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0年5月11日至6月19日,市委第五巡察组对市档案馆进行了巡察。2020年7月20日,市委巡察组向市档案馆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视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杭州市档案馆把巡察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来抓,始终站在讲政治、讲大局、讲党性的高度,深刻认识整改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委的部署要求上来,以高度的思想自觉正视问题,以强烈的紧迫意识改正问题,切实做好整改工作。市委巡察组反馈意见后,馆务会议坚决扛起主体责任,成立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馆主要领导履行第一责任,做到“四个亲力”,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树牢“抓好整改是本职、不抓整改是渎职、整改不力是失职”的思想,先后召开11次工作会议,对巡察反馈的八个方面20个问题,明确责任领导、责任处室、整改时限,并反复研究,详细制定有针对性、可操作性的整改措施,以钉钉子精神逐条逐项抓好整改意见落实,做到举一反三、标本兼治,确保以整改的高质量推动市档案馆各项工作全面提升。
一、关于“理论学习不够深入”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完善并坚持馆务会议开篇学习和馆月度工作例会轮流学习制度,持续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重点开展《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三卷)》的学习。二是制定完善《市档案馆理论中心组学习制度》,进一步规范了中心组学习的内容和研讨交流的形式,明确每季度至少组织一次专题学习研讨,每次学习研讨提前确定发言主题,明确2名以上班子成员进行交流发言。做好学习记录和发言材料归档工作,确保记录规范、完整、准确,能够全面反映理论中心组学习情况。三是加强对党员干部学习的管理,每周通报“学习强国”平台学习情况,要求各处室、各支部做好督学工作。四是对照2017年中央出台或修订的25个准则、条例,认真梳理,列入年度中心组学习计划,目前已全部完成学习。
二、关于“贯彻‘三个走向’存在落差”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组织全体人员深入学习由国家档案局办公室编印的《习近平关于档案工作、历史学习与研究、文化遗产保护重要论述摘编》,进一步提升贯彻落实“三个走向”根本遵循的思想认识。二是关于落实“走向依法管理”的要求。已落实学习新修订的《档案法》、《民法典》的要求,并加大《档案法》的宣贯力度,在市委理论中心组上进行宣讲。开展档案服务基层治理能力和水平的全国试点。运用“互联网+档案监管”开展“掌上执法”和线上线下档案年检工作。制定出台《杭州市信用档案管理办法》。依法依规修订档案业务工作制度规范9项。三是落实“走向开放”要求。加大档案鉴定开放的力度,以“五四宪法”档案解密为突破口,开展档案解密全国试点。充分利用档案微信公众号、门户网站和报刊杂志等媒体,加大宣传力度,提高社会档案意识。购买宣传挂图,开展社区宣传。结合“6•9国际档案日”和社科普及周组织开展现场档案法律咨询、专题讲座、发放普法宣传册等各项宣传活动。围绕纪念抗战暨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75周年,公布杭州抗战档案65份,和市委办公厅、市委宣传部共同举办杭州抗战史料展;同时在浙江图书馆进行巡展,取得了很好的社会反响;举办杭州市助力对口地区全面奔小康成就展;今年是建党100周年的重要时间节点,与市级有关部门开展包括展览在内的系列活动。贯彻落实长三角一体化发展战略,深化民生档案“异地查档、便民服务”工作,扩大“移动可办”、“一证通办”事项范围,推行“远程查档、就近出证”服务,探索“一站受理、全程帮办”档案查阅全域服务,推进档案公共服务信息化共享平台建设;围绕杭州历史文化名城建设,推进杭州城市记忆工程。四是落实“走向现代化”要求。围绕数智杭州,宜居天堂发展导向,数字化改革推进杭州档案工作整体智治。
三、关于“意识形态工作不够重视”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建章立制。制定《市档案馆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工作计划》,明确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的原则、方法和责任。二是严格落实大党建考核要求,每年至少2次分析研判意识形态工作情况;规范办文流程,上报意识形态工作情况需经馆务会议研究。三是利用馆月度工作例会,深入学习了中央和省、市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指示要求和习近平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论述等。同时,组织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和党员干部认真研读了《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三卷)》《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纲要》等重要著作和权威读本,进一步强化了理论武装。四是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党风廉政考核内容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管理,作为评比表彰先进的重要依据。五是充分认识意识形态工作的极端重要性,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职责,明确分管领导;要求馆领导在民主生活会和年度考核述职时报告意识形态工作情况。六是制定《市档案馆网评员管理制度》,建立馆内网评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工作职责、工作保障和考核奖惩。根据人员变动情况,及时调整网评人员,确保网评人数不低于馆内正式在职在编人员15%,各处室至少有1名网评员。七是对杭州档案网站模块进行了优化,将原有109个职能模块进行专项排查清理,共清理模块39个,调整模块4个,合并模块14个,并对每一个模块按照功能明确了责任处室、责任人和工作要求,突出档案服务功能。八是加强了档案门户网站、微信、微博等意识形态和宣传思想文化阵地管理,从严落实信息发布、审核等制度。目前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运维管理规范有序、及时到位。
四、关于“推动档案事业高质量发展不够有力”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高起点规划。认真做好“十三五”规划评估,在此基础上高标准谋划制定了“十四五”规划编制方案,现正在征求意见环节。下一步将按计划开展座谈研讨,对照国家和省档案事业发展规划,结合杭州实际高起点高标准完成并发布杭州档案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二是服务中心大局。编印《习近平对杭州工作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选编》,作为市委全会学习材料。开展纪念抗战暨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75周年系列活动。开展《杭州助力对口地区全面奔小康成果展》;制定建党100周年宣传活动方案。坚持市委、市政府重要工作、重大活动开展到哪里,档案就跟踪记录到哪里。重点围绕“城市大脑”“打造世界遗产群落”“筹办亚运会”“脱贫攻坚”“新冠疫情防控”等中心工作做好档案服务指导。三是突出领先示范。在档案信息化建设、档案文化建设、档案公共服务能力建设上,继续在全国领先示范走在前列,落实“重要窗口”领头雁要求。
五、关于“馆务会议决策不够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再次对《杭州市档案馆馆务会议工作规则》《杭州市档案馆馆务会议讨论和决定重大问题目录清单》进行修订完善,健全工作规则,严格按照规则议事决策。二是馆领导及组织人事处对上会议题和议题质量会前严格把关,确保馆务会议更加规范、高效。三是进一步严肃会议纪律,经常进行教育提醒,重要事项按要求签订保密承诺书,增强保密意识,严防跑风漏气现象发生。
六、关于“主动担当作为不够”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紧紧围绕市委巡察组反馈意见,坚持问题导向,把自己摆进去、把职责扛起来、把工作抓落实,以刀刃向内的勇气和自我革命的精神,主动认领责任,深入查摆问题,深刻剖析原因,明确整改目标。二是馆班子成员一致认为,要把巡察整改作为当前首要的政治任务,即知即改、立行立改、真整真改,以整改工作的政治担当、实际成效诠释对党忠诚,体现担当作为,进一步增进团结,提升干事创业合力。三是关注干部职工思想动态,召开巡察整改工作恳谈会,邀请各层面干部职工参加会议,听取意见建议,发扬民主,畅通渠道,扎实推进巡察整改、全馆重点工作、干部队伍建设等各项工作落细落地落实。四是落实干部职工严管厚爱相关制度举措。
七、关于“文风作风不够严实”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完成《杭州市档案馆投资项目管理办法》的修改,预留质量保证金按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2.5%收取,与《杭州市城市档案中心建设资金支出管理办法》保持一致。二是根据市委巡察整改要求和市财政监督局专项检查反馈意见,完成了12项规章制度的新增和修订,重点针对预算、合同、采购、基建、收支、资产六大经济活动,编写内控管理手册、流程手册和规章制度;组织各处室相关人员对制度进行学习,并结合工作实际,进行逐个辅导。三是制定完善《市档案馆应对热点、敏感问题和重大突发事件的舆情引导机制和工作预案》,将相关文件内容进行了整合。四是微信公众号信息做到及时更新、表述准确,发挥矩阵效应,充分展示宣传档案工作。同时,举一反三,进一步加强作风建设。
八、关于“公务经费支出把关不严”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即知即改。对相关人员进行批评教育;建立内控和内审制度;核实并退回有关不符合报销要求的费用2460元。修改完善《杭州市档案馆工作人员差旅费管理规定》,明确伙食补助报销依据。二是健全制度。完善《杭州市档案馆财务管理制度》,增加公务卡管理内容,规范结算方式。新建《杭州市档案馆会议费管理规定》。同时,组织学习省、市关于会议、培训和活动的各项规章制度。三是严格执行。严格落实《杭州市档案馆公务接待管理制度》,做好公务接待事前审批,严格控制接待人数,经办人及时结账报销。明确档案馆与档案事务服务中心费用分帐户列支报销;报销时认真核对发票的合规性;每季度与公车中心进行核对,发现未及时报销的进行催办。严格执行因公出国(境)管理规定,财务审核人员严格把关,经办处室按规定提供详实票据。
九、关于“基本支出控制不够严格”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严格执行《杭州市档案馆工作人员请(休)假规定(试行)》,每月认真做好加班审批报备工作,并在OA系统进行公示。二是制定《杭州市档案馆关于开展工作人员平时考核工作实施方案》,完善日常考核。三是严格按照《杭州市档案馆夜餐费开支管理实施细则》执行,按程序按规定按标准发放夜餐费补助。四是明确档案馆与档案事业服务中心费用分帐户列支报销。
十、关于“账务管理较为混乱”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修改完善《杭州市档案馆财务管理制度》,财务支出报销流程明确逐级审核人员,重新刻制报销章,严把审核关,增强财务工作责任心。二是调整办公室工作人员职责分工,将采购、财务岗位分设。三是增加银行账户管理和货币资金管理内容,要求财务人员认真按制度执行,确保账实相符、账账相符。四是加强对财务人员思想教育,严明工作纪律,办公室负责人不定期进行票据抽查。五是完善发票审批签字环节,明确劳务费、评审费必须递交报销依据,合同报销时必须附与支付金额相关的合同页面复印件。逾期发票已向相关人员收回金额1240元。
十一、关于“固定资产管理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修订完善《杭州市档案馆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增加固定资产折旧、固定资产的盘盈盘亏、固定资产的维修、出租出借、资产评估、资产产权管理、资产年度报告、无形资产管理的内容,增加验收、领用等表格;组织各处室对固定资产进行登记核对。二是进一步明确固定资产的范围,包括房屋及构建物、车辆、通用设备、专用设备、文物和陈列品、图书和档案、家具和装具等;与保管利用处核对,完成对外征购的相关重要档案资料的汇总、登记,并纳入馆固定资产管理、核算;与资源建设处核对,将征购的陈列品、书籍和购买的电子档案等纳入固定资产管理。
十二、关于“国有资产监管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统一思想,明确整改目标和要求,进一步加强国有资产监管,作为我馆整改工作的重点和难点问题,建立整改专项组,坚决整改到位。二是与市商旅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签署备忘录,平稳有序完成了对杭州档案综合经营公司的移交工作;三是经过认真调查核实,专题形成巡察反馈相关问题的整改情况报告,并完成整改工作。
十三、关于“业务委托不够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修订完善《杭州市档案馆合同管理办法》,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修改合同审签单中合同类型、合同签字人员、合同履约验收情况、跟踪督查、合同归档及纠纷管理等内容。二是加强经办人员、财务人员的教育,严格按照合同条款执行,对合同中有约定履约保证金、质量保证金的,务必进行及时收取。
十四、关于“工程建设监管不严格”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严格落实《杭州市城市档案中心项目招标投标暂行规定》,规范选定代理机构,科学起草招标公告、评分标准,认真审核招标文件和合同条款,确保内容一致。二是通过履约保函的方式向华楼非融资性担保有限公司扣除2019年度项目班子未到岗罚款27.15万元。三是修订完善了《馆务会议工作规则》,明确大额资金使用,提交馆务会议讨论。四是严格专项经费管理,对相关人员进行批评教育。
十五、关于“党建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组织党员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及省委实施意见和市委通知,《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三卷)》和《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进一步提高加强基层党建的政治意识。二是根据巡察反馈的有关情况和自身查找问题,制定了责任清单、任务清单和问题清单。
十六、关于“抓基层党建工作不够有力”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将原有的6个以处室为单位的党支部调整为3个联合党支部。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圆满完成机关党委、机关纪委的换届选举工作。二是机关党委召开加强基层党建工作专题会议,就规范基层党组织的各项工作进行研究部署。同时,进一步加强对各支部开展主题党日活动的监督检查工作。三是机关党委、各支部对党外同志进行一次摸排谈话,了解思想动态。在此基础上,机关党委召开会议,制定党员发展计划和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计划。目前已有1名同志向资源建设处和保管利用处党支部递交了入党申请书,1名同志预备期满按期转正。
十七、关于“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不够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强化学习。组织开展业务学习,重点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规定》《市档案馆处级干部选任工作流程》等文件进行学习,进一步吃透精神,明确工作要求和程序环节。二是严格程序。严格贯彻浙江省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五个办法”及相关干部工作政策规定,进一步规范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做到程序不变通,纪律不放松,切实维护选人用人工作的严肃性。对涉及回避情形的事项和人员,必须严格按照要求,刚性落实回避制度。认真制定考察方案和考察手册,严格按照方案落实落细考察工作,确保考察环节各项工作执行到位。三是明确纪律。组织全馆人员进一步学习了“两项法规”,详细解读了干部个人事项《填报指南》,进一步明确有关规定要求。同时,要求承办工作人员切实提高思想认识,严明工作纪律,严肃认真、全面规范、及时高效地做好填报、查核比对等工作,确保工作落实到位。
十八、关于“因私出国(境)管理不够严格”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健全制度。组织全馆工作人员开展因私出国(境)政策规定学习教育培训,并制定完善了《市档案馆因私出国(境)管理操作流程》,进一步规范因私出国(境)管理工作。二是落实“回头看”。开展因私出国(境)专项整治“回头看”,做到举一反三,对2017-2019年违反因私出国(境)相关规定人员及原因进行清查。三是严肃纪律。落实对承担因私出国(境)管理职能的处室及具体承办同志进行批评教育,责成加强业务学习、完善规章制度、严格规范管理。对“未经审批领取护照私自出国”的1名同志实施组织诫勉,督促其在15个工作日内,书面报告自查情况和整改情况,并要求其在所在党支部组织生活会上作自我批评和检讨;对“申请行程与实际行程不一致”的4名同志由分管组织人事工作的馆领导对其进行批评教育。
十九、关于“全面从严治党落实不够有力”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馆务会议理论中心组专题学习《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及省委实施意见和市委通知,提高了对全面从严治党的认识。制定《市档案馆落实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实施意见》,修订了《市档案馆落实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 制定形成2020年度问题清单并明确整改举措,确保全面从严治党各项任务落实。二是精准查摆问题,做到全覆盖无死角,对巡察反馈的问题逐一落实责任和举措,确保全部整改到位。
二十、关于“党风廉政建设抓得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馆务会议坚持每季度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班子成员落实“一岗双责”,每年至少为分管处室或所在支部上一次党风廉政建设专题党课,并做好相关记录。二是提高对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认识,提高纪检干部的业务素质。压紧压实“两个责任”,经常开展谈话提醒,及时发现和解决苗头性、倾向性问题,严格作风纪律和廉洁自律等要求。三是根据市纪委市监委驻市委办公厅纪检监察组要求,2015年10月制定了《杭州市档案局党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实施办法》。2020年9月,结合馆工作实际,印发《市档案馆建设清廉兰台创建模范机关的通知》,并严格执行。四是组织开展领导干部廉政谈话和党员干部谈心谈话活动,并做好相关记录。组织廉政风险排控工作,目前已汇总市档案馆廉政风险防控措施制度目录清单,报驻市委办公厅纪检监察组审核。按照岗位不相容原则对班子成员的分工进行了调整。
目前,巡察反馈问题已经基本整改到位,集中整改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巡察期间,组织诫勉1人,批评教育6人。累计梳理、制定和修改完善制度29项,退回款项2460元。
下一步,杭州市档案馆将从集中整改阶段转入日常整改阶段,按照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的要求,继续落实市委巡察组的要求,持之以恒、久久为功,进一步巩固深化巡察成果,切实增强管党治党意识,落实管党治党责任。一是坚持政治统领,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坚持把持续抓好巡察整改工作作为检验“四个意识”的试金石,作为践行“两个维护”的自觉行动,记在心上,扛在肩上,抓在手上,落实在行动上,切实把管当前和管长远结合起来,把具体问题整改和举一反三结合起来,把解决问题和推动工作结合起来,立足治标、着眼治本,从紧从实推动巡察整改向纵深迈进。二是坚持常抓不懈,持之以恒抓好整改。健全巡察整改常态化、长效化机制,对已基本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果,防止问题反弹;对需要长期坚持的工作,以抓铁有痕的韧劲,一抓到底,确保实效。三是坚持统筹结合,用好用实巡察成果。以落实巡察反馈意见为契机,巩固深化巡察成果运用,努力做到落实巡察整改与实现档案事业高质量发展的同频共振、互促共进,推动杭州档案事业持续走在全国、全省前列,向市委市政府交出满意的答卷。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85359358;电子邮箱153190417@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