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跨部门协作’安排,9月1号请你到巡察组参加这一轮的巡察,到岗前请你先熟悉巡察工作的有关规定。”日前,上城区纪委干部室副调研员余江海接到了区委巡察办的电话。
为全面提升队伍综合素质,培养“一专多能”的纪检监察干部,自今年7月起,上城区纪委在机关各室、巡察机构中推进了“跨部门协作”工作机制,明确规定区管以下干部在完成本职工作的同时,必须认领1至2个其他部门工作项目。余江海认领的是巡察工作和审查谈话,“我到区纪委工作时间不长,亟需全面学习掌握各部门业务,这样以后工作心里就有底了”,正是基于这样的考虑,余江海认领了巡察工作和审查谈话两个协作项目。
为使新的工作机制更富成效,该区纪委干部室专门设计了协作项目清单。由机关各室、巡察机构负责人梳理上报需要协作的工作内容,汇总后形成13个大项、28个小项,既包括信访办理、财产初核、审查谈话、党风廉政监督检查等执纪监督业务,又包括干部考察、信息宣传写作等综合业务,供纪检干部自主选择,干部室总体统筹调配。截止目前,已有30人认领了61项(次)协作项目,不少同志主动认领自己并不熟悉的业务,以期通过协作锻炼,尽快提升工作能力。
在工作责任和制度保障方面,上城区纪委明确规定由一名委领导分管主抓,干部室为责任部门。各室要认真制定工作计划,对前来协作的同志要积极传授工作经验方法,促进其学习成长;同时也要支持本室同志参与协作项目,协作期间尽可能不安排本室工作任务。协作人员要严格服从工作安排,主动学、主动做,无特殊情况不得推脱。除此之外,该区纪委通过强化考评来推动工作深入开展,明确各室每季度统计汇总每名协作人员参与协作项目的情况,并进行客观评价,按时填写《跨部门协作开展情况评价表》报干部室备案。协作情况及评价列入年度考核及干部提拔任用的依据。
上城区纪委有关负责人介绍,与以往的说教式短期集中培训不同,“跨部门协作”强调较长时间内的实践操作。通过各室负责人“手把手”地教,各协作干部“人盯人”地学,更有利于纪检监察干部快速成长,建设“一专多能”的复合型人才队伍,从而更好适应新形势下纪检监察工作的高标准、严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