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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金未按约定调整 延伸巡察发现根源
来源:富阳区纪委区监委      发布时间:2021-08-12 13:00:41

“是我没意识到问题的重要性,只顾自己盈利,却损害了集体利益,我做出深刻检讨。”原西邮村老党委书记陆某在谈话中检讨道。

今年5月,杭州市富阳区纪委区监委启动了本年度第三轮延伸巡察,覆盖全区村社,富春街道的西邮村是永昌镇巡察组的巡察对象之一。

进驻西邮村半个月的时间里,永昌镇巡察组重点查阅“三小一房”、村级工程等内容的台账资料。其中,该村资产资源管理台账中,一份1999年签订的租田协议引起了巡察组的关注。

“土地面积2.41亩,每年交付1500元/亩的租金,租期30年,承租方为银通生物化工厂,约定在2014年要根据市场行情重新确定租金。”永昌镇巡察组组员董新苗发现,按照合同规定,这块出租地2014年应该重新根据市场行情商定租金,但实际上村子仍然按照每亩1500元的年租金执行,如此不合理的做法极有可能存在“猫腻”。

“先去现场看一下这块地的实际情况,尤其是承租方和租金差价方面的细节一定要了解清楚。”巡察组组长童献丰说道。

经过现场了解,该土地实际使用企业名叫“大华汽修厂”,而经过与汽修厂负责人交谈得知,该土地是企业向西邮村老村党委书记陆某二手转租的,企业每年向陆某交付十万左右的租金。

“身为村干部,竟然利用职务便利给自己‘放水’,如同‘蚂蟥’一样吸集体利益的血,必须追查到底!”

经过巡察组的深入调查了解到,1999年时,陆某身份为普通村民,1500元/亩的年租金符合当时正常情况,然而2014年陆某已经担任西邮村党委书记,周边的土地年租金也涨到了2000元/亩,陆某并未按照合同约定重新议价,依然按照1500元/亩的年租金标准租给自己。2019年期间,陆某在土地上建设了厂房,土地连同厂房一起,以十万元的年租金租给了“大华汽修厂”进行盈利。

“差额虽然没有那么大,但再少也是集体利益,必须追缴。”巡察组当即将线索移交至属地街道纪工委处置。经过专业评估计算,陆某补缴了2014年以后所差的7230元租赁费,属地街道纪工委对当事人陆某作出批评教育,并对辖区内各村开展了进一步清查,对类似问题一并查处。

区纪委区监委负责人表示,富阳区开展延伸巡察已有五个年头,开展了23轮,发现问题11074个,已整改10222个,整改率92%,问责处理463人次,其中不乏像陆某这样吸集体利益惠利自身的典型。下一步,区纪委区监委要发挥好延伸巡察的作用,以慎终如始的执着和“钉钉子”的精神,不断丰富延伸巡察“富阳经验”,健全完善基层规范化管理长效机制,进一步巩固巡察成果、提升治理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