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视巡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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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杭州市审管办党组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来源:杭州廉政网      发布时间:2021-04-29 16:00:13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0年4月21日至6月19日,市委第三巡察组对市审管办党组进行了巡察。2020年7月20日,市委巡察组向市审管办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视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市审管办党组把巡察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来抓,始终站在讲政治、讲大局、讲党性的高度,深刻认识整改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委的部署要求上来,以高度的思想自觉正视问题,以强烈的紧迫意识改正问题,切实做好整改工作。专门成立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先后召开3次党组会、2次全体干部职工会议、2次巡察工作分析会和专题民主生活会,按照责任制、项目化、时间表的要求,对巡察反馈的十个方面20个重点问题进行梳理归并和责任分解,明确具体整改举措,并逐项抓好整改落实。同时坚持将巡察整改作为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提升平台服务质量的重要动力,把整改过程变成转变作风、推动工作、提升服务的过程。

一、关于思想政治工作还不够深入问题的整改情况

进一步健全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制度,突出每次学习的主题,抓好每月一次的中心组集中学习活动,于2020年9月10日举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等方面重要论述的专题学习会,邀请浙江大学公共服务与绩效评估研究中心主任、浙江省企业形象研究会会长胡税根教授为机关事业单位全体干部职工及部分窗口工作人员作专题讲座,强化学以致用,以总书记的重要论述精神来指导推动“最多跑一次”改革。严格落实干部谈心谈话制度,修订出台了《市审管办廉政谈话制度》,进一步明确廉政谈话的内容和要求,提高谈话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二、关于抓意识形态工作还不够严问题的整改情况

去年以来,办党组认真落实《杭州市直单位及以下党委(党组)意识形态管理工作清单(试行)》和“八纳入四报告两研究”,坚持将意识形态工作与中心工作、改革发展同研究、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先后专题研究通过了《市审管办党建工作要点》、《市审管办的党组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党风廉政建设及作风建设工作要点》、2016年以来意识形态工作情况、半年度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等党建和意识形态工作。召开党组中心组专题学习会,组织班子成员及各处室、直属事业单位负责人学习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市委办公厅《关于当前我市意识形态领域形势的通报》等文件精神,进一步明确和细化抓好意识形态工作的具体要求,压实工作责任。按照落实意识形态“第一责任”“直接责任”“一岗双责”的要求,再次强调将意识形态工作作为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领导干部述职述廉报告重要内容,着力解决重业务、轻意识形态问题。

三、关于发挥参谋助手作用不够充分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加强调研学习。委托由浙江大学公共服务与绩效评估中心对我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政策落地情况和实施效果开展了第三方评估,并形成书面报告印发给市直各有关部门和各区、县(市)审管办及钱塘新区行政审批局,要求认真对照问题落实整改。通过多种方式,调研学习北京、上海两地跨区域通办、“一件事”联办等提升政服务能力的经验做法,并于2020年9月份赴上海浦东新区行政服务中心专题调研优化提升政务服务等方面的先进经验。以构建新型“亲清”政商关系、建设国际一流营商环境为目标,积极学习王坚院士在数字化转型、城市大脑建设等方面的先进理念,构建在线许可板块的整体架构、顶层设计,完善平台数字思维基础,确保上线事项达成“一键审批”效果。围绕2020中国营商环境评价体系及相关指标,聚焦“招投标”和“政务服务”两项牵头指标,组织各区、县(市)审管办业务骨干开展专题培训和指导。围绕学习贯彻《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精神,牵头召集市委编办、市数据资源局、市市场监管局、市信访局、市司法局等部门业务骨干召开座谈交流会,总结提炼我市政务服务领域改革的特色亮点,研究我市下一步优化提升思路。二是系统深化“一件事”联办改革。围绕企业、个人两个全生命周期,在全面推进企业开办、出生等75件“一件事”联办基础上,对省级41件“一件事”联办在杭落地情况进行排查,重点检查窗口受理、办事所需材料、网办掌办地址准确性及是否精准跳转等情况;进一步梳理已公布实施的41件“一件事”的迭代更新、省级目录外的“一件事”以及年度计划实施的“一件事”,共计80件,其中市本级47件,各区、县(市)33件;对浙江政务服务网杭州站点中“一件事”集成套餐服务设置情况进行重点检查,丰富主题集成服务板块内容;全面汇总梳理市级部门及各区、县(市)上半年个人、企业全生命周期新增和迭代“一件事”推进情况和办件量,实现新增和迭代“一件事”事项“网上办”、“移动办”。三是全面推进电子招标系统整合工作。认真落实市政府优化营商环境专题会议精神,严格执行《关于印发〈电子招投标系统整合“1+1”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专门成立了电子招标系统整合工作推进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牵头召开各行业监管部门专题会议,明确各责任单位分工和进度安排。牵头调研制定了《招投标系统整合项目方案》,收集“一张网”统一入口改造意见,组织开发实施“一件事”相关系统项目受理、开评标安排、评标专家抽取以及中标公示等环节数据及文件接口,系统于2020年7月底成功上线试运行。

四、关于破解重点难点问题还有不足的整改情况

一是推进政务服务2.0建设。启动以“新大厅、新服务、新体验”为理念,基于政务服务2.0平台,线上线下相融合的新型行政服务中心建设,对照省大数据局发布的接入政务服务2.0事项清单,对进驻窗口的事项进行梳理,编制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全量事项清单,包括2.0事项536项以及除此以外的大厅其他事项371项;积极推动政务服务2.0在办事大厅落地,共设立15个大类23个2.0专窗,大厅收件系统已配置各类事项529项,累计办件67225件;专门设立自助服务区,针对业务流程较简单、材料电子化程度高、数据共享充分、信息只需基础核验的办件,引导帮助办事群众通过自助机、电脑、IPAD等设备实现自助办理。二是推进企业办事“一键直达”。紧紧围绕“一站可办”“一键直达”“一次不跑”的“三个一”目标,依托“城市大脑”中枢系统,着力打造“线上行政服务中心”(“亲清在线”平台)。2020年7月3日平台全功能发布至今,已上线的100个企业高频办理事项中有29项做到了系统自动秒办,平台累计办理各类业务89万余件,累计服务399万余次。组建市、区县(市)、乡镇(街道)三级联动的“亲清D小二”队伍,全市1750余名“亲清D小二”搭档智能客服,服务坐席与待办件定位绑定,为企业提供上线事项和政策的1对1专属服务和“7×24小时”在线服务。组织“亲清D小二”先后开展四期线上、线下业务培训,受训人数共计2000余人次,不断提高“D小二”们的业务能力和服务质量。加大宣传引导力度,通过浙江日报、杭州日报、杭州发布、学习强国等媒介宣传我市“互联网+政务服务”的“亲清”模式,定期公布简单明了的操作手册,提升系统影响力和应用率。三是做深做细“移动办事之城”。加强“杭州办事服务”APP及综合自助机的宣传推广,围绕重点高频事项,联合各区县(市)及杭州发布、学习强国等单位累计发布宣传推文319篇次,引导市民群众的办事习惯逐步由线下大厅转到线上办理。围绕医保、小客车摇号等高频重点事项制作原创宣传短视频,通过微信、微博、抖音等媒介多渠道发布。结合高频重点场景,与市交通局联合打造“我要摇车牌”一站式服务板块;结合少年宫应用场景,上线场馆预约功能,方便老百姓提前预约。截至2020年底,杭州办事服务APP新增上线事项54个,办件量增长约70%,全面完成并超出年度目标任务。四是深化涉审中介机构改革。召集市房管局、市规划资源局、市建委等部门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并督促落实相关整改举措。目前,市房管局已全面放开房产测绘市场,测绘机构增至90余家,共有21家测绘机构完成房屋测绘600余万平方米,并已落实专人对缺报的中介业务评价数据进行补报;市建委出台实施了施工图审查改革指导意见,明确取消部分建设项目施工图审查等系列举措,审查时限原则上为5个工作日内;经省建设厅批准,我市施工图图审机构已在原先14家的基础上新增了7家。加大“网上中介超市”宣传推广力度,组织各区、县(市)代办(中介)召开工作培训会,开展中介优选系统使用培训指导;初步完成与省中介平台对接工作;积极争取省有关部门对“网上中介超市”及竞价优选系统推广应用的政策支持,实现了与省中介平台的对接,累计完成线上直选业务项目17个。

五、关于部分职责履行效果不够理想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强化投资项目审批代办服务。制定下发了《关于做好2020年重点项目代办服务的通知》,深化市本级和区、县(市)代办协调服务机制,分配代办任务,建立重点项目审批进展情况季度报表制度。加强全市代办员队伍建设,召开代办(中介)综合性审批知识业务培训会,提高服务质量。组建钉钉群,及时发布有关政策文件和工作动态、工作亮点、创新举措等,供全市代办员学习交流。目前,全市有专职代办员92人、挂职9人、兼职642人,共计743人,接受代办项目共248个,总投资额2358亿元,同比增长明显。结合“亲清在线”平台建设,组建市、区县(市)、乡镇(街道)三级联动的“亲清D小二”队伍,全市1750余名“亲清D小二”搭档智能客服,服务坐席与待办件定位绑定,为企业提供上线事项和政策的1对1专属服务和“7×24小时”在线服务。截至2020年底,累计接受咨询应答11.4万人次,平均3分钟的在线响应时间和1对1精准服务,使企业满意度好评率保持在90%以上。二是推动政府集中采购业务转型升级。针对新形势下政府采购目录的变化,已逐步把工作重点从现场开评标组织向线上电子交易信息维护管理转移,重点抓好供应商及商品的公开招标或公开征集、信息审查、动态监测及纠纷调解等工作,进一步规范工作流程、完善内控制度、提升服务品质。自2019年3月市本级电子卖场正式启用以来,已有1259家供应商通过审核入驻“网上服务市场”,447家供应商、255731件商品通过审核入驻网上超市“全省一张网”。目前,电子卖场的交易额约占全年政府采购交易总额的70%。根据国家保密部门和财政部门的相关要求,积极承接涉密政府采购项目,目前已承接完成14个项目,并研究制定了《涉密政府采购项目采购组织方案》、《涉密政府采购项目保密管理暂行办法》和《涉密政府采购项目工作规程》,完善内控制度,规范业务流程;根据市政府授权及市财政局委托,承接财政账户公款竞争性存放项目的公开招标组织工作,目前已承接2个项目。

六、关于对全市政务服务资源的整合力度不够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加强全市政务服务资源整合优化。推动“去中心化”改革向区县(市)延伸,全力推进“网上办”、“移动办”、“自助办”,合理引导办件分流,截至2020年底,“杭州办事服务”APP已上线366个事项,累计用户量306万,累计办件量1966万件;综合自助机已上线事项354个,累计部署1912台,网点1857个,总办件量498.41万件;积极推进政务服务事项全城通办,全市公布通办事项1200项;升级改造实体大厅,截至2020年底,市、区两级行政服务中心窗口平均压减率达到38.88%,并打造形成城区15分钟办事圈。其中,市行政服务中心和“市民之家”窗口共计减少84个,整体压减率达到30.1%,提前超额完成年度工作任务。积极推进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组织完成各区、县(市)及钱塘新区共14个分中心的更名挂牌,先后制定完成20个交易服务清单、15个操作清单、17个制度清单和41个主体行为负面清单,形成了较为完备的交易清单制度体系。持续深化颗粒化办事情形标准建设,组织有关部门在浙江政务服务网中对所属事项的办事指南要素进行集中更新维护,并会同市数据局建立起办事指南抽查督查机制,每周对市级部门和各区县(市)开展抽查通报。坚持需求导向,杭州政务服务APP加强与市交通局、市医保局、公积金中心等部门的对接联系,先后上线医保报销、医保费用查询等常用事项,支持青少年宫暑期报名、中考查分等重点事项,针对疫情防控情况及时上线青少年各室内场馆预约功能,并持续加大宣传推广力度,提高“杭州办事服务”平台的知晓率和应用率。二是建立健全电子招标系统主体数据库共享机制。认真落实《杭州市整合建立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实施方案》、《关于深化我市工程建设领域招标投标改革创新的指导意见》等文件要求,加强与各行业部门及各区、县(市)的沟通协调,深化全市招标投标“一盘棋”格局,建立健全主体库数据共享机制,积极推行市场主体自行登记入库,并于2020年1月起推广至14个区、县(市)分中心,实现“一处登记、全市通用”;先后印发了《关于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易市场主体信息库维护的通知》、《关于进一步规范开标现场管理的通知》,督促市场主体自行补充完善或同步交易市场主体信息,确保交易活动正常开展。与市建委、市园文局、市交通局等行业监管部门联合制定出台了《电子招投标系统整合“1+1”实施方案》,完成电子招投标系统 “一张网”+“一件事”整合,于2020年7月底完成正式上线,标志着我市电子招投标“1+4+N”功能集成的全新升级。开发建设大数据分析系统,研究出台了《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大数据分析系统使用暂行办法》,健全制度配套;成立大数据分析应用专班,定期召开例会,多维度对交易活动开展深度分析、预警、监测。

七、关于对区县(市)行政审批服务工作的指导监督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推进民生事项全城通办。根据省大数据局要求,与各地各部门统一梳理口径,推动已实现全程网办的事项均实现全城通办。按照省里部署,组织各地各部门在浙江省政务服务网权力事项库中调整所涉事项通办范围信息,同步更新办事指南信息并向社会公布。二是强化业务指导,全市统筹、形成合力。围绕全市“最多跑一次”改革决策部署,召集相关部门召开专题会议,研究推进“分钟制”、“小时制”、“零许可”等重点工作,制定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清单,并开展专项督查,确保工作落地;多次组织 “亲清D小二”(行政服务中心体系)队伍开展业务培训,提升业务素养;按职能分组建立钉钉工作群,发布最新动态,加强工作交流,总结成功经验,协调解决问题;配合市统计局做好全市两月一次的“最多跑一次”改革调查样本框收集工作;会同市跑改办制定下发了《关于做好我市“最多跑一次”改革调查相关问题整改落实的通知》,要求各地各部门认真查找问题,分析原因,制定整改方案,切实抓好整改落实。三是总结试点经验,及时复制推广。充分利用“最多跑一次”改革季度现场推进会这一载体,总结交流区、县(市)深化改革的经验做法,适时在全市范围内推广,并协助各地在《领跑者》、《竞跑者》以及其他简报、刊物上宣介推广,扩大改革影响力。进一步加大试点分类指导力度,加强对改革的创新激励,完善基层改革经验展示和复制推广长效机制,形成比学赶超氛围。全年各区、县(市)审管办已在杭州中心门户网站被采编、发布66篇“区县动态”信息。

八、关于为民服务意识还需增强,回应群众期盼还有差距问题的整改情况

经与各进驻单位沟通,“市民之家”原未开放午间值守(3个窗口以下)的单位,已分版块开启午间值守服务,并在原有绿色通道的基础上,确保大厅内全部事项可完成午间业务受理。市行政服务中心在保证原四大板块午间值班基础上,涉及个人业务的窗口均已开启午间服务。

九、关于工作不认真、不精准问题屡有发生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组织人员对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党总支2019年支部换届、第一党支部2018年和2019年党建总结等台账资料进行全面核查,与相关人员进行谈话,认真查找问题根源,责令相关人员作出书面检讨,并专题召开党总支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和各支部巡察整改组织生活会,深入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深刻吸取教训。结合主题党日活动,组织全体党员深入学习《党章》、《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等文件精神,举一反三,进一步提高党员干部的思想认识和工作标准。组织开展党建工作专项检查,重点围绕各支部“三会一课”、党员发展、每月评优评先等方面开展督查,共发现11个问题,目前已全部整改到位。加强日常工作的审核把关,增强工作责任心,做实做细党支部规范化建设。二是深刻反思,对当事人开展批评教育,办机关一支部于2020年8月13日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组织全体党员深入学习《党章》等党内法规制度,重申党建工作的重要性和严肃性,深入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举一反三,切实改进思想工作作风,坚决杜绝类似问题的再次发生。三是改造提升开评标现场实时监控设备。组织人员对开评标场地所有音视频实时监控设备性能状况进行全面检测,并对所有设备重新进行调试校核,共检查摄像头380个、拾音器106个,修复摄像头1个、拾音器2个;重新制定维保方案,定期对开评标现场音视频设备开展检测维护,实现现有条件下设备运行最优化。根据前期试用情况,制定实施了音视频监控设备升级改造方案,于2020年9月上旬完成对16个评标室的拾音器的更换升级,确保开评标现场音视频监控设备发挥最佳功效。四是规范资金项目管理。召开党组专题会议,明确每年11月左右对办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次年度全年性经常性项目(如弱电维保、公务宣传、信息化运维、后勤保障等)及新增项目进行一次专题研究,通过申请虚拟指标的方式争取提前启动政府采购招投标流程,进一步强调要求各业务处室、直属单位加强对合同条款、合同金额、付款时间节点等方面的审核把关力度。制定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完善项目资金管理的通知》,从完善项目审批、规范项目实施、加强资金管理等方面,细化完善项目资金管理的内容和流程。

十、关于窗口管理存在薄弱环节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修订窗口考核管理制度。结合“最多跑一次”改革需求和窗口管理服务要求,修订完善了窗口考核办法,制定出台了“每月之窗”、“每月之星”评选机制并已组织开展实施,以充分发挥窗口工作中的“鲶鱼效应”,促进提升窗口服务质量。二是加强窗口现场管理。组织“两中心”严格落实每日大厅巡查和“首问工作制”等工作机制,加强窗口工作纪律常态化检查。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关于在编人员前移的要求,将业务精、服务意识强的在编人员派驻办事窗口,目前“两中心”前台窗口在编人员比例已达到三分之二,不断提升窗口服务质量,提高办事群众满意率。三是建立健全投诉处理管理办法。制定出台了行政审批服务投诉处理管理办法,明确投诉对象、投诉内容、投诉方式、投诉处理、投诉反馈等要素,并积极做好宣传解释工作。视情对被投诉人员进行谈话、教育、诫勉等,促进进驻窗口及其工作人员依法办事、优质服务。

十一、关于学习培训、外出考察、公务接待等费用报销管理不规范,经费使用边界不清,违规列支其他单位费用,公务用车管理薄弱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办党组高度重视,第一时间与交易中心主要负责人及分管负责人谈话,剖析存在问题,研究整改举措。交易中心及时组织与7名人员进行谈心谈话,调查核实情况,在此基础上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相关处室负责人和分管领导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端正思想态度,加强作风建设,杜绝此类现象再次发生。召开违规报销学费专项整改会议,要求报销学费的7名人员全额退还所报学费,合计人民币33.86万元,并于2020年7月30日由单位统一上缴国库。修订出台了《干部职工继续教育管理规定》,严格规范报销程序,切实加强财务审核把关。二是严格内控管理。对相关人员的出差行程、工作情况以及出差费用报销等进行调查核实,在此基础上从财务报销、请假手续等多个方面分析查找问题根源,提出处理意见,形成了专题调查报告,经巡察组、纪检组审定后,及时对阮某进行提醒谈话和批评教育。同时举一反三,修订了《干部职工请(休)假管理规定》,进一步规范审批手续,严格审批把关。三是严格经费管理。对公务用餐已实行即时对账,按次及时结账报销;进一步规范“窗口建设专项经费”使用,自2020年1月起已停发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编外用工的考核奖,做到专款专用;组织对办机关及直属事业单位项目经费进行专题研究,明确要求各业务处室根据职责和项目经费属性分单位独立核算;研究明确在编制下一年度部门预算时,将根据办全年工作计划和处室工作职责等因素确定项目经费编制归属单位。四是制定实施了《杭州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公车管理制度》,完成代办中心、市民之家管理服务中心汽车油卡合并,明确了日常用车申报流程及驾驶员工作职责,建立出车台账记录归档机制,落实专人负责管理。五是修订完善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留车辆使用管理暂行办法》,定期对保留车辆出车记录、油耗记录、维修保养等台账进行检查和公示,加强对驾驶员的安全行车和廉政风险教育。

十二、关于公共资源交易投标保证金(除政府采购外)未作全面清理、及时清退,收缴方式、退款程序、财务监管存在一定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全面清退投标保证金。根据《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有关规定,全面梳理综合交易业务投标保证金收退流程,分步实施优化整改计划。委托浙江中瑞江南会计师事务所对保证金专用账户2009年至2020年7月期间所有保证金收退及利息计息情况进行专项审计,并对接杭州银行协调相关配合工作。在此基础上制定实施了投标保证金清退方案,通过发布清退通告、人工电话提醒等多种方式,对2020年7月31日之前缴纳且尚未退还的投标保证金进行全面清退。截至2020年底,已清退各类涉企投标保证金477笔共1926.18万元。二是积极创新投标责任信用担保方式方法。深入学习贯彻《关于加快推进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实行工程担保制度的指导意见》、《关于在全省工程建设领域改革保证金制度的通知》国务院和省、市有关文件规定,加强与市建委、市园文局、市交通局行业主管部门的沟通协调,均已在其相关的招标文件范本内增加信用担保的相应条款。积极对接银行系统线上接口,在杭州公共资源交易网设置“金融服务”专区,建立工程担保专用入口,方便投标企业采用信用担保方式参与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三是提醒退付投标保证金。编制完成综合交易业务招标文件标准化文本,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投标保证金条款;对流标项目的投标保证金,在开评标或投标报名截止当日与银行直接对接,及时退付至投标人原账户,招标人无需出具纸质情况说明;实行综合交易投标保证金滞留提醒制度,收到项目中标通知书后,由工作人员通过电话、短信等形式催促其办理退付。四是加强保证金专用账户管理。修订了《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投标保证金代收代退管理办法》,明确了各部门相关工作分工及职责、保证金专户管理和收退工作要求,并将保证金专用账户的财务专用章和法人章分设专人管理。保证金账户往年利息净收益全额上缴国库,今后定期结算利息收益上缴国库。

十三、关于财务管理、固定资产管理不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

进一步规范财务管理,加强会计原始资料的收集整理工作,2020年7月起已在凭证中增加银行回单、对账单、余额调节表等资料。于7月28日组织开展国有资产清查工作,对机关、事业单位及进驻窗口单位的国有资产进行全面清查摸底,为后续的资产处置和长效管理打好基础;加强对政府采购项目中购置固定资产的统计管理,根据实际进行账务调整,及时录入资产云和实物资产管理系统;先后修订印发了《市审管办国有资产管理实施细则》、《市审管办小型项目采购实施办法》、《市审管办办公用品出入库管理办法》等内部管理制度,国有资产实行归口管理、分级负责、责任到人,进一步明确专兼职资产管理员及工作职责。

十四、关于装修工程和信息化项目管理存在薄弱环节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积极推进解决H楼、L楼装修项目问题。组织人员对H、L楼装修工程中涉及的问题进行全面梳理,多次召集装修工程乙方虹图设计公司、正大事务所等相关单位进行专题协商,并邀请市财政、法律顾问等一并参与,共同研究解决方案。经反复沟通协商并报市政府办公厅纪检组、市纪委第三监督检查室、市委巡察组同意,该项目问题已经解决。二是制定临江金座办公用房装修及配套支出专项审计方案,2020年8月,正式委托浙江中瑞江南事务所对装修及相关配套支出项目实际支出及结余情况进行专项审计。11月,专项审计完成,审计报告显示,截至2020年8月31日该项目实际总支出5903.77万元,总结余1791.23万元。根据审计报告意见,各方商定项目结余资金按照《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办保证金专户服务银行合同》列明的八项费用分项内容在合同期内继续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使用执行,并于12月向市政府专题呈报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临江金座办公用房装修及相关配套支出及执行情况报告》。三是经核实,食堂装修项目招标事宜由杭州市居住区发展中心有限公司(临江金座大楼产权人)委托浙江中诚工程管理科技有限公司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程序合规。今后将严格执行《小型项目采购办法》,合理合规开展限额以下小型基建项目招投标工作。四是经核实,信息系统云安全项目于2020年3月5日、10日,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分别组织专家对项目方案及采购方式进行专题论证;3月17日,结合项目情况和专家评审意见,就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经费来源提交市审管办党组研究;8月5日,根据信息化专项经费的下达情况,就经费调整等情况重新提交办党组研究通过。今后将严格按照政府采购政策规定落实项目采购方式的论证、认定和审批工作,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操作流程,把好合同签订的最后一关。

十五、关于责任传导不够有力,“重业务轻党建”意识尚未彻底改变问题的整改情况

严格落实办党组主体责任,强化压力传导,办党组书记专题赴交易中心检查指导管党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并已督促交易中心及时修订完善“三重一大”事项议事规则。

十六、关于党建基础性工作不够扎实问题的整改情况

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常态化主题教育,巩固深化教育成果,提高全体党员参加组织生活的责任感和自觉性;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制定每月固定党日活动计划,明确活动的时间、内容和要求,并开展组织工作方面专题学习;组织分管领导与支部书记进行谈话,提出抓好党建工作和落实组织生活方面的要求;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完成对2018年以来发展的党员档案材料,逐一对照发展党员的25个步骤进行全面核验、查漏补缺;召开党务干部工作会议,开展党员发展工作的程序、操作规程等专题培训,研究部署机关3个支部换届选举工作;组织各支部开展组织工作交叉互查;迎接市直机关工委党员发展专项检查,并对检查中发现的“公示结果情况”等问题进行整改;与市直其他单位进行党员发展交叉互查,切实抓好整改落实;2018年5月,办机关党委在工商银行专门开设了党费账户,已经解决了党费私存问题。

十七、关于坚持党管干部原则还不够问题的整改情况

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关于加强党外干部担任行政正职的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内部合作共事制度的意见(试行)》等条例规定,修订出台并严格执行市审管办《党组议事规则》、《党组会议制度》等制度规范,明确非党组成员列席党组会时有发言权、建议权,不参与表决,进一步提高党组决策的民主化、规范化、科学化的水平。

十八、关于对干部选任工作抓得还不够紧问题的整改情况

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会,组织班子成员、各处室、直属事业单位负责人及人事部门相关工作人员,专题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法规条例,修订出台了市审管办《“三重一大”事项议事规则》、《党组议事规则》和《党组会议制度》,深化民主集中制建设,严格落实“一把手”末位表态和回避制度等规定,强化选人用人工作的制度意识和程序意识,规范干部选拔任用各个环节工作。

十九、关于干部日常监管工作抓得还不够严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结合本次事业单位机构改革后新的“三定方案”要求,进一步整合和规范内设机构配置,全面梳理职能,合理调配人员,加大机关和事业单位人员交流力度,进一步激发干部工作激情,不断优化机关事业干部队伍结构。二是召开党组(扩大)会议,组织班子成员及各处室、直属事业单位负责人专题学习《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规定》、《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查核结果处理办法》等文件规定,针对性地开展填报指导和宣传教育工作,进一步提高领导干部个人事项填报的全面性和准确性。结合年度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专项整治工作要求,对2019年以来整治范围内查核对象的个人有关事项开展全面自查自纠,并依据有关规定重新进行了认定。在此基础上,已按照10%的比例完成了领导干部个人报告事项随机抽查工作,并已报市委组织部备案。三是根据专项整治要求,已对出国(境)随行人员、目的地填报不明确等问题进行整改。同时举一反三,组织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人员进一步学习和重申《市审管办因私出国(境)管理办法(试行)》等文件要求,对出国(境)次数和天数以及相关填报要求进行了解读和强调,加强对下属事业单位人员出国(境)审批、证件管理、人员备案等工作的指导与监督,确保在干部因私出国(境)管理工作中做到程序规范、执行严格。

二十、关于上一轮巡视指出问题整改和“最多跑一次”改革专项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还不够彻底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严格落实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先后召开党组会和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会,认真学习《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等中央和省、市委及各级纪委有关文件和会议精神;研究上半年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和政治生态建设状况自评报告,听取直属事业单位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一岗双责”情况;先后制定出台了《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实施细则》、《市审管办党风廉政联席会议制度》;先后召开全办党建工作会、廉政风险排查座谈会,部署开展警示教育活动,机关各支部及市本级三大平台窗口、各区(县、市)分中心党组织都先后开展了案件分析和身边人身边事警示教育;组织班子成员进一步细化和明确了责任清单和问题清单。二是全面完成上轮巡视整改任务。组织招标代理机构强调重申统一签订《进场公约》、统一开标现场标识台签、统一招标代理人员着装、统一唱标人主持用语、统一使用“麦克风”唱标的“五统一”管理工作要求。研发数字见证管理系统,制定相关操作规程和岗位职责,实现交易现场全方位数字见证。联合市建委、市交通局等部门共同印发了《评标阶段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退出评标室的实施方案》,先后部署落实代理工作人员逐步退出评标室、评标专家评审费转账支付、系统维保人员登记确认后进出评标室等系列管理举措,营造独立公正的评审环境。严格专家库管理,进一步厘清专家信息传递流程,将原先分散保存的评标专家库电子数据,以光盘形式密封后由纪检人员统一保管;合理设置专家信息查询权限,尽最大可能规避信息泄露风险。三是健全岗位风险防控长效机制。强化安全教育管理,坚持每年签订党风廉政责任书,组织廉政安全教育专题会和信息安全培训会,与外包服务单位签订信息化项目保密协议书,先后修订了《监控使用维护管理规定》、《信息化系统设备管理办法》等制度,增订《机房使用管理办法》;改造提升“政采云”项目采购系统,已具备专家评分统计、汇总、核对功能,对明显畸高、畸低的评分实现自动判别、红色警示;认真核实市地铁集团2017-2020年广告资源经营项目评标专家变更情况,学习对照《业务受理管理办法》《评标专家的使用管理办法》等文件,组织对综合交易受理全流程进行梳理,严格按操作规程进行评标专家抽取、评标专家信息资料保存、移交、借阅等工作,提升工作人员责任意识和风险意识。四是督促提高区县(市)政务服务窗口在编人员比率。组织开展各区、县(市)政务服务中心在编人员情况调研摸底,督促各地提高窗口在编人员前移比例。制定出台了《杭州市政务服务窗口标准化建设指导意见》,把“提高窗口人员在编比例”纳入要求,加强全市行政服务中心窗口建设,提高窗口干部队伍素质。

目前,巡察反馈问题已经基本整改到位,集中整改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下一步,市审管办党组将从集中整改阶段转入日常整改阶段,按照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的要求,深化长效机制建设,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不断增强纪律意识和规矩意识。一是强化从严治党,落实“两个责任”。深入学习贯彻《党章》和《自律准则》、《处分条例》、《问责条例》等法规制度,按照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的要求切实承担起主体责任,层层传导压力、层层落实责任,促进作风建设新常态落地生根,实现整改有实效、问题求实解、单位出实绩。二是强化担当实干,持续抓好整改。以担当有为的实干精神,坚持目标不变、力度不减抓整改。以深化巡察整改为契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浙江、杭州时的重要讲话精神,持续推动“最多跑一次”改革打造“线上行政服务中心”。三是强化抓常抓长,突出建章立制。坚持问题导向,进一步健全完善议事规则、学习制度、财务制度、干部选拔任用纪实程序等各项规章制度,推进廉政风险防控制度化常态化,实现用制度管人管事。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85085490;邮政信箱:杭州市解放东路18号市审管办机关纪委;电子邮箱:139126052@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