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0年4月21日至6月20日,市委第四巡察组对市委台办进行了巡察。2020年7月22日,市委巡察组向市委台办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视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市委台办把巡察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来抓,始终站在讲政治、讲大局、讲党性的高度,深刻认识整改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委的部署要求上来,以高度的思想自觉正视问题,以强烈的紧迫意识改正问题,切实做好整改工作。巡察组反馈意见后,办主要负责同志第一时间主持召开专题研究分析会,坚决贯彻落实市委巡察工作动员部署会精神,全面认领问题、查找不足和分析原因。办领导班子切实履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勇于直面问题,敢于承担责任,严格按照反馈意见和整改要求进行细化,确定8个方面54项具体整改任务,“一对一”明确整改措施、责任分工、跟进督查,注重即知即改、立行立改与举一反三、长效整改相结合,注重巡察整改和日常工作相结合,确保巡察反馈问题真改实改、全面整改。
一、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不够全面深入”问题的整改情况
1.坚持理论学习与杭州对台工作实际相结合。通过组织“每周一学”,读原著、悟原理,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组织路线、加强党的政治建设、加强海外统一战线、中央和国家机关党的建设的重要讲话精神以及在十九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重温了《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等党内法规条例,研读了《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三卷》,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办领导班子成员纷纷结合杭州对台实际和机关党建现状谈体悟、谈理解、谈落实,坚持理论与实践相结合,进一步增强对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的政治认同、思想认同、情感认同。
2.规范理论中心组学习制度。切实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制定并落实《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三卷》专题学习计划和办理论中心组专题研讨计划,改进学习形式,办领导班子成员根据形势任务要求强化个人自学,加大集体学习交流讨论力度,充分结合工作实际进行有重点、有深度的中心发言,提升学习效果。第三季度理论中心组学习5次,重点学习了《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意见》、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第21次集中学习时、在中央和国家机关党的建设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等内容。
3.落实意识形态工作主体责任。办理论中心组专题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2018年在全国宣传思想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以及中办、省委办和市委宣传部关于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的重要文件精神。坚决落实每年向市委专题报告意识形态工作制度,办务会议每半年专题研判意识形态工作情况,并形成文字材料上报市委。改进市台办门户网站,按期完成网站改建,更新完善版面设计和栏目。
二、关于“在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上把方向、揽全局、高站位的意识还不强”问题的整改情况
1.切实加强领导班子建设。一是提高班子政治站位。坚持“每周一学”,加强对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思想、重要论述、重要讲话和中央对台大政方针、省市决策部署的学习领会宣传。安排“杭州惠台60条”贯彻落实情况专题解读,进一步提高做对台工作的大局意识和政治站位。组织开展“找差距、补短板、争先进”实践活动。分管领导牵头组织各处、中心对标学习先进地区,查找各条线工作中存在的差距和薄弱环节,提出争先创优目标措施,提升工作标准,增强争先创优意识。二是提升科学决策水平。在《市委台办工作规则》的基础上,制定《市委台办“三重一大”议事规则》,细化12类30项“三重一大”事项,明确议题确定和预告、咨询论证和征求意见、研究讨论和形成决议、决策事项落实等议事决策程序。三是落实班子交心谈心制度。通过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办领导班子成员对照反馈意见,结合思想和工作实际,诚恳剖析问题产生根源,深入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提出整改方向和措施。接到巡察反馈意见以来,共召开办务会议3次,研究重大事项17项,办领导班子坚持民主集中制,做到了充分酝酿、广泛讨论、科学决策。
2.切实履行市委对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一是加强制度规范。起草制定《中共杭州市委对台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工作规则》,规范领导小组职责、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成员单位职责以及相关程序规定等,从制度上加强对全市对台工作的统筹、协调、指导。二是加强重点工作统筹协调。建立健全“一对N”办分管领导、责任处室联系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联络员制度,促进信息交流和业务对接。在惠台政策“回头看”、“两湖论坛”等重点工作中,快速落实部署相关成员单位任务。三是凝聚惠台政策落实合力。梳理各级各类惠台政策责任单位联络员,建立钉钉联络群作为常态化联系平台。
3.提升对台工作质量和实效。一是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引领对台工作方向,尤其是结合我市实际深刻领会贯彻中央对台工作会议、全省对台工作会议精神,不断提高政治站位、全局意识。二是积极“走出去”学习取经,统筹安排办领导班子成员带队赴宁波、嘉兴、上海等地学习交流,取长补短。组织重点课题调研,总结经验做法,探索新途径。三是增强服务基层意识,完善联系台商台胞制度,结合“走亲连心三服务”开展定期走访调研,加强日常沟通联络,召开台商座谈会,努力排忧解难,增强台商台胞获得感和认同感。四是积极推进青年交流,启动“聚梦启杭”计划,发布《台湾青年杭州创业就业生活指南》小程序和口袋书,开展台青主播培养活动,有效服务台湾青年创业就业。
4.组织开展集中警示教育活动。一是加强对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的学习解读,集中观看《守望家风》、《国家监察》等廉政纪录片,办主要负责同志主讲《加强全面从严治党》的廉政微党课。二是开展“吴山清风”廉政教育活动,丰富廉政文化教育,浓厚反腐倡廉氛围。三是办领导班子成员分别对分管范围内的党员干部开展1次集体谈心谈话,围绕党风廉政等工作,强化思想政治教育,筑牢遵纪守规、崇廉尚洁、拒腐防变的思想根基。
三、关于“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委重大决策部署方面还有短板”问题的整改情况
1.落地落实惠台政策。集中开展第二次惠台政策落实情况“回头看”,协调解决台胞反映集中的支付宝使用、银行卡办理等问题。专项调研、协调蚂蚁金服推进支付宝功能提升;指导杭州联合银行推出“丰收台融卡”,为台胞提供信用消费和便捷支付服务。开展台湾居民居住证使用情况问卷无记名调查。就台湾居民居住证问题加大与上级部门、我市相关责任部门的沟通协调力度。加大宣传力度,结合我省“26条措施”指南,梳理市级层面相关政策实施细则,并在“聚梦启杭”小程序“政策咨询”板块陆续发布。
2.灵活推进各领域交流。运用线上线下模式,举办第十二届“两湖论坛”、杭台邻里节活动,邀请岛内台胞“视频连线”“云上交流”,共叙同胞情谊,共谋两岸同胞福祉。指导推动“台胞台青看杭州”系列活动、“我是网红”网络主播体验营,邀请在杭台青担任杭州“推广大使”,通过网络直播、“云讲座”“云培训”的方式,增进两岸青年交流,助力青年创业就业。
3.积极促进杭台融合发展。扎实开展助力台企专项行动,成立工作专班,积极协调解决在杭台企防疫物资供应、“民生保供企业”资质等实际困难,线上线下解决问题300余件(次),复工率100%。举办2020浙江·台湾合作周杭州专场,组织实施“一展、一会、三论坛”,支持台商台企融入长三角区域一体化发展、我市自贸区建设等战略,促成数字经济、电子信息、精准诊疗、生物医药等9个签约项目总投资近11亿美元。
四、关于“担当尽责和涉台服务的质效还有待提升”问题的整改情况
1.强化主动靠前服务意识。搭建“云上服务”平台,强化钉钉群、微信群的线上答疑解惑功能,市区联动加大对小微台企的服务力度。办领导带队走访调研基层台办、交流基地和在杭台企等,了解机构、人员运转情况,听取意见建议,加强工作指导。组织召开重点区、县(市)台办主任会议,组织参加全省台办主任培训班,举办全市对台干部培训班,加强政策解读,增强业务能力。
2.夯实涉台疫情防控工作。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的重要指示精神和省、市疫情防控决策部署,在桐庐钟山、萧山南阳常态化开展“助万企、帮万户”活动,建立联合党支部,实现推动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的常态化、两不误。全力做好在杭台胞台商台企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工作,组建工作专班,开展专题调研,宣讲解读各级优惠扶持政策,沟通协调实际问题。设立疫情期间企业问题预警,重点关注台企尤其是中小微企业因疫情原因出现的突出问题,加强监测,提前介入,主动服务,有效减少了经营场所租赁、劳动人事纠纷等共性问题的发生。
3.加大力度协调化解涉台纠纷。完善涉台纠纷案件受理、协调、结案工作机制,强化涉台民商事案件协调处理机制,按照涉台涉疫案件马上办原则,加大涉台矛盾纠纷、投诉求助案件化解力度。发挥台商(台胞)法律服务团作用,发布法律服务信息,举办涉台普法讲座,向在杭台胞台商宣传《民法典》,提高他们对日常生活中法律知识的了解和掌握。
五、关于“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还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1.从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认真贯彻《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办务会议先后专题研究部署廉政风险排查防控工作,审议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开展政治生态建设状况自评;理论中心组专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召开领导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报告会,办主要负责同志、驻市委统战部纪检监察组主要负责同志共同听取班子成员2019年以来履行“一岗双责”情况报告。全面推进2020年廉政风险点排查防控工作,从内设机构、下属事业单位、主管社会组织到办机关,紧扣职责、权力,着力体现风险点廉政属性,分别制定完成廉政风险防控措施制度目录清单,切实实现“制度、责任、人员”防控三同步。
2.从严落实领导干部“一岗双责”责任。一是强化责任担当。办主要负责人坚决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在全体干部会议上对个别领导干部履行“一岗双责”存在的问题进行了严肃批评;办领导班子成员高度重视,带头履行职责;相关处室加强提醒检查,规范“一岗双责”报告制度,杜绝雷同问题。二是强化兼职干部、主管社团监管。对3名出现问题的在职干部、退休干部进行批评教育,违规所得款项已完成退交。实施兼职人员书面报告制度,7名在社团兼职领导职务的市管干部、处级干部均书面报告了兼职以来(最近一届)的履职情况。指导社团开展内控制度规范化建设,5家主管社团和兼职干部均开展了廉政风险点排查防控。
3.从严落实因私出国(境)管理。修订完善因公因私出国(境)管理办法,在一般干部申领因私出国(境)证件环节中,增加机关党总支审批意见。对照《领导干部因私出国(境)工作指南》和《区县(市)和市直单位因私出国(境)管理工作要点》,系统梳理党员干部出国(境)情况,重点自查出国(境)证件申领、归还情况,做到“应备尽备”“应收尽收”“应审尽审”,进一步加强证件管理,确保合规申领、按时归还。
4.彻底整改接待自购酒水问题。自2017年6月27日起明确不再自购酒水,此后未发生自购酒水情况。
六、关于“基层党组织建设还存在薄弱环节”问题的整改情况
1.落实基层党建主体责任。深入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认真贯彻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召开办务会议专题研究、部署2020年党建工作和党建工作任务清单、问题清单、领办基层党建项目。制定《市委台办“三重一大”议事规则》,明确党的建设方面的重要事项等清单,以及办务会议议事决策程序规定。
2.规范在职党支部组织生活制度。3个在职党支部分别召开组织生活会,反思工作责任、自身情况等,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机关党总支扎实推进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进度,专题督查、跟进季度党课缺失、年度计划和总结缺失等问题整改。各支部即知即改、查漏补缺,重点提升组织生活台账记录的规范性,并使用“西湖先锋”平台实现党员政治学习、支部活动的数字化签到。
3.发挥在职党支部主体作用。机关党总支切实加强对在职党支部的指导,督促检查支部年度计划、总结。扎实开展党支部书记述职评议工作,通过办领导班子听取和点评支部书记述职,全体党员民主评议,压实党支部书记“一岗双责”,激发支部自主性、积极性。
4.规范党费开支管理。机关党总支部专题学习组通字〔2017〕21号、组电明字〔2017〕5号等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有关规定,进一步强化政治意识和纪律意识,严格按照规定收缴、使用和管理党费。
七、关于“选人用人工作不够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
1.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全国、全省、全市组织工作会议精神。强化对《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的全面准确理解,积极推进干部队伍结构调整,着力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对台工作干部队伍。
2.树立鲜明正确的用人导向。办务会议专题学习、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解决干部工作突出问题持续匡正选人用人风气的通知》等文件精神,提高干部人事政策水平,严肃干部人事工作纪律,严格落实选任工作程序和要求,确保环节不漏。针对市委组织部指出的考察材料过于简单的问题,已在2020年6月干部转正考察中即整即改。
3.规范聘用管理事业单位人员。根据《杭州市事业单位实行人员聘用制度暂行办法》,于2020年8月组织市对台交流服务中心6名同志签订聘用合同,共补签合同18份。开展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完成档案审核6人。
4.严格落实干部“回避”,提高办务会议记录的规范性。严格落实干部“交流”有关规定,应轮岗交流的1名干部,已列入岗位调整计划。
八、关于“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实施细则精神不够严格”问题的整改情况
1.规范涉台公务接待。修订完善《市台办涉台公务接待管理规定》,加强日常审核把关,杜绝无公函接待、超标准接待,严防铺张浪费。
2.规范国内公务接待。认真贯彻落实《杭州市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加强审核把关,对由国内党政机关来函的客人,一律按国内公务接待标准接待,不搞变通超标准接待或提供酒水。
3.规范礼品购置和赠送。制定印发《市委台办礼品礼金管理办法》,规范公务活动中的礼品礼金收送、登记上交和礼品采购使用管理。严格执行外宾接待经费管理有关规定和《市委台办礼品礼金管理办法》,按标准、按范围赠礼,不变通处理。
4.规范资金及财务管理。一是加强劳务费支出管理。已按规定支付聘用人员劳务费,并开具发票。二是加强办公用品采购管理。凡是浙江“政采云”平台电子卖场品目范围内的办公用品,均通过该平台采购。三是加强涉台会议支出管理。坚持精简办会,严格控制会议的次数、规模、时间;坚持预算为先,严格执行会议费开支范围和标准,根据《市委台办采购管理实施办法(试行)》进行货物和服务项目采购。
5.规范赴台人员通讯费报销。按照省、市出国(境)经费管理有关规定,对赴台人员不再单独报销通讯费。
目前,巡察反馈问题已经基本整改到位,集中整改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巡察及整改工作期间,先后召开3次办务会议、2次主任办公会议、1次专题民主生活会和5次理论学习中心组会议等专题研究推进落实巡察整改,制定和修改完善制度5项,排查廉政风险点35个,形成廉政风险防控措施制度目录清单11份,8个方面54项具体整改任务做到了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下一步,市委台办将以此次巡察为契机,以钉钉子的精神,锚定头雁标准,继续深入抓落实、抓巩固、抓长效,真正达到“发现问题、解决问题、推动工作、促进发展”的目的,在建设“重要窗口”中展现“头雁风采”。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加强政治建设。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加强党的全面领导,落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监督责任,确保中央对台大政方针和省市委对台工作决策部署落实到位。二是坚持以上率下,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强化领导班子建设,坚持和落实民主集中制,带头创先争优。持续推进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贯彻落实,严防“四风”问题反弹。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不断改善干部队伍结构,提振干部精气神。三是把握主题主线,推动对台工作高质量发展。积极作为,开拓创新、扎实工作,夯实对台交流,深化经贸合作,扩大青年交流,服务台胞台商,争当全省对台工作排头兵、全国对台工作主力军,为服务两岸关系和平发展多作贡献。四是巩固拓展成果,抓好持续整改。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防止问题反弹回潮;对需要长期坚持整改的事项,持续跟踪推进,确保全面整改;对新发现的问题“零容忍”,立行立改,坚决防止同类问题再发生。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87229829;电子邮箱:stb@hz.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