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派驻机构和全体派驻干部要充分发挥“派”的权威和“驻”的优势,切实履行好监督责任,当好纪委延伸的‘触角’和党内监督的‘前哨’......"近日,市委常委、区委书记徐文光在余杭区全面推进区纪委派驻机构统一管理工作会议上说。由此,余杭区派驻机构的调整升级正式完成。经过此次调整,余杭区纪委实现了对全区区级单位的“全覆盖”,进一步强化派了驻监督的效果。
覆盖无盲区
区委办公室、区人大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区政协办公室、组织部……,这些群众群众耳熟能详的部门,在此次派驻机构调整中,也被纳入派驻监督的范围。
据悉,此次余杭区按照“哪里有党组织,哪里就有纪检监督”的原则,对原有的派驻机构进行了大规模的撤扩并工作:全区共设置17个派驻纪检机构,其中8个单派驻、9个综合派驻,对全区所有的党委部门、人大及政协机关、区级政府机关、区级群众团体以及公检法等部门根据类型,分类设置派驻机构。经过此次调整,全区 60个区级部门(单位)均有派驻机构,实现了“全覆盖”,改变了原有派驻机构主要设置在系统较大、职权较多的重点部门和平台,监督存在盲区的问题。
监督再升级
“从已经实施了派驻监督的部门来看,派驻监督的作用很明显。但在一些未实行派驻的部门,有些纪检组织负责人还要分管人事、妇女等行政事务,抓纪检监察工作的精力分散,加上人手有限,导致监督乏力;还有一些因为‘同在一个锅里吃饭’,在履行监督职责时存在畏手畏脚现象。所以这一次派驻调整升级,就是为了确保在新形势下,使我们的监督力度更大、监督效果更明显。”余杭区纪委干部室主任沈芳明这样介绍到。
为有效解决这个问题,余杭区在实现派驻全覆盖后,还从三个制度层面对派驻机构的监督执纪问责进行了强化。在干部管理上,派驻机构的区管纪检干部,由区纪委商区委组织部提名并考察;派驻机构其他干部的提名、考察、任免、考核、奖惩、交流等由区纪委负责。在工作职责方面,将派驻机构的监督重点对象定位为监督单位领导班子及成员和中层干部。在监督权限上,明确派驻机构负责人参加或者列席派驻单位党组(党委)会议、民主生活会、行政领导班子会议以及研究“三重一大” 等事项的其他会议,对派驻单位动议和酝酿“三重一大”等事项进行监督,有力提升了派驻机构的履职能力,标志着党内监督的再次升级。
结构更合理
此次派驻机构调整和人员选配,均按照务实、管用的原则开展。为严格把握这次派驻干部的素质标准,余杭区纪委还分三个层面制定了人员选配原则和政策。分别对派驻领导、派驻中层干部和一般干部提出了选配的标准。如在选配派驻纪检组领导时就明确提出,除了要政治思想素质过硬外,还必须熟悉纪检工作业务,要求具有三年及以上纪检工作经历或是区管后备干部、“狮子型”干部。同时,近三年年度考核必须为称职以上(含称职)等次,并优先考虑近三年中获得两次考核优秀等次的干部。从而确保了此次选配的干部有政治阅历、有业务经验、有梯队培育、有群众基础,能够较快上手工作,尽快打开工作局面。
调整后,派驻的力量进一步提升,人员梯次结构进一步优化,单派驻机构人员配置3名,综合派驻机构人员配置4名;80后占了34.5%;大学以上学历占96.36%;均是共产党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