还得从2019年12月浙江省开展人防系统腐败问题专项治理,淳安县委成立专项巡察组对县人防办进行专项巡察说起。

“查账时发现有笔公款打入了胡滨个人账户,但是没有找到归还资金的记录”。在核查人防办单位账册时,巡察组工作人员发现了疑点。

“很多票据都只有胡滨一个人经手。”旁边的另一名工作人员补充。

巡察组召开巡中组务会议,对前期发现的问题进行梳理汇总,发现人防工程易地建设费专户使用管理不规范,部分费用直接缴纳到人防办行政账户;县人防办内控制度缺失、岗位交流不够等问题十分突出。2007年以来由中介机构代理做账,法人代表印章和财务专用章日常均由一人保管,且至巡察时,保管人胡滨任人防科科长长达12年。

同时,通过走访谈话了解到,胡滨因炒期货欠下很多债务,问题渐渐都集中到了胡滨身上。“从我们开始进驻就发现胡滨对巡察比较抵触,让他提供资料,他就找各种理由推托不给,比如《2013年1月1日以来全县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清单》。”巡察组组长介绍,这份清单比较重要,巡察组可以根据这份清单逐笔核查人防工程审批手续和人防工程易地建设费缴纳情况。

“为了要这份清单,前前后后催了他近十次,领导还专门找他谈话,到最后实在推不下去了才给我们。”巡察组工作人员说。结果让人吃惊的是,后续调查发现胡滨提供的这份《2013年1月1日以来全县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清单》是假清单,他把存在问题的8个工程项目名单删掉后,再交给巡察组。

“因为这几个项目的人防工程易地建设费被侵占或挪用了。”当调查人员询问胡滨为什么要递交假清单时他回答,“巡察组查得严,要每个项目逐笔核对,我一看把真实清单上交肯定要出事,只能做份假的上交。”

随着调查的深入,越来越多的问题暴露出来,近几年胡滨的银行流水超过2000万,远远超出其家庭正常收支;人防办单位账户和胡滨个人账户之间有多笔资金往来,但是和人防办单位账对不上。

淳安县委巡察办和淳安县纪委县监委随即召开了巡中会商研判会议,对问题进行分析把关。“问题线索已经锁定,可查性很强。”淳安县纪委县监委迅速成立了专案组深入调查,巡察组则发挥政治优势,继续通过走访调研、个别访谈、外围调查等方式了解相关情况。

“巡察和纪检监察协同联动在这次专项巡察中发挥了重要作用。”淳安县委巡察办主任胡正阳表示,双方的密切配合,让问题线索核查更精准有效,后续处置更快速有力。

胡滨案渐渐浮出水面,假清单并不是胡滨第一次造假,近年来,胡滨还通过伪造银行对账单等手段掩盖其侵吞公款的事实。此外,胡滨还有挪用公款、贪污、受贿、滥用职权等多个严重违纪违法问题。

2020年6月,胡滨接受淳安县纪委县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经查,胡滨违反政治纪律,干扰巡视巡察工作;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受礼;违反组织纪律,不如实填报个人档案资料;违反廉洁纪律,借用管理和服务对象钱款;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利用职务便利,侵吞公款,数额特别巨大,涉嫌贪污犯罪;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营利活动或者超过三个月未还,数额较大,涉嫌挪用公款犯罪;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数额巨大,涉嫌受贿犯罪;滥用职权,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情节特别严重,涉嫌滥用职权犯罪。2020年9月,胡滨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

2020年12月,胡滨因犯挪用公款罪、贪污罪、受贿罪、滥用职权罪等,被淳安县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十八年,追缴贪污受贿所得,并处罚金人民币124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