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0月的一天傍晚,我刚下班回到家,就接到单位领导的电话,“佳斌,赶紧回来,记得带上换洗衣服。”在执纪审查一线工作多年的我,马上明白了,这是上案子的信号。我一刻不敢耽搁,以最快的速度返回单位。
一进办公室,委领导和纪检监察室的同志们已经在讨论案情了,“这个案子事发突然,我们研究后向上级监委报告并获得批准,同意对当事人采取留置措施。”区监委领导的话语铿锵有力。
被调查人陈某年仅28岁,她是一家国有企业的财务室负责人,涉嫌挪用公款。
“头彩”不好“剪”。此案涉案款项去向十分复杂,调查面临巨大压力。
“这是区监委成立后办理的第一例留置案,无先例可循,但必须要保证时限和质量。”委领导要求把这个案子办成“铁案”,为监察体制改革试点积累经验。
根据区纪委监委统一安排部署,转隶干部和纪委一班人迅速成立调查组,分成外调、内审、案管、技术等几个工作小组,兵分多路,各负其责,全面出击。
外调人员奔赴北京、上海、深圳、广州、长沙、宁波、温州等地,历经一个月,向30多家银行、第三方支付机构调取证据材料,共调取纸质银行流水账单1200余页、电子数据光盘10余张、银行资金流水40余万条,为锁定数额惊人的挪用事实打下了扎实的基础。
随着外围取证的推进,案情也渐渐明朗。我作为案件主办人之一,严格按程序推进调查,结合证据材料绘制案情框架与资金走向图,为讯问做好准备。
“这笔50万元的资金,你是怎么套取的?”“你们公司资金进出的审批流程是怎样的?”……面对办案人员的询问,陈某一声不吭,流着眼泪不停小声抽泣。
委领导再次提出要求:“事情要查清楚,进度要加快。”可陈某情绪不稳定,不肯开口,怎么办呢?这时,穿了31年“检察蓝”的俞大姐上阵了,她用温和的语言逐渐稳住了陈某的情绪,深入浅出地向陈某讲解纪律、法律和各项政策规定,这让原本情绪不稳、顾虑重重的陈某逐渐打开心结。
经过一个多月的努力,案件获得突破性进展,陈某对自己挪用巨额公款的事实供认不讳。
在案件调查过程中,检察院转隶同志和纪委同志一起并肩作战,大家在一场场分析讨论中,深入交流,加深了同事之间的感情,促进了融合的进程,也培养了审查人员间的默契,稳步推动了办案进程。
区纪委监委在办理这起第一例留置案过程中,审查调查人员直面监察工作流程尚在探索的实际,边学边干,严格履行留置、查询等措施的报批程序,结合检察和纪检机关的工作经验,使案件处置过程中的纪法衔接问题得到了有效解决,深切地感受到了1+1﹥2的作用。
我们坚信,只要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就没有攻不破的难关,没有完不成的任务。监察体制改革后,反腐的铁拳一定能攥得更紧、威力更大!(西湖区纪委监委 冯佳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