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视巡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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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杭州市上城区委关于十四届省委第十一轮巡视整改进展情况(原上城区部分)的通报
来源:杭州廉政网      发布时间:2021-08-30 11:40:35

根据省委统一部署,2020年10月14日至12月11日,省委第三巡视组对杭州市原上城区开展了巡视。2021年1月11日,省委巡视组向原上城区委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进展情况(原上城区部分)予以公布。

区委把巡视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来抓,始终站在讲政治、讲大局、讲党性的高度,深刻认识整改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省委的部署要求上来,以高度的思想自觉正视问题,以强烈的责任担当改正问题,切实做好整改工作。一是提高思想认识,把握整改要求。区委对巡视反馈的问题照单全收、全面整改,不拖延、不回避、不打折,自觉把抓好省委巡视反馈问题的整改,作为践行对党绝对忠诚、落实“两个维护”的具体行动,以扎扎实实的整改工作成效,推动上城高质量发展。二是加强组织领导,明确整改任务。区委认真对照省委巡视指出的4个方面13类30个具体问题,细化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和时间清单,列出43条整改举措,逐一明确责任领导和承办单位,确保所有问题认真解决、有效整改。三是坚持上下联动,狠抓督导落实。区委常委会每两周听取整改落实情况汇报,区委巡视整改领导小组办公室每周召开巡视整改工作例会,实行挂图作战,实施“双周报进度,月度晒战绩”工作机制,逐条对账销号。强化跟踪问效,对整改进展不力、进度缓慢、成效不佳的,以督办单、问题交办单、集体约谈等不同形式压实整改责任,启动追责问责,确保改出实效、抓出长效。

巡视反馈后,对省委巡视组巡视期间移交的12件信访件,进行了认真梳理和集中办理,目前已办结12件,办结率为100%。对巡视移交的2件问题线索,及时进行分类处置,目前已办结1件,办结率为50%。在巡视整改工作中,对违规违纪的,立案15件、了结14件,给予党纪处分7人次(党内警告4人次、严重警告3人次);政务处分3人次(行政记大过1人次、警告2人次);组织处理37人次(调离岗位1人次、免职2人次、其他34人次);诫勉4人次,教育谈话40人;建立完善制度61项;清退款项438.19万元,挽回其他经济损失3166.11万元。

一、关于“发挥政治引领作用不够充分”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坚决贯彻习近平同志重要指示精神。组织学习习近平同志重要指示精神,完成3份相关研究报告,就更好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提出建议。加快实施文化强区战略,推出“品宋”系列文化丛书,开发南宋IP文创衍生品,推出5条南宋文化旅游线路,梳理出50余个宋韵文化元素,创作宋韵主题歌曲12首。与市园文局组建德寿宫项目专班,计划于2022年完成建设并投入运营。制定庆祝建党百年及习近平复信小营巷十周年系列活动方案、“小营红巷”品牌宣传提升方案,提升“尚城·红星系”党建品牌含金量。推广“小营红巷”社区党建经验,整体提升红巷党群服务中心,打造“小营红巷馆”,小营巷社区党委荣获“全国先进基层党组织”称号。“尚城·红星系”党建联盟、小营巷社区治理、“十红十百”系列活动被《人民日报》、新华社、《新闻联播》报道。

(二)主动担当改革创新光荣使命。开展国企改革工作,推动资源整合,形成4家区属重点国企改革实施方案,明确主业方向,推动企业实体化运作及资产划转。完成企业与所属事业单位脱钩,注销低效运营企业,做大做强做优集团企业。清查区属国有企业房产,截至2020年底累计有房产(含车位,不含安置房)2778处,面积66.94万平方米,资产518.05亿元。加强国企监管,健全企业法人治理机制。建立党委前置研究讨论事项清单,明确企业治理主体权责,建立国有企业改革创新容错纠错机制,落实国有企业重大事项监督管理,确保规范经营,增强市场竞争力。厘清指挥部、国企及相关街道之间权责利关系以及运转机制,计划于2021年12月底前完成体制机制改革。

二、关于“贯彻新发展理念不够精准”的整改情况

(一)强力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制定《上城区健康服务与大数据产业创新服务综合体管理及专项资金使用办法》《小营智慧健康产业园管理委员会管理办法》,推动新旧动能转化。深化省级健康与大数据产业创新服务综合体建设,力争每年服务健康类企业300家次以上,每年招引各类健康服务、精准医疗、名医诊所等健康类企业60家以上,每年培育、招引、评定健康类人才10名以上。推进项目招引和“152”项目建设,重点跟进阿里数字新消费、网易数字街区等项目,按期推进新世界望江金融总部等项目。加快科技创新发展,实施“六倍增六提高”计划,力争在“十四五”期间实现创新指标翻一番。

(二)全面推进城市建设和改造更新。成立泗水坊环境整治领导小组,明确泗水坊历史地段整治方案,计划2022年1月31日前完成整治,提升背街小巷、农贸市场周边、拆迁地块、工地周边等城市部位环境卫生质量。建立常态化沟通联络协调机制,定期对难点热点问题组织“回头看”,巩固整治工作成效。成立老旧小区微更新工作领导小组,2021年启动22个老旧小区改造共84万平方米,累计改造约270万平方米。计划“十四五”完成改造约260万平方米,实现2000年以前老旧小区改造全覆盖。因泗水坊历史建筑老旧破败、私搭乱建等问题,进行批评教育3人、约谈2人。

三、关于“执行重大决策部署不够及时到位”的整改情况

(一)积极主动防控金融风险。在原上城区注册的网贷平台及分支机构已全部清理关停(销号19家、立案17家),持续开展追赃、定期公告等工作。建立健全金融风险应急处置体系,强化金融风险防控,全面宣传金融投资风险。

(二)全面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由区委书记牵头领导防控领导小组,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上城区新冠疫情社区网格化防控工作的通知》。优化社区网格化防控工作机制,依托基层治理四平台,强化重点人员管控。成立惠企政策落实工作小组,全面梳理惠企政策执行情况,累计兑现资金7.24亿元,惠及44168家企业;走访服务企业3597家次,协调解决问题287个。核实处理6个未享受房租减免的问题,合计减免182936.48元。坚持财政房租减免备案制度,定期开展“回头看”,防止问题反复。

(三)全面彻底实施“三改一拆”。由区委副书记牵头领导区拆违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健全工作例会、网格化巡查打卡、新增违建有奖举报、问题交办督办、考核通报等机制。瑞莱克斯酒店、置地国际电商基地违建已拆除处置完毕。加大“三改一拆”工作力度,2021年计划完成1万平方米存量违章拆违任务,大力推进全域违建清零,截至目前已完成8526.96平方米。因“三改一拆”推进不力,3人被约谈。

四、关于“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仍有差距”的整改情况

(一)扎实推进征迁安置工作。建立工作例会、问题交办督办等系列机制,出台《上城区特殊安置房源管理办法(试行)》《上城区存量安置房去化办法(试点)》《上城区集体征迁项目安置面积区外等值置换暂行办法》等文件。实施“回迁提速”攻坚行动,4517户未安置户已安置266户(清零75户10年以上在外过渡户),计划年底前再安置1287户(清零5年以上在外过渡户),剩余2964户于2024年12月31日前完成安置。1914套存量房源目前已销号1179套(其中360套因用作公租房等原因暂不具备分配条件),剩余735套用于全区统筹调配,2021年底前全部清零。因安置进度和“三改一拆”推进缓慢约谈1人,因征迁安置工作不扎实约谈1人。

(二)深植依法行政理念。成立行政争议预防和化解工作领导小组,指导工作开展。举办法治政府及普法讲座,法官、律师、学者下基层讲授依法行政、行政执法程序相关课程,进一步增强基层干部法治意识,提升依法行政水平。各部门对行政程序开展自查自纠,加强行政执法督查,建立健全行政复议监督指导五项机制,推进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2021年一季度以来,全区行政诉讼发案量较2019-2020年同期平均发案量下降28.57%。

(三)积极化解公共服务供需结构性矛盾。梳理形成《省委巡视公共配套设施整改项目任务清单》,制定《上城区居家养老服务用房配建实施办法》《上城区社区配套和公共服务用房使用绩效评价办法》,统筹推进公共配套服务用房补缺。加快规划学校(幼儿园)建设落地,建成钱学森学校,完成凤凰小学秋涛校区等改建工程2个,2021年提升改造社区康养驿站10个。深化提升交通拥堵治理能力,持续巩固和优化浙医一院、浙医二院、市一医院等周边交通治堵应用场景,修订完善《上城区城市管理局违章停车处罚管理的整改方案》。成立上城区油烟、噪声污染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上城区油烟、噪声污染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形成环保督察问题清单,开展集中整治,油烟噪音扰民问题有效缓解。进一步发挥物业综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作用,制定出台《上城区住宅小区物业考核激励办法(试行)》,完成国有物业公司参与物业管理兜底的方案。不断加大对物业企业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罚力度,持续深化物业业委会党建,完善“小区综合党委、业委会、物业服务企业”新三方协同治理机制。全力推进数字化改革工作,成立工作专班,提升网上办、掌上办比率,方便群众使用,群众获得感得到有效提升。加大数据开放创新,完成“上城区数字驾驶舱指标填报系统”等4个区自建应用系统与浙政钉用户体系对接工作。

五、关于“‘两个责任’落实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坚决扛起主体责任。区委召开区纪委十届六次全体会议暨全区作风建设大会,对全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进行安排部署。下发党风廉政建设一季度工作要点,督促区财政局等9家责任单位完善拆迁安置、工程建设、国有资金资产管理等重点领域廉政风险防控体系建设,排查廉政风险点677个,制定防控措施1050条,制定防控制度77个。开展省委巡视反馈意见整改情况专项督查,对19家单位17个负责人开展集体约谈,对45人进行问责。做好赵明贪污案、邱成浩贪污案“后半篇”文章,召开案件案情分析会,其中赵明案向区教育局发纪律检查建议书、向区财政局发监察建议函,督促区教育局召开教育警示大会。邱成浩案向区住建局、区审管办发监察建议书,督促区住建局、区审管办召开教育警示大会。因赵明贪污案,有12人受到处理处分,其中对原区教育局结算中心副主任、会计等2人给予政务警告处分,对杭州市胜利实验学校总务处主任给予党内警告处分,集体约谈1人,提醒谈话2人,责令检查4人,通报2人。因邱成浩案,有6人受到处理处分,其中对区住建局行政审批科副科长(主持工作)给予党内警告处分,责令检查2人,集体约谈2人,诫勉谈话1人。

(二)全面落实监督责任。区纪委督促相关单位对拆迁安置、工程建设、国有资金资产管理等重点领域进行深入分析、制定措施;各派驻纪检监察组、街道纪工委加强相关重点领域的日常监督。督促区财政局、区住建局、市规划资源局上城分局、望江街道、紫阳街道以及相关指挥部等9家单位进行廉政风险清单动态调整,开展重点领域廉政风险防控专项检查评估,进一步完善防控措施。做好涉纪信访举报的受理办理工作,加强问题线索排摸、分析研判和核查处置,共排摸问题线索41条,立案10件。因物业项目应招未招标、工程项目违规发包、工程项目合同签订不规范对2人进行提醒谈话;因物业项目应招未招标、房产失管对1人进行通报处理;因房产失管、大额资金使用未经讨论对2人进行责令检查处理;因工程项目发包不规范、工程质保金支付滞后、保修期内对建设单位维修情况把关不严对4人进行批评教育处理。

六、关于“对重点领域监管不力”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全面加强国有房产管理。成立国有房产清查核实工作组,全面开展区属国有房产清查核实工作,经查,全区各国有单位累计共有房产3776处,面积154.50万平方米。对可能存在的公职人员以权谋房、以房谋私等情况,经梳理,近五年在巡视、审计等各类检查中存在此方面问题的3家单位,均已经通过补缴租金、退租等方式完成整改。开展房租租金清欠专项行动,截至目前,已收回租金2509.92万元,未收回已进入司法程序的1273.66万元。强化国有企业房产内控管理,建立房产出租内控管理制度,形成2020年度房产出租经营情况报告。各重点房产管理企业均建立出租管理内控制度。因国有房产管理不到位,3人被谈话提醒。

(二)全面规范招商引资工作。建立健全招商决策、项目动态跟进预警等机制,制定出台《关于完善招商引资工作机制的指导意见》,建立问题核实机制,对近年来涉及招商引资引荐奖的企业逐一进行调查核实,发现6家企业存在发放程序不规范、材料不齐全等问题,对此进一步规范招引企业享受政策的决策程序和兑现程序,对项目台账进行材料查漏补缺;核实兑付政策情况,向企业追缴因提前兑付而造成的利息损失。开展全区招商引资领域省委巡视问题提醒谈话,共谈话78人。因招商引资工作存在管理漏洞约谈1人,并责令区投资促进局党组向区委作出书面检查。

七、关于“作风建设不够扎实”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坚决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下发《关于落实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 切实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减轻基层工作负担的通知》《关于发文预审工作的办法(试行)》,从制度层面予以规范。加大对微信、钉钉等平台日常使用的管理监督,对查处的相关问题进行通报曝光。形成通报考核机制,对未按要求精简文山会海的单位,在全区范围内通报并纳入目标考核,确保有力遏制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

(二)严肃处理违规收受礼金礼卡问题。紧盯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群众身边腐败以及“三不”问题,开展会所整治及“回头看”专项行动,通过多轮排摸、全覆盖检查、建立“一场所一方案一档案”、集体约谈、层层签署承诺书等方式,严格落实“公益性、大众性、可进入、可消费”的整治任务;开展违规收送“烟票”、违规公款购买节礼、违规使用公车等问题专项监督工作,规范礼品礼金分类处置、统一移交机制,廉政账户实名管理,持续开展系列廉政教育。因违规收受礼金礼卡分别给予陶瓷品市场总经理党内警告处分、望海潮公司前期开发部副主任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原工程建设部主任免职处理、经营核算部1职员免职处理。

(三)全面杜绝办公楼装修重复浪费现象。区委多次专题研究关于湖滨指挥部办公楼装修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通过整改落实周报机制,督促湖滨指挥部整改落地。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办法等相关制度,进一步规范办公场所装修审批,加大办公用房使用情况自查自纠和动态监管。因办公用房重复装修约谈1人,并责令湖滨指挥部党组向区委作出书面检查。因办公用房超标问题原区城管局副书记、副局长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区城管局办公室负责人受到诫勉处理。因办公用房使用不规范约谈1人。

八、关于“干部人事工作不够严谨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突出选人用人政治标准。制定《上城区领导干部政治素质考察全流程执行表单》,明确政治素质考察的时机、内容和方式,既注重在年度考核、干部谈心谈话、评先评优等工作中了解衡量,又注重在八小时外的整体把握,实现全天候考察监督。强化政治素质考察的结果运用,将领导干部的政治表现应用于干部素质培养、知事识人、选拔任用、从严管理、正向激励等全过程。探索建立政治素质电子档案材料清单,开设区管干部政治素质电子档案模块,对政治素质考察相关材料进行电子归档。

(二)严格干部人事档案任前审核。修订完善《上城区干部人事档案工作细则》《上城区干部人事档案审核自查自评表》,探索实行公务员系统与干部人事档案双向查纠工作机制,开展区外调入行政事业编人员干部人事档案专项检查工作,完成公务员(参公人员)补登工作。严肃处理学历造假等问题,区住建局党委对当事人学历进行重新认定:取消其大专学历,认定其全日制学历为高中。给予当事人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调离岗位的组织处理,对经办的两名工作人员分别作出批评教育和责令检查处理。

九、关于“干部日常监督管理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严格执行因私出国(境)管理制度。拟定领导干部出国(境)证件管理细化操作办法、审批管理细化操作办法、处理处置和责任追究细化操作办法。对单位出国(境)管理不严的5家单位的“一把手”进行集体约谈,对3名相关人员进行了批评教育,1人通报批评。做好全区出国境管理自查“回头看”工作,对全区备案人员及证件管理情况再摸排,发现未经审批出国(境)1人,给予原区商务局外贸外经科科长行政记大过处分;未及时上交证件1人,给予批评教育处理。

(二)彻底清理违规兼职。出台全区领导干部企业兼职管理办法,完善干部企业兼职报备审批、变更退出制度。定期排查干部兼职情况,确保无新增违规情形。开展全区领导干部违规企业兼职和持有非上市公司股份情况排查,完成2名违规兼职同志清退、51名领导干部股份转让退出工作。“多头取薪”当事人经费已退还并作出深刻检查,湖滨指挥部党组向区委作出书面检查。

十、关于“对基层党建工作统筹指导不力”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加强机关党建工作。制定《中共杭州市上城区委关于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和省委、市委有关文件精神的通知》《关于创建模范机关的实施办法(试行)》《上城区直属机关党组织落实机关党建责任制实施办法(试行)》等文件,对基层党组织做好指导和督促工作,确保机关党建责任落实落细。针对三家单位换届把关不严、以行政会议代替党委(党组)会议等具体问题,提出批评教育,对4人进行谈话提醒。

(二)加强“两新”组织有效覆盖。制定《上城区关于加强两新党组织建设的实施意见》,强化两新组织党建支撑保障,严格按照“联合党支部覆盖不超过5家”的要求,共整改南星街道新经济组织联合第一党支部等48个联合党支部覆盖过宽的问题。开展两新领域“双百”行动和党员组织关系“双找双查”行动,防止边拆边软、边建边瘫。择优选派“两新”党务工作者到联合党支部担任党支部书记,提高“上城红云学院”“双强班”培训水平,提升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

(三)规范发展党员工作。加强发展党员计划统筹,做好多年未发展党员社区党组织排查整转工作。严把党员发展政治关,核实查清湖滨指挥部提交违规发展党员情况。依托“西湖先锋”智慧党建平台,形成发展党员线上建库、发展和预警机制,规范党员发展25步,线上线下结合做好发展党员全流程管理。建立党员发展专项检查、互查互看制度,确保年度检查全覆盖。

十一、关于“工程建设领域监管仍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健全长效机制。成立上城区招投标工作监管小组,出台《关于上城区直接发包和邀请招标特殊项目认定程序的通知(试行)》《上城区政府投资建设项目概(预)算管理办法(试行)》《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工程变更内部管理的通知(试行)》《玉皇山南管委会投资建设工程管理办法》等文件,进一步完善制度、堵住漏洞。健全建设主体内部决策机制,召开全区招投标政策法规宣传贯彻培训会,提升建设主体业务水平。建立动态检查制度,确保定期检查每年不少于2次,抽查比例不低于半年内上报项目总数的20%。

(二)开展专项自查。玉皇山南指挥部梳理甘水巷、樱桃山地块地下车库工程项目档案资料形成调查报告,完成自查情况报告和问题检查报告。委托第三方审计单位对工程进行实质性复审,核减70万元。  

(三)严肃问责追责。因望江指挥部直接发包和邀请招标比例过高约谈望江指挥部总指挥;因甘水巷、樱桃山地块地下车库工程项目严重超预概算整改不到位,对1人进行提醒谈话,并责令玉皇山南基金小镇管委会联合党委向区委作出书面检查。

十二、关于“执行公款竞争性存放仍然不严”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出台长效机制。区委、区政府多次专题研究,要求加强公款竞争性存放工作。区财政局制定长效机制,建立区级预算单位公款竞争性存放和银行账户年检制度,定期跟踪监督账户开立和使用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并长期坚持。

(二)开展专项调查。开展区级行政事业单位公款存放情况调查工作,对单位所有公款账户信息以及2020年公款余额和竞争性存放情况进行调查统计汇总。针对调查汇总情况,开展审核工作,对单位报送的公款账户信息情况与财政信息系统中的账户信息进行一一核对,未发现问题。

(三)跟进问责追责。因公款竞争性存放执行不到位对3人进行提醒谈话,并责令区法院党组向区委作出书面检查。

十三、关于“干部超过退休年龄晋升职级问题仍有存在”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进行专题研究。区委组织部牵头多次专题研究干部职级晋升问题,要求严格执行职级晋升相关规定,从严审核各类职级晋升人员资格条件。

(二)制定长效机制。建立完善《上城区公务员职级晋升工作实施细则》《上城区一至四级调研员职级晋升工作流程》《上城区公务员一级主任科员以下职级晋升指导意见》等职级晋升制度。

(三)规范晋升职级。加强摸排,确保符合条件人员及时晋升职级。加大职务职级并行制度业务培训力度,提高组织人事干部业务水平;加大职务职级并行制度政策宣传,树立正确用人导向,充分发挥激励效应。

(四)严肃批评教育。针对干部超过退休年龄晋升职级问题对2人进行批评教育,并进行提醒谈话。

下一步,上城区委将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继续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委关于做好巡视“后半篇文章”的要求,持续抓好巡视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进一步巩固整改成果,以巡视整改成效促进各项事业高质量发展。一是坚定巡视整改的政治站位。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重要论述,把巡视整改作为检验“两个维护”的试金石,始终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确保中央政令畅通。充分发挥区委核心领导作用,进一步压紧压实工作责任,突出问题导向,主动担当作为,注重标本兼治,共同推动巡视整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扎实推进“两学一做”“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开展好党史学习教育,不断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二是坚决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全面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切实担负起管党治党政治责任,不断提高党的建设质量。持之以恒正风肃纪,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保持反腐高压态势,持续深化作风建设,防止“四风”问题回潮反弹。加强干部队伍建设,紧扣建党100周年重大主题,用好“新中国第一个居委会”“浙江省第一个党组织”等红色资源,激励广大干部在新时代展现新担当新作为。拓展深化“三联三领三服务”特色品牌,分类推进“两新”组织等基层党建工作,持续整顿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切实提升基层党组织的组织力。三是不断深化巡视整改。加大巡视整改工作制度保障力度,针对巡视反馈意见指出的具有反复性、规律性、普遍性的问题,建立健全科学有效的制度体系、流程体系、责任体系,通过一个问题整改、推动一类问题解决、完善一方面制度体系,从源头上预防问题再次发生。加强巡视整改的经常性督促检查,定期梳理整改进展情况,动态分析整改成效,督促各部门切实担负整改首责。区委巡察机构进一步加强巡察监督力度,规范巡察工作,出台了《关于建立健全区委巡察机构与区纪委区监委机关协作配合机制的实施意见》等12项制度规定。对搞选择性整改、敷衍整改、虚假整改甚至边改边犯、改了又犯的,一律严肃追责问责,确保整改落到实处、见到实效。四是持续促进成果转化。坚持抓整改就是促发展,把抓好巡视整改作为推动解决问题、改进提升的难得契机,更加注重在巡视整改过程中解难题、增动力、添活力。坚持把整改落实与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浙江重要讲话精神结合起来,与省委“争创社会主义现代化先行省”的战略部署结合起来,与市委“高水平打造‘数智杭州·宜居天堂’”的发展导向结合起来,统一思想、凝聚力量、担当实干,统筹推进常态化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为高质量建设一流的国际化现代城区、开启社会主义现代化新征程作出更大贡献。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571-87837059;邮政信箱:中共杭州市上城区委员会办公室;电子邮箱:hzscqwb@163.com。

中共杭州市上城区委  

2021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