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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字诀"做好社区巡察"后半篇文章"
来源:拱墅区纪委区监委      发布时间:2022-01-21 17:10:32

根据杭州市拱墅区委统一部署,2021年6月至8月,区委巡察组对华中等90个社区党委开展了巡察。自区委巡察反馈以来,拱墅区委紧盯巡察整改主体“牛鼻子”,积极发挥指导督导、统筹督促作用,各街道成立以党工委书记为组长的社区巡察整改领导小组,着力做好社区巡察“后半篇文章”。

“实”字当头,压实整改责任

“未制定党委会议事规则、资产管理不够严谨、未建立办公用品领用制度、费用报销资料不完整……”石桥街道对照整改方案,专题分析评估,作出“整改完成”或“继续整改”研判,推动巡察整改“不悬空”、“全见底”。

全区层面上,拱墅区委巡察机构实行整改问题清单管理,坚持“原汁原味”反馈,责成被巡察党组织建立问题清单、任务清单和责任清单,并逐一明确整改时限,逐项研究整改措施,明确3日内专题部署、10日内报送方案、1月内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2个月内完成整改的“3+10+1+2”巡察整改工作时间表,实现整改过程精细化管控、问题整改清单化销号。

“严”字为要,明确责任担当

“办公用品领用有没有登记?有没有专人负责?领用人有没有签字?”在上塘街道,督查小组正对社区巡察中发现的“未建立办公用品领用制度”问题整改情况进行督查。

拱墅区各街道党工委书记坚决扛起第一责任人职责,班子其他成员就巡察问题整改分工负责,对推动整改不力、推诿扯皮、拖延敷衍等落实不到位的,及时约谈提醒。同时,各街道纪工委充分发挥贴身监督优势,对巡察中的问题线索深挖细查,上塘街道纪工委立案查处大关经合社倪某违法转租问题,并对其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收回违法所得35万元;长庆街道纪工委立案查处青年支部书记谢某违反工作纪律,不规范使用党建活动经费问题,并给予党内警告处分;石桥街道纪工委先后对整改不力的社区组织处理12人,清退违规款项42350元。本轮巡察社区(经合社),各级纪检监察组织共提醒谈话476人次,组织处理135人,立案5人,挽回经济损失3686.25万元。

“常”字托底,深化整改成效

按照“共性问题按时整改、个性问题分析研判、典型问题剖析根源”的要求,各街道党工委自觉把巡察整改成果运用到工作中,督促被巡察社区全面对照问题清单,深挖细找问题根源,并针对性构建长效机制。

据统计,本轮巡察社区(经合社),全区共发现问题1012个,完善制度430项。长庆街道建立健全合法性审查工作实施办法、行政机关合同管理制度、机关工作人员考勤及请假管理制度等5项制度;上塘街道健全党员领导干部社区(经合社)党建工作联系点制度,完善《上塘街道(股份)经济合作社会计委托代理财务管理制度》、《上塘街道小额工程项目招投标管理办法(试行)》等制度规范。

“巡而不改,不如不巡。”拱墅区委巡察办主任李广运表示,“社区(经合社)是我们打通基层治理的‘最后一公里’,从严从实做好社区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要点对点、事对事,既推动‘当下改’,又促进‘长久立’,不断增强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