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6月,根据桐庐县委巡察工作安排,县委第四巡察组对横村镇横村村开展巡察。巡察谈话时,村报账员王照松的异样神情,引起了谈话人员的注意。他在面对简单的例行问话时,显得极度紧张,支支吾吾,整个谈话自始至终低着头。
“王照松的廉政档案里有他前些年违纪的情况:他将集体资金长期不入账用于个人开支,2018年受到过留党察看一年处分。”
“既然受过处分,理应坦然面对。为何今天面对我们的谈话是如此闪烁其词,一副遮遮掩掩的样子,像极了‘惊弓之鸟’,难不成还有别的猫腻?”
经分析研判,巡察组决定将王照松列为重点关注对象,开展深入排查。巡察组立即调取了王照松近年来经手的财务账册凭证及有关工作台账。
“这里有叠凭证好像不太对劲。”巡察工作人员有了发现,“凭证显示:王照松于2019年6月24日、12月30日、12月31日分别向村集体上交6万元、4万元、2万元的现金款,但附后的却是下属3个工作站于2010年12月、2012年4月上交村集体6万元、3万元、3万元工作经费的凭据。”
一边是工作站上交村集体的工作经费,另一边又是王照松上交的现金款,总额恰好都是12万元,但时间跨度相差九年之久,存在挪用村集体资金之嫌。有了外围突破后,巡察组第二次把王照松“请”到了巡察谈话室。
“巡察组来了,我就知道这件事瞒不住了!”王照松把自己隐藏的问题和盘托出。原来,2010年至2012年,王照松在担任横村镇横村村报账员期间,挪用该村下属三个工作站上交的12万元工作经费归个人使用,直至2019年才将该经费分三次退缴至村集体账户。
随即,巡察组按照相关规定,将该问题线索移交至纪检监察机关处理。王照松挪用村集体资金12万元的行为涉嫌挪用资金罪,鉴于其在提起公诉前退还了挪用资金,司法机关认为情节较轻,不予追究刑事责任。但纪严于法,王照松仍然要受到党纪的相应处理。2021年7月,王照松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其余相关责任人员也均受到问责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