桐庐县出台片组协作工作制度
来源:桐庐县纪委
发布时间:2014-12-23 14:16:40
近日,桐庐县纪委制定出台《乡镇(街道)纪(工)委、派驻机构片组协作工作实施办法》,将全县14个乡镇(街道)纪(工)委划分成3个协作组,将8个派驻纪检组划分成2个协作组。协作组成员单位在遇到重大专项工作、重大监督检查任务、重要信访初核或拟立案调查等工作时,因面临完成时限紧、人员力量不足或缺乏相应专业人员,可向县纪委提出片组协作申请,经审核批准后,由县纪委干部室牵头协调协作组内其他成员单位,启动协作机制,必要时也可跨组调配力量。同时,协作组定期不定期召开工作例会,学习传达上级重要精神,布置安排专项任务,沟通交流工作经验,研究探讨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