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31日,市纪委、监察局组织市本级派驻(出)机构有关领导和负责案件审理工作的同志及各区、县(市)纪检监察机关案件审理部门负责人开展了为期一天的案件审理业务培训班。培训班特别邀请了省纪委、监察厅案件审理室副主任王健和下城区人民法院院长何敏,分别就如何加强派驻(出)机构案件审理工作和新刑诉法修改对职务犯罪案件查办的影响等内容给大家作了专题辅导。此次培训班有以下几个特点:
一、全员学习,覆盖面广。考虑到全市上下集中换届后,市本级派驻(出)纪检监察机构和各区、县(市)纪检监察机关案件审理部门的负责人都做了较大的调整,有不少新同志加入了审理队伍等因素。本次培训是我市首次组织30余家派驻(出)纪检监察机构和13个区、县(市)纪检监察机关案件审理业务人员集中培训,有60余名专职审理干部参加了此次培训。
二、内容新颖,紧跟前沿。培训班特别邀请了下城区人民法院院长何敏为大家解读《新刑事诉讼法》。何院长结合以往和当前在全国具有代表性的判案,从新刑诉法修改的重大背景、修改后对职务犯罪案件查办的影响及新刑诉法中非法证据排除、辩护制度和强制措施等重要问题的理解三个主要方面为大家正确理解和掌握新刑诉法作了全面解读。
三、结合实际,紧贴工作。此次培训,是市纪委监察局全面加强本级派驻(出)机构案件审理工作的重要举措之一。王健副主任针对派驻(出)机构开展纪检监察工作的实际,从处分决定的批准程序和权限、派驻(出)纪检监察机构案件审理工作的有关程序、如何加强派驻(出)机构案件审理工作、“二十四字”办案基本方针的内涵、如何正确鉴别和使用证据、违反党纪政纪案件的错误认定、纪检组长的职责及涉案款物的处理等内容作了详细阐述。
四、讲解深动,通俗易懂。两位老师针对培训班成员中有较多新加入审理队伍的特征,大量地运用全国各地纪检监察机关和公检法系统调查处理的典型案例,并紧密结合讲课内容,为参加培训的同志深入浅出地作了阐述。整个培训过程,大家听课情绪高涨,交流踊跃,使大家较好地掌握了培训内容。
为了进一步提高案件审理业务培训的针对性,培训班结束后,市纪委案件审理室向大家征集了明年的培训主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