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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检监察人·手记】老郑“找茬”记
来源:西湖区纪委区监委      发布时间:2020-09-11 10:42:24

“同志,我们村的村干部工作态度太差了,你们可一定要管管啊......”8月的一天,一通抱怨声伴随着急促的脚步声传进了信访接待室,我抬头一看,正是那位老面孔老郑。

“老郑啊,有段时间没看到你了嘛,有什么话坐下慢慢说,不要急”,2015年至2017年间,老郑为了反映村集体财务管理的事情,在区、街道两级纪委的信访接待室之间可没少跑趟,也算“老相识”了,我随口和他聊起家常,缓和一下他激动的情绪。

“你的情况我们都了解,心里有话就直说吧,不用这样拐弯抹角。”一番寒暄,我看出了老郑的小心思。

看我把话挑明了,老郑也开始慢慢放下戒备,倒起了苦水。原来,他因为与邻居之间存在宅基地纠纷而发生争执斗殴,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在村干部的监督帮助下进行社区矫正。虽然缓刑期考验期已经结束,但我从老郑的讲话语气里能听出来,他心里还留了一点小疙瘩。

随后,老郑又继续诉说这次信访的缘由。前段时间,他在村务公开栏看到一笔村级财务支出觉得奇怪,忍不住去找村干部问个究竟,结果说着说着闹得不愉快,双方当着众人的面争执起来。老郑想投诉又觉得不好意思直接反映这名曾经协助他社区矫正的村干部,就又把以前的事情拿出来借题发挥了。

我通过转塘街道纪工委找到了这名村干部。经了解得知,村干部当时已向老郑解释清楚,那笔财务支出是一项尾款,相关支出决议公示在上个月的财务公开内容里,老郑没有前后联系仔细看,所以产生了疑惑。因为帮扶关系,这名村干部觉得老郑缓刑以后没了正式工作,现在应该把更多的时间精力用在谋生就业方面,为家人创造更好的生活条件,因此又多劝导了几句,要他相信村干部的工作,相信村监会的监督作用,但可能言语表达不太恰当,让老郑心里产生了“村干部不尊重他、看不起他”的想法。

事情的来龙去脉搞清后,转塘街道纪工委对这名村干部进行批评教育,提醒他开展日常工作要多注意改善方式方法,保障村民的知情权,面对“爱找茬”的村民不能有怕麻烦的心理,有了群众监督工作才会更透明。

事后,我电话联系老郑反馈调查处理情况,并告诉他,目前转塘街道正在全面推行“村民朋友圈”工程,以村社为主体开设专门的微信号,所有村民按户添加好友,“朋友圈”亮晒发布的信息既包括日常工作动态、政策通知宣传,也包括党务公开、财务公开、村(居)公开等和村民生活息息相关的内容,以后看财务报表不用再专程去村务公开栏前匆匆浏览,而是可以在家打开手机细细查看,还可以跟以前公开的内容一一比对,像他一样的“热心肠”以后监督起来更加方便。

听了这番话,老郑高兴地表示要加入“村民朋友圈”,以后不会再发生类似之前的误会了。(西湖区纪委区监委信访室 邵振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