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统一部署和巡察工作安排,2020年5月9日至6月19日,市委第三巡察组对市残联党组进行了巡察。7月17日,市委第三巡察组向市残联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视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市残联党组把巡察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来抓,始终站在讲政治、讲大局、讲党性的高度,深刻认识整改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委的部署要求上来,以高度的思想自觉正视问题,以强烈的紧迫意识改正问题,切实做好整改工作。成立市残联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 对照市委巡察反馈意见,按照“标本兼治、突出重点,攻克难点、务求实效”的原则,实施“台账式管理”,针对九方面21条问题制定106条整改举措,逐条落实,整改一个销号一个,确保“件件落实、事事见效”。通过巡察整改,党组主体作用进一步发挥,残疾人民生实事进一步落实,系统干部职工规矩意识进一步强化、工作作风进一步转变、精神面貌进一步振奋。
一、关于“学习贯彻中央精神还有差距”问题
整改情况:①制度化开展学习。2020年6月以来,党组会议坚持“第一议题”制度,党组理论中心组制度化开展学习,学习了《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三卷、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残疾人工作的重要论述、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等,党组班子成员结合残疾人事业发展现状,结合各自分管领域工作实际重点发言,谈思想、谈体会、提建议,进一步领悟了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明晰了奋斗目标和努力方向,增强了信心和使命感;②下发《关于开展走访调研活动的通知》(〔2020〕杭残联办公室便笺12 号),2020年6-7月和2021年1月,党组班子成员带队赴基层全面调研和听取意见,积极开展“走亲连心三服务”、“助万企、帮万户”活动,在参与疫情防控、涉残企业机构复工复产和残疾人群体稳定工作中深入走访调研;③制定《关于深入开展好困难残疾人“四访四助”专项行动的通知》,拉出清单,组织党组成员和系统党员干部入户走访残疾人家庭,针对155户危房户、年家庭人均收入8000元以下困难残疾人、需要就业援助的残疾人大学生和脏乱差家居的困难残疾人家庭,确保实现“三清零、一改善”工作目标;④认真贯彻《关于开展规划、市委〔2009〕26号文件、组织建设“三项回头看”的通知》(〔2020〕杭残联便笺18号),坚持问题导向,通过评估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工作举措落实情况,梳理短板、找出差距,找准残疾人事业发展过程中的重大问题,残联组织改革发展的现实问题、广大残疾人反映的突出问题,有的放矢,研究谋划“十四五”残疾人事业发展的目标任务和举措。2020年8月3日,正式下发《关于规划、市委〔2009〕26号文件、组织建设“三项回头看”贯彻落实情况的评估报告》(〔2020〕杭残联便笺37号),用数据精准反映问题和短板,提出明确的工作举措。
二、关于“抓理论学习和意识形态工作还有不足”问题
1.中心组学习重视不够,制度滞后。
整改情况:①2020年8月14日,召开市残联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会,市残联党组班子全体成员对《杭州市残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六项制度》(杭残联党组〔2019〕7号)再次进行集中学习。进一步明确各自的职责和任务,切实增强学习的主动性和自觉性;②根据市委宣传部中心组学习安排要求,结合残联实际,检查落实《杭州市残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2020年学习计划》(杭残联党组〔2020〕12号),明确中心组学习的书目、学习内容、学习形式、学习要求和时间安排;③注重学习效果。丰富学习形式,用好“学习强国”学习平台和市残联“励志大讲堂”学习载体。结合中心工作,每月安排一期励志大讲堂。加强集中研讨,党组中心组成员轮流作重点学习发言;④注重调查研究,深入基层开展集体调研,现场指导基层破解残疾人之家建设这一民生实事项目的困难和问题。结合分管领域重难点工作,开展专题调研,并形成调研报告。
2.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还不到位,大多数班子成员未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材料。利用新媒体发声不够,2019年市残联微信传播指数全省排名第四,未发挥省会城市头雁作用。
整改情况:①严格贯彻落实“八纳入四报告两研究”的要求,将“加强意识形态领域工作”纳入《2020年市残联党建工作要点》(杭残联党组〔2020〕6号),将“意识形态安全”纳入对2020年度区、县(市)残联工作目标评估,下发《杭州市残联2020年度意识形态暨宣传思想文化工作要点》(杭残联党组〔2020〕21号),向市委专题报送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向市委宣传部专题报送《关于市残联党组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情况专题检查整改意见的整改情况》;②坚持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和党组会议“第一议题”制度,常态化制度化开展学习教育活动,巡察意见反馈后,2020年组织15次中心组学习,通过学习《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三卷,切实强化党组班子的主体意识和工作责任,通过分工落实宣传教育任务,牢牢把握残联系统意识形态的主导权;③高度关注网络舆情引导,在原有新浪微博号、微信订阅号的基础上,策划开通抖音号,形成网络宣传矩阵,采用线上线下结合以及网络直播等新传播方式,多元化、立体化展示事业发展成果;④制定《杭州市残联系统新媒体及新闻宣传工作管理办法》(杭残联组宣〔2020〕27号),以定标定量计分的形式推进我市残联系统新媒体及新闻宣传工作的质量和水平向“领头雁”看齐,2020年8月发布的全省残联微信订阅号排行榜我市荣登第一名,十大热文中我市占据9篇。
三、关于“工作机制不够健全”问题
1.以残疾人参与率、受益率、满意率为重点的残疾人工作评估体系还需要完善,对区县(市)开展残疾人服务情况缺乏有效的监测评价机制。
整改情况:①严格执行《关于开展2020年度区、县(市)残联工作目标评估的通知》(杭残联〔2020〕21号),对区县(市)残联“基础工作”、“重点攻坚”、“争先创优”三方面进行评估,通过目标设定、过程控制、绩效评估、结果运用等方法,采纳市级各残疾人专门协会对区、县(市)残联工作情况评价评议意见,推动各区、县(市)残联服务基层、服务残疾人。2021年1月7日组织召开全市残联比学赶超创新项目评审会议,区县(市)残联创新项目精彩亮相,进一步推动形成压力传导、比学赶超的良好态势;②2020年8月27日,组织全市残联业务干部参加培训会,根据全省统一部署,启动开展残疾人基本服务状况和需求信息数据动态更新工作;③开展残疾人收入监测。2020年9月1日开始,开展残疾人家庭收入状况统计监测调查,组织第三方调查机构调查人员入户调查残疾人收入和生活支出情况;④开展残疾人基本服务状况和需求信息数据动态更新工作。以2020年9月30日全国统一时间为节点,结合全省残联“基层组织建设年”活动、“走转改、三服务”活动、助残服务“最多跑一次”改革、困难残疾人“四访四助”专项行动,经过市、区县、镇街、村社四级联动,截止到2020年11月8日,我市194个街道3192个社区共计222274名残疾人,完成入户调查登记人数达220660人,实现入户率达97.68%,移动端录入率达100%,圆满完成各项任务,调查数据全面监测残疾人生活状况,反映了我市残疾人全面小康水平。
2.与税务部门对接“残保金”缴纳数据差距较大,衔接工作需要加强。
整改情况:①结合优化营商环境专题项目,配合市税务局出台《关于优化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缴费方式的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明确了残保金的缴费次数由目前的按月缴纳调整为按年一次性缴纳,由残联核定各用人单位安置残疾人职工,税务部门从用人单位采集职工数和职工工资总额计算出残保金缴费金额,经用人单位确认后实施批扣,无须用人单位申报。目前方案已由市政府报请省政府批准;②召开市残联、各区县(市)残联和税务部门参加的联络员会议,健全联络机制,做好本年度用人单位残疾人职工审核,配合税务部门做好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缴费工作,加强与税务部门进行数据交换与对接;会议协商明确了今年及今后工作的目标与政策口径,在做好残疾人就业情况申报、审核数据交换及公示等方面达成共识。
四、关于“工作方式有待创新”问题
1.残疾人电商创业就业等特色工作深化不够,未培育形成“叫得响”的工作品牌。
整改情况:①加强宣传和扶持。组织5月15日、7月31日残疾人就业专场招聘会,现场设宣传展板、印发小册子、微信订阅号等途径,进一步宣传我市残疾人电商就业创业政策;安排专项预算,加大扶持力度,组织开展包括创建补贴和运营补贴在内的残疾人电商(文创)就业创业补贴四大类补贴的审核和发放工作;②打造平台。培育增强上城区众心网、拱墅区大家推、富阳购得网、萧山科创园、桐庐小善科技、建德产业园等园区孵化能力,全力打造“一地一品牌”,不断提升品牌效益。③引入现代信息技术,创新采取云培训和线下培训双轨并行模式,开展“云技能”“云康复”“云健身”培训19期,开课57次,累计收看11499人次;④坚持线上线下宣传并进,通过抖音、微博、培育网红直播等形式,助力残疾人创业增收和东西部扶贫协作,提高“购得网”、“大家推”、“众心网”等电商品牌的知名度和影响力。
2.信息化建设缺乏通盘考虑。
整改措施:①学习提升认识水平。党组班子成员参加2020年7月20-21日领导干部城市大脑专题培训,对贯彻“数字治理第一城”建设目标有了全面深入的领会;5月26日残联系统中层以上干部考察了杭州城市大脑指挥中心,就如何将城市大脑建设与残疾人事业结合作了充分的沟通;②加强领导。成立市残联城市大脑建设领导小组,负责统筹推进残联各项工作数字化转型,领导小组下设市残联城市大脑建设助残平台项目工作专班,抽调专人,集中攻关;③积极推动社会化智慧助残服务平台建设。与华数公司、城市大脑基地公司、市民卡公司、志愿汇公司等机构合作,努力打造多资源、一体化的社会化智慧助残服务平台;④发挥残联OA平台作用。集成残联各业务条线的系统联动操作,实现信息发布一体化、服务响应一体化、技术管理一体化;⑤加快数字化转型。使用政务钉钉及微信公众号实现对残疾人在两个体系内的各项数据的采集、核对等工作,同时接入浙江省、杭州市公共数据共享平台,通过对一纵一横的数据整合,一纵即从中国残联、省残联、市残联、区县残联等各类数据的融合;一横即民政、人社、公安、教育、税务等部门权威数据的交换,获取实时的残疾人基础信息数据、低收入家庭数据、社会保障数据、住房保障数据、教育学籍、医疗服务等;可共享的数据通过信息共享获取,不再由基层采集,上级残联已有的应用系统,原则上不再自建;⑥对接浙大信息无障碍研究所,对市残联开发的信息化项目进行信息无障碍标准化与规范化评估与指导,并委托华数公司合作开展信息无障碍软硬件产品的研发。
3.残疾人专门协会经费、场地、人员“三落实”仍需破解。
整改情况:①市残联共有5个残疾人专门协会,4个专业协会,均登记注册为独立法人,有独立银行账户,可接受社会慈善资金捐助;市肢协、市聋协、市盲协还成立了青工委和相关专委会,强化骨干培养,切实发挥代表、服务、维权职能;各区、县(市)残联按规定均建有专门协会和残疾人无障碍促进会;②以“三个活跃”为主抓手,加大党建引领,明显改善协会活动场地,配强服务力量,基本实现经费、场地、人员“三落实”。目前,已在安排协会活动室,明确了协会财务和值班人员,建立了基层党组织与市残疾人协会(福利基金会)结对帮带制度,党建工作联抓、重大活动协同、文化体育互融、平安建设共创,实现了党对协会工作的全面引领;③不断提升协会专业化能力,鼓励协会承办各级残联的群众性文化体育活动,试点承接社会购买服务项目。2020年7月底以来,市智、精亲友会承办了省、市、区三级残联和亚残组委会联合主办的“牵着蜗牛迎亚残”暨第十四次全国特奥日融合运动会活动;市肢协在市、区两级残联和亚残组委会的支持下开展了“迎亚(残)会,无障碍宣传活动;市残疾人无障碍促进会多次参与市人大、市政协组织的各类城市无障碍督查体验;市残疾人艺术家协会承办了市残联组织的全市首次网络文化节活动等。
4.动员社会力量参与支持残疾人事业发展不够,残疾人福利基金会在区县市组织不到位。
整改情况:①加强组织领导。2020年8月11日,杭州市残疾人福利基金会举行换届会议,大会选举产生了新一届杭州市残疾人福利基金会理事会。选举产生的理事会由17位理事组成,均为热心残疾人事业的爱心人士及残疾人优秀代表,当选为理事长的钟晓晓同志,连续三届省人大代表,一直来为残疾人事业发声,奉献爱心。新一届理事会17位理事和工作人员共有中共党员10人,经批准建立功能性党支部;②设立工作网络。杭州市残联下发了通知,目前区县(市)基金会联络站建设工作已到位,为基金会进一步广泛动员社会力量、支持残疾人事业发展打好了基石;③加大宣传动员。在网易的支持下,着手筹建并于2020年内开通杭州市残疾人福利基金会的官方微博和官方微信公众号,即“双微”平台,用以发布基金会官方消息,透明慈善义举,弘扬社会正能量,将全社会的善举与爱心及基金会的各类活动,传播到社会的方方面面;④创建助残平台。基金会将携手网易等相关电商平台创建“助残共享小康”栏目,围绕“助残脱贫 决胜小康”的主题,在电商平台开设“助残专区”,为社会募集资金做好了铺垫。通过电商平台直播,打通线上销售渠道,利用电商平台优势,为残疾人个人及企业产品进行推介,提升产品知名度,服务带动更多残疾人增加收入。
五、关于“基层力量比较薄弱”问题
1.残疾人之家运营不够规范,吸纳残疾人能力不强。
整改情况:①加强政策引领。切实落实市残联、市发改委、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卫健委等部门联合出台的《关于加快推进“残疾人之家”建设的通知》(杭残联〔2020〕1号)和《关于高质量推进“残疾人之家”规范化建设的通知》(杭残联教就〔2020〕6号)等文件,明确各区、县(市)创建“残疾人之家”的三年规划和提升计划、“残疾人之家”星级评定标准。会同市发改委、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卫健委等七部门召开了“残疾人之家”新政发布会,提高新政的影响力和知晓度;②加强业务培训。6月初,举办了全市“残疾人之家”管理人员业务和政策培训班,全市168家“残疾人之家”负责人和精防医生等工作人员共350余人参加,统一思想,明确目标,压实责任,吃透政策,落实落细政府民生实事项目的各项要求;③调研督导完成。组织开展残疾人之家星级提升调研督导工作,对照《杭州市“残疾人之家”星级评定标准》,对全市有提升计划的118家“残疾人之家”开展了全面督导,落实“一家一策”提升行动,与机构、乡镇(街道)、区县(市)残联四方共同研究、商定提升改造方案,明确提升目标(74家)、提升改造清单(2844条)、提升资金和提升改造完成时限。截至2020年底,全市完成86家残疾人之家星级提升,完成率达143%,全面超额完成目标任务;④强化机构赋能。以“众心网”为载体为机构赋能,试点植入直播体系,提高庇护产品的附加值,增强“残疾人之家”的增收运营能力;⑤落实经费保障。通过财政转移支付的形式,对各地“残疾人之家”星级创建、机构运营、设施改造等各类残疾人就业创业给予补贴,下拨年度市补资金2300多万元。
2.村(社)残疾人专职委员普遍身兼多职、有些待遇偏低,存在工作不专、履职不强、队伍不稳等问题,影响打通残疾人服务“最后一公里”。
整改情况:①加强组织建设。我市192个乡镇(街道)残联均配备残联理事长和残疾人专职委员,3119个村(社区)建有残协,配备3044名残疾人专职委员。其中:乡镇(街道)理事长192名,专职128名,占66.7%;享受中层正职待遇占93.2%;乡镇(街道)专职委员194名,专职189名,占97.4%;岗位性质分别为临聘43%,公益性岗位22%,事业12%,社工10%,公务员4%,其他为9%;村(社区)专职委员3044名,覆盖率为97.6%。专职占15%。岗位性质分别为村干部、会计兼任51%,社工21%,临聘15%,公益性岗位6%,其他为7%;②健全工作机制。各地结合当地实际做好乡镇(街道)、村(社区)两级专职委员队伍建设,纳入年度工作目标管理,确保残疾人专职委员选聘、待遇、培训、管理、作用发挥“五个到位”。省、市、区三级开展“最美残疾人工作者”、“最美残疾人”和“最美助残志愿者(助残人)”等各类选树活动,明确向基层残联干部和残疾人工作专职委员倾斜。今年,已有2名专职委员获得市级“十佳残疾人”称号,1名专职委员获得省级“最美残疾人”称号。
六、关于“维护残疾人权益不够充分”问题
1.机关事业单位带头安置残疾人就业不够有力。
整改情况:积极协调,争取各单位支持,3家市直部门各推出一个岗位,专门面向残疾人实行单招单考。27家市政府残工委成员单位除1家单位因编制原因暂时难以安排外,其他均已按要求完成残疾人就业安置任务。
2.协调职能部门优化办证程序不够到位,重度残疾人上门鉴定时间达不到14个工作日内内完成的要求。
整改情况:①增强服务能力。增加杭州市中医院丁桥院区为听力残疾评定医院,面向主城区开放;②优化程序和评价机制。下发《关于“残疾人证”办理相关事项统一使用省级系统的通知》,一是要求指定专人做省残联数字残联平台的管理员,确保每月集中评定不少于2次,并逐步提升上门评定工作频次;二是全面规范上线办事名称、申请材料、办理环节、办事依据等要素,掌握办理时限;三是紧扣办件率、办结率和“好差评”三个关键指标,建立和完善事项全流程闭环管理的工作机制:提高申请人的网办能力,提升助残服务事项的网上办件率;健全事项环节时限管理的责任机制,按照省定时间办结,确保事项办结率≥95%;建立和完善回访、核实、整改、反馈等差评处理机制,提高业务能力和服务水平,提升满意度。
3.城市道路设施和工具、公共建筑等范围无障碍设施覆盖率高,但合格率只有13%,残联组织和残疾人代表参与竣工验收制度基本未落实。
整改情况:①建立工作组织。推动14个区县(市)在2020年6月30日前成立了残疾人无障碍环境促进会,为即将开展对新(改、扩)建公共建筑工程在竣工验收前实施无障碍督导、体验、反馈、跟踪提供了组织保障;②组织培训。2020年8月25日-28日,组织全市残疾人无障碍环境促进会开展无障碍体验(督导)业务专题培训,提高体验(督导)工作本领;③经与市建委多次协调,推进制订《关于做好无障碍设施试用体验和竣工验收有关事宜的通知》,明确残联对工程竣工前开展无障碍设施体验、督导得到授权,为形成长效工作机制奠定了基础。
七、关于“扶残助残政策梳理和宣传不够深入”问题
1.扶残助残政策缺少整合。
整改情况:①加强发文审核。贯彻整改要求,5月以来,对政策类文件加强合法性审查,突出精简、易办的原则,合并同类项,减少不必要发文;②梳理扶残助残政策。归类汇编政策,发送各区县(市)残联,支持工作需要;③简洁办事。紧跟城市大脑建设,分步整合涉残事项纳入“民生直达”、“亲清在线”,减少政策查询,简化申请和审核环节,提供便民便企服务。
2.辅助器具适配等政策宣传不够全面,小额辅助器具和新增品种适配率相对偏低。
整改情况:①2020年8月5日出台《关于开展全市残疾人基本型辅助器具需求调查服务进家庭活动的通知》(杭残联康复〔2020〕37号),对杭州户籍、持证残疾人进行入户辅具需求调查,将《2020年度杭州市残疾人基本型辅助器具适配需求意向表》分发到每户家庭,调查工作于8月25日全面完成,各项调查数据以统计表形式汇总;②市残联分管领导率职能处室赴临安、余杭、富阳、桐庐等地开展工作督导和检查,入户到残疾人家庭,对辅具服务开展情况审核;并通报了截止2020年7月31日全市辅具适配服务任务进度情况;③对残疾人在民情热线、来电来访等反映的问题进行追踪,对问题属实、还未采取整改措施的区县残联,责成一把手高度重视,及时回应残疾人反映的意见建议,对不能即时办理的要做好记录,协调处置,尽快答复。
八、关于“指导区县市残联工作不够有力”问题
整改情况:①建立机制。建立全市残联系统理事长季度工作例会制度,2020年7月会议听取区县市残联理事长工作意见和建议。7月13日下发党组成员分工文件,建立班子成员联系基层残联制度,明确市残联党组班子成员基层联系点。7月、8月连续开展基层调研、高温慰问和“四访四助”专项活动,加强对区县(市)残联工作指导;②组织业务培训。2020年8月12日起,为推广应用残疾人托养服务国家试点成果,高质量推进“残疾人之家”规范化建设,提升全市“残疾人之家”业务水平,市残联面向全市“残疾人之家”举办业务知识培训班。培训班由市残疾人托管中心专业团队开展线上交流和培训,培训包括残疾人托养服务机构标准化建设、职业康复的理论与实务、机构安全管理、托养服务机构传染病预防控制、“残疾人之家”心理康复服务体系建设等内容。总课程12节,每周培训一次,形成轮训培训长效机制;③筹划开展业务进修和技能竞赛。拟从2021年开始,建立区县(市)托管机构业务骨干进修和外派业务骨干挂职的机制,提升引领能力。
九、关于“干部队伍精气神不足”问题
整改情况:①2020年党组班子成员、全体处级干部采取线上线下学习方式,积极参加党的十九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轮训,每位同志完成学习任务,撰写学习心得体会,通过理论测试;②开展“重四讲、勇担当、作表率”活动,8月组织开展“四访四助”专项行动,党员干部率先示范走访危房户、年家庭人均收入8000元以下困难残疾人、需要就业援助的残疾人大学生和脏乱差家居的困难残疾人家庭,努力实现“三清零一改善”工作目标,践行“人道廉洁服务奉献”的职业道德;③创设党建工作新载体,建立区、县(市)残联行业党建联管机制,推进机关党建向社会组织延伸,建立残联机关基层党支部与市残疾人协会(福利基金会)结对帮带工作机制,强化干部队伍建设,开展作风纪律自查,聘请协会残疾人担任机关作风建设监督员,对机关、事业单位作风纪律开展全方位的暗访和检查,激发创先争优活力;④加强干部队伍建设。2020年7月14日启动选拔晋升工作,经过一个多月的严谨规范工作,选拔任用的各项程序全部完成,共选拔任用处级干部13名,轮岗交流干部5名,调整退出领导岗位5名。通过选拔任用,处级干部年龄结构从平均50岁降到了44岁,80后处级年轻优秀干部人数从0增加到5名,优秀年轻干部占比27.78%。8月21日召开杭州市残联干部任命大会,开展新任干部集体廉政谈话,干部队伍精神面貌得到振奋。
十、关于“‘六大顽疾’饬不够有力”问题
1.文风不实、会风不严。
整改情况:①严格会议管理。5月以来,贯彻落实《市残联关于整饬“六大顽疾”为基层减负的实施办法》(杭残联〔2019〕34号)规定,加强会议计划管理,严控会议频次,可开可不开的会不开,充分使用网络、浙政钉等即时通讯设备进行工作部署、答疑解惑;②改革会议形式。以视频会议形式召开全市残联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会议、困难残疾人“四访四助”专项行动部署会和政务2.0工作部署会;③提高文稿质量。市残联制发的政策性文件基本控制在10页以内,领导讲话通报既简短明了又突出重点。
2.残联与下属事业单位党建工作要点上下一般粗,有的预备党员思想汇报直接抄自网络。
整改情况:①加强对直属事业单位党建工作的检查、督促,注重日常检查和过程监督,发现问题,及时提出并及时改进;②坚持和完善机关党委例会制度,及时听取直属事业单位情况汇报,部署党建工作任务,研究解决基层党建存在的问题;③开展新发展党员全程纪实专项检查,按照发展党员流程25个步骤,严格把关,针对专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指出并指导支部按要求录入西湖先锋党建平台。④针对个别预备党员思想汇报直接抄自网络情况,取消当事人年度评先评优资格,责成所在支部书记对涉及当事人进行个别谈话、批评教育。
十一、关于“公务接待不规范、津补贴制度不合理、会议培训管理不严”问题
1.接待费用预算控制不严,“一事一结、最多接待一餐”等要求落实不到位,个别接待直接转移到下属单位。
整改情况:①开展学习教育。2020年7月27日,市残联召开主题党日活动,全体党员干部全文学习了《杭州市残联公务接待管理办法》,结合巡察反馈问题使全体党员干部进一步强化了规矩意识、纪律意识;②加强事前审批。严格审核,所有接待必须事前审批,填写《杭州市残联公务接待审批表》,逐级审批把关,对公务接待实行全过程监管;③严格日常管理。接待前认真把关,无公函不接待,严格控制接待用餐的次数和陪餐人数,严格执行接待清单,加强费用管理,做到“一事一结、最多接待一餐”;④加强事后监督,财务严格审核,发现问题不得报销列支。
2.津补贴制度不合理。事业单位出台加班补助与上级规定不符,培训中心规定与全市规定不符。
整改情况:原杭州市残疾人康复职业培训中心召开支委会,围绕反馈意见,对照《关于规范市级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夜餐费开支管理的通知》文件,逐条对照,逐项梳理,进行全面自查,纠正不符合上级规定的相关内容。并举办专题培训,强化夜餐费开支、会议费、培训费管理制度的意识。在全面自查的基础上,迅速整改,清退不符合规定的夜餐费3.65万元,并上缴财政。原就业中心、托管中心对照市财政《关于规范市级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夜餐费开支管理的通知》,进行了自查,两家单位一直严格执行全市规定政策,没有发现违规发放夜餐费补贴等现象,并将继续严格执行夜餐费开支相关规定。
3.会议培训管理不严。到非定点开会、违规发放纪念品、培训无预算等问题。
整改情况:①教育培训。市残联机关及事业单位分别举办了专题业务培训,对会议培训管理纪律进行了重申和强调,并在预算和财务审核中对会议培训活动等进一步强化管理,特别是非定点审批的内容进行严格约束,严格禁止以活动规避会议、培训的定点要求;②对照检查。原杭州市残疾人就业服务中心先后于2020年7月25日和8月4日召开支委会和领导班子会议,对照检查存在的问题,专题学习了中央八项规定等制度,并就“违规发放宣传品”问题进行了深刻对照检查和自我批评,支委班子成员从思想上高度重视,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③严肃整改。2020年8月15日前,已将违规发放纪念品全数收回,并进行登记入库。
十二、关于“内控机制不健全”问题
整改情况:①修订完善市残联财务内控规范,在新的财务管理内控规范中对财务支出“一支笔审批”进行规范,重新调整了机关资金支出报销流程;对零星采购内控约束机制作出专门规定,分级授权,新增采购代理机构的选择程序;内部固定资产的管理和登记等制度进一步细化,新增国有房产的管理和使用章节;新增对事业单位负责人开展定期经济责任审计的具体要求;对财务印章管理、非税收入管理等财务收支管理内容设置专门章节进一步作了细化明确;②市残疾人托管中心已将护理质量考核收入纳入单位管理。结余资金上缴财政。2020年8月14日,钱江养老服务中心已将2019年考核扣款基金12.0839万元账户结余退回并由中心上缴财政;③签订补充协议。8月3日,与钱江养老服务中心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约定更改费用结算方式。原协议第八条,“乙方进场服务并通过甲方考核后,甲方凭乙方开具的正规发票和甲方认可的各项记录复印件,支付给乙方上月度关于入托残疾人员护理服务费,以月初人数为准。”变更为“乙方进场服务后,甲方按月初入托人数,凭乙方开具的正规发票和甲方认可的各类记录复印件,将当月护理服务费定额标准的90%预付给乙方。剩余10%服务费通过甲方考核后,在次月根据上月考核结果,凭乙方开具的正规发票和上月考核结果汇总单,扣除考核扣款金额后支付给乙方”。补充协议同时约定取消考核专用基金及考核专用基金的使用。
十三、关于“部分房产使用不规范”问题
1.国有资产事先审批不到位,房产使用率不高,长期闲置。
整改情况:①健全制度。在市残联财务内控规范中进一步明确国有资产使用事先报告和审批制度,涉及国有资产事项的上会审核要求得到进一步细化,并要求托管中心尽快与市机关事务局衔接医疗外包房产租赁报批事宜,做好资产评估方案。②移交房产。2020年8月13日,提交市机关事务局《关于马坡巷39号金衙庄商务楼601室房产及车库使用权移交的函》,市残疾人就业服务中心已完成对原办公场地及相关固定资产的清点和清理,除保留一间仓库放置暂时无法搬离的固定资产以外,其他办公用房及车库统一与市机关事务局进行移交。
2.托管中心医疗外包服务中国有资产未办理事前审批。
整改情况:①学习培训。2020年8月10日,市残疾人托管中心召开支部委员会(扩大)会议暨班子组织生活会,参加人员扩大至中层以上及业务人员,对照检查存在的问题,专题学习有关办公用房管理、招投标管理、资产管理等方面的政策文件;②加强管理。强化制度意识,强化制度执行力度,建立健全档案和固定资产统计台账,对办公用房使用状况及国有资产审批事项进行了集中清查;③完成审批。根据《杭州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房产出租管理办法(试行)》,市残疾人托管中心向杭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提交《关于杭州市残疾人托管中心部分房产出租的申请报告》,说明医疗服务外包的相关情况。2020年9月15日,收到杭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市残疾人托管中心医疗外包服务场地租赁事宜的回复》。《回复》明确:1)原则同意江干仁爱医院使用的医疗服务场所以协议租赁方式为入托残疾人提供医疗诊治服务。2)租金以市场评估为准,租赁期限根据原外包服务合同至2024年12月31日。租赁合同由市残疾人托管中心与杭州江干仁爱医院签订后移交杭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统一出租管理;④严格评估。2020年9月30日,杭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委派浙江浙天允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来中心进行实地测量及周边环境考察。根据中心医疗服务出租情况,中心支委会讨论后,确定出租建筑面积为1147平方米,其中综合楼547平方米,宿舍楼600平方米。2020年11月12日,中心收到资产评估报告,报告中日租金为0.47元/平方米/日,年租金为196768元。中心与杭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进行多次沟通合同的相关条款后,起草《杭州市市直机关行政事业单位房屋租赁合同》。2020年11月26日经支委会讨论通过合同,12月9日上报市残联党组会会议审议批准。
3.残疾人就业服务中心原办公场地部分闲置,且与福利基金会、抗癌协会未签订房产使用协议。
整改情况:2020年8月13日,市残联提交市机关事务局《关于马坡巷39号金衙庄商务楼601室房产及车库使用权移交的函》,市残疾人就业服务中心已完成对原办公场地及相关固定资产的清理,除保留一间仓库放置暂时无法搬离的固定资产以外,其他办公用房及车库统一与市机关事务局进行移交。
十四、关于“实物资产管理有缺位”问题
整改情况:2020年8月,原市残疾人康复职业培训中心大楼内书画统一归口纳入市残疾人综合服务中心管理并已入账,市残疾人福利基金会对自身保管的未作账务处理的书画进行了账务登记。原市残疾人就业服务中心内部分未做固定资产标签的固定资产已按规定补贴标签,并注明资产编号、资产名称、规格型号、购入日期,此项工作于8月15号前已完成。针对金衙庄商务楼6楼部分资产闲置未报废,今年资产清查后已统一全部报废,并和房产使用权移交事项一并作清理。
十五、关于“议事决策制度修订不及时”问题
整改情况:①自我检查。市残联党组高度重视,全面贯彻巡察反馈意见,2020年7月24日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和专题整改会议,检查“三重一大”议事决策规定执行情况,党组班子全体成员逐一开展自我批评,主动认领问题,逐条对照分析原因,审议整改举措,认真制定整改方案;②检查事业单位。8月对所属事业单位议事决策制度逐一检查,3家事业单位全部已制定“三重一大”议事决策制度文件。因事业单位改革,新成立杭州市残疾人综合服务中心将重新制定各项制度。
十六、关于“党建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够”问题
整改情况:①严格落实党内组织生活制度,分管领导和机关党委参加直属事业单位组织生活会,督导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推动顶真碰硬、红脸出汗;②严把党员发展政治关,开展新发展党员全程纪实专项检查,按照发展党员流程25个步骤,严格把关,针对专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指出并指导支部按要求录入党建平台;③对今年届满的支部早提醒早要求,召开机关党委会,对支部新建和换届进行部署和研究,提出明确要求。严格按照换届选举要求,做好机关党委换届的各项筹备工作。选优配强班子成员和专职党务工作力量;④结合今年支部新建和换届,2020年8月26日,机关党委组织开展基层党支部书记和党务工作者专题培训。
十七、关于“干部选任工作不够规范”问题
整改情况:①加强学习。2020年巡察期间和整改期间,党组班子成员个人自学《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党组会议时,结合研究干部选拔方案加深体会认识,切实增强行动自觉;②严格执行回避制度。在2020年7月14日启动的系统内干部选拔工作过程中,严格执行回避制度,参与决策或列席人员回避到位,在驻市民政局纪检监察组监督下,干部选拔工作公开透明、公平公正;③全面自查。7月24日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党组主要负责人和党组班子成员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对巡察反馈中的意见,虚心接受,照单全收,认真组织自查,对存在的问题立说立行立改;④根据市委组织部政策规定,制定《市残联干部管理暂行规定》(杭残联党组〔2020〕33号),结合工作实际,修订完善干部选拔任用操作规程以及后备干部选拔、干部挂职、免职、辞职、降职、交流回避等各项规定;⑤严格执行《干部人事档案条例》《杭州市残疾人联合会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办法》,开展系统内事业单位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机关中层干部人事档案按要求进行整改并通过市委组织部验收,实现数字化管理;⑥根据市委组织部《关于开展巡视巡察反馈问题自查自纠工作的通知》和《转发<关于进一步解决干部工作突出问题持续匡正选人用人风气的通知>的通知》(杭组通〔2020〕18号),再次对照党组议事规则、末位表态、回避、选人用人等制度执行情况,再次检查因私出国(境)管理、执行机构编制纪律、干部违规兼职、干部关系转接等执行情况,以严实态度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工作成果2020年9月10日上报市委组织部。
十八、关于“对干部队伍建设重视不够”问题
整改情况:①加强研究部署。巡察以来,党组召开4次会议专题研究部署干部队伍建设,研究决策干部选拔任用;②制定《市残联干部管理暂行规定》(杭残联党组〔2020〕33号),执行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完善市残联系统干部交流、挂职及年轻干部培养等内容,开展残联系统处级后备干部和科级后备干部的推荐和储备,为事业发展储备力量;③全面优化干部队伍结构。2020年7月14日启动市残联系统干部选拔任用工作,通过调整、交流和选拔任用,处级干部平均年龄从50.37岁下降至44.84岁,80后处级干部从无到5人,干部队伍结构得到优化。
十九、关于“对干部日常管理监督不够”问题
1.个人事项报告有漏报。
整改情况:①党组会议专题研究部署。2020年7月24日党组会议专题研究领导干部个人事项报告专项整治工作,听取汇报,研究部署市残联整治方案,按照规定时间节点,倒排时间进行自查落实;②开展随机抽查。7月22日下午,经由市残联分管领导随机抽取,分管部室长现场见证,经办人电脑随机抽取并封存了3位同志的个人事项报告信息;③上报比对情况。根据市委组织部工作要求,上报材料由市委组织部统一经比对结果;④查处发现问题。对今年干部选拔考察中发现的个人事项瞒报问题,终止当事人考察对象资格,并且在一年内不得提拔任用。对个人事项报告专项整治中发现的漏报问题,对当事人进行约谈,严肃批评教育。同时在系统内通报批评,教育警醒党员干部增强纪律意识,把监督管理落到实处。
2.多名干部出入境实际行程时间与审批时间不一致。
整改情况:①认真贯彻《杭州市国家工作人员因私出国(境)管理工作操作规范(试行)》,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做好出入境审核报批工作;② 2020年8月21日完成修订《杭州市残联工作人员因私出国(境)管理操作规范》(杭残联党组〔2020〕29号)并发文,将直属事业单位五、六级职员以及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人员纳入统一管理;③加强干部出入境行程时间管理。严格落实出入境人员行程报告制度要求,针对巡察意见指出的多名干部出入境实际行程时间与审批时间不一致的问题,责成当事人写出书面报告,说明具体情况及原因;④查处问题。对近3年来干部出入境实际行程时间与审批时间不一致的当事人进行组织约谈,指出问题,严肃批评教育。同时在系统内通报批评,教育警醒干部职工增强规矩意识,严格规范出入境管理。
二十、关于“对抓党风廉政建设认识有偏差”问题
整改情况:①根据上级要求,结合残联实际,制定并印发《市残联党建工作要点》(杭残联党组〔2020〕6号)、《市残联党风廉政建设和纪检工作要点》(杭残联党组〔2020〕10号)、《市残联党组班子成员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清单和党组问题清单》(杭残联党组〔2020〕13号),并严格组织实施;②召开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作风建设工作会议,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行专题部署,党组书记和班子成员、班子成员和部室(事业单位)负责人层层签订责任书,并加强对责任书内容落实的日常检查和督促;③党组每季度召开专题会议对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行分析研判;④在季度工作例会、半年工作会议和年度工作会议中,将党建工作和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同考核;⑤班子成员切实将党建一岗双责落到实处,在日常工作中,履行落实好分管领域的党建责任,将履行党建一岗双责情况作为述职的重要内容;⑥在研究党建和季度党风廉政建设的分析研判中,党组班子成员带头深入分析,不走过场;⑦政治生态评估、班子总结报告中,坚持查摆问题,做到见人见事。党组书记严格审核,对问题查找不具体、不深刻的,一律要求重写。
二十一、关于“对上一轮巡视反馈问题整改不够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全面整改上一轮巡视反馈问题,追溯倒查问题,确保当时问题得到全部整改。同时举一反三,对上一轮巡视反馈问题涉及的体制机制问题进行深入反思整改,针对两项补贴受益群体庞大、覆盖面广、审核发放工作量大的特点,着力抓好四方面工作:①启动复盘追缴。严格按照2018年市审计局提供的残疾人两项补贴重复享受救助的名单,对2017年1月至2018年6月残疾人两项补贴追缴情况进行复盘,督导各区进一步做好核查和追缴工作,在全面完成审计发现形成的追缴清单的基础上,举一反三,新增追缴20人、85207元,合计追缴270人、545997.2元;②推进数据共享。加强与民政、人社等部门的信息联动,把残疾人两项补贴核查所需要的数据,通过杭州市共享数据平台推送到残联业务系统中,实现残疾人两项补贴发放资格精准比对认定,目前部分数据已实现实时共享;③创新发放形式。部署残疾人两项补贴上线城市大脑“民生直达项目”,由城市大脑负责审核、发放,提高发放精准度;④精准落实政策。采取“因素法”下拨2020年度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补助经费3400多万元。
目前,巡察反馈21条问题已经基本整改到位,集中整改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市委巡察组移交的2件信访全部得到较好办理,也得到当事人的认可。制度建设更加规范,新定或修订制度5个,废止3个,新制定政策文件10个。突出抓好了“残疾人之家”建设、无障碍环境建设、干部队伍建设等重难点工作,推动全市高规格、大范围启动“迎亚(残)运”无障碍环境建设行动,“残疾人之家”等政府民生实事质效领跑全省,全市六大行动民生福祉考核名列第二,受到省政府残工委通报表扬。在打造忠诚于党的红色残联、唯实惟先的实干残联、共建共享的为民残联、高效协同的数智残联、创新创优的品牌残联等方面,目标更加明晰,举措更加有力。
下一步,市残联党组将从集中整改阶段转入日常整改阶段,按照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的要求,一是始终树立持续整改的政治自觉,把持续整改作为残联系统加强党的建设、推进事业发展的重要抓手,自觉履行党组主体责任和党组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聚焦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四责协同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要求,坚持民主集中制,建设担当作为的干部队伍,恪守“人道廉洁服务奉献”的职业道德,切实转变工作作风。二是始终聚焦长效制度建设,对照新规定新要求,进一步强化财务内控规范、干部管理等制度规定的执行刚性,持续坚持党组会议“第一议题”制度、学习制度、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廉政风险排查制度、交流接待制度、全市残联系统理事长工作例会制度、市残联党组班子成员基层联系制度,基层党建工作的检查评估制度等,切实规范工作程序,真正做到用制度管事管人管钱。三是始终对标先进干事创业,从“重要窗口”的高度,对标先进城市、对标先进单位,贯彻落实好持续整改工作要求,以持续整改保障正确方向和事业高质量发展。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87988348;电子邮箱llp@hzcl.org.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