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动主体责任落地生根,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工作,萧山区纪委着力在解决各级党委(组)思想认识如何“知责”、制度机制上如何“定责”、“履责”上下功夫,三措并举推动党委知责、明责、履责,把主体责任落到实处、生根开花。
一、“三传”推动党委“知责”。知是行的基础。一是传达。多次向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汇报中央纪委、省市纪委有关落实“两责”的精神,使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对主体责任有更多了解,对履行主体责任有了更高的自觉。二是传递。在年初区纪委全会部署的基础上,借助教育实践常委班子谈心交心等活动载体,协助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点对点”传导主体责任,使常委班子领导和分管副区长充分认识到职责范围内的主体责任。三是传导。本着让“主体责任”四个字先印入“一把手”大脑的理念,利用廉政党课、教育培训、专题讲坛等各种场合,广泛宣传落实主体责任相关要求;最近,还编发了落实“两个责任”学习资料包,促使镇街党(工)委主要领导认识到抓党风廉政建设是“份内之责”,从而更加有力地支持镇街纪(工)委推进“三转”。
二、“三定”推动党委“明责”。明晰责任是核心。一是定责任对象。年初,协助区委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及惩防体系建设的责任分解,以报告书、函告书形式将工作任务分解落实到20位区委、区政府领导和有关牵头部门。二是定责任内容。按照事权明、任务实、责任清的标准,在协助区委制定各单位年度责任制考核标准的基础上,进一步结合萧山实际,完善出台区管领导干部个人量化考核办法,做到主体责任在标准中分解、在细化中明晰、在量化中落地,使主体责任完成情况可查、可看、可评价。2013年,萧山区共对 55个单位和127名区管干部进行了扣分。三是定责任机制。建立健全区委反腐败协调小组会议、年中听取牵头单位工作进展情况汇报和倒查问责等一系列制度机制,推动专项任务落实。着眼于构建权责明晰的责任链条,形成责任分解、检查监督、倒查追究的完整链条,逐步实现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的制度化、程序化和常态化。
三、“双促”推动党委“履责”。以引导和倒逼举措推动下级党委(组)主体责任落实。一是正向引导促“为”。针对在调研中发现基层党委“想不通、舍不得、放不下”的思想,通过召开全区纪检监察工作会议、《萧山日报》专版“一把手”谈责任制、部分镇街和派驻(出)机构负责人座谈会等多种形式,明确定位,打消顾虑,形成导向,逐步探索纪检监察工作“转型升级”中萧山道路。二是反向倒逼促“为”。采取压力倒逼的举措,督促各级各部门党委(党组)落实好主体责任。通过召开专题会议,面上听取19个单位落实主体责任情况汇报,点上到镇街、部门调研,面对面询问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形成不得不落实的声势,主动给区委减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