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杭州市萧山区某二级事业单位外借人员朱某,因多次出境未审批、长期缺岗未请假受到处理。“原以为没人会查,抱有侥幸心理,没想到会被你们查到。”面对杭州市萧山区委第二巡察组工作人员时,朱某脸上写满了懊悔。
事情还得从一次巡察说起,2021年11月,该区区委第二巡察组工作人员在巡察某二级事业单位时发现,该单位员工朱某长年委派在外单位却没有派用手续,也没有履历记录,于是当即决定到借用单位一探究竟。
果不其然,上班时间外借人员朱某未在岗,也无人知晓去向。难道真的是管理“真空”,来去自由吗?当初派用的工作早已结束,朱某却没有回到原单位报到,这个人现在归哪边管理?为了将问题彻底查清,巡察组全组人员立即分工合作,开展多方位调查,一部分人调阅资料,一部分人找人谈话了解。
“朱某是什么时候派出去的,为什么要派用?结束外借是什么时候?”巡察组找来了该二级事业单位负责人,了解借用经过。
“2008年下半年,因为区里有个农贸市场内部6条市政道路要建设,需要我们单位派人去管理,当时派朱某去。2012年道路建设完成,朱某就不再承担相应工作了。”该单位负责人说道。
“结束后为什么没有及时将人召回?派用那么久也没有任何手续?”
“这个我们没有管理到位,2008年可能单位制度没有那么完善,手续没有完备,派出去没有记录。后来完工我们没有及时召回,他本人也没有向我们来汇报过,可能那边相对自由些。”负责人也认识到了管理的问题。
随后,巡察组又联系了农贸市场工程部负责人,了解到在工程施工期间朱某确实在农贸市场上班,但是工程结束后朱某的出勤就相对自由了,因为人事管理权限不在农贸市场,他们也就睁只眼闭只眼,没有过问朱某是否向原单位汇报相关情况。
而在查阅资料时,巡察组发现朱某女儿定居国外,工作人员联想到朱某是否存在经常出国的情况呢?
“申请有关部门协助,调取一下出行记录。”巡察组组长马上下了决定。
没多久,一长串的出国记录摆在了巡察组面前,这让大家非常震惊。记录显示,2016年至2018年间,朱某共出国(境)6次,到多个国家旅游,2019年的一次出国时长竟达263天。而所有的这些出行均未见请假手续和出国(境)审批。
而按照2019年的规定,护照需统一上交管理,可朱某护照为何没有上交?其日常考核又由哪个单位负责?工资、奖金是否正常发放?巡察组对此进行了进一步调查,这才使整个事件逐渐明晰。
2019年时,原单位要求朱某上交护照,朱某称已上交农贸市场,但实际上后来他又取回了护照,且未经任何审批。拿回护照的朱某原本也感到心虚,但一想到自己的“借调”状态有机可乘,侥幸心理便占了上风。同年11月18日,朱某未经审批出发去加拿大看望女儿,因受疫情影响,直至2020年8月6日他才回国。而原单位对朱某的年度考核意见均为合格,其出境期间的工资、奖金和年休假补贴全额发放。
朱某作为公职人员,未向单位请假和出国境审批,多次出国境,最终被降级处理,并追缴应扣发的工资、奖金、年休假等费用共计19万余元。
“像朱某这样出国来去自由还‘吃空饷’的工作人员必须严厉处置,同时,这个案例也反映出相关单位在干部管理问题上存在制度执行不力、责任部门监督缺位等问题。”巡察组相关负责人说道,在该案处理结束后,巡察组下发了巡察报告,对该单位进行监督整改,派驻第四纪检监察组对单位失管问题下发了纪律检查建议书,要求举一反三全面整改。
据了解,为防止类似问题再次发生,该单位已就人员证件“应交尽交”是否真实有效以及因私出国(境)证照管理、审批是否规范等问题开展了全面排查,并且通过召开会议、下发通知等手段再次敲响警钟。下一步,将切实扛起主体责任,加强政策教育,做实日常监督,有效杜绝漏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