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桐庐县纪委深入贯彻落实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三转”要求,推进制度创新,积极探索实施乡镇(街道)纪(工)委履职积分制考核。通过细化考核项目,完善积分机制,强化结果运用,充分发挥考核指挥棒的作用,进一步健全强化激励引导乡镇纪委突出主业、集中精力履行执纪监督职责的工作机制,进一步夯实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基层基础工作。
一、基本工作情况
(一)明确考核积分形式,突出履职导向
按照“三转”要求,合理设置考核积分的方式方法。一是在考核内容梳理上,突出“明责”导向。根据《浙江省乡镇纪委工作规程》明确的10项主要工作内容,对乡镇纪委履职积分考核内容进行细化、项目化,将总述性的工作要求分解为执纪监督、日常履职、创新创优等3大类16小类62个具体工作项目。如,将加强监督检查工作的要求细化为加强对重大决策执行监督检查,对作风效能监督检查,对村级财务管理、公共资源交易的监督检查等12个工作积分事项。工作职责表述清楚,乡镇纪委该干什么,一目了然。二是在考核分值设置上,突出“主业”导向。设定不同的积分分值,将案件查办、正风肃纪、信访调处等主业类工作项目分值设置为5-30分不等。将基层党风廉政建设、信息调研等日常履职类工作项目设置为0.5-5分不等。通过不同的分值,突出主业导向。运用综合设置、单项设置两种方式,主业类工作采用综合设置考核积分项目的方式,对一项工作从不同角度进行考核评价,累加积分。如查办案件工作,主要考核积分依据为查办案件数量,同时又从案件监督管理、案件审理等2个方面9个考核积分事项进行综合考核积分。自办一件突破案件,基本分为20分,案件线索处置报告、处分决定下达等各环节做到位的,同一案件另可积28分。对日常履职类工作主要采用单项设置考核积分项目的方式,一项工作只对应一个积分分值。通过不同的设置方式,突出主业导向。三是在积分获取模式上,突出“实干”导向。将积分模式分为“定量积分”和“定性积分”两种。执纪办案等主业类工作按定量模式积分,以案件查办数、追究问责人次为基数,查办越多积分也就越高。日常履职类项目以定性积分为主,乡镇纪委按要求开展相关工作的,给与设定分值。如,组织开展岗位廉政教育活动,年度根据工作开展情况分别积3分、2分、1分。
(二)健全积分操作流程,夯实工作基础
建立健全乡镇申报、委局评定、反馈督促的操作流程,促使乡镇纪委做到工作内容实,成效明、数字准。一是正向积分,统一设定工作“起跑线”。不设基础分,从零开始,为乡镇纪委设定同一起跑线。采用正向积分,多干多得、少干少得、不干不得。积分数字大小直接体现“干与不干不一样、干多干少不一样”。二是乡镇申报,每月晒出工作“成绩单”。积分制考核以月为单位,每月底由乡镇纪委对照考核积分内容,逐一梳理本月工作开展情况,填写履职积分情况月报表,并根据每一项积分事项附送相应的工作资料,经乡镇纪委书记签字背书后上报县纪委。三是委局评定,全程掌握工作“进度表”。由委局各室根据职责对乡镇纪委报送的积分事项和相关材料进行审核把关,确定乡镇纪委所获积分。并将汇总积分事项清单抄报委局常委、副局长,使县纪委能及时全面掌握了解乡镇纪委履职动态和各项工作推进情况。四是反馈督促,注入推进工作“强化剂”。县纪委根据乡镇纪委每月履职情况,特别是针对执纪监督工作开展不力,专项工作进展缓慢等情形,视情采取约谈提醒、走访督导等方式及时指导帮助乡镇纪委扎实推进各项工作。
(三)强化积分结果运用,形成压力传导
建立按月排名、每季点评、全程公开、奖先促后的结果运用机制,有力地形成层次化的压力传导。一是按月排名、通报公开。每月进行考核积分、汇总排名,对各乡镇纪委积分分值、当月积分工作事项、积分排名情况进行通报。并根据分值由高到低形成积分柱状图,在委局公开栏、桐庐廉政网等进行公开,形成压力、产生动力。二是每季点评、互促互进。结合案件质量评议、信访件办理质量考核评定等工作,按季分片召开工作例会,及时梳理各乡镇纪委履职工作情况,通过点评、分析,促使乡镇纪委互比、互看、互学、互促,营造你追我赶、主动履职、奋勇争先的良好氛围。三是全年考核、奖先促后。年末,汇总全年考核积分情况,全面体现纪检监察工作业绩成效。考核积分结果作为乡镇纪委、纪委书记年度评先评优和干部使用管理的主要依据,形成导向,形成激励。2013年度,全县乡镇纪委书记考评成绩排位前列的,分别被评定为公务员年度考核优秀等次或年度纪检监察工作先进个人。对综合考评成绩靠后的,县纪委开展约谈提醒。
二、工作成效
(一)履职的积极性、主动性进一步强化
通过设定考核项目,使乡镇纪委履职工作内容具体化、项目化,履职责任清晰。通过正向动态积分、公开通报考核,进一步强化对乡镇纪委履职的激励引导,促使乡镇纪检干部转变作风,全面及时履职。过去存在的“等、靠、催”等现象得到纠正,“要我工作”转变为“我要工作”,乡镇纪委主动干事,甚至“抢”事干的积极性空前高涨。据统计,今年1-5月,全县乡镇纪委共开展工作1000余项次。
(二)突出主业、执纪监督职能作用进一步发挥
积分制考核在内容设置、分值设置、获取模式设置上突出对主业工作履职的激励引导,通过考核机制,将“三转”要求内化于心、外化于形,促使乡镇纪委在工作重点上更加突出执纪办案,更加突出监督检查,更加突出查处问责。1-5月,全县各乡镇纪委共开展正风肃纪检查250余次,查处问责67人,比2013年全年查处问责人数的六倍还多;自办突破件6件,是去年全年自办突破件的2倍;开展村级便民服务中心运行、村级财务管理、“三务”公开、工程项目等各类监督检查180余次,问责处理31人。
(三)围绕中心抓好纪检工作的机制进一步完善
积分制考核进一步树立了转变方式的履职导向,有效防止“职责仍然不清,大包大揽”和“生硬推托,履职不够”两种倾向。促使乡镇纪委在履职中明确职能定位,坚持有所为、有所不为,把着力点放到执纪监督上,既发挥了作用,又退出了具体工作。如围绕“五水共治”工作推进,考核积分项目设置为纪律规定执行和推进不力的查处追究问责。1-5月,全县各乡镇纪委围绕“五水共治”工作,开展监督检查110余次,对63个责任单位和26名党员干部给予通报批评、约谈诫勉等问责处理,得到同级党委政府主要领导肯定。
(四)双重领导体制实现途经进一步形成
积分制考核在考核方式上实行日常考核与集中考核的“分总结合”,由年度一次性考核向经常性考核转变。每月的积分考核形成了固定的运行机制,通过积分制考核工作机制的运行带动工作报告、办案管理、干部管理等各项制度执行。促使乡镇纪委经常性主动向县纪委报告工作,查办案件突出上级纪委领导为主,初步形成双重领导体制具体化、程序化、制度化的实现途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