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杭州市教育纪工委结合实际,探索党风廉政建设不同主体的有效监督模式,抓好四支队伍,出台多项举措,做好分层监督工作。既有效落实了责任,完善惩防体系建设,又促进了教育事业的发展,为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营造氛围。
一是加强领导班子的监督。落实党风廉政分析会制度,要求各领导班子每半年开展一次党风廉政分析会。今年7月,市属高校,直属学校(单位),区、县市教育局48家单位均上报了半年度党风廉政分析报告。市教育工委在书面征求了各个层面的意见、建议后,召开工委党风廉政建设分析会。每位委局领导都对各自分管部门、联系单位的党风廉政形势进行了分析,查找问题和不足,提出推进工作的举措。
二是加强一把手监督。落实校长(主任)“五不直接分管”。出台《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意见》,要求直属学校(单位)校长(主任)不直接分管学校财务工作、财务报销、干部人事、工程建设、物资采购,并及时做好分工调整工作。及时对制度下发后各学校(单位)班子成员分工情况进行调查监督,上述五项工作的分工情况调查表经校长、书记同时签字后报教育纪工委、驻局监察室备案,确保该项制度落到实处。
三是加强中层以上干部监督。认真做好会员卡零持有报告工作。市属高校、直属学校(单位)中层以上干部,认真执行会员卡专项清退活动,各学校(单位)重视高度该项工作,在暑期召回中层以上人员,做好会员卡零持有,机关全体工作人员、市属高校、直属学校(单位)中层以上干部900余人均做出会员卡零持有报告。
四是加强纪检干部队伍建设。出台《纪检工作例会制度》,区、县(市),高校每半年召开纪检工作会议,直属学校(单位)每季召开纪检工作会议,通过定期交流工作,提高纪检干部工作能力。直属学校(单位)换届后纪检委员由副校级以上干部担任,学校(单位)中层干部提拔、评职评先需征求纪检委员意见,强化对校级班子的监督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