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视巡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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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杭州市上城区委关于十四届省委第十一轮巡视整改进展情况(原江干区部分)的通报
来源:浙江省纪委省监委网站      发布时间:2021-08-30 11:34:29

根据省委统一部署,2020年10月15日-12月11日,省委第三巡视组对原杭州市江干区进行了巡视。2021年1月12日,省委巡视组向原杭州市江干区委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原江干区部分)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区委把巡视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来抓,始终站在讲政治、讲大局、讲党性的高度,深刻认识整改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省委的部署要求上来,以高度的思想自觉正视问题,以强烈的紧迫意识改正问题,切实做好整改工作。一是提高思想认识,把握整改要求。区委把巡视整改与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与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结合起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举一反三、标本兼治,努力把整改成果转化为认识成果、实践成果、制度成果。二是加强组织领导,明确整改任务。区委第一时间成立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审议通过《关于落实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江委〔2021〕5号),梳理问题清单、任务清单、时间清单、责任清单“四张清单”,对34个问题明确119项整改细化举措,做到所有任务挂单亮表、倒逼销号。三是坚持上下联动,狠抓督导落实。区委领导和各责任部门切实扛起整改的政治责任,区委制定项目化的问题整改作战图,由区委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负责严抓狠督,区政府形成各班子成员任务清单;纪检部门形成巡视整改日常监督任务清单,切实推动巡视反馈问题真改实改。

巡视反馈后,对省委巡视组巡视期间移交的1件信访件,进行了认真梳理和集中办理,目前已办结1件,办结率为100%。对巡视移交的9件问题线索,及时进行分类处置,目前已办结8件,办结率为88.8%。在巡视整改工作中,对违规违纪的,立案12件、了结9件,给予党纪处分9人次(党内警告6人、严重警告2人、撤销党内职务1人);政务处分2人(警告2人);组织处理3人次(调离岗位1人、免职2人);诫勉19人,教育谈话81人;建立完善制度29项;清退款项90.05万元,挽回其他经济损失2966.92万元。

一、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同志指示精神。健全完善“第一议题”制度,提高政治站位,第一时间学习传达习近平同志重要指示精神,第一时间抓好上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加快推进人的城市化,全面加速教育配套项目建设,2021年10所新校新园已100%完成交付使用,“十四五”期间将新增学校(园)57所,截至目前,在建新校新园38所,余下19所已陆续启动项目前期工作,序时推进开工建设。抓实文化惠民工程,围绕“迎亚运”“建党100周年”等主题,开展新时代文明实践活动3000余场,举办社区级以上文化惠民活动3969场,惠及人群137.9万人次。加强基层文化阵地建设,6家新建书房已通过实地验收,新建社区文化家园10家,社区文化家园覆盖率达84.1%。

(二)全面加强思想理论武装。制定《关于贯彻落实〈浙江省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巡听旁听制度(试行)〉的通知》《关于开展党委(党组)重大决策前专题学习有关工作的通知》《关于进一步规范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要求的通知》等文件,切实抓好理论学习中心组各项学习制度落实。对2019年7名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学习到课率不足等问题,区委主要负责人进行了约谈。

(三)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工作理念。出台《江干区城中村改造“提速增效”攻坚实施方案》,全面推进回迁安置提速。对有安置意愿的10年以上的在外过渡户已实现全安置267户,5年以上的在外过渡户2021年底前实现全安置,总计2940户,目前已完成1046户;加快安置房建设,预计2022、2023、2024年分别完工7710套、6200套、7900套,确保5年以内的在外过渡户在2024年底前实现全安置。

二、关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不够有力”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进行集中规范。制定《关于集中规范区管正职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行为的实施方案》,根据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开展梳理排摸和甄别认定,对区管正职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的5种经商办企业行为进行集中规范。

(二)出台负面清单。出台领导干部亲属经商办企业行为负面清单,联合区纪委区监委加强日常监督管理,防止通过各种隐性、变相方式进行利益输送。

(三)进行约谈教育。严格执行有关规范领导干部配偶子女从业行为的规定,根据干部管理权限,区委组织部第一时间将4名市管干部配偶在原江干辖区经商办企业情况报告市委组织部,区委主要负责人对4名干部进行了提醒谈话。

三、关于“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成色不足”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加快推进转型升级。发挥综合考评指挥棒作用,出台江干区“1+5”产业政策体系文件及数字经济产业链政策,进一步加大平台对经常性税源培育的扶持力度;序时推进新一轮区街财政结算办法修订,加强企业科技支撑及服务保障,助推规上工业企业数字化改造,2021年一季度江干区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增加值10.2亿元、增长37.1%,全市排名第4;“十字金街”顺利开街,“一带一路”总部基地项目实现开工。

(二)优化提升平台能级。成立丁兰智慧小镇验收命名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推进、顺利完成省特色小镇规划创建专家验收命名考核。出台江干区产业平台管理办法、产业平台评优指标体系等文件,持续落实“一对一”联系服务机制,钱塘智慧城等平台综合竞争力进一步提升,信息智能省级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创建申请批复已在省政府办公厅审核;落地浙大智慧城光电联合研究中心,预计下半年正式运营。

(三)全面统筹协调发展。加强与市级部门沟通对接,加快推进机场周边石桥单元控规调整工作;已完成笕石路道路临时整治工程方案,为启动立项打好基础;笕桥历史街区方案设计已完成,推进融资招商;笕桥文体中心正加快推进PPP流程,确保项目尽早落地。完成黄家、同心、沿山、宣家埠、三村等5个经济相对薄弱村社消薄验收工作。加快环机场周边区域综合整治,截至目前,同心、黄家社区已累计完成投资4.0355亿元,完成总工程量的80%;俞章、笕新社区已完成拆违工作,正式开工建设;横塘社区综合整治工程全面展开,东区块完成丈量评估,启动拆房工作;西区块完成资料收集,启动丈量评估。

四、关于“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提升防范经济风险能力。出台《江干区住房租赁企业登记变更手续联审会审制度(试行)》,成立住房租赁工作专班对隐患风险租赁企业重大事项变更进行联审。积极部署2021年度重大行政决策目录化管理工作,做好区政府目录制定发布工作,并指导好各部门、各街道制定发布本单位的重大行政决策目录。制定《杭州市江干区信用联合奖惩实施办法》,在政府行政、服务各领域加大信用记录和信用报告使用范围,形成“诚信受益、失信受限”社会信用格局。

(二)提升防范化解社会稳定风险能力。严格落实《浙江省重大决策社会风险评估实施办法》,建立“6+X”常态化风险防范机制加强风险评估、源头防范。在作出直接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容易引发社会风险的重大决策前,实施风险评估,从源头上预防化解社会稳定风险。全面建成运行8个街道矛调中心,制定信访积案“双百攻坚”活动方案,进一步完善区领导值守接访制度,区领导通过值守接访、调研办访和带案下访等形式,以点带面推动重点积案化解攻坚,累计化解各类信访积案182件。专题召开安全生产千人大会,部署开展全区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基层应急管理绩效进一步增强。

五、关于“区委抓主体责任落实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进一步严实区委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区委常委会每季度专题研究部署召开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例会相关事宜,遇有重要事项,第一时间部署落实;召开专题区委常委会会议,听取区人大常委会党组、区政府党组、区政协党组、区法院党组、区检察院党组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汇报;强化警示教育,剖析好近期查处的重大案件,在全区范围内通过组织开展庭审旁听、观看警示教育片、召开警示教育会议等警示教育活动,以“身边案”教育好“身边人”,强化警示教育的针对性和经常性。结合干部“月报季察年考”、重点任务督查、日常警示教育、组织谈心谈话等工作,加强对各级党组织的监督和领导干部的管理。

(二)进一步压实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出台《2021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组织领导和责任分工》,明确共性清单和个人清单,压紧压实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区委主要负责人定期专题听取领导班子成员“一岗双责”情况汇报,完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细化分解落实责任。加大重点领域、重要部门的监督巡察力度,巩固深化清廉“365”闭环机制,运用政治生态“廉情码”评估预警机制,推动落实“四责协同”。组织区住建局、区城建开发公司等国有建设单位30余名干部现场旁听李作钦案件庭审,以案促改、以案促建、以案促治。

(三)进一步强化巡察工作。出台《关于区委书记专题会、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听取巡察情况汇报的若干规定》《区委巡察机构与区纪委区监委机关配合协作制度(试行)》《区委巡察机构与区委组织部配合协作制度(试行)》《江干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巡察成果运用的实施办法(试行)》《江干区巡察工作信访件处理暂行办法》等5项制度规定,完善工作程序,明确工作要求;加强巡察干部队伍建设,增配1名巡察组组长、1名副组长、2名副处级巡察专员,调整2名巡察组组长和3名巡察干部岗位,开展巡察业务培训、新任谈话,切实提升巡察干部业务水平。

六、关于“区纪委区监委履行监督责任还有欠缺”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加大问题线索查处力度。建立问题线索处置情况每月通报机制,完善立案情况月度会商机制,组织区管干部问题线索回头看会议,加大对巡视巡察、审计移送区管干部问题线索的核查力度。截至目前,26件问题线索已销号25件,完成进度96.15%。

(二)加大督促处分决定执行力度。完善与区财政局沟通协调机制,涉及受纪律处分的国有企业党员干部,及时与区财政局沟通,确保及时扣回薪酬,春节前中宸公司3名干部薪酬已清退到位。

(三)加大派驻纪检监察组监督力度。召开派驻(出)机构季度例会,新增汇报自办案件情况和下一步计划环节,将自办案件纳入年度考核,各派驻纪检监察组自办案件意识得到进一步强化。完善派驻纪检监察组自办案件每月通报制度,督促派驻纪检监察组加强自办案件的办理进度。加大对派驻纪检监察组办案能力专项业务培训力度,提高综合业务培训中案件查办相关课程比重,邀请业务专家进行专项授课,不断提升纪检监察组干部线索处置、审查调查等业务能力。

七、关于“抓作风建设不够持续有力”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按照“应退尽退”原则,对2015年以来发放给参加区“两会”机关干部的餐费、交通费补贴予以全部退缴。健全浙江省公车一张网综合管理平台预约用车制度,完善用车调度流程,区领导已全部按规范程序派车,无固定车辆和驾驶员。钱塘智慧城违规耗资租用25台iPad问题,已将租赁服务协议更改为设备购买协议,每台设备基本符合2018年同型号设备市场行情价,并由单位主要负责人约谈2名经办人员。严格按照《江干区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管理规定》要求控制会议费支出范围,拟定《2021年度江干区公共资源交易目录》(2021年3月1日起施行),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

(二)坚决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加快杭州金融城党建发展联盟组建,拟于2021年10月底组建招商服务中心,引进一批金融产业项目,12月底举办相关论坛活动和对外交流活动,促进金融同业交流合作,培育金融产业项目,推进金融服务实体经济。深入开展“走亲连心三服务”活动,2021年1—4月共收集问题2367个,解决2362个,开展3期“社情通报会”,及时反馈重点问题解决情况。完善《江干区无物业小区养护管理办法》,召开全区无物业小区绿化养护培训会,对辖区内53个无物管小区开展摸排,排查问题91处,根据实际情况,在不违反植物自然生长规律的情况下进行修剪、补种等作业。

(三)切实改进会议活动管理。出台《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会议活动管理着力解决“会海”问题的十项制度》,明确2021年全区会议总量在2020年的基础上再压减20%。建立督查巡察制度,对区委、区政府等重要部门下发的会议活动通知进行重点督查,并抽选2个部门、1个街道作为会议减负监测点,由区纪委区监委负责进行日常监测分析,久久为功,常态化抓好落实整改。

八、关于“重点领域监管还不够有力,存在较大廉政风险”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全面加强国有资产监管。下发《关于组织开展全区对外投资情况摸底调查的通知》,目前已掌握底数。制定《四季青街道参股投资类国有资产管理办法(试行)》,四季青街道积极履行股东权责,选派董事、监事人员参加企业年底分红会议,保证参股收益按时足额收缴,保障国有资金保值增值。区审计局在对街道等行政事业单位进行经济责任审计中,将参股企业监管等事项列入重点审计内容,全面加强监督。委托第三方机构对涉事企业历年分红情况进行核查,涉事企业已按要求退回1960万元。

(二)建立健全招商引资奖补管理。出台《江干区加强产业投资促进质效管理办法》《江干区产业投资促进“一企一策”操作细则》《江干区“一企一策”项目政策会审流程》,规范项目全生命周期监管,严格按照“三审”标准化流程实施,从属地街道、行业主管部门、司法部门、区领导多个层面、维度开展评审,有力提升招商引资项目质效。对钱塘智慧城经济发展局产业综合部负责人、相关经办人等2人进行批评教育。

(三)严格规范执行工程招投标制度。出台《关于进一步强化江干区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的通知》《关于进一步规范江干区政府投资建设工程项目邀请招标管理的通知》,严格规范工程直接发包行为。对181个邀请招标和直接发包项目进行全面梳理,对邀请招标和直接发包方式选用理由进行排查,重点分析是否存在擅自改变招标方式、违法进行工程变更等行为。召开区国有建设单位专题会议,对国有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方式选择、邀请招标和直接发包组织程序进行强化,工程招投标制度体系进一步健全完善。

九、关于“选人用人和干部队伍管理不够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加强干部提任把关。开展组织工作专题业务培训,学懂弄通《干部任用条例》等各项组织人事制度要求;完善干部大监督联席会议机制,实现干部信息资源共享,强化干部负面信息收集研判;深化“月报季察年考”机制,综合分析运用反馈信息,全面掌握干部思想动态和履职表现情况,防范干部“带病提拔”和“带病上岗”;做好干部8小时外监督,在干部提任环节着重了解干部8小时外工作表现,抓好任前考察基础工作。

(二)严肃处理违规干部。区委组织部、区纪委区监委等部门以事实为依据,对2016年以来未按审批要求因私出国(境)的53名区管干部按具体违规情形进行分类梳理,对7人给予诫勉处理、46人给予批评教育处理;约谈涉及违规兼职的4名区管干部及所在单位负责人,对其本人进行了批评教育,要求限期整改到位,截至目前已全部整改完毕;约谈违反“三年两不准”从业规定的5名区管干部及原所在单位相关负责人,对其本人进行了批评教育,截至目前5人均已辞去违规任职企业职务、退出持有股份或注销相关企业。

(三)严格干部日常管理。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干部因私出国(境)管理工作的通知》《江干区领导干部因私出国(境)管理工作手册》,开展干部因私出国(境)违规问题专项整治及业务培训工作。深化与干部大监督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信息共享、工作联动机制,定期开展领导干部违规兼职取酬专项清查。对在从业限制期内的离职干部,联动区市场监管局进行前置备案管理,严格注册审批程序,对发现违反“三年两不准”规定的,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严肃处理,严防此类情况再次发生。

十、关于“党建工作还不够扎实”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有效传导党建工作责任制压力。下发《函询通知书》,对党组织规范化建设、选人用人工作进行自查自纠。组织召开党组织规范化建设暨组工干部业务培训会,制定《江干区街道(部门)党(工)委领导班子议事决策机制》,指导各街道、各部门规范健全议事决策制度,严格把关议事范围、原则、程序。结合“月报季察年考”、党建责任制考核等载体,定期对开展“三重一大”集体决策事项抽查检查,从严推进党组织规范化建设。

(二)全面补齐基层党建短板。坚持问题导向,进一步健全完善基层党建各项工作机制,从严落实《浙江省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县级党委备案和统筹管理办法(试行)》,结合实际细化分解6大类51项工作清单;针对村社两委班子成员、经合社党组织和董事会成员、经合社报账员开展出国(境)专项整治行动,指导街道建立健全出国(境)管理制度并规范落实备案管理;加大软弱涣散后进村社党组织帮扶整转力度,规范落实“四个一”要求,深化日常抽查监督管理。对笕桥街道7名违规出境社区、经合社干部进行纪律处分,其中撤销党内职务处分1人、党内严重警告处分2人,党内警告处分3人,诫勉处分1人。

(三)扎实开展“两新”党建。全面规范钱江新城CBD楼宇联合党组织设置,目前,正式将楼宇党组织拆分为136个联合支部,覆盖企业595家,在册党员942人,联合支部覆盖企业数为1:4.4。全面从严落实党的组织生活制度,目前CBD党委组织生活参会率达90%。全面提升中国服装第一街党建工作,调整优化四季青市场党建管理模式,明确采荷街道以“一企业一支部”模式,整体负责市场党建工作。目前常青经合社下属市场、四季青服装集团下属市场、苏杭公司下属市场的党组织体系和党员关系已整建制转移至采荷街道党工委下属的中国服装第一街党委,推动党建主体责任有效落实。

十一、关于“党员干部不担当不作为现象仍然存在”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严肃处理相关干部。区委成立由区委组织部、区纪委区监委牵头的调查组,对“原杭州钱塘智慧城人才科技局副局长,原区农居建设管理中心党组成员、副主任”的不担当不作为问题进行调查核实,给予免去现职处理,形成对全区干部不担当不作为的有效震慑。

(二)不断加强正面激励。深化实施“月报季察年考”机制,深入开展街道和部门中层正职“凤舞钱塘”工程,及时了解掌握干部思想动态和担当作为表现情况,评选“每季之星”608人,并给予通报表扬。

(三)重点解决突出问题。按照“存量违建逐年拆除、新增违建即查即拆”的要求,计划2023年年底前完成136万平方米存量违建的“清零”工作,其中2021年计划拆除违建57.5万平方米(截至目前已拆除35万平方米);2022年计划拆除处置45万平方米;2023年计划拆除处置33.5万平方米。浙江大学景坛南村教工省直专用房配套公建项目(景芳小区幼儿园)已于2020年12月取得《施工许可证》,目前二层楼面结构完成,计划于2021年底完工。

十二、关于“区委落实整改主体责任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区委切实落实整改主体责任,区委常委会、区委书记专题会、区政府常务会与区政府党组会专题研究巡视整改工作,加大对巡视整改的督促指导力度。区委、区政府专项督查通报巡视整改落实情况4次,加大动真碰硬力度。在具体问题上,对各级审计问题38个,明确责任单位17家,要求细化责任、定期上报、严格时限、序时整改。目前已完成25个问题整改任务,完成率65.8%。剩余13个问题中,12个预计在2021年底前完成;安置房建设慢、安置率低等问题,因涉及到回迁安置整体计划,预计将在2023年底前完成。

十三、关于“区纪委区监委抓整改日常监督不够持续有力”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加强对区委落实整改主体责任情况监督。印发《省委巡视反馈意见整改专项监督方案》,成立专项监督工作领导小组,健全“1+8+10”监督网络,对本轮巡视反馈的28个问题(区纪委区监委牵头落实整改的除外)进行分解,形成巡视整改日常监督任务清单,对照各责任单位上报的99项整改措施,加强对巡视整改过程跟踪和巡视整改质效评估,推动巡视反馈问题真改实改。对照整改时限,切实强化对巡视整改进展情况的跟踪督促,本轮巡视反馈的7个见人见事的具体问题已纳入“廉情码”评估预警系统进行评估监控,促进落实整改。

(二)增强协助区委抓巡视整改举措能力。对接相关部门,对本轮巡视反馈的上轮巡视整改、审计指出的没有整改到位的问题进行“回头看”,并纳入“廉情码”评估预警系统,督促落实整改。截至目前,对本轮巡视反馈的回迁安置问题向区城中村改造办公室和彭埠街道办事处分别下发《监察建议书》。坚持问题导向,进一步压实巡视和审计整改责任,一些久未解决的问题得以序时推动落实。

十四、关于“抓长效机制健全和整改实效还有欠缺”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加快出台整改长效机制。深刻总结反思上轮巡视中长效机制出台迟缓的原因,从督查源头上解决不深不实问题,从此轮巡视开始就明确专班、专人负责,整改一个、销号一个,做到清单化管理、项目化推进、机制化保障。此轮巡视以来,已先后出台各类机制29项,杜绝长时问题短暂改、当前问题延后改、深层问题表面改。

(二)切实提升部分问题整改成效。成立区公房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区住房和城市建设局直管公房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出台《江干区住建局直管公房业务审批制度(试行)》《江干区住建局直管公房业务条线学习制度(试行)》,将廉政要求融入到日常业务工作中。按招投标程序选定直管公房维修单位,直管公房出售的业务审批工作已纳入杭州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综合管理系统进行线上审批。健全空房管理制度,确保房屋可控性,防止出现非法侵占等恶劣行为;规范配套用房的出租行为,改变租金收缴方式,采用浙政钉线上收缴。严肃问责追责,对原区住房保障服务中心主任处以党内警告处分(此前已将其主任岗位撤职、调离)。

下一步,上城区委将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继续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委关于做好巡视“后半篇文章”的要求,持续抓好巡视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进一步巩固整改成果,以巡视整改成效促进各项事业高质量发展。一是持续狠抓落实。坚持目标不变、力度不减,对巡视整改工作紧抓不放,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不断深入和巩固整改成果;对需要长期坚持整改措施,以“钉钉子”精神紧盯不放,长期坚持,一抓到底,确保巡视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到位。二是健全长效机制。针对省委巡视指出的问题,倒查制度缺陷,加强制度建设。对整改工作中已经建立的各项制度,坚决抓好落实,确保真正发挥作用。对需要建立的制度,抓紧制定完善,堵塞制度漏洞。对不科学、不健全的制度,进一步规范完善,防止问题反弹回潮。三是强化工作实效。要求全区干部正确处理好巡视反馈问题整改工作与推动当前工作的关系,紧紧围绕高质量完成巡视整改任务、高标准推动当前工作互融共促,把巡视工作成效体现在整改落实的具体举措上,体现在实实在在的工作成效上,把巡视整改成果转化为推进各项工作高效开展的动力。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87837059;邮政信箱中共杭州市上城区委员会办公室;电子邮箱hzscqwb@163.com。

中共杭州市上城区委

2021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