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局将严格执行三人会签制度,进一步完善内控制度,强化制度执行,定期开展自查内审,不断加强内部监督,严把财务审核最后一道关。”近日,杭州市萧山区委第二巡察组收到的被巡察单位区委老干部局的整改报告,这距离巡察组向该单位反馈巡察整改意见刚好2个月。
该整改报告之所以强调财务内审监督,是缘于巡察进驻时发现的一个“小”问题,暴露出了相关工作人员缺乏责任心,把关不严的问题。
“快来看,2019年这笔广告公司报销清单上的税率与实际发票上的不一致,两者相差7个点,发票上的税率是3%,钱不是多付给广告公司了?”2020年10月,杭州市萧山区委第二巡察组工作人员在巡察过程中,发现被巡察单位结算清单上的税费与实际不符的问题,当即将这一情况向组里进行了汇报。
“这么明显的问题难道财务层层审核没有人看出来?这个审批把关也太不严了,你们再好好找找,说不定还有其他这类问题。”组长说着,马上分配任务。
带着疑问,巡察人员对调来的所有财务资料来了个大清底,仔细找寻起来。果然功夫不负有心人,同样的发票税率问题出现在了多家单位的多笔财务清单上。
“这个广告公司也是清单税费与发票不一致,结算单上写了税费8%,发票上税费3%,实际多付了5个点,还有2018年度的也有类似情形。”这些不一致的票据被找了出来,初略统计,多付的差额有1.5万余元。
区委老干部局这个采购量不大的单位,票据支付错误就损失1.5万元,是工作人员的失误还是故意为之?巡察组叫来了相关责任人了解情况。
“这个结算清单上写着税费10%,但报销发票上实际税率是3%,根据发票,你们多支付了7%的钱,这是怎么回事?”
“啊,这个问题我们真没注意,不是你们这次查出来,我们还真没想到这个事。”面对巡察组工作人员的质问,当事人一脸惊讶的说到。
“作为财务人员,审核发票是你们的本职,为什么这么简单的问题都没有发现?”巡察组人员问道。
“一般都是业务科室把协议和发票拿来报销,财务按照两个总价比对,没问题就报掉了,没去注意里面具体的税费这些细节。”
听了财务人员的“解释”,于是巡察组又找来业务科室问询。
“我们所知道的经费都是按照总价包干的,至于里面的税费这些没有特别要求,最后来报销的时候只要看总价一致,就去报掉了。”科室人员也是一脸懵,面对提问回答道。
“经过两个科室的人员经手,从没发现过这种问题,是你们大意还是工作缺少责任感?这多付了税费钱的账又该怎么算?”巡察组人员继续追问。
“这个确实是我们疏忽了,本来协议和发票上的税率只要统一就好了,是我们主观没有足够重视,才发生了这种低级错误。”科室人员主动承认。
通过自查自纠,该局发现税率不一致问题共涉及金额15100多元,根据立巡立改的有关要求,该局立即联系广告公司退还多支付的钱。
在指出问题的同时,巡察组将有关情况写进巡察整改意见当中,于是就有了开头的整改报告内容。
看似一个小失误,映射出办事人员的一种工作态度,也暴露出个别单位工作人员干劲不足、缺乏责任心,特别是对细节问题敷衍马虎,把关不严的问题。
“久而久之,这种对小问题的忽视就会形成一种不务实不负责的工作风气,损坏的将是整个干部队伍形象。”巡察组组长说道,巡察就是要通过带着问题巡,抓着问题查,盯着问题改,给公职人员敲警钟,拉紧弦,纠正浮躁、应付的不良工作风气,让公职人员静下心来沉淀,放下心来做事,安下心来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