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2年7月13日至9月15日,市委第二巡察组对市市场监管局党委进行了巡察。2022年11月17日,市委巡察组向市市场监管局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视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市市场监管局党委把巡察整改作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坚定不移推进新时代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来抓,始终站在讲政治、讲大局、讲党性的高度,深刻认识整改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委的部署要求上来,以高度的思想自觉正视问题,以强烈的紧迫意识整改问题,完善举措、明确要求,切实做好整改工作。截至目前,巡察反馈的12个方面46个问题中,40个问题已完成整改,6个问题尚在整改中。
一、关于“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市场监管领域重要讲话精神和上级决策部署要求不够有力”问题的整改情况
1.将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对市场监管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作为学习重点,结合习近平总书记中国质量(杭州)大会贺信精神,组建质量提升服务团,聘选质量专家,按区域组建专家小组,推动优秀企业结对帮扶“千企创牌”培育企业,为产业和企业提供组团式、导师式和咨询式服务。
2.严格落实中央、省、市关于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各项制度要求,汇编《中国共产党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则》《浙江省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实施办法》及《杭州市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实施细则》等中心组学习制度,进一步明确学习要求、学习内容、学习形式等制度规范。
3.印发《关于加快推进标准强市建设的实施意见》,明确在科技创新、数字经济、共同富裕、生态环境、乡村振兴等重点领域开展“标准化+”行动计划,修订《杭州市标准化资助项目经费管理办法》。
4.制定党员“春训”“冬训”方案,分四批完成机关干部全员轮训。党的二十大召开后,组织系统组工干部培训,全面讲授解读党的二十大精神及报告中涉及组织、人事、人才、干部等方面的重要论述。
5.围绕预防打击网络电信诈骗、治理虚假骗取登记,开展核查验证,落实整改。开展市场监管部门信用联合惩戒试点工作,梳理完成联合惩戒措施清单并进行软件改造升级。
二、关于“践行人民至上理念不够到位,群众获得感不够强”问题的整改情况
1.深化落实食品安全党政同责。市委常委会听取并研究落实食品安全属地管理责任工作,组建工作专班并实体化运行,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分层分类组织业务培训、专题研讨。
2.巩固深化“国创”成果。做好“国创”动态管理,按照国务院食安办要求委托专业第三方开展自查评估,通过市政府门户网站公示自评结果,接受社会监督。
3.切实加强食品安全监管。深化食品领域数字化改革,推广应用“浙食链”“浙江外卖在线”“防疫餐饮在线”等系统,逐步构建食品安全全链条追溯体系。印发《杭州市小蔬菜门店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指导意见》。2022年,全市完成监督抽检50053批次,检出不合格1602批次,办理不合格食品案件2504件。统筹开展“守底线、查隐患、保安全”等专项行动,全市检查食品生产经营主体275543家,发现并督促整改问题16395个;立案查处行政案件6897件,罚没款3117万余元。
4.加强食品安全社会共治。推进食品安全监督协会建设。督促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指导推进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配备。开展主体责任行政约谈工作,全年共约谈食品企业7934家次,递交整改报告6303家次,列为重点监管对象1296家。加强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开展“食品安全宣传周”系列活动。
5.通过遏增量、销存量,提前完成新装智慧电梯系统10000台任务。加强新装乘客电梯监督执法,制定新装乘客电梯安装智慧电梯系统专项检查工作方案。开展问题隐患集中整治,对发现存在问题隐患的电梯,全部责令限期整改。巡察整改以来,组织全市各级特种设备监察机构共出动执法检查人员120余人次,对48家企业开展电梯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专项检查,共计排查安全隐患27处,下达监察指令书10份。
6.印发《加强涉网投诉举报处置工作的实施意见》,明确优化处置流程、压实主体责任、推动协同治理、完善工作体系等四个方面内容,制定落实统一接收渠道、统一系统流转、统一管辖原则、落实平台责任、加强纠纷和解、推进投诉公示、推进政企沟通、完善部门协同、加强风险研判、强化执法衔接等12条具体举措。
7.探索推进12315消费纠纷“一键和解”数字化改革,在不改变消费者和经营者使用习惯情况下,通过数据互通,减少消费者需要填写的内容,实现纠纷一键快速和解。
三、关于“党委把关定向作用发挥不够充分”问题的整改情况
1.修订《党委会议事规则》《局长办公会议制度》《督查考核工作办法》等制度,建立党委重大决策和重点工作分办督办、跟踪落实、反馈通报等闭环管理机制。
2.修订《关于加强下属单位财务监督管理的若干规定》《机关财务管理暂行规定》和《内部审计制度》,进一步完善党委议事规则配套文件制度,健全重大资金管理使用规则,强化会前审核、事中监督、绩效评估全流程管理。
3.进一步加强局党委对机构编制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传达学习市委编办《关于严格执行机构编制管理权限程序和纪律规矩的通知》精神,并就抓好落实提出工作要求。
四、关于“对新形势新问题前瞻性研究不深,发挥市委市政府参谋助手作用不够充分”问题的整改情况
1.落实条例助力主体发展。切实贯彻落实《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促进个体工商户发展条例》,提升市场主体登记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水平。全市开办企业全环节业务“一日办结”实现率达到99%以上,“零见面”业务比例达到95%以上。
2.积极构建完善市场主体歇业制度。印发《杭州市实施市场主体歇业制度执行方案》,强化跨部门信息协同共享、建立完善“一站式”服务体系、强化政策扶持助力主体复苏等相关制度配套。
3.重点关注市场主体发展情况。逐月编制市场主体登记情况分析,加强对市场主体总量、增速、新设注销比等重点指标的研判分析,并定期通报市政府主要领导、区县政府,助力市委市政府经济运行决策分析。
4.积极助推平台经济健康发展。出台《关于促进平台经济健康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杭州市市场监管局关于新形势下发挥民营企业协会、个体劳动者协会作用助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明确10项举措,打出助推个体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组合拳。
5.聚焦政府关注重点、社会民生痛点、市场监管难点梳理确定2023年度重点待突破监管问题清单。开展重点领域监管,制定《杭州市市场监管局网络直播营销领域行政执法指南》《网络直播营销主体行政合规指导清单》《医疗美容网络直播领域行政合规指导清单》等监管规则。压实主体责任,组织企业开展自查,提交整改报告118份,建立内控管理机制14家,建立合规培训制度24家。排摸网络直播营销主体17254家,通过集中约谈、现场告知、线上《告直播从业人员书》等方式约谈各类主体。
6.创新手段增强监管合力。建立公平竞争审查智慧管理平台,创新开展信用监管,运用行政约谈、放心超市评选等方法推进监管。
7.持续推进数字化改革。全面推进省建系统的落地应用,浙食链、浙江公平在线、药品安全在线、互联网+监管、浙江外卖在线等应用都已实现治理侧、服务侧全部贯通。市局数字化改革工作2次荣登数智杭州建设、重点改革试点任务“红榜”。进一步扩展和丰富市场监管数据覆盖面,建设市场监管综合数据库。
五、关于“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实”问题的整改情况
1.提高政治站位,加强政治建设,坚持把党建与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促进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全面落实。制定贯彻落实市委《进一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意见》实施细则,明确具体要求。
2.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对每季度党风廉政建设分析研判、履行“一岗双责”情况报告等内容明确责任分工,实行清单化管理,严格制度落实。
3.制定《纵深推进清廉市场监管建设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明确推动清廉市场监管建设的共性任务和个性任务,全面压实管党治党责任。
4.完成清廉市场监管建设2项重点任务,开展“优化审批服务、再造审批流程”涉企专项行动,打造“清廉消保站”,召开现场观摩推进会,在全市系统统筹推进,夯实党风廉政建设基础性工作。
5.紧紧围绕市场监管各业务环节,聚焦重点领域、重点环节、重点岗位,全面深入开展廉政风险点摸排工作,做到风险防控无遗漏、全覆盖。以数字化赋能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充分运用信息技术手段提升监督效能,实现审批、监管、执法等职能数据留痕、责任可溯。
6.强化机关纪委办案监督职能,对有关问题进行调查,对负有责任的单位和个人进行处理。建立健全机关纪委对直属单位纪检工作监督指导和上下联动工作机制,运用专项监督、现场督查、明察暗访等方式加强监督。
六、关于“内部管理失之于宽、失之于软”问题的整改情况
1.严格落实市委《关于规范领导干部廉洁从政从业行为进一步推动构建亲清政商关系的实施细则(试行)》及《杭州市亲清政商交往“正面清单”“负面清单”“倡导清单”》要求,构建亲清政商关系。
2.进一步强化用制度管人管事的意识,对2014年以来制定并仍在执行的制度文件进行全面梳理,开展制度文件“废、改、立”专项行动,完善制度规定和体系建设,实行动态管理。
3.出台《进一步严明工作纪律加强作风建设若干规定》,加强监督检查,落实考勤制度。
4.深化以案为鉴、以案促改、以案促治,汇编下发反面教材,通过身边人、身边事警示和教育广大党员干部、公职人员自警自省、廉洁履职。
5.定期分析研判党风廉政建设形势,排查廉政风险,明确防范措施。
6.加强日常监督。强化对职工外出评审评标工作的抽查力度和频次,对违反规定的进行严肃追责。
7.对因私出国(境)管理工作开展一次全面自查。根据新情况新要求,修订因私出国(境)管理规定,并按照要求抓好动态管理。
七、关于“作风建设不扎实”问题的整改情况
1.组织学习《关于贯彻党的二十大部署要求 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深化纠治“四风”工作的意见》文件精神和有关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通报,扎实推进政治机关建设,从严从实从细落实好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其实施细则。
2.严格按照标准,对机关办公用房进行一次检查清理,纠正违规问题;对直属单位办公用房情况组织全面清查。
3.完善执法终端相关制度,进一步规范执法终端日常管理和使用。
4.修订会议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强化会议审批,建立会议季度通报机制,强化考核,严控会议数量。对专项整治、专项执法行动和各类监督检查活动加强统筹管理,强化督查通报,加大精简整合力度,减轻基层报表材料负担。
5.完善领导干部和支部基层联系制度,建立联系点并严格执行,加大对基层走访调研和帮助解决问题的力度;修订完善请示报告制度,及时办理请示报告事项,帮助基层解决问题。
6.组织开展全市行政执法案卷质量评查等有关工作,加强对区、县(市)执法案件的监督,加强层级审查,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八、关于“贯彻执行《干部任用条例》有差距”问题的整改情况
1.坚持党管干部原则,进一步提高规范选人用人的思想认识,严格落实《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有关规定,规范开展选拔任用工作。
2.加强《条例》学习,局党委对《条例》、党委会议事规则、干部人事议事规则等开展专题学习,对提交党委会研究的人事议题严格执行“讨论和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党委成员到位”的规定,做到参会人数不符合要求人事议题不上会、不研究、不决定。
3.认真贯彻落实“两项法规”有关规定,对填报不一致的干部,全面深入调查实际情况,综合细致分析研判,逐条对照,对未如实报告个人事项问题的干部按照规定严肃处理。
4.进一步强化严谨扎实的工作作风,提高组工干部责任意识,增强自身素质,强化严谨细致的工作作风,端正态度,精益求精。
5.建立逐级审核把关工作机制,即经办人自查、处室负责人复查、分管领导审查的三重审核把关机制,努力做到干部选拔任用工作“零失误零差错”。对历次干部选拔任职文件进行检查,对干部任职时间不规范的立即纠正,重新计算任职时间。
九、关于“干部队伍建设存在薄弱环节”问题的整改情况
1.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选人用人工作的一系列重要论述和指示精神,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坚持党管干部、党管人才,抓好骨干队伍和人才队伍建设。
2.建立定期分析研判机制。及时掌握干部思想动态,广泛开展谈心谈话,深入分析研判干部队伍结构情况,准确把握干部队伍结构性短板,通过新公务员招录、综合比选、遴选、调动等多种方式吸纳优秀人才。
3.加强人才队伍培养。充分运用人才培养政策,通过专题培训、实地调研、顶岗锻炼等方式,加快推进干部政治素养、业务水平等能力提升,着力打造市场监管领域人才队伍。加大年轻干部选用力度,在选拔任用中注重大力发现和选拔优秀年轻干部,大胆启用,把优秀年轻干部放到吃劲岗位上“蹲苗”历练。利用好职务职级并行政策,缩短干部培养周期。
4.完善市局干部交流轮岗制度,对同一岗位在岗时间较长的干部及时进行轮岗交流。加快推进市局机关和直属单位机构改革,厘清机构职责边界和干部编制类型,从源头解决混编问题。
十、关于“抓基层党建工作力度不够”问题的整改情况
1.修订事业单位章程,强化党委把方向、定大局的领导责任,明确重大业务问题先行提交党委会研究。
2.结合党委书记抓基层党建责任制述职评议工作,召开机关和直属单位“一把手”加强党的建设和述责述廉情况报告会,开展评议,压实党建工作责任。
3.组织开展党务干部专题培训班,学习党务知识,提高规范化水平。加强对直属单位党组织指导,与直属单位党组织一同研究新年度党建工作,科学制定新年度党建工作计划。
4.综合运用指导民主生活会、督促问题整改等方式,开展对直属单位党委“一把手”贯彻议事规则、执行民主集中制情况等方面的监督检查,理出存在问题,明确整改措施,落实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
5.加强队伍建设,结合年度考核工作,对党务干部实施综合测评加强监督指导,清查整治党务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全面提升党务工作科学化、规范化水平。
十一、关于“对省委巡视反馈问题整改不够重视”问题
1.严审拟调(转)入人员档案,对档案有疑点、有涂改无说明等档案暂缓接收,从源头上严把档案质量关。
2.针对职务职级晋升任前审核人员档案,有的放矢多渠道多源头补充完善缺失的档案材料。
3.建立人事工作内部信息联络机制,强化内部协同。
4.开展业务培训,指导下属单位做好档案审核等工作。
十二、关于“对市委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不够到位”问题
1.全面开展因私出国(境)管理工作自查。根据新形势新情况新要求,修订因私出国(境)管理规定,抓好动态管理。
2.加强制度执行和监督。抓好具体问题整改,对负有责任的个人进行处理。
3.坚决落实整改,对违规发放的物品进行核实并全额清退。
4.举一反三,规范财务支出制度,严格执行上级财务规定。
目前,巡察反馈问题大部分已经整改到位,集中整改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市委巡察组移交的信访件2件,均已按要求办结。在巡察整改工作中,给予诫勉1人,教育提醒11人,建立完善制度34项,清退款项2.906万元,挽回其他经济损失88.2万元。
下一步,市市场监管局党委将从集中整改阶段转入日常整改阶段,按照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的要求,落实党委书记的“第一责任人”责任和班子成员的“一岗双责”。对照“五张清单”要求,对标对表抓落实,着力构建刚性、常态化、操作性强的履职模式。把党建目标任务和巡察问题整改要求融入到具体业务工作之中,既抓业务又抓党务,开展对相关条线问题整改工作的布置、指导和督查,防止出现党务业务“两张皮”。持续深化整改,对已经整改到位的问题,适时组织“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果;对尚未完全整改到位的问题,加强跟踪问效,注重协调各方力量持续推进落实,共同抓好问题整改。强化制度执行,在抓好整改的同时,注重源头管理,加强制度建设。对整改中已经建立完善的各项制度,严格执行、落实长效,确保整改工作质量不打折扣。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89582538、89582544;邮政信箱:杭州市上城区凤起东路109号,邮编:310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