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鱼目混"猪"的他露馅了
来源:富阳区纪委区监委      发布时间:2021-12-28 16:31:02

近日,杭州市富阳区纪委区监委派驻第六纪检监察组深入该区农业农村局,对巡察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回头看。同时,深度剖析了该局检疫科原编外人员丁笑男的典型案例,以案为戒,以“身边事”警示“身边人”,提醒相关科室工作人员时刻牢守廉政红线。

“2017年10月,丁笑男通过劳务招聘派遣到富阳农业农村局畜牧兽医局当协管员,从业两年时间内,全然没有岗位责任意识,多次收受监管服务对象所送贿赂,以编外人员的身份受贿21万余元……”派驻第六纪检监察组副组长方向荣在会上将该案例详细剖析展开。

丁笑男加入该局协管员队伍,被分配到检疫科跟随老协管员在屠宰场做宰前检疫,担任富阳区大青屠宰场的生猪检疫证、耳标核对、生猪健康状况检查、入场登记、清点存栏等工作。

“协管员的那点工资哪里够花。”丁笑男在日常工作中经常抱怨道。2018年,非洲猪瘟疫爆发,农业部及浙江省明令疫情省及相邻省禁止跨省调运生猪,生猪经销商陆某便在这时联系上丁笑男,希望其能提供帮助。

“陆某来找我说有一批猪从外面运进来,让我想想办法运进来,我就让他在我晚上值班的时候偷偷运进来。”丁笑男调查中如是说,“当时陆某承诺给我1000元一车的提成费,通过微信总共转给我了5000元,其它有几次还请我吃饭、洗脚、唱歌。”

利益面前,丁笑男全然忘记了岗位职责,帮助陆某运输生猪的同时,还长期帮助富阳区大青屠宰场承包人虞某等人,让未开具《动物检疫合格证》或者开具虚假《动物检疫合格证》的生猪运入屠宰场宰杀,每车收受1000元至1500元的好处费,半年内共计受贿18.9万元。

2019年,当区委巡察组进驻该局开展谈话调查时,丁笑男不但不思悔改,反而找虞某企图串供,通过伪造借还款记录和串好的口供来给赃款“洗白”,以期躲避调查。

2019年9月19日,丁笑男因涉嫌妨害动植物防疫检疫罪,被杭州市公安局富阳区分局刑事拘留,区纪委区监委同步介入调查。

经过深入调查,丁笑男与屠宰场承包人虞某之间更多的幕后交易浮出水面……

生猪正常的屠宰需要经过许多流程审批和相关证件,丁笑男便利用此前做乡村兽医的优势,指导虞某如何操作造假,同时还联系其他检疫科工作人员在对虞某的生猪检查核对时放水,使得虞某的生猪顺利进入屠宰场屠宰售卖。

经查明,丁笑男在职期间,利用负责富阳大青屠宰场入场检疫工作的职务便利,为富阳大青屠宰场承包人虞某、生猪批发商陆某将生猪运进富阳大青屠宰场入场宰杀提供帮助,以微信转账方式多次收受虞某、陆某所送的钱款共计人民币21.9万元。

2020年6月,富阳区人民法院对丁笑男进行宣判,其所犯受贿罪、妨害动植物防疫、检疫罪、与原犯开设赌场罪三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四个月,没收其涉案赃款21万余元,并处罚金262000元。其他涉案人员也分别受到法律制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