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视巡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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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杭州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党组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来源:杭州廉政网      发布时间:2021-04-29 15:52:47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0年4月21日至6月20日,市委第一巡察组对市外办党组进行了巡察。2020年7月20日,市委巡察组向市外办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视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市外办党组把巡察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来抓,始终站在讲政治、讲大局、讲党性的高度,深刻认识整改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委的部署要求上来,以高度的思想自觉正视问题,以强烈的紧迫意识改正问题,切实做好整改工作。坚持以问题为导向,进一步压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切实加强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始终把抓好巡察反馈的整改作为全办工作的重中之重,真正做到认识充分、措施有力、效果明显。一是高度重视,层层部署抓整改。成立了市外办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由办党组书记担任组长,其他党组成员担任副组长,各处室、中心主要负责人为成员,明确任务、压实责任。设立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巡察整改日常工作。期间,通过召开党组会议、全办大会、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会议、主任办公会议和处长例会、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等形式,认真传达学习市委巡察组的反馈意见,研究整改事项,部署推进巡察整改工作。二是制定方案,明确责任抓落实。研究制定《关于落实市委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方案的报告》,对巡察反馈的问题一一进行了归纳梳理,提出了整改举措,明确了牵头领导、配合领导、责任处室和完成时限,并制作了整改工作责任分解表,要求全办上下对照整改方案和问题清单认真落实、严格执行、全面整改,真正做到问题不解决坚决不松手,整改不到位坚决不收兵。三是健全制度,加强管理抓规范。办党组既抓当下突出问题的解决,规范权力运行机制,又立足抓长效制度机制建设,力求用制度管人、管事,提高治理能力。通过建立健全相关制度,加强科学、民主、依法决策能力,努力提高各项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水平。四是加强督导,强化执行抓成效。办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强化对整改工作督导检查,建立巡察整改工作机制。办党组书记定期听取班子成员整改落实情况,班子成员定期听取分管处室(下属单位)整改落实情况。办党组每月研究整改重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整改进展进行督查,各处室(下属单位)每半月报整改落实情况。

一、关于“认真学习领会中央有关重要精神和落实上级部署要求不够及时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办党组切实增强政治理论武装和学习贯彻中央、省、市委重要决策部署的思想和行动自觉,自4月21日巡察工作开展以来,共召开10次党组会议、7次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会议、2次全体党员大会、9次处长工作例会,开展政治理论学习和重大工作部署落实。一是将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中央省市委重大决策部署作为首要政治任务。组织全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浙江、杭州考察期间的重要讲话精神,组织学习《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三卷,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第21次集体学习、全国抗击新冠肺炎疫情表彰大会、联合国成立75周年相关会议以及2020服贸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等。传达学习省委书记袁家军在省委党校开学典礼上的讲话精神。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和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相关规定,严格抓好落实。二是完善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制度,精心组织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制定学习计划,增强学习效果并推动学以致用。传达学习中央、省、市纪检、组织、宣传(意识形态)工作会议精神,在年度党建工作中抓好贯彻落实。学习全国两会精神,市委全会和市两会精神。三是认真学习中央省市委对外事工作的部署要求。学习全国地方外办主任会议精神、王毅部长在全国两会期间答中外记者提问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法》,组织学习省市委外事工作委员会会议、全省外办主任会议精神,结合杭州外事工作实际进行贯彻落实。四是结合省委外办正在谋划起草的“十四五”外事工作规划,我办一方面积极与省外办进行请示沟通,主动对接,及时掌握信息,另一方面围绕杭州主城区和县市对外办的不同机构设置,到区、县(市)外办进行调研,听取意见,深化走访,做好杭州市“十四五”外事工作整体谋划。

二、关于“意识形态工作有短板”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落深落细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成立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与年度党建工作和外事工作一同部署,一同推进和落实。传达学习中央、省、市宣传(意识形态)工作会议精神和《宣传工作条例》。进一步强调要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和年度工作述职内容。及时报告上半年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二是切实加强意识形态阵地管理。规范信息报送工作流程,严格做好审核把关,门户网站“专题专栏”和“政务服务”版块等内容更新在数量和质量上有较大提高。围绕第三届杭州国际日活动和迪拜中国学校成立,策划和协同做好国际传播,用国际化的语言讲好杭州城市国际化和对外开放故事。

三、关于“党组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够充分”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认真学习贯彻执行《中国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认真执行党组工作规则和“三重一大”事项议事规则。充分发扬民主集中制,强化党组决策规范性和权威性。向国际友城和国际组织捐赠医疗物资产生的物流费用、公共外语标识项目、国际日等项目经费都经党组会研究和集体决策。二是加强对市委市政府及党组决策的跟踪督办。截止9月30日,共收到两办领导批示等183件,其中41件办件全部办结。实行处长工作例会机制,及时掌握各处室工作动态和整改进展。成立数字化转型工作专班,分解落实任务。着力改进OA系统,提升办公扁平化效率,加强对重点工作、重要决策执行情况的督办。三是有序推进制度建设。对已有的规章制度进行了认真梳理,按照“依旧适用”、“须进行修订和完善”以及“制度缺失”三种情况,进行分类处理,坚持既抓当下突出问题的解决,规范权力运行机制,又抓长效制度机制建设,提高治理能力。整改期间已修订和出台因公出国(境)管理、公务员日常考核等一系列制度。四是认真落实党内谈心谈话制度,促进班子成员的相互理解支持。8月27日召开办党组巡察整改工作专题民主生活会。市纪委市监委派驻市政府办公厅纪检监察组组长参加民主生活会并提出了意见和要求。党组书记带头剖析原因并开展了批评与自我批评,班子成员依次发言,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达到预期目的,也推动了后续整改的进一步落实。五是对影响全办的重要问题及时分析研判。先后召开班子会议和中层以上干部会议,加强分析研究,推进问题解决。

四、关于“下属国交中心改制工作进展缓慢”问题的整改情况

自国交中心改制工作重启以来,我办对内加强思想统一,对外加强沟通协调,多次与商旅集团进行对接,共同研究和推进解决改制过程中遇到的瓶颈问题。市财政局核准国交中心转企改制评估项目,批复同意国交中心转企改制资产处置和股权设置。目前,国交中心改制工作已全部完成。

五、关于“部分党组成员担当精神还不够”问题的整改情况

党组书记率先带头、党组成员同心合力,强化责任担当和克难攻坚,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一是在“战疫情、促发展”中担当作为。派骨干力量长期驻守市防指共同做好“外防输入”工作,同时用好外事资源促进城市经济复苏。做好邀请来华和领事保护及涉外事件处置。克服新冠疫情对国际交往带来的实际困难,做好友城捐赠、抗疫和城市复苏经验分享。向20个国家31个国际友城和国际组织捐赠医用防护口罩等医疗物资,得到国际友城和国际组织暖心反馈。依托城地组织亚太区和“一带一路”地方合作委员会平台,举办年度视频工作会议,出席金砖国家和亚太区系列线上交流会议,分享杭州经验。用好“快捷通道”政策,做好邀请来华工作。为321家单位741人申办来华邀请函电。二是依托“大外事”办好第三届“杭州国际日”。来自26个国家的驻华使节代表、20个杭州国际友城市长以及亚奥理事会主席等重要嘉宾参与线上线下活动。新华社、中央电视台等海内外影响力媒体对活动进行报道,人民日报海外网报道吸引全球全网阅读量达近9000万人次,释放杭州持续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强烈信号。

六、关于“内控管理制度不够完善”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根据《杭州市外办关于因公护照签发和管理工作的实施细则》规定,制定了配套的实施制度。出台了《杭州市因公出国(境)专办员管理规定》、《杭州市因公护照登记管理规定》、《杭州市因公护照收缴保管规定》、《杭州市因公护照审查监督规定》四项制度。办党组对《市外办工作人员日常管理规定》、《市外办印章管理规定》、《市外办外事工作审批程序规定》 等制度进行了研究。二是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制订了《市外办采购管理办法》及《市外办采购内控管理办法》,以进一步加强内部财务管理和监督。三是印发了《市外办公务员平时考核工作实施方案(试行)》,并报市委组织部备案,加强公务员日常管理工作。

七、关于“市委外办职能作用发挥不够有力”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进一步加强党对外事工作的领导。定期向市委分管领导汇报市委外办工作并接受工作指示。召开全市外办主任工作会议,学习和贯彻部署中央、省市委外事工作委员会工作会议精神。二是发挥市委外办作用,整合区县和市直部门外事工作资源和需求,努力构建“大外事”工作格局。在“外防输入”、促进复工复产和城市经济复苏、“国际人才交流和项目合作”、“双招双引”、“国际文旅交流”、“杭州亚运会”等工作实践中,落实市委外办工作部署。三是结合第三届“杭州国际日”举办,牵头组织市委外办办公室会议和座谈会,研究协同谋外事和办外事,探索形成长效机制。通过重点工作部署督办、APEC商务旅行卡视频推介会、亲清在线服务项目说明会等多种形式,加强对基层外事工作的指导。四是加强对因公出国(境)团组事中事后监督,根据中央、省有关文件精神,与市委组织部、市财政局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因公临时出国事中事后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强化各单位按章管理意识,规范对出访团组的事中事后检查监督。五是加强与市委统战部的工作交流。围绕“战疫情、促发展”,与公安、侨办等部门携手做好精密智控工作,完成省对市19期考核。

八、关于“推进公共外语标识规范化工作存在薄弱环节”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加大督办力度。8月向未完成标识整改工作的责任单位发出《关于加快推进公共外语标识整改工作的函》,督促进一步落实责任、强化保障,加快推进整改工作。二是主动加强对接。7月中旬与市城管局进行了专题对接,交流工作进展,探讨机制建设与职责任务。多次参加市城管局牵头的工作协调会,报送有关工作动态,提出职责任务意见建议。三是完成项目招标。对照问题反馈,把专家委员会和志愿者队伍建设、问题标识监督巡查、“随手拍”机制建设等具体整改措施,纳入“规范公共外语标识工作2020年度项目”进行公开招投标,截至年底,已完成项目实施工作,并进行了履约验收。

九、关于“未严格执行公务接待有关规定”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在全办上下反复强调规范公务接待,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实施细则。督促办班子成员和各级干部坚决落实八项规定精神及相关实施细则,带头组织分管处室(单位)加强学习、吃透规定、把好标准,防止出现违反公务接待规定的行为。二是内事和外事礼宾严格按照“内、外宾接待经费管理实施细则”规定的相关标准执行,切实提高制度执行力,抓好各项规章制度的贯彻落实。

十、关于“个别党员教育活动伙食费超标”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结合2020年市纪委市监委派驻市政府办公厅纪检监察组廉政风险排查防控专项调研督查,及时将巡察发现的问题报告市纪委市监委派驻市政府办公厅纪检监察组。二是对党员教育活动伙食费超标问题进行自查自纠,严格执行党员活动经费相关规定,我办所有参加活动的35名党员共退回超标部分伙食费用共计1631元。三是对相关责任人和具体经办人进行批评教育,今后严格执行《中央和国家机关基层党组织党建活动经费管理办法》,杜绝此类情况再次发生。

十一、关于“违规将职工疗休养费用于个人因私出国报销”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修订完善国交中心职工疗休养相关规定,进一步严格规范职工疗休养经费使用管理;二是对国交中心原负责人进行了批评教育;三是鉴于当事人2019年已从国交中心离职,国交中心原负责人在事转企业改制中已提出自谋职业并获批准,今后我办将举一反三,严格管理,杜绝此类事情的再次发生。

十二、关于“落实财务管理有关规定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退回不规范开支管理的夜餐费补助560元,对当事人进行了批评教育。二是严格执行财务管理规定,落实报销、审核、分管、审批共同负责机制。三是加强财务审核,进一步规范财务核销流程,对不符合规定的不予报销,杜绝不规范开支的问题,坚持抓早抓小。

十三、关于“礼品管理欠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修订完善了《市外办外事礼品管理规定》,严格执行账物管理相分离,礼品入库和出库管理人员相分离等礼品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外事礼品入库、登记、领用程序。二是对现有礼品再次进行盘点清理,强化礼品存放的有序管理。

十四、关于“未按合同约定付款”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制订了市外办《采购管理办法》及《采购内控管理办法》,加强财务采购业务培训,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工作,严格执行相关工作程序。二是组织全办中层干部和业务骨干开展财务采购业务培训,严格按财务管理规定办事。三是规范采购方式,严格合同管理,合理确定首付和尾款支付方式,对有必要履行第三方验收的项目,确保验收到位之后再付清款项。

十五、关于“对基层党建工作重视不够”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全面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坚持机关党建工作与外事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4月下旬,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会议,部署年度纪检、党建、宣传(意识形态)工作。6月中旬召开全体党员大会,增补机关纪委委员,完善组织充实力量,推动机关党委和机关纪委按照党章党规更好地履行职责发挥作用。二是进一步加强党组对基层党建的领导。关心支持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定期听取机关党建工作汇报,基层党支部(办证中心)建设工作情况汇报,对基层党建工作进行指导,推动夯实基层组织建设。

十六、关于“执行‘三会一课’制度不够严格”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党组理论中心组和机关党委分别组织认真学习并严格落实《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严格规范和落实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制度,切实增强领导干部参加支部组织生活的自觉性和主动性。二是认真组织和落实主题党日活动,全面提高主题党日活动的政治属性和质量。办党组书记和党组成员按要求分别在全办和所在支部讲党课。三是进一步强调规范支部组织生活会和党员民主评议工作。四是加强党员意识和支部委员意识教育,充分发挥党支部直接教育党员、管理党员、监督党员的作用,使党支部成为坚强的战斗堡垒。机关党委先后三次举办“抗疫情促发展”、“担当作为”、“杭州国际日”工作分享会;我办在建德钦堂乡的联合党支部助力杭州国际日系列活动“稻舞田间”稻香节。五是发挥办机关纪委作用,定期对“三会一课”制度执行进行监督检查。

十七、关于“干部档案专项审核工作不够扎实”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明确专人负责,加强业务学习,确保工作延续性和规范性。二是按照相关工作规定,对全办干部档案进行认真检查梳理,针对个别存在的“出生年月、参加工作和入党时间不一致或未认定”等问题进行一次集中整改。7月共移交11本处级档案至市委组织部进行数字化处理。

十八、关于“个人有关事项查核比对不够严谨”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7月24日召开处级干部(含一级调研员)会议,及时传达市委组织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专项整治会议精神并部署相关工作,强调个人有关事项报告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二是根据杭州市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专项整治工作的部署,制定并印发了《市外办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按照各项工作的时间节点认真落实,确保市委组织部审核验收通过。

十九、关于“单位内部因私出国(境)管理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修订完善并严格执行市外办因私出国(境)管理制度,严格处室初审,进一步规范分管领导审核签署意见后再行报批的审批程序。二是对手续不全或未执行相关纪律规定的当事人进行批评、提醒和教育,杜绝类似情况再次发生。三是印发《市外办公务员平时考核工作实施方案(试行)》,制定《市外办工作人员日常管理规定》,加强干部日常管理和监督考核。

二十、关于“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深入学习有关规定。深入学习中办和市委关于《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制定2020年度办党组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工作要点、办党组问题清单,并经办党组会议审议通过。二是制定“问题清单”“责任清单”,签订“责任状”。强化党组主体责任、党组书记第一责任和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强化中层干部的规矩意识,严明党风廉政纪律,强化下属单位履行主体责任。党组书记与班子成员、班子成员与中层干部签署《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推动责任落实到位。三是加强党支部工作。“七一”之前,专题听取办证中心行政负责人和党支部书记工作汇报。8月中旬,办党组对联合党支部组建进行了审议和研究。联合党支部在“助万企、帮万户”工作中发挥了战斗堡垒作用。三是对于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和不良倾向,办党组及时进行提醒和警示教育,把“严”字主基调贯穿始终。四是组织全办党员干部收看严重违纪违法领导干部案件警示录《镜鉴》,开展专题警示教育。进行中秋、国庆双节提醒,严明纪律要求,严防“四风”问题。做到防微杜渐警钟长鸣。

二十一、关于“对上一轮巡视部分问题整改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针对上轮巡视反馈的履行主体责任意识不强等问题,结合本轮巡察反馈的问题,办党组认真分析反思,查找问题症结;严格责任,严格执行;严明规矩,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并结合本轮巡察整改,落实整改措施,上一轮巡视的问题已得到较好落实。

目前,巡察反馈问题已经基本整改到位,集中整改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批评教育和提醒谈话12人,制定和修改完善制度14项。

下一步,市外办党组将从集中整改阶段转入日常整改阶段,按照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的要求,持之以恒抓好后续工作。坚持目标不变、标准不降、力度不减,切实把整改成果转化和体现在推进外事工作的实践中,在杭州奋力展现“重要窗口”“头雁风采”的实践中体现部门责任担当、贡献外事力量。一是强化政治理论武装。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在浙江、杭州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坚持贯彻习近平关于巡视工作重要讲话精神和指导要求,自觉践行党章和党内法规,加强党员干部思想政治建设,不断提高政治站位,努力把学习成果转化为坚定的理想信念和行动自觉。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二是坚持全面从严治党。坚持把党建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全面履行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深化“四责协同”机制,支持配合驻市政府办公厅纪检监察组工作,严格执行和维护党的纪律,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重在抓早抓小,推动全面从严治党走深走实。形成抓好党建是本职、不抓党建是失职、抓不好党建是不称职的共识。不断增强我办干部纪律观念和廉洁意识。三是切实抓好整改落实。不断深入巡察整改工作。对已经完成的整改事项,适时组织“回头看”,加强监督检査,防止问题出现反弹。对需要长期坚持并抓好落实的问题,定期分析评估,实施常态化管理。四是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在抓好整改的基础上,以问题为导向,倒查制度机制漏洞,坚持注重标本兼治,以制度机制促管理,促工作落实和治理水平。进一步完善相关制度和措施,建立长效工作机制,巩固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成果,严格制度执行和监督管理。领导干部及党员干部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形成自觉遵守制度的良好习惯。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85252896;邮政信箱:市民中心C座18楼;电子邮箱:wangxiaohao@hzfao.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