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2年7月14日至9月15日,市委第一巡察组对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党组进行了巡察。2022年11月14日,市委巡察组向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党组把巡察整改作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坚定不移推进新时代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来抓,切实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委的部署要求上来,以高度的思想自觉正视问题,以强烈的紧迫意识整改问题。成立由党组书记、局长担任组长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多次专题研究巡察整改工作,认真分析原因,深入查找症结,坚持“立行立改、彻底整改,举一反三、标本兼治”的政治自觉和整改举措,逐条逐项推进整改并对帐销号。截至目前,市委巡察反馈的10个方面21个问题中,19个问题已整改到位,2个问题尚在整改中。
一、关于“学深悟透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还有差距”问题的整改情况
1.认真落实“第一议题”制度,2022年7月份以来,局党组会前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论述精神及中央、省市委相关决策部署共计11次;在讨论研究住房保障、意识形态、干部队伍建设等重大议题前,组织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相关重要论述共计4次。修订《杭州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会议管理制度》(杭房局〔2023〕1号),增加落实“第一议题”制度相关要求,明确“党组会议前,首先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论述精神及中央、省市委相关决策部署”。
2.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住房工作的重要论述,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因城施策,扎实推进住房制度的研究分析和体系完善。
3.修订《理论中心组学习制度》,明确要求交流研讨必须有两名以上中心组成员发言。2022年7月以来,局党组共召开理论中心组学习会6次(其中交流研讨4次),所有学习情况均在局内网进行报道,并将4次研讨发言材料全部上传至中心组学习平台。
二、关于“履职尽责有欠缺”问题的整改情况
1.局领导带队先后走访萧山区、富阳区、余杭区、拱墅区等城区,加强市、区两级联动与协调。同时,会同市政府督查室等部门将保障性住房开工任务纳入民生实事项目考核,督促进度滞后城区加快办理供地手续,合力推动项目建设。会同市财政局印发《关于加强杭州市公共租赁住房市级补助资金管理的通知》,保障公租房建设资金需求。
2.指导区县稳步精准实施“一区一策”“一镇街一策”,根据房地产市场形势,指导富阳、临安、淳安、建德出台实施“一区一策”,指导萧山、余杭、临平、钱塘出台优化部分镇街限购条件、购房补贴等政策。加大住宅用地供应的协调力度,与市规资局建立联动机制,根据宅地所在板块的新房销售情况,对所在区域市场销售情况进行评估;通过市房地产联动机制月度例会,结合各城区的去化周期和库存情况,提出优化宅地供应结构建议,有效增加中心城区的宅地供应规模,减少外围区域的宅地供应。
3.向市政府申请调整完善市本级公租房保障政策,并于2022年8月获市政府办公厅回复原则同意;目前已完成社会风险评估报告备案,并根据评估报告做好底数摸排;已获取省民政部门大救助系统数据端口,完成与住房保障监管服务平台对接以及系统测试;已拟定关于调整杭州市市本级公共租赁住房受理审核工作通告、常见问题解答,下步将结合省厅导则出台情况及时向社会公布。于2022年12月分两批对市住保中心及各区住建局审核人员开展业务培训,讲解最新审核条件及相关政策内容,统一业务口径,提高工作人员业务水平。
三、关于“打造新时代清廉建设高地有薄弱环节”问题的整改情况
2022年12月,局党组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深入剖析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方面存在的差距和不足。专门对2022年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进行全面总结、查找存在不足,明确下一步整改方向。组织对全局岗位廉政风险进行再排查,新排查出岗位廉政风险点24个,新修订风险防控举措38条。局属各单位重点针对排查是否到位、防控举措是否健全等开展专题廉情形势分析。2022年12月,局机关纪委对2018年以来局系统发生的违法违纪案件进行集中通报,各支部以此次集中通报为素材,开展集中警示教育,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切实吸取身边教训,存敬畏,守纪律、讲规矩,不断提升清廉房管建设水平。
四、关于“工作作风不够严实”问题的整改情况
局党组专题学习中央八项规定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改进工作作风相关重要论述。自2022年9月份以来,局党组成员深入街道、社区、企业、项目等开展调研32次,参加“民情热线”接听2次,“12345”热线接听1次,积极听取基层意见建议,回应群众呼声,有力促进了保障性住房建设筹集、人才共有产权住房试点配售、房地产风险项目化解、物业管理制度完善和加装电梯等涉及民生工作提质增效。扎实做好社会评价意见整改落实,对2022年度134条留有具体联系方式的社会评价意见逐人联系,逐条办理并反馈,及时回应群众关切;对74条A类社会评价意见进行分类制定整改措施,对3条重点整改目标进行跟踪督办,于2022年12月登报向社会公示整改完成情况。
五、关于“下属单位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严格”问题的整改情况
1.组织开展对相关单位2019年以来的节日补助福利的专项清查并督促整改。
2.在全局范围内组织开展“接待费、会议费、培训费、因公出国(境)费、公务车辆购置及运行维护费”等五类经费的自查自纠,重点对下属5家单位2019年以来的五类经费进行检查。
3.修订完善单位资产管理办法,进一步明确物品领用审批、签收等流程和清单。
4.相关单位严格按照制度规定,做到“一车一卡一簿”。驻建委纪检监察组对相关负责人进行谈话教育,责令加强学习,严格管理。组织开展下属单位分管领导、公务用车管理人员业务培训。
六、关于“未执行相关制度规定”问题的整改情况
2022年12月,面向全局300余名党员干部开展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轮训暨党员冬训活动。将2023年全局党员春训冬训预算统一纳入局本级预算。组织局系统47名财务相关人员进行会计继续教育培训。编制《政府采购工作参考手册(2022试行版)》,对政府采购预算编制、前期准备、具体实施、合同备案、履约验收、支付款项等全流程细化明确,进一步强化对政府采购的操作指导。2022年度新建房屋建筑白蚁预防工作(含监控装置及其埋设、维护等)以公开招标的形式进行采购,下属企业执行回避制度。
七、关于“党组的领导作用发挥不够充分”问题的整改情况
局党组专题学习市委市政府关于国有企业管理的政策制度,相关处室对前期起草的规范局管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进行完善。结合实际修订“三重一大”事项实施细则、会议管理制度,进一步细化明确党组议事规则并严格执行,落实党组成员到会要求,到会人数未达到规定要求的坚决不开会。专题听取2022年以来房地产市场领域风险项目处置情况和“一楼一策”落实情况。联合人行杭州中心支行、浙江银保监局印发关于实施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新模式的文件,明确强化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的各项举措,积极推进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系统建设运行。
八、关于“干部工作有欠缺”问题的整改情况
通过干部选拔任用、公务员遴选、“双一流”招录等方式提高局系统年轻干部和专业干部的配备比例。2022年下半年开展处级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后,处级领导干部中具有专业背景干部占比已达44%,40周岁以下处级领导干部比例上升至22%。对巡察中发现的个别干部人事档案中的简历、出生日期不一致问题,均已进行核实认定并补齐缺失材料。组织开展局系统干部人事档案管理规范专题学习培训,开展局属事业单位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目前6家单位均已完成自查并进入整改阶段。研究起草局系统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制度,明确日常操作、档案利用、数字化管理等规范要求,厘清各级管理职责。清理干部兼职,免去相关人员职务。
九、关于“基层党建工作存在薄弱环节”问题的整改情况
根据全市国有企业改革工作统一部署,相关单位划转后,明确企业党组织由接收单位统筹安排建立,确保相关整改事项落实到位。局党组结合实际修订“三重一大”事项实施细则,局属单位结合章程制定工作对本单位“三重一大”决策制度进行修订,进一步明确单位“三重一大”事项决策的具体程序。
十、关于“巡视巡察监督发现问题未全部整改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组织开展专题调研,全面梳理研判机关各处室的工作职责、岗位设置和人员配置情况,并在此基础上研究起草借用人员管理规定和现有借用人员调整方案。经局党组会议研究,决定部分机关借用人员返回原单位,并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局系统借用人员管理工作的通知》,明确人员借用范围、审批程序、借用期限和考核管理等事项。针对个别项目预算执行率低问题,认真分析原因,同时在预算执行过程中跟进重点项目执行,及时通过下发提醒通知书等形式督促业务部门加快项目执行。2022年,局部门预算执行率达92.5%。督促指导相关单位健全完善巡查制度,制定《公租房房源日常管理制度》,进一步明确对公租房使用管理、日常巡查等工作要求;组织开展入户排查工作,确保每年至少两次上门入户,并通过APP上传巡查记录,做好相关台账;完善房屋使用异常情况警示机制,对用电量异常的房屋及时安排人员上门核查居住人员情况,发现问题后及时跟进处理,杜绝房源转租转借空置。
截至目前,巡察反馈问题大部分已经整改到位,集中整改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整改期间,局系统组织专题学习16次,各类业务培训7次,专项核查检查8次,责令1人做出深刻检查,制订、修订制度22项。
下一步,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党组将从集中整改阶段转入日常整改阶段,按照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的要求,努力以巡察整改的新成效促进全市住保房管工作再上新台阶。一是在落实巩固整改成效上持续发力。对已经完成整改的事项,适时组织开展“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果,坚决防止问题反弹;对个别尚未整改到位的事项,按照既定目标和措施,逐个督办,逐个销号,直至落地见效。二是在强化全面从严治党上持续发力。坚持关口前移,不断完善权力阳光运行机制和岗位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切实扎紧制度笼子。三是在加强干部队伍建设上持续发力。强化思想教育,使广大干部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认真做好干部培育、选拔、管理工作,加强干部能力培养和实践锻炼,促进干部队伍素质提升,激发干部干事创业激情。四是在拓展“清廉房管”建设成效上持续发力。始终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严格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全面加强纪律建设,认真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坚持“严”的主基调不放松,推动形成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的工作格局。坚持将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学习党章、尊崇党章,自觉接受监督,努力实现干部清正、职工清廉、政治清明。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党组的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89581527;邮政信箱:杭州市上城区浣纱路248号,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办公室;电子邮箱:fgj@hz.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