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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杭: 以考促干提升基层纪检组织履职能力
来源:余杭区纪委      发布时间:2015-08-24 15:12:32

  近期,余杭区出台《镇街纪(工)委书记、副书记年度考核办法(试行)》,运用实绩考核、评议考察等方式,以考促干,压实担子。

  考核内容突出监督责任。采用百分制考核评分,实绩考核依据年度《镇街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标准》考核情况产生,其中协助党委履行主体责任占总分的1/3,履行监督责任占2/3。 

  内外测评加大纪委权重。评议考察分为系统内测评(区纪委)和系统外(镇街)测评两部分,比例各占60%和40%,评议考察结果将作为组织考察的重要依据。

  等次确定把握主动权。结合各项考核情况,由区纪委商区委组织部确定镇街纪(工)委书记考核等次(优秀等次不低于20%)。副书记考核等次由区纪委根据实绩考核和评议考查结果研究确定(优秀等次不低于15%)。

  结果运用打通“上下”通道。考核结果作为评先评优、选拔任用和岗位交流的重要参考依据。连续两年被确定为优秀等次的,向区委及组织部门提出推荐任用建议;对连续两年考核排名末二位或年度考核被确定为基本称职以下等次的,由区纪委对其进行约谈,并视情提出调整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