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桐庐"标准化"绩效考评 淬炼巡察"利剑"
来源:桐庐县纪委县监委      发布时间:2022-01-11 15:01:28

“本轮巡察绩效考评得分排名前两位的是县委第一巡察组、第三巡察组,现向你们颁发绩效考评流动红旗。”2021年12月底,在桐庐县委第十七轮巡察工作绩效考评中,两面流动红旗的最终归属“尘埃落定”。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巡察工作激励与约束机制,营造比学赶超的良好氛围,桐庐县制定出台《县委巡察组考核办法》,建立针对性强、可量化操作的“标准化”绩效考评体系,推动巡察队伍建设和巡察工作质效“双提升”。

在考核内容设计上,该办法紧密结合巡察工作实际,着力突出业务能力,对巡察组的考核覆盖巡察了解、报告撰写、反馈移交、巡察整改、队伍建设等八大方面,并科学细化为前期准备、受理信访、问题底稿等20个评定内容及7类加分项目,考核内容既贯穿了整个巡察工作,更精准“点穴”直戳重点难点、创新亮点、易疏忽点。

为了对各巡察组巡察工作质效进行“标准化”绩效考核评价,桐庐县委巡察办在加强对考核内容精雕细琢的同时,还注重科学设置考核要点和相应分值,充分体现出考准考实。

“巡察了解方面,基准分为20分。前期准备中,缺失工作方案的,扣1分……”在给每个巡察组赋予基准分100分的基础上,该办法依据任务达成率、执行规范度等情况,给每个评定内容设定了考核要点和扣分标准。而在特别单设的加分项目中,则包含了移交问题线索、挽回经济损失等7个类别的加分项评分标准。

除了“加扣分”项,该办法还专门设置了“否决项”。对于存在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重大、敏感问题出现瞒报、漏报造成重大影响等行为的巡察组,采取“一票否决”,不仅当轮巡察考核得分为零,还将严肃追责问责。

“您是否发现巡察组干部驻点巡察期间未按规定挂牌上岗的情形?是否存在……”此前,在桐庐县财政局巡察“回头看”情况反馈会各项议程全部完成后,该局与会人员手中多了一份《巡察组工作情况测评表》,让大家为参与县委第十七轮巡察的第二巡察组进行评价打分。

原来,根据考核办法,巡察组绩效考核评价采取“一轮一考核、一年一汇总”的方式,由县委巡察工作考核小组组织实施,考核成绩由绩效考核、考核办和被巡察单位联合测评以及领导评议三部分组成,分别按照60%、10%、30%的权重,综合计算形成总得分,并由考核小组研究审定后公布考核评价结果。最终,对综合得分排在前两名的巡察组,给予颁发流动红旗。

“我们组这个第一名,实在是来之不易!出台考核办法后,四个巡察组在良性竞争的氛围下,都卯着劲儿、想着法儿地比团结、比规范、比创新。”看着挂在办公室门口的流动红旗,县委第一巡察组组长徐军说。

与此同时,绩效考核评价结果也及时报送到了县委组织部和抽调人员单位,作为巡察组干部年度考核、等次评定、评优评先、提拔使用的重要依据,通过正向激励与反向鞭策“双管齐下”,彰显出筑牢巡察组“共同体”意识的导向。一方面,对全年得流动红旗的次数超巡察轮次50%的巡察组,该组组员在评优评先中原则上予以优先;另一方面,对于全年考核中均未得到流动红旗的巡察组,该组组员原则上不推荐为当年度评优评先人选,且该组组长还将由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进行约谈。

“下一步,我县还将持续完善巡察组和巡察干部双层面的考评体系,通过评学互促,淬炼巡察‘利剑’、锻造巡察铁军,为推动全县巡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打牢坚实基础。”桐庐县委巡察办负责人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