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2年7月15日至9月15日,市委第五巡察组对杭州余杭经济技术开发区党工委(以下简称开发区党工委)进行了提级巡察。2022年11月15日,市委第五巡察组向开发区党工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开发区党工委高度重视,着眼讲政治、讲大局、讲党性的高度,把巡察整改作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举措来抓实抓细抓好,并自觉把巡察成果转化为推动发展的强大动力,以各项工作的实际成效检验巡察整改成果。截至目前,巡察反馈的12个方面32个问题中,27个问题已完成整改,5个问题尚在整改中。
一、关于“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存在短板”问题的整改情况
1.打造高质量高能级产业平台。紧紧围绕高能级建设“未来智造高地、现代产业新城”的总目标,全力打造“产业创新主力军、现代新城样板地、未来智造引领区”,2022年11月29日,参加浙江省高新级战略平台建设申报方案答辨,12月2日正式制发《关于印发〈杭州余杭经济技术开发区高能级战略平台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明确路径举措,全面系统锻造开发区高能级产业平台建设的探路破局能力,扎实站稳高质量发展的落脚点。
2.构建高能级载体企业培育梯队。分类别、分阶段、分规模推动企业梯队建设,形成优质创新企业集群,截至2022年末,规上工业企业达到383家,较2021年净增28家;百亿级企业2家;上市企业17家,较2021年新增1家;专精特新“小巨人”等冠军企业20家,较2021年新增9家;专精特新中小企业46家,较2021年新增26家;创新型中小企业127家,均为新增。
3完成年度主要经济指标任务。2022年全年实现规上工业总产值1141.32亿元,增长1%,规上工业增加值增长0.1%;实现净增规上工业企业28家,新增营收百亿元企业1家,新增亿元企业10家。制造业投资完成75.42亿元,增长40.2%,增速和完成总量创历史新高。
4.着力提升产业园区亩均税收。截至2022年12月底,共有各类园区企业900余家,据测算,余高创、创业创新园等5个备案园区税收坪效达到300元/平方米,17个备案园区平均税收坪效达450元/平方米。
5.强化整治“工业用地不姓工”。截至目前,共关停取缔公寓8家,清退房间854间;关停取缔仓储物流单位91家,腾退面积22.33万平方米。
6.优化生物医药产业布局。坚持以龙头企业为核心,打造创新药板块。同时,依托浙江省生物医药孵化器,推动打造传统药和医疗器械板块,累计招引生物医药及医疗器械领域企业90家。
7.做强高新技术企业梯队。进一步引导支持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加大科研投入,开展“双清零”,实现研发活动全覆盖。建立2022-2024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截至2022年12月新增国家高新技术企业139家,市级研发中心企业9家,市雏鹰计划企业20家。2022年11月,12家企业通过2023年度全省第一批尖兵、领雁计划项目申报,同比增长71%。
8.强化精准招商,提升科学决策。制定出台《关于明确招商引资重点招引细分赛道的通知》《开发区招商引资工作程序》《关于明确开发区项目供地(空间)政策原则的通知(试行)》等相关文件,进一步明确招商引资重点招引细分赛道目录,优化项目研判机制,做好“一项目一报告”,科学严谨把好招商引资项目“准入关”。
9.进一步理顺园区运营体制机制。理清管委会与集团公司的园区管理职能边界,所有国有产业园区管理主体从管委会相关职能部门调整为集团公司,由集团公司负责园区运营与管理。巡察反馈以来,管委会已终止与相关两个园区的第三方运营管理单位合作,组建项目部全面负责两个园区的运营管理。
10.进一步加强园区监管考核。制定出台园区企业退出流程机制;聘请第三方审计单位对运营商进行独立考核,严格按照协议条款支付费用。
二、关于“贯彻落实上级重大决策部署存在落差”问题的整改情况
1.严格落实“三线一单”管控及园区规划环评总体要求,加强对环境总量指标的分析和研判。强化源头污染增量控制,严把项目准入关,禁止“双高”项目落地。加大“散乱污”企业清理整顿,督促和引导辖区内重点排放企业提高排放标准,采用先进治理工艺和技术控减现有污染源。
2.应用定点监测、移动走航等技术手段精准排查污染源,通过走航监测分析,完成对园区大气污染因子的追根溯源,对16家重点涉气单位开展约谈,对近30家“低、小、散、乱、污”企业实施关停和搬迁。
3.进一步织密企业安全监管网。以网格监管为载体,以“千分制”打分检查为机制,筑牢安全生产第一道防线,积极推进千分制巡查机制与企业主体责任落实机制的双向机制建立,自市委巡察反馈以来,共检查企业(场所)1840家次,发现各类问题隐患3695条,开具限期整改指令书1份,并对1家企业负责人进行约谈。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复查(审核),均已落实整改闭环。
4.进一步加强建筑工地巡查监管。制定开发区在建工地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管控工作流程,并引入4家第三方专业巡查力量开展日常巡查工作,巡察反馈以来,累计开展巡查1743家次,开具隐患告知单711份,严格落实“查、整、消”闭环机制,完成隐患排查治理4436条。依托“临平区建设工地数智风控平台”,累计对31个红色工地、11个橙色工地,开展约谈16家次,抄报区住建局56家次,督促提高安全管控水平。
三、关于“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落实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1.加强研究部署。严格推动从严治党工作在开发区有效落实,及时做好研究部署、分析研判,2022年7月以来先后研究全面从严治党工作2次,按要求完成党工委年度政治生态建设状况自评自查报告、党工委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报告等。
2.强化责任落实。按照中央和省市区委关于加强“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制度和要求,研究制定“年度全面从严治党清单”和“五张责任清单”,明确党工委班子领导“一岗双责”具体内容,并聚焦明责、担责、督责、考责等关键环节,做到主抓直管。认真落实定期听取“一岗双责”报告和下属单位主体责任报告制度,各内设机构、开投集团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均按照规定要求,向党工委、纪工委报告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主要负责人履行“一岗双责”职责情况,切实把管党治党责任层层压实。
3.健全工作机制。进一步理清派驻纪检监察工委、党政办、党群部、机关党委、两新党委和国企党委等职责分工,建立党工委统一领导、各部门(单位)分头落实的工作机制。支持纪检监察工委履行监督责任,加强对机关纪委、国企纪委和两新纪委工作的领导。
4.加强重点领域监督。纪工委督促指导党工委相关部门和开投集团党委制定巡察整改措施、落实整改要求。加强对疫情防控、安全生产等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情况的监督,累计发现并督促整改问题30余个。强化“三重一大”决策监督和选人用人监督,提出决策监督建议5条,出具“党风廉政意见”14人次。
5.加强问题线索处置。高度重视巡察移交问题线索处置工作,在认真研判的基础上,坚持深挖细查,对相关问题线索开展初核。做深红色预警信息核查工作,累计核查19条次。强化工作交流和协同,建立工作例会、信息通报和跟班学习等机制,统筹开投集团纪委等相关力量开展疫情防控检查、违纪案件办理等工作,通过实战提升专兼职纪检干部的业务能力。
四、关于“形式主义依然存在”问题的整改情况
1.健全完善园区运营监管体系建设。严格执行《开发区创新空间项目入驻项目评审管理办法》《开发区创新空间项目入驻项目评审办法指导意见》《开发区创新空间运营商绩效评定办法》等制度文件,把好园区项目准入关。
2.建立健全资产收购制度。根据临平区国有企业投资、资产及重大事项管理有关规定,修订和完善《开投集团对外投资管理办法》《开投集团资产购置管理办法》等相关制度,进一步规范国有资产管理与购置工作流程;严格按照国有企业投资管理相关规定以及《开投集团“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实施办法》等管理办法,加强事前决策的严谨性、科学性,建立第三方审查机制,加强对审计、资产评估等第三方单位管理,并建立黑名单制度。
3.进一步厘清内设部门职责。完成各部门科室职责分工梳理汇总,进一步明确岗位职责,理清交叉使用的23名事业人员关系。完成开发区年度重点工作、党工委会议明确事项等月度通报14期,区主要领导及上级交办单45件,开发区主要领导交办事项及重点交办工作54件。
4.进一步完善干部评价考核机制。抓好政治素质培养、干部评价与绩效考核,重新制定《关于细化完善开发区公务员、事业人员平时考核工作的实施方案》,设置1+3+N指标体系,分层分类量化细化考核指标。坚持在急难险重一线培养锻炼干部。
五、关于“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够坚决”问题的整改情况
1.以全区“互联互通”为契机,改革财务管理模式,按照“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的原则,采用单品计价形式,并根据市场实际成本,及时调整优化食堂餐饮售价体系。
2.严格落实公务用车制度。在机关工作人员公务出行经费(公共交通基金)使用审批环节中,严格执行临平财行〔2021〕8号文件规定的七类单位公务出行经费开支范围,杜绝在补贴区域内用公款租用社会车辆从事普通公务活动的违规情况。
3.严格执行财经纪律。严格执行差旅费管理有关规定以及《临平区区直机关基层党组织教育活动经费管理办法(暂行)》。
六、关于“执行工程招标和服务采购规定不严格”问题的整改情况
1.进一步健全内控制度体系。制定出台《开发区小额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法》,明确由开发区小额公共资源交易管理领导小组负责开发区小额公共资源交易的管理、协调和监督,负责各项规章制度的制定与监督执行。
2.进一步规范招标代理行为。进一步深化小额全流程电子招投标系统,对明标抽签项目实行网络同步直播方式接受广大投标单位监督,对综合评分项目实行现场全程录音录像留档形式进行监管。同时对小额公共资源交易工作实施AB岗制度,保障人员力量,提高工作效率。
3.组织招标行为不规范问题专项排查。着重对巡察指出的应招未招、肢解发包、设置特定业绩条件等情况进行全面“回头看”,对相关问题对照分析原因、吸取教训,加强重点岗位人员合规意识和业务能力。
4.严格执行工程招投标管理制度。已完善出台《开投集团项目招标管理办法》《开投集团项目建设管理办法》等制度规范,落实“应招尽招”,严格执行100万元以上设计类项目、400万元以上建设项目一律进入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招标。
5.严格把关招标文件审核。按照建设项目实施的必要性、合理性等,对招标文件条款设置进行广泛意见征集,专项论证,统一招标文件格式条款,新招项目中不再设置特定业绩等排他性条款。
6.进一步完善制度加强标后监管。实行标后监管工作每月监督通报制度,利用线上全流程系统,加强合同审核,确保合同合规签订。严格执行预算审批制度,做到一个项目一项预算,一项预算一个方案,并落实专会研究。进一步加强费用结算工作,开展阶段评估和跟踪问效,建立“黑名单”禁入机制。
七、关于“防范国有资产隐性流失风险不够有力”问题的整改情况
1.健全完善国有资产处置制度。结合临平区国资管理相关规定,制定《开发区国有资产管理办法》等相关制度,进一步规范国有资产管理与处置工作流程。
2.强化资产处置全过程监管。严格按照国有资产管理相关规定,加强事前决策的严谨性、科学性,按照“一资产一方案”,明确资产状态、起拍价格、交易场所、挂拍条件等关键要素并强化方案审核,确保处置过程公开公正,实现国有资产收益最大化。
3.全面提升闲置资产利用率。按照“一资产一方案”原则,明确闲置及返租的经营性资产运营方案,提升资产盘活力度。
4.扩大国有资产整体收益。强化国有资产的市场化经营理念,进一步做大资产收益;明确采取“收支两条线”的工作思路,保障资产运营主体收益。
5.落实资产运营管理责任。全力推动欠缴房租清零工作。
6.严格执行竞争性存放要求。专题研究竞争性存放工作,明确对事业单位年日均存款余额超过100万元人民币的基本存款账户,严格采取竞争性方式选择存放银行,切实规范开发区公款存放行为,防范资金存放安全风险和廉政风险。
八、关于“领导班子自身建设还有差距”问题的整改情况
1.健全完善党工委议事规则和“三重一大”相关规定。修订完善党工委、管委会议事规则,将“三重一大”制度有关要求融入到党工委、管委会规则,进一步推动领导班子议事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
2.严格落实“一把手”末位表态要求。进一步加强对“一把手”权力的监督和制约,严格遵守“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班子成员逐一发表意见,“一把手”严格执行末位表态,相关情况逐一纪录并形成会议纪要。
3.以上率下履职担当。班子成员率先垂范,各部门负责人各司其职。组织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领导班子成员认真对照巡察反馈的意见和存在的工作短板进行深入剖析和认真检视,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4.持续做优助企服务。用好区级领导“九个一”制度、“千干进千企”驻企服务等服务基层、服务企业的活动载体,常态化开展走访联系,做好惠企政策宣贯和助企纾困帮扶,2022年7月以来累计走访服务各类企业1000余家/次,协助企业解决问题600余个,帮助企业克服疫情影响,加快实现高质量发展。
5.持续关注百姓关切。深入开展“街区共治”模式,制定《开发区管委会、东湖街道信访工作机制》,用好区街领导包案化解机制,全面梳理区街重点事27件,根据稳控风险和现实危害程度,进行评估核准逐个明确责任单位、管控措施、化解时限,根据不同阶段要求落实分级分类管控。
九、关于“干部队伍建设存在薄弱环节”问题的整改情况
1.严格执行干部选任相关规定。严格按照《杭州市临平区中层干部管理办法》规定的任职要求对拟任人选的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审查,在选拔任用工作方案制定上严格按要求明确选任资格条件,坚决杜绝人为设置资格条件。严格按照《杭州市临平区中层干部选拔任用报批程序》落实选拔任用工作方案的报批审核工作,加强中层干部选任过程各阶段内部审查控制机制建设,制定《开发区中层干部选任内部审核工作要点》,严格按照区中层干部管理办法相关要求,明确选任工作各阶段的内审重点与注意事项,增强内审工作规范化。
2.扩大干部谈话推荐范围。进一步加强干部选任工作的前期酝酿和选任工作方案制定,严格按照干部选任要求落实好推荐、测评、谈话范围,按照《开发区中层干部选任内部审核工作要点》做好该阶段的内部审查,确保提任人选谈话调研推荐、考察谈话人数不少于30人,会议推荐的人数至少要达到确定范围人数的三分之二,民主测评不少于50人。
3.开展干部教育管理监督不够严实问题的自查。对巡察涉及的工程招标、督查考评、统计和经济运行、党政党建相关人员已按要求对相关人员完成岗位调整;针对部分事业编制工作人员违规持有非上市公司股份至今未彻底整改的问题,已对该名同志再次开展谈话,要求其退出所持的非上市公司股份。
4.按要求加强出入国(境)审批工作。按规定统一收缴保管公务员、事业在编人员以及国企在编人员出入境证件,因私出国(境)严格按要求进行审批。
十、关于“推进党建工作不够扎实”问题的整改情况
1.结合开发区实际,制定《关于以高质量党建工作引领开发区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围绕抓基层党建工作的“总体要求、主要职责、工作目标、工作措施、工作要求”等五方面,进一步明确开发区各级党组织的主要责任和工作原则,压实党工委基层党建工作主体责任和党工委书记抓基层党建第一责任人责任。党工委每年两次听取基层党建工作汇报,党工委班子成员切实把履行抓基层党建工作责任情况作为述职述廉的重要内容。
2.完善机制,出台统筹指导文件。制定《关于以高质量党建工作引领开发区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进一步抓实、抓细基层党建工作,逐级明确责任,强化工作措施,切实加强统筹指导,推动基层党建工作科学化、制度化和规范化。
3.强化落实,严格党内组织生活制度。加强政治引领,统筹指导基层党组织规范化建设,严格落实“三会一课”等组织制度,高质量开展主题党日活动,体现主题党日活动的政治性、严肃性,每月明确一个主题。
十一、关于“针对主题教育检视问题推动解决不力”问题的整改情况
1.进一步加快“农居革命”,推动村社住房解困。结合临平区住房三年解困行动计划(2021~2023)制定“一村一方案”有序推进农户住房解困工作。
2.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推动调研落地见效。针对此前主题教育的40个问题逐一梳理,重点对23个调研问题进行进度跟踪,完善破难进度表。同时,结合临平区2023年大抓发展主题年活动要求,开展开发区班子成员、部门负责人2023年度重点课题领办(调研)问题征询,突出问题导向,以大调研推动开发区大发展。
十二、关于“针对2021年中央巡视反馈意见要求五年以上未安置拆迁户整改的问题,开发区举一反三整改不够”问题的整改情况
严格落实中央巡视整改要求,坚持以人为本,做好举一反三,快建设、快回迁、快整改,目前安置房项目都在稳步有序建设中。
此次巡察整改,给予开除党籍和开除公职1人,调离岗位5人,教育提醒29人;建立和完善制度35个;清退款项14.17万元,挽回经济损失368.72万元,收回欠缴房租及对外投资款1622.51万元。
下一步,开发区党工委将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化整改落实,进一步巩固整改成果,以巡察整改成效促进各项事业持续健康发展。坚持目标不变、力度不减,进一步强化问题导向,增强政治意识,紧扣市委巡察反馈的问题和意见建议,高标准、高质量全部完成整改任务;建立健全长效机制,继续巩固整改成果。把解决问题与推动制度建设紧密结合起来,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健全各类规章制度;注重整改成果运用,全面提升工作质量。以落实整改、促进工作为切入点和落脚点,自觉把巡察整改与业务工作、平时工作融为一体,把巡察整改转化为改进作风、推动工作发展的实际行动,充分调动干部职工干事创业的积极性,使整改成效体现到推动重大项目建设、经济持续健康较快发展上来。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89027007;邮政信箱:杭州市临平区超峰东路2号,邮编310000;电子邮箱:kfq@linping.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