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住建局已集中力量完成问题整改6个,其余2个涉及历史遗留问题,确需一定整改时间,后续整改工作已在局党委会上形成决议,将严格按照执行。”日前,杭州市余杭区委第二巡察组组长章伟胜收到了区住建局的整改结果反馈。
今年4月以来,面对行政区划优化调整的实际情况,余杭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采用集中攻坚、党委决议等方式推进巡察整改工作,着力破解“新官不理旧账”难题。
“部分巡察问题的整改还需要数月才能完成,新成立的区直单位筹备组对未销号问题不了解情况,原巡察整改负责人出现人事调整......”余杭区委巡察办副主任何建福介绍道。针对时间紧、人员变动、职能部门重组等难题,余杭区紧盯整改流程、责任落实、制度纪律等细节,制定了党委牵头、整合力量、形成决议、领导汇报的“四步走”工作规范,构建起程序严密、切合实际、推进有力的整改流程。
“未销号问题形成党委会决议的,必须全部按照原有要求,确定责任领导与办理期限。”这是余杭区采取“党委决议”的方式推进巡察整改后,巡察组同志对被巡察单位说得最多的一句话。
由于涉及区域划分、部门拆分、人事调动,整改工作极易受各种因素干扰,从而造成“新官不理旧账”的现象,使巡察成果运用“打折扣”。为明确问题责任归属,打通区划调整前后的责任壁垒,化解“班子领导人事调整”与“领导班子责任延续”之间的矛盾,余杭在用足用活巡察方法,打牢“责任链”上做文章,先后探索推行“党委讨论”、“形成决议”的做法,压实整改责任。同时,通过区委巡察组对整改举措逐一审核把关,该区实现事实有着落、件件有回音。在整个区划调整期间,全区被巡察单位未出现整改责任缺位、党委班子推诿扯皮的现象,为扫除整改盲点、克服人事任免带来的追责难问题搬开了“绊脚石”。
此外,为提高巡察整改的质量,余杭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在各区委巡察组对整改结果审核把关的基础上,明确“一把手汇报”要求,对于确需整改时间,最终形成党委会决议的问题,由被巡察单位的主要领导直接向领导小组汇报情况并作出承诺,以上下联动助力巡察整改督导工作,确保同向发力。
“根据2017年巡察反馈的45个问题,我们已建立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将巡察发现的较为突出的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等问题予以逐一落实整改。”日前,余杭区供销社办公室主任沈岚面对前来巡察的“回头看”工作组,向工作组负责人汇报巡察发现问题的持续整改情况。
“回头看”是余杭区做深做实巡察“后半篇”文章的具体做法之一。为进一步强化巡察成果运用,余杭区在点对点反馈巡察发现问题并要求落实整改的基础上,于今年初启动区供销社整改“回头看”行动,以清单形式向供销社反馈整改不到位问题6处,新发现问题3个,有力推动面上规范。与此同时,结合巡察整改点多面广的特点,区委巡察机构围绕落实党委会决议的持续监督,将今年上半年的巡察整改材料与被巡察单位党委决议全部归档,为新一届区委巡察监督党委决议落实情况提供依据。
目前,余杭区已顺利完成区划调整前的问题整改销号工作。经过各方共同努力,区直部门、镇街、村社等10家单位共完成问题整改30个,形成党委会决议10份,明确整改责任领导9人,巡察“利剑”作用得到充分彰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