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桐庐:每季"体检" 严把案件办理质量关
来源:桐庐县纪委县监委      发布时间:2021-08-13 16:37:52

“取证工作不扎实。此次评查的35件案件中,因取证不到位被退查补证的有2件。”

“程序手续不规范。有的案件未执行查审分离,如在办理案件时,个别纪检干部既参与审查阶段材料调取工作,又进行审理阅卷。”

近日,一份《关于2021年二季度桐庐县党纪政务案件质量评查情况的通报》出现在该县各乡镇(街道)纪(工)委书记和派驻纪检监察组组长手中,集中通报二季度案件质量评查得分、排名的同时,督促推动各责任主体抓好案件质量整改工作。

为推进依规依纪依法执纪审查、监察调查和案件审理,切实提升案件办理质效,桐庐县推行案件质量“每案评查反馈,每季通报约谈”工作机制,制定出台《桐庐县纪委县监委案件质量考核评定标准》,以季度为节点,通过评查案件事实证据、定性处理、程序手续、处分执行等事项,对已办结党纪政务案件逐一全方位“体检”。

在评查内容上,该县立足办案实际,恪守“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手续完备、程序合规”的二十四字要求,将案件质量查评内容分为“案件审(调)查环节”“案件审理环节”两大部分,证据收集、办案程序、定性量纪、文书表述、处分执行、案卷装订等18个方面77个扣分项进行全面评查。

在评查操作上,每季度末由案件质量集体评查小组,对该季度已完结的案件进行案件质量评查;评查结束后,根据综合得分情况将评查结果划分为三个等次,95分以上为优秀,90至95分为合格,90分以下为不合格。

“一般于下一季度初,对案件质量评查结果进行排名通报,对于发现问题和扣分情况,我们以‘条目式’详细列出并形成《党纪政务案件质量得分表》,单独反馈给相应单位。”该县纪委县监委案件审理室主任王纯清表示,对于评查结果排名末三位的单位,将由县纪委县监委分管副书记进行专题约谈,同时评查结果还将纳入各单位党风廉政建设考核内容,并作为年终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

“县纪委县监委定期对各单位评查情况进行排名,对排名靠后单位进行约谈,以‘正向激励’和‘反向鞭策’方式,使优秀成为精品标杆,问题成为倒逼整改方向,有力激发了各单位‘比、学、赶、超’创优争先的积极性、主动性。”该县瑶琳镇纪委副书记柴林娣如是说。

截至目前,该县2021年度已开展了两次“季度体检”,共评查了14个乡镇(街道)纪(工)委及11个派驻纪检监察组的各类党纪政务案件52件,共发现共性问题20余个,个性问题60余个。据统计,该县案件质量评查的优秀率也已从2017年度的83.82%,跃升到2021年上半年的91.46%。

“案件质量是纪检监察机关查办案件的‘生命线’,我们通过案件质量评查方式,以查带训、以查促改,有效提升了案件办理质量。”王纯清表示,下一步桐庐县将持续开展常态化、规范化的案件质量评查工作,确保案件质量经得起历史、实践和人民检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