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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杭州市民政局党组关于市委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来源:杭州廉政网      发布时间:2023-06-02 16:43:23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2年7月15日至9月23日,市委第四巡察组对市民政局党组开展了市县民政系统联动巡察。2022年11月14日,市委巡察组向市民政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市民政局党组把巡察整改作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重要论述的政治任务来抓,与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紧密结合起来,第一时间成立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党组书记任领导小组组长,班子成员扎实履行“一岗双责”,制订巡察整改工作方案,细化“四张清单”,一体推进市委巡察反馈意见和选人用人专项检查、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专项检查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局党组与局系统各级党组织一体贯通抓整改,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向基层延伸。截至目前,巡察反馈的10个方面44个具体问题中,41个问题已完成整改,3个问题尚在整改中。

一、关于“学习领悟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政工作重要指示精神不够全面深入,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还有欠缺”问题的整改情况

1.强化政治理论武装。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决做“两个确立”忠诚拥护者、“两个维护”示范引领者。夯实“第一议题”制度,局党组会及时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确保第一时间学习领会。建立健全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工作闭环管理机制,梳理习近平总书记指示批示和重要讲话200余条,印发《2022年度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政领域重要指示精神的任务清单》,形成8个方面29项具体任务,逐项抓好贯彻落实。同时,将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全国、省市民政工作会议精神情况,纳入局系统年度大党建考核和内控巡查重点内容,推动各项举措落地见效。

2.加大殡葬改革推动力度。2022年12月以来,完成《杭州市区殡葬基本服务费用免费的实施意见》专家论证和公平竞争审查,经局党组研究并上报市政府,市政府明确“按照相关要求,在沟通协调一致的基础上,拟以市财政局、市民政局联合发文”,目前正会同市财政局推进联合发文。

3.推进向社会组织购买服务比例破题。积极开展《社会组织承接政府转移职能和购买服务推荐性目录(2022-2027年度)》申报编制工作,印发《杭州市民政局关于公布2022年度市本级社会组织承接政府转移职能和购买服务推荐性目录的通知》,组织开展社会组织承接政府转移职能和购买服务推荐性目录的编制工作。积极推动“加大向社会组织购买服务的支持力度”政策呼吁,进一步加强全市社会组织培育和社会组织能力建设。持续深化“五社联动”,结合公益创投工作,提升镇街社会组织服务中心实体化运营比例和质量,引导社会组织参与基层治理,实现乡镇(街道)平台实体化运作率达到99%。

二、关于“加强‘普惠性、基础性、兜底性’民生建设不够聚力,与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快健全社会保障体系和养老服务体系’的要求还有不足”问题的整改情况

1.不断优化养老服务供给。加强养老服务规划,完成《杭州市养老服务设施布局专项规划》编制,形成主城、副城、县城、乡镇地区差异化布局指引。构建全市康养体系,印发《关于加快康养体系建设推进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打造多层次康养联合体。聚焦群众最直接最现实的急难愁盼问题,扎实实施“老有康养”,形成主题教育民生实事项目清单,落实家庭养老床位提升行动、老年人多元助餐服务等关键好事;试点推行家庭养老床位,提供24小时机构式照护服务。建成开放2800余家街社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约1600家老年食堂,完成家庭适老化改造6000余户。着力突破养老护理员队伍“瓶颈”,出台《杭州市市级养老服务资金补助实施办法》。

2.加快推进构建新型慈善体系。建立健全全市慈善工作机制,发布《杭州市促进慈善事业高质量发展联席会议关于明确构建新型慈善体系重点任务和部门分工、工作机制的通知》,推动慈善激励体系建设,推动慈善信托备案规模进一步扩容,达到12.79亿元。加强市级慈善基地实体化运营投入,探索“专业化运营、项目化运作”模式。多举措提升资金募集能力,2022年11月以来累计走访国有企业、头部基金会及部分会员单位35家,着力强化与网络募捐平台的经常性合作。启动《杭州市慈善事业促进条例》立法调研项目,成功推动慈善立法列入调研计划。

3.统筹推进社会救助体系建设。为低边家庭争取更多救助政策,指导督促区、县(市)落实将低边家庭的重病人员、重度残疾人和三级精神(智力)残疾人以单人户方式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2022年我市全面实现西部三县(市)低边家庭人均月收入认定标准从低保1.5倍扩大到2倍,强化社会救助标准“一体化”政策落地。结合正在开展的主题教育,聚焦公共服务“七优享”工程,推进“弱有众扶”社会救助综合改革事项调查研究。

三、关于“‘数智民政’建设不够聚焦,与习近平总书记提出打造‘泛在可及、智慧便捷、公平普惠’的数字化服务体系的要求还有差距”问题的整改情况

1.加强“数智民政”系统集成。梳理摸排民政各信息化平台使用情况,实现“浙里康养”和“互联网+养老”平台集成登陆,实现“浙里有善”和“慈善杭州”平台集成登陆,统一使用“省大救助系统”,做好浙里康养、浙有众扶、浙里逝安、浙里护苗等省重大应用落地贯通。

2.推进平台融合数据共享。结合“一老一小”项目建设,开发浙里办养老服务“长辈版”,为老年人提供字体更大、页面更简洁的服务端功能。注重平台融合“深度”和“精度”,积极推进数字赋能精准救助,加强动态监测。在全省率先试点建设完成“低收入群体动态监测帮扶”场景,通过数字赋能、多跨协同,建立以七大维度、50余项指标体系组成的风险测算预警模型,实现救助对象从“在册”向“非在册”拓展,该场景上线接入“浙有众扶”应用,并在全省推广,被评为民政系统全省最佳应用。

四、关于“落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还不够严实,压力传导存在层层递减‘水流不到头’情况”问题的整改情况

1.压紧压实主体责任。聚焦压力传导薄弱环节,建立并落实主体责任报告机制和监督机制。修订完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全面从严治党“三张清单”,实行分级责任书签订“全覆盖”,压实各级领导干部主体责任。同时,建立长效机制,每年结合年度考核、工作调研,班子成员赴各单位听取履行“一岗双责”情况。

2.加大对基层党组织监管力度。结合党的二十大精神集中轮训,安排专题学习,筑牢思想防线。注重结果运用,将违纪违法指标纳入直属单位大党建考核“一票否优”事项,并作为领导班子评优评先的负面清单,作为年度评优名额分配的重要参考依据。起草《干部日常监督管理暂行办法》,指导督促民发中心、殡仪馆等单位加强对工作人员“八小时以外”监督。修订完善2023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坚持纠“四风”与树新风并举,开展“廉洁好家风”建设年“十个一”活动;建立内控巡查机制,自觉将监督管理融入日常。

3.不断夯实监督责任。强化“四责协同”,加强机关纪委自身建设,建立业务提升工作机制,每年开展业务学习培训2次以上,10月9日至11日协同驻局纪检监察组举办纪检网格员培训班。完善案件、信访处置工作的制度机制,修订印发《杭州市民政局办公室关于加强信访件办理处置工作的通知》,不断密切机关纪委与驻局纪检监察组的联系沟通,提升办案规范水平,并对2017年以来的调查案卷进行系统梳理,自查自纠,举一反三。

五、关于“对下属单位监管不够有力,在工程招标物资采购和财务资金管理方面存在一定廉政风险”问题的整改情况

1.加强局系统招标管理。开展全面自查,深刻吸取教训。修订完善《杭州市民政局分散采购(货物、服务类)管理暂行规定》,加强对局直属各单位工程招标的监督检查,制订2023年度局系统采购项目监督检查工作计划,安排专项资金,推进局系统内控一体化平台开发建设。

2.加强局系统项目管理。进一步找准弱项,查摆问题,及时纠正。修订完善《杭州市民政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局系统基本建设管理若干问题的意见》。同时,将加强项目监管纳入内控一体化平台开发模块。

3.加强财务工作精细化管理。加强对下属单位监督管理,堵塞漏洞,补齐短板。追回挂账资金4250元,督促指导相关单位建立健全采购管理、食堂管理、捐赠管理等制度8项,并梳理形成相关负面清单,严格落实‘一把手’五不直接分管要求,加强采购出入库管理,规范会计核算,健全工作闭环。

六、关于“作风建设抓得不够紧实,践行为民服务宗旨有待深化”问题的整改情况

1.推进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再严实。全面推进民政领域作风建设,深刻查找问题根源,避免违规发放纪念品问题。出台《物资捐赠管理制度》,修订《杭州民政文化系列衍生品管理办法》,规范日常领用管理。

2.锲而不舍推进民政领域作风建设。健全社会救助复核机制,严格按规定频次落实收入来源不固定、家庭成员有劳动能力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复核工作,避免低保金多发、漏发、错发和发放不及时问题。开展救助金发放自查工作,督促指导区、县(市)民政部门及时完成低保等社会救助资金社会化发放。开展联合督查专项行动,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开展绩效评估。督促区、县(市)民政局落实“两项”补贴发放属地管理责任,确保形成工作闭环管理。建立动态管理机制和联核联审机制,做到动态调整、应享尽享、应退则退。

3.补齐内部管理短板弱项。加强社会组织管理,全面开展“僵尸型”社会组织分类整治和清理工作,落实“注销一批、撤销一批、激活一批”整改举措,依法限期处理,实行“清单式”销号管理。加强清廉社会组织建设,印发《杭州市清廉社会组织建设实施方案》,出台《杭州市清廉社会组织建设标准(试行)》,制定《杭州市清廉社会组织建设工作机制》,加强对下属单位监督管理,修订完善《杭州市民政局公务出行管理办法》,规范车辆租赁期限和用途,督促市救助站等单位规范车辆租赁和使用。

七、关于“班子自身建设还有短板,议事决策程序不够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

1.严格执行议事规则。严格落实《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落实民主集中制,规范议事决策程序,充分发挥党组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领导作用,按照即知即改要求认真抓好整改落实,修订完善《杭州市民政局党组工作规则》《杭州市民政工作规则》等制度,建立议事决策清单,绘制工作流程图,严格按照“三重一大”事项有关规定提交会议研究审议。

2.严格执行议事决策参会人数要求。针对研究年度考核、干部立案审查等议题到会班子成员“未达到三分之二以上要求”的问题,做到即知即改。

八、关于“干部队伍建设着力还不够,人员管理存在薄弱环节”问题的整改情况

1.不断提升选人用人工作规范化水平。严格贯彻落实《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办法》,加强干部选拔任用全过程纪实,对选拔任用工作2份纪实表遗漏情况进行纠错。举办局系统组织人事干部业务培训,修订完善《处级干部选拔任用管理办法》,严格落实廉政“双签字”制度。制订局系统选人用人工作清单,进一步加强对直属单位选人用人工作的方案审核、流程把关、业务指导。注重结果运用,将选人用人工作情况列入局系统各单位年度大党建考核。

2.不断加强干部日常监督管理。严格贯彻落实《领导干部兼职政策规定》,起草《干部日常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全面规范干部兼职工作。开展干部兼职排查,加强对干部兼职的日常监督,对违规兼职当事人进行教育谈话,并严格规范干部兼职手续。严格落实因私出国(境)管理“应备尽备”。举一反三,强化因私出国境制度执行刚性约束,着力整治“审批材料不全、提前领用证照、在外停留超期”等问题。加大挂职人员清理规范力度,2023年1月,经局党组会议研究决定清退超期挂职人员16名,减少挂职人员8名。

3.着力规范编外用工管理。加强对直属单位干部人事工作监督管理,综合分析局系统各单位编外用工管理不规范的具体情况,扎实推进编外用工规范管理工作。注重结果运用,将编外用工规范化管理纳入年度大党建考核、局系统内控巡查的重要内容,指导直属单位加强机构编制实名制系统动态维护,清理人员同步在实名制系统中做好规范。制订下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局系统编外聘用人员管理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九、关于“对专项审计指出的问题整改不够彻底”问题的整改情况

按照职能划转有关要求,经与市残联商定明确2022年1月前的事项由市残联负责整改,截至目前,累计追回资金111.95万元,剩余5人已制定计划、签订分期退款协议,涉及资金12.66万元。建立“两项补贴日常发放过程监测机制”,通过第三方对区、县(市)进行动态监测,避免出现类似问题。

十、关于“对安全隐患排查发现的问题整改不够有力”问题的整改情况

1.加强直属单位日常安全管理。加强对养老机构安全隐患排查,抓实福利中心内控巡查整改“后半篇文章”,指导督促福利中心严格按照《养老机构服务安全基本规范》要求,制定噎食、食品药品误食等九大应急预案,定期开展技能实操、应急处理、消防演练、疫情防控演练,加强特殊休养员个案跟进,加强休养员异常情况安全监测,不断提高服务质量和防范化解风险能力。

2.推进市一福院消防验收工作。按照即知即改要求,市一福院迁建工程已于2022年9月28日经余杭区住建局消防科现场消防复验,并取得《特殊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10月初完成施工单位与消防维保单位的移交工作,并加强日常消防演练及培训工作。

目前,巡察反馈问题大部分已整改到位,其中“推动殡葬改革力度不大”“推动慈善事业发展力度不够”“编外用工管理不够规范”等遗留问题,按照既定方案,工作有序推进、举措逐项落实,正在整改之中。市委巡察组移交的信访7件,办结7件,教育谈话28人,建立完善制度40项,累计挽回经济损失126.44万元,整改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

下一步,市民政局党组将持续用力、久久为功,抓实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进一步巩固整改成果,以巡察整改成效促进各项事业持续健康发展,真正达到以巡促改、以巡促建、以巡促治的目的。

1.破难攻坚,加快推进尚未完成整改的问题全面整改。建立通报机制,加强对正在整改的3个问题的跟踪问效。积极与市财政局对接协调,加快推进联合出台《杭州市区殡葬基本服务费用免费的实施意见》;以推进选人用人突出问题百日攻坚专项行动为契机,不断巩固事业单位编外用工清理规范成效。

2.乘势作为,抓紧抓实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坚持集中整改和建立长效相集合,以整改诠释忠诚、诠释担当,把巡察整改作为推进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提升局系统管理运行规范化水平的重要契机,把推进巡察整改与主题教育检视整改紧密结合起来,严防反弹反复,严防“前紧后松”,不断固化115条整改举措的成效,把“严”字坚持下去,坚定不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3.放大成效,推进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以巩固扩大巡察整改成果作为推动改革、促进发展的重要动力,持续把巡察整改成效转化为推进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的法宝,突破发展难题,推进更高质量“六大示范区”建设,牢记民政部门政治机关属性,不断聚合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新动能,争取形成更多具有民政辨识度的标志性成果,在共同富裕新征程中展现民政新作为。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89586342;邮寄地址:杭州市西湖区文三路359号杭州市民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