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杭州市有关要求,近日,富阳市纪委、监察局内设机构调整方案已经富阳市委常委会讨论并通过,市编委已正式下文同意由现有的8个室调整为9个室,同时,完成选调人员工作,现已满编。
一是“并”,组织结构更加优化。撤销党风廉政建设室、行政效能监察室,新设党风政风监督室。原与行政效能监察室合署办公的市党政机关服务态度和效能投诉电话受理中心(63396666)改为与党风政风监督室合署办公,原与执法监察室合署办公的纠正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室(市人民政府纠正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改为与党风政风监督室合署办公。
二是“增”,管办分离更加明确。为加强案件监督管理工作,确保纪检监察机关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办案,根据省、杭州市纪委“管办分离”、配备不少于2名专职人员、其中领导职数至少1名的要求,单独设立案件监督管理室,设室主任1名,室副主任1名。
三是“调”,科室职责更加科学。设立“干部管理和宣传教育室”,分别将与办公室合署办公的干部室职能和原党风廉政建设室的宣传教育职能划归到“干部管理和宣传教育室”。
四是“选”,干部力量更加配强。商组织部、人力社保局后,在全市范围内选调学历本科以上,年龄35周岁以下,有法律专业知识,并且是市后备干部的缺编人员。经推荐、考察,并报组织人事部门同意后,选调市人民法院办公室主任到纪委工作。目前,委局编制已达到满编,进一步配强了干部力量,为圆满完成纪检监察任务提供了人员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