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对巡察发现的问题线索第一时间进行了初核,分管领导未将垃圾桶采购合同执行处置情况提交班子会议集体研究决定,存在工作不到位的情况。”说起近期查办的问题,杭州市临安区纪委区监委派驻第一纪检监察组负责人介绍道。
2021年9月,临安区纪委区监委派驻第一纪检监察组收到了来自区委巡察办移交的问题线索,反映市政公用和市容环境卫生保障中心在2018年、2019年垃圾桶采购中执行合同不严格。派驻第一纪检监察组立即展开线索初核,通过调阅采购招标方案、验收资料、资金支付凭证等原始资料,查看该事业单位出具的请示和说明,与采购方、供应商、经办人等进行谈话,经初核认定该反映问题属实。最终区纪委区监委对3名当事人进行通报处理,同时将垃圾桶采购合同执行不到位的问题作为巡察整改重点问题,建立巡察整改监督台账跟进监督。
巡察是发现问题的政治体检,整改是解决问题的政治担当。通过全链条管理的问题线索闭环办理机制,派驻纪检监察部门第一时间对巡察发现的问题线索进行核实、处置,巡察机构及时跟踪问题处置情况进行通报,实现“发现问题、处置问题、形成震慑”的目的,这正是在巡察过程中运用巡察、派驻联动监督推动巡察问题整改的生动示范。
为更好推进巡察整改和成果转化,临安区纪委区监委聚焦巡察发现、反馈、整改问题等环节,与巡察机构密切协作配合,不断建立完善日常通报、信息共享、线索处置等工作机制,通过巡察发现问题明确日常监督方向,以强力监督推动巡察问题整改,巡察监督与派驻监督贯通融合,增强监督合力,提升巡察整改成效。
2021年10月,针对巡察组反馈区应急管理局驾驶员(编外用工)买卖经营劳保用品的问题,派驻纪检监察组查实后对相关人员给与诫勉问责,并下达监察建议,督促推动区应急管理局针对存在问题完善相关制度2项。
“巡察组和纪检监察组通过巡察派驻联动从各自为战转变为协同作战,更好地统筹了主体责任、监督责任,提高了监督效果。”区纪委区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截至目前,临安区共开展常规巡察16轮,共发现问题7848个,移交问题线索602条,给予党纪政务处分66人次,反馈问题整改7723个,推动全区各层面建立健全制度机制764项。
前不久,临安区启动一届区委第一轮巡察工作,对区科技局、区融媒体中心等4家单位开展巡察。巡察组进驻前,派驻纪检监察组根据日常监督情况,与巡察组就被巡察单位政治生态情况、内部管理薄弱点及问题易发风险点进行会商研判,为明确巡察重点、制定巡察方案提供有效参考。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加强巡察派驻监督贯通融合,增强监督合力,推动巡察整改成果运用。”区委巡察办相关负责人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