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0年4月8日至5月8日,市委第五巡察组对中共杭州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党组进行了巡察。2020年7月22日,市委巡察组向中共杭州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视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中共杭州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党组把巡察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来抓,始终站在讲政治、讲大局、讲党性的高度,深刻认识整改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委的部署要求上来,以高度的思想自觉正视问题,以强烈的紧迫意识改正问题,切实做好整改工作。第一时间召开局党组会,深入剖析问题根源,对照问题清单逐条梳理分解整改任务,明确责任、具体措施、完成时限。成立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把问题整改工作作为党组的重点工作,自上而下形成压力层层传导、责任层层落实的整改工作体系,确保各项整改任务落到实处。同时,着力在健全长效整改机制上下功夫,以巡察整改推动制度完善、管理规范。截至3月25日,八个方面51个具体问题已全部完成整改,整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一、关于政治理论学习不扎实问题的整改情况
1.针对理论学习不够深入问题。一是制定理论中心组补学计划。完善理论中心组学习机制,已组织了2次理论中心组(扩大)集中学习,之前未学习的讲话、法规等已分批次学完。二是加强统筹部署。局党总支已召开工作部署会,对各支部提出明确要求,突出学习主题,创新学习形式与方法,采取多种形式,提高党员对政治理论的掌握度,多维度提升学习效果。局党总支定期检验党员的学习情况。
2.针对理论中心组学习不够规范问题。一是修订完善学习计划。结合工作实际,对中心组年度学习计划进行增补和完善。明确学习内容,丰富学习形式,强化学习管理。班子成员均已在中心组学习会上进行了至少1次专题发言。二是不断改进学习方式方法,做到集体学习、个人自学、专题调研有机结合,把交流研讨作为学习的主要方式,结合党的建设和业务发展中的热点难点问题,深入开展学习讨论和互动交流。三是坚持学新学全,紧密结合中央和省市委的学习要求,及时跟进学习新理论和新精神,提升理论学习的针对性和时效性。并对记录人员进行教育,进一步规范学习记录。
二、关于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1.针对认识不够到位问题。一是纳入重点学习内容。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年度理论中心组学习计划,进一步提高对意识形态工作的认识。局理论中心组于去年6月24日对习近平总书记2018年在全国宣传思想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进行了补学。二是严格落实文件。认真落实《杭州市直单位及以下党委(党组)意识形态管理工作清单(试行)》和“八纳入四报告两研究”,坚持将意识形态工作与中心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检查。
2.针对执行不到位问题。一是压实压紧意识形态工作主体责任。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以清单形式落实到每位班子成员和各处室(中心)。强化意识形态工作教育培训和考核督查,将意识形态工作列入局年度党建工作考核指标,并作为民主生活会和班子成员述职报告重要内容。局党组对意识形态分工进行了再明确。二是定期专题分析研判意识形态工作。局党组分别于去年6月24日和7月16日两次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开展分析研判和工作部署,班子成员作交流发言。三是开展维护意识形态安全专题学习。局理论中心组于去年6月10日开展《中国共产党宣传工作条例》学习。局党组于去年9月25日进行了舆情研判。去年9月7日开展网评员培训,积极提升相关工作人员的专业素养。
3.针对舆论宣传阵地建设不够到位问题。制定了局“两微一站”管理办法,并上会通过,加强对舆论宣传阵地的管理。整合宣传渠道和资源,提升“杭州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微信公众号宣传质量。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开展“融资畅通工程”“反网络欺诈”等活动的专题报道,增强意识形态领域主动权和信息宣传力度。
三、关于党组对金融工作的引领还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1.针对发挥市委市政府参谋助手作用不够突出问题。一是及时关注产业发展动态,定期编制《金融发展报告》《上市公司白皮书》《股权投资发展报告》《杭州金融统计指标一览》《杭州金融综合服务平台运营周报》等专业材料并报上级领导和相关部门。二是积极打造国际金融科技中心。杭州已被纳入国家金融科技监管创新试点,科创金融试点也正在申报当中。金融科技政策将被纳入制定计划。目前世界银行全球数字金融中心、蚂蚁集团全球总部、连通(杭州)技术有限公司等一批重大项目相继落地。三是组织修订了新一轮《关于深入推进“凤凰行动”计划的若干政策意见》,并充分考虑了与前政策的衔接问题,确保上市企业能享受奖补政策,待省里政策明确后予以出台实施。四是为企业提供“融资融智”精准服务。组建杭州市金融顾问团,提供“一企一策”政策咨询、融资对接等服务。已有200余名各级金融顾问为全市重点企业、小微企业等提供专业服务,较好地发挥了对疫情防控工作的智力支持作用。五是已就加快全市政策性融资担保体系建设向市委、市政府积极建言献策,并获得采纳。截至去年12月底,全市小微企业和“三农”期末担保金额145.98亿元,与去年相比增长8.7%左右。
2.针对谋划金融工作还不够科学问题。一是深入分析“十三五”金融规划各项指标,已对我市“十三五”金融规划各项目标完成情况,重点是对钱塘江金融港湾、凤凰行动计划推进进度等进行了科学评估。认真总结经验,科学评估制定的工作目标,结合目标分解任务,已于去年年底完成各项任务。二是做好谋划。结合实际,深入分析当前现状,撰写“十四五”金融规划前期研究,对未来发展进行科学谋划。根据全市统一部署,正式规划编制招标工作已完成。三是目标分解。结合当前我市上市工作现状,对全市上市工作目标进行了科学分析,并已逐项分解到了区县市,列入了对属地考核评价工作中,上下共同努力,超额完成了去年需新增26家上市公司的任务。
3.针对推进重点金融工作还不够有力问题。一是2020年度钱塘江金融港湾和国际金融科技中心年度计划已上报省金融局并已发文,已制定了工作要点,并对工作任务进行了逐项分解。建立了加快钱塘江金融港湾建设督查工作机制,定期对各地推进情况进行督查检查。二是在组织修订了新一轮《关于深入推进“凤凰行动”计划的若干政策意见》,将企业上市和并购重组工作评价办法一并纳入新政策之中,待省里政策明确后予以出台实施。三是推动打造“融资畅通工程”,破解“融资难”问题。“1+12”金融惠企政策兑现工作已完成,共兑现政府奖励7801万元,推动银行减免利息2.19亿元,涉及优惠贷款1515亿元,占到同期小微企业贷款总量的14%,惠及小微企业2.9万余户;全市融资性担保机构减免企业担保费用1340万元,涉及担保金额44亿元,惠及小微企业近3000户。不断优化完善杭州金融综合服务平台功能。截至去年底,平台已入驻金融机构77家、注册用户6.8万户,累计撮合融资金额760亿元,有效缓解融资中存在的“信息不对称”问题。四是加强地方金融行业监管。已开展了年度小贷公司监管评级、典当行年审和分类评级、融资担保公司问题集中整改和分类审计等工作,并已于去年7月份委托会计师事务所对我市16家典当行进行专项检查,加强了地方金融机构合规性管理。
四、关于党组议事规则执行不够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
1.针对《党组工作规则》制订不严谨问题。规范议事规则决策程序,逐条对照《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修订完善《金融办党组工作规则》,已下发执行。
2.针对个别“三重一大”事项未经党组会议研究问题。市地方金融监管局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的办法已于2020年8月21日报经党组会研究通过,并将严格执行,引以为戒。
3.针对党组会会前准备不够周密问题。根据已修订完善《金融办党组工作规则》,加强党组会议题提交管理,上会议题必须填写提交表,并经分管领导、主要领导签字同意后提交。要求议题上会前需充分酝酿沟通,做到“不成熟不提交”。无紧急事项,临时议题均不得提交党组会讨论。
4.针对党组主要负责人“末位表态”执行不够到位问题。党组主要负责人已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作了认真剖析,坚持执行“末位表态”的整改承诺。根据已修订完善《金融办党组工作规则》,党组进一步强调主要负责人严格执行“末位表态”制度,并将持续予以贯彻落实。
五、关于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1.针对党建工作不够重视问题。在党组会、局长办公会、月度会议和系统会议上已将党建工作和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在年度总结中也将体现相关内容。同时补充增强党务人员配备,目前已安排两名同志(其中1名处级干部)从事党建工作。以《机关党建动态》形式定期通报党建工作情况。
2.针对党建责任制压的不实问题。已制定下发《2020年市金融办综合考评(大党建)考核任务分解表》。局党总支牵头,制订了机关党建考核办法,将党建年度目标责任分解下发,并与各支部签订了党建年度目标责任书。年终将基层党建完成情况作为年底考核的重要内容,避免再次出现以支部书记述职代替年终考核的现象出现。要求下属单位进一步加强党建工作,目前发展中心“三重一大”议事规则和党支部职责已制订印发。
3.针对行业党建牵头作用发挥不够明显问题。已组织召开联盟成员会议,研究部署行业党建联盟的工作。加强推动联盟成员单位的党建工作,已组织开展抗疫、服务实体经济、线上云论坛、撰写党建课题等多形式活动。由联盟牵头撰写的党建课题已在《杭州》上发表。
六、关于勇于担当不够问题的整改情况
1.针对主动作为不够问题。已按照合同约定期数完成“处非宣传进社区”活动。将继续组织开展处非宣传进社区活动,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和合同条款开展活动。
2.针对受理群众问题渠道不畅问题。一是已组织开展《信访条例》学习,并制订《市金融办接听信访电话工作守则》,对来电的记录、交办、反馈等环节和流程进行了明确。二是坚持科技赋能。建立网贷风险网上投诉系统,根据来件内容,批量回复信访人员。截至去年年底,共受理回复各类投诉件近3万件。三是加强成果运用。结合来电来件反映内容数量等情况,举一反三,及时开展分析,研判舆情,统一答复口径。四是局网站上的“联系我们”链接功能已恢复。五是明确专人,定期检查热线电话和网站栏目。
七、关于工作作风不够严实问题的整改情况
1.针对主题教育问题整改不够到位问题。一是针对出口企业和创新型高科技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已推广专为中小外贸企业融资服务的“杭信贷”产品,截至去年年底,已经为84家企业授信“杭信贷”共5.4亿元,发放贷款4.7亿元,年平均利率为3.3%。同时加大对小微企业的融资支持。去年1-12月,全市普惠小微贷款新增1755.35亿元;12月,全市企业贷款平均利率4.81%,同比下降0.51个百分点。二是对重点拟上市企业进行专项支持。去年1-12月全市共有28家企业境内外上市。并已邀请上交所、深交所、港交所专家对我市拟上市企业开展培训、辅导和专业支持,超过当年完成26家上市公司任务。三是针对企业“两难一贵”问题,开发优化杭州金融综合服务平台,不断提升小微企业融资获得率;综合运用中央惠企优惠政策和市“1+12”惠企政策,通过财政补助7801万元,撬动银行减息2.19亿元,融资性担保机构减免费用1340万元,惠及小微企业2.9万户。有效缓解了企业的融资难融资贵问题。同时,加强对企业风险的预警监测,有效防控企业“两链”风险。
2.针对民主生活会查找问题整改不够有力问题。深刻认识党组民主生活会的重要性和严肃性,结合本次巡察整改工作,开展一次“回头看”,对数年来解决力度不大、成效不明显的“老大难”问题,认真分析反思,进行深入剖析,逐项明确要求,落实责任,推动持续整改。
3.针对下基层指导帮助不够到位问题。一是深入开展金融“三服务”“助万企、帮万户”等活动,已与结对富阳区大源镇组建联合党支部,指导推动该镇一家企业在上交所主板挂牌上市。对入驻杭州金融综合服务平台的金融机构进行了全面走访,了解诉求,解决难题,近两个月平台注册用户实现了稳步增长。二是加强对拟上市企业的服务。去年以来,先后对60多家拟上市公司开展上门服务,共计为企业解决六大类30多个问题。
4.针对作风、文风不够实问题。加强对全局人员作风、文风意识的教育,做好“传帮带”工作,每个处室落实一名年轻同志,专门组建局写作小组,提升文稿写作人员的素质和能力。同时,加强重要文稿的审核把关,进一步夯实文风和作风。
八、关于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还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认真剖析反馈意见所提全球区块链杭州峰会、金融领域服务贸易培训会、“凤凰行动”专场服务活动暨科创板政策引导解读会等三场会议活动涉及财务报销问题的产生原因,要求银保处、资本处提交书面情况说明,并对3名当事人进行了批评教育。举一反三,加强会议管理、财务制度管理等制度的执行力度,提升财务人员能力素质,更好发挥财会监督的作用,避免同类问题再次发生。
九、关于财务制度管理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1.针对制度更新不及时问题。已按最新政策规定,修订《资产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办法》并加强执行。同时组织人员加强制度的学习,增加制度执行的刚性。
2.针对制度执行不够严格问题。已进行了局内资产清查盘点,并根据实际情况作了相应调整,目前资产现状与资产云上账物相符。今后将根据新修订的《资产管理制度》,定期清查盘点,加强固定资产管理。
3.针对报废资产未按规定处置问题。已与市财政局资产处联系,报送对我局报废实物资产进行统一上缴的要求,待报废资产处置工作启动后,立即予以执行。
十、关于业务委托不够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
1.针对业务委托方式比较单一问题。对反馈意见中所提及的19个单一来源采购项目进行了梳理,没有发现明显违规行为。2019年9月30日党组会已明确原则上不再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如需单一来源采购,需明确例外情况。要求严格按照已重新修订的采购管理办法予以执行。
2.针对合同履约意识不够强问题。进一步加强对合同履约的审核,对因故两期未登的专栏,要求合同方予以补登。2019年7月16日、7月25日《每日商报》已对“防范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活动专栏进行了两期补登。
3.针对经费提前支付问题。与《杭州日报》签订的2018、2019年度合同约定已全部履行完毕。今后宣传经费的支出将严格按照相关财务规定执行,按采购进度支付款项。
十一、关于课题管理不够严格问题的整改情况
1.针对对外委托课题形式单一问题。对反馈中所提到课题委托中存在的问题,已对责任处室责任人进行了约谈。明确今后对外委托课题,原则上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开展。鼓励局内处室独立承担课题研究工作。
2.针对课题成果管理不够到位问题。2020年7月31日党组会已明确,合同签订时写明条款,明确要求委托方杜绝此类情况,由市地方金融监管局享有课题成果所有权益。
3.针对课题成果验收不严格问题。已就此事对资本处1名经办人员进行了批评提醒,进一步提高经办人员的业务水平,加强对课题成果验收把关。同时,压实处室责任,并将此类工作纳入局廉政风险防控清单,予以重点关注和检查。
十二、关于党建工作不够重视问题的整改情况
1.针对抓支部建设不够到位问题。一是部署开展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督促下属支部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定期对计划完成情况进行检查,探索建立标本兼治的长效工作机制。二是部署开展结对共建活动,根据支部特点,与在杭金融机构、上市公司和高校等开展党建共建,将党建与业务工作紧密结合,共同推进。三是结合月度例会形式,定期交流支部党建工作动态、宣传普及党建知识、检查推动重点工作。
2.针对党员教育管理不够规范问题。将党员的教育管理工作列为局党总支及下属支部的重点工作,写入年度计划,纳入支部书记责任清单,压实工作责任。定期开展谈心谈话,立足抓早抓小,及时了解党员思想动态。创新党员教育管理方式方法。以“月度党建知识小测试”的形式,检验各支部学习成果,督促支部严格按照《条例》要求开展工作。
十三、关于支部经常性工作存在薄弱环节问题的整改情况
1.针对“三会一课”制度落实不够到位问题。加强制度管理,定期通报各支部“三会一课”开展情况。去年以来局党组成员和3个支部书记均已带头上过党课,局总支也将该项工作列入年度党建考核内容之一。加强检查督促。每季度检查各支部的组织生活开展情况,并将之作为年底各类评选的重要依据。
2.针对固定主题党日活动不够有效问题。强化事前报备,要求各支部提前2天将本月主题党日主题和内容报局党总支备案。强化局党总支指导,局党总支以列席支部主题党日的方式,检视抽查党员参与率和台账记录完整性、准确性。定期通报支部主题党日开展情况,营造浓厚的“比学赶超”氛围。
3.针对党员发展不够规范问题。严格审查党员发展流程。中心支部党员发展已按市直机关工委要求补齐相关材料和程序,并已收到机关工委同意批复。今后将严格把关日后发展流程,严格按照“25个步骤”流程,执行党员发展规定,确保发展党员程序合规,流程完整。
4.针对党费收缴不符合要求问题。加强对全局党员教育,补齐旧账,去年7月底已按标准重新计算党费,并完成党费补缴。30名党员补缴党费7858元。今后将按照规定每年对党员月交纳党费金额进行动态调整,确保每位党员的党费收缴按时合规准确。
5.针对组织生活会落实不够严格问题。局党总支已对3名支部书记进行了谈话,要求四季度各支部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活动中查摆出的问题,召开组织生活会,一并开展民主评议党员活动。局党总支将监督推动该项工作的开展,作为支部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同时,做好结果运用,将查摆的问题整改列为下一年度的支部重点工作,落实落地加以推动。
十四、关于干部队伍建设和人才培养不够有力问题的整改情况
1.针对全市金融人才培养存在薄弱环节问题。一是加大政策落实力度。加大《金融产业人才发展三年行动计划》和“钱塘金融人才”等政策的落地落实,2020年以来,共拨付“钱塘金融人才”补贴资金123万元,涉及人才52名。二是增加政策吸引力。根据人才吸聚实际情况,修订并向人才办上报金融人才目录,进一步提升金融人才吸引力。三是增强工作协调。加强与人才办对接,强化人才工作衔接的紧密性。四是加强工作指导。加强对市金融人才协会的工作指导,推动协会换届和细化落实协会年度工作计划。五是加强舆论宣传。强化与金融工会合作,实现“杭金工匠”评选及系列宣传活动常态化。第二届“杭金工匠”评选已基本完成,已评出工匠10名,创新团队10个。今后将每两年举办一次。
十五、关于选人用人不够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
1.针对执行《干部任用条例》不够严肃问题。认真领会《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党组领导干部选拔工作任用条例》《杭州市市直单位中层选拔任用工作操作办法(试行)》等精神,确保完整掌握相关规定。在学习掌握各项规定基础上,严格执行各项规定,坚持民主集中制,会议研究前对干部人事问题进行充分酝酿沟通,规范干部任用的各个环节。
2.针对选人程序不够规范问题。强化规矩意识,严格落实执行选人用人各项规定,着重提高选人用人规矩意识,特别是制度意识和程序意识。提高组织人事干部的专业素养,加强业务培训,已完成规范化任前公示和干部选拔材料一人一档等整改工作。加强上会议题把关,会前充分酝酿,严格落实上会审批程序,做到“不成熟不上会”。
3.针对回避制度执行不够到位问题。严格执行回避制度,在领导干部存在需要回避情况时,组织(人事)部门按照干部管理要求向党组提出回避建议,党组根据回避建议做出回避决定。进一步修订完善并严格执行《市金融办党组工作规则》,凡会议议题涉及本人或者其亲属以及存在其他需要回避情形的,有关党组成员或列席人员均予以回避,坚决杜绝类似问题发生。加大任职培训力度,经与组织部门协商,克服我局人手紧张困难,去年一次性安排2017年提拔的3名副处级干部报名参加2020年秋季市直单位处级干部任职班培训。
4.针对干部个人事项核查不到位问题。针对干部个人事项进行详细核查,并向第三方机构进行核实,确保掌握情况全面准确。事实查清后,对2名干部进行了约谈,对1名干部进行批评教育,责成1名干部作出书面检查。同时第一时间与组织部干部监督室对接,相关处理意见得到认可。
十六、关于党员干部出国(境)管理不够严格问题的整改情况
1.针对因公出国存在照顾倾向问题。党组会已明确,今后确定因公出国人选必须依据工作需要、专业对口等原则执行。将因公出国相关要求与廉政风险防控要求结合起来,将之纳入相关内控制度体系,同抓共促党风廉政建设。
2.针对因私出国(境)审批程序不到位问题和出国(境)材料管理混乱问题。对反馈意见中所提及的有关情况进行了核实,对相关当事人进行了批评教育。加强重新修订因私出国(境)管理办法的学习,提升干部对管理办法的认识。加强对因私出国(境)的审批管理,根据已重新修订因私出国(境)管理办法要求,严格执行相关规定。同时调整充实管理人员,配齐配强专业工作人员,保证材料管理全覆盖,无死角。并根据最新管理要求,探索开展增加智能设备投入,提升材料电子化管理水平。
十七、关于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落实不够有力问题的整改情况
1.针对主体责任落实不够到位问题。一是强化党组主体责任意识。进一步落实贯彻《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各项规定,严格根据上级要求,每年制定《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年度工作方案》。二是建立健全常态化工作机制。对主体责任落实情况进行定期研判、全程纪实和监督检查。每年听取领导班子、发展中心党组主体责任履行情况和班子“一岗双责”履行情况报告。梳理完善责任清单。严格根据规定梳理完善局党组和成员的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两张清单”。
2.针对党风廉政建设层层递减问题。进一步明确局党组成员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分工。召开党风廉政分析会,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开展进行定期研判。班子成员均已上过廉政党课。制定下发《2020年市金融办综合考评(大党建)考核任务分解表》,定期检查,并将检查结果作为年度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听取下属金融事业发展中心党风廉政工作开展情况。局党组成员均已完成带头讲廉政党课的任务。
3.针对巡视整改不够到位问题。对上一轮巡视反馈问题进行再梳理,查漏补缺。加强全局干部岗位风险廉政教育,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注重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完善制度建设,突出问题导向,切实落实“六必谈”。同时在全面完成权力清单基础上,建立落实关键岗位、关键环节廉政风险防范措施。
十八、关于基层党组织不够健全问题的整改情况
截至2021年3月25日,原二支部书记的补选、局党总支换届、支部换届工作均已完成。
十九、关于机关干部队伍建设缺乏抓手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加大年轻处级干部培养交流力度。2019年,局里1名正处级干部交流到下城区担任街道办事处主任。经市委组织部批准,2名副处长分别到网贷处置专班和市属金融国企挂职锻炼。二是在机构改革中,进行机构设置调整,加强专业处室和专业干部配备。最近一次事业单位招聘中招聘了2名金融专业和1名法律专业干部。三是优化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年轻干部培养计划,分年龄分阶段开展培育,继前年选拔一名驻企服务员后,又研究确定一名正科级年轻干部为驻企服务员。下一步将继续推荐年轻干部到急难险重工程或服务企业一线锻炼成长。
目前,巡察反馈问题已经基本整改到位,集中整改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已健全完善了8项制度;处理4人,其中批评教育1人,责令作出检查1人,提醒谈话2人。
下一步,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党组将从集中整改阶段转入日常整改阶段,按照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的要求,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局党组将进一步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践行“两个维护”,把严守政治纪律、政治规矩落到实处,不断深化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金融工作重要批示指示的认识,认清我局在展示“头雁风采”中的使命和任务,进一步把重点工作做细做实做好,奋力交出高分答卷。持之以恒抓好后续整改工作。局党组将坚持履行好主体责任,党组每位同志将按分工强化对巡察整改工作的跟踪落实,严格对照整改要求,确保所有整改措施按期整改到位。同时,建立巡察整改长效机制,推动巡察整改成果贯穿全局工作全过程。进一步深化作风建设。局党组将坚决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深化全市金融办系统领域作风建设。进一步强化全局党建工作。督促所各处室(中心)开展调研和服务。积极配合纪检组履行监督责任,建立定期会商、重要情况通报、线索联合排查、联合监督执纪等机制。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85256716;邮政信箱:杭州市新业路311号市民中心E座17楼;电子邮箱jrb@hz.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