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正风肃纪取得实效,更有力促进党员干部作风转变,今年以来,富阳市着力改进和创新工作方式,建立健全异地暗访机制,切实加强监督检查,取得了初步成效,不仅让干部群众感受到“动了真格”,而且让全市机关干部绷紧了作风建设这根弦。1—5月共开展异地暗访3次,仅在4月份开展的暗访检查中就查到了14起违反“四条禁令”的问题,其中涉及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3人。
一、加强沟通,促进区域合作
为有效克服本地监督客观上存在的不足和弊端,富阳市纪委在上级纪委的领导和支持下,着力加强与周边县市的联系沟通,建立了相互共赢的区域合作机制。一是领导重视,积极争取上级支持。富阳市高度重视党员干部队伍作风建设,积极探索暗访监督区域合作机制的建立,针对异地交叉暗访可能引发的管辖权异议,积极主动及时汇报,取得了上级纪委的政策支持和业务指导。二是重点联系,紧密联合相邻县市监督力量。以便捷为原则,确定桐庐、临安等相邻县市作为合作县市,由各县市纪委面向社会特聘监督员并进行业务培训,建立起一支跨辖区共享的监督员队伍,成员县市如有需求即可组织异地监督员进行暗访检查。三是完善机制,建立异地暗访联系人制度。为方便联系合作,成员县市之间建立了异地暗访工作联系人制度,明确由党风政风监督室负责人担任联系人,协调安排异地暗访人员,确保异地暗访工作有序开展。
二、周密部署,突出问题导向
在建立区域合作机制的基础上,富阳市根据实际情况,确立问题导向,周密部署异地暗访工作。一是暗访重点突出。即异地暗访工作紧紧围绕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四条禁令”及相关配套制度开展,重点对上下班纪律、工作纪律、公款吃喝等问题,每季度开展不少于二次的暗访。二是暗访人员随机。一方面,异地暗访工作实行“一次一授权”,即每次由富阳市纪委从周边县市临时选择暗访监督员,暗访检查权一次有效,事后作废。另一方面,定期更新监督员人员库,保证异地监督员社会关系的纯洁性。三是暗访对象不定。即每次暗访工作方案严格保密,不印制纸质材料,不确定暗访路线,不指定暗访对象。根据问题导向,着重暗访问题多发易发单位以及办事窗口等重点岗位,同时不忽略机关综合部门以及下属单位。此外,邀请媒体全程参与,突显公开公平。
三、惩前毖后,通报约谈跟进
对异地暗访发现的问题,富阳市一律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进行公开通报,并层层进行约谈,让全市党员干部绷紧作风纪律建设这跟弦。一是全面通报。对查到的问题,第一时间通过各种渠道进行点名道姓通报,不仅在富阳市纪委主办的富春廉政网上通报,还在富阳日报、富阳电视台等大众媒体进行通报,并按要求上报上级纪委进行更大范围的通报,形成较强的震慑作用。二是平台创新。为更加突显通报的及时性和针对性,开通“廉政快讯”, 区分不同的内容和性质,通过手机短信平台,第一时间把纪委查处作风效能问题的情况,向分市四套班子领导、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负责人、市管领导干部、全市党员干部等四个层面进行通报,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的教育震慑。三是约谈跟进。秉承治病救人的原则,落实层层约谈机制。对违纪人员,由所在单位纪委书记进行约谈,教育当事人引以为戒、落实整改。对查处人员较多的单位,或发现苗头性问题的单位,由市纪委及时对单位主要负责人和纪委书记一并进行约谈,提高党委抓作风纪律的责任意识和纪委的监督意识。
四、逐级追责,充分运用结果
为进一步规范异地暗访工作,富阳市重新修订了《富阳市作风效能问责办法》等制度,确保暗访结果运用有据可依。截至目前,已效能问责处理37人,党政纪处理3人,问责人数已与去年全年问责总数持平。一是严格追责。根据违纪行为的不同情形,作出相应处理。如区分首次和再次,逐级提高惩戒等次;区分情节轻重,对同类型行为按照不同情节分类,对情节轻微的进行效能问责,对情节严重的依纪移送进行查处;二是倒查追责。严格按照“一岗双责”要求,建立逐级追究制度。按照职责分工对机关负责人逐级追究作风效能责任。同一年内,同科室工作人员受告诫以上处理2人次及以上的,给予科室负责人告诫一次;分管领导所分管的工作人员受告诫以上处理4人次及以上的,给予分管领导告诫一次;整个机关(单位)所属的工作人员受告诫以上处理6人次及以上的,给予该机关(单位)主要领导告诫一次处理。三是综合配套。对违纪人员,在进行查处通报的同时,跟进落实配套措施,按效能问责的档次扣除相应奖金,同时取消其当年评优评先资格,并与本人年度考核挂钩。本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含借调、借用等人员)发生作风效能问题,被市纪委查处问责的,与该单位年度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挂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