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中旬,杭州市上城区紫阳街道春江社区党委组织158名党员前往郊区一处红色教育基地,开展名为“重温百年党史,同走清风廉旅”的主题党日活动。百余人参加的活动,少不了租车、订餐、安排讲解服务、制作宣传品等等,既有人员组织、经费开支,又有上下对接、内外联络,任务并不轻。然而在社区党委书记的王水英看来,这次活动搞得“很轻松”。
“只要我们上报方案、组织党员,其他的工作比如联系旅行社、支付相关费用等都由街道负责。”王水英说,作为社区主要负责人,她早已认识到,“手不过钱”要比“笔下生财”好得多。
其实仅仅三年前,我们街道的社区负责人还有着500元的签字权。这还只是明面上的,并不意味着500元以上的钱他就不能签。
设置这一制度的本意是方便社区的临时性开支,以免通过反复沟通、汇报、审批耽误群众工作。可在街道纪工委开展监督检查过程中,我们发现了不少问题——有的社区发票记录与实际开支不一致,将不符合报销要求的支出予以签字报销;有的社区采用“联号发票”,将大额开支人为拆分,刻意规避街道监督;还有的社区账户流水与报销台账不一致,社区干部已经离职,留下一笔“糊涂账”。
“看来仅靠事后的监督检查,还无法杜绝问题发生,只有通过制度堵塞漏洞,才能真正防止廉政风险。”纪工委书记卢爱民对我说,作为纪检监察干部,不仅要精准发现问题、严肃处理问题,更要强化系统性思维,把问题从源头上解决好、防范住。
在街道纪工委的建议下,2019年上半年,紫阳街道党工委制定了《“四统一一报告”工作管理办法》。《办法》规定,涉及社区有关工作,由街道统一物资采购、统一物品领取、统一文印制作、统一活动组织,统一报告地区单位资助情况。
然而新机制出台后,社区干部的看法并不一致。有的认为这是一次“减负”,台账不用做了,风险不用扛了,特别是我清晰地记得一名社区青年干部小李对“四统一一报告”拍手叫好:“我去年刚毕业,又是个外地人,以前为社区活动垫付经费,总是等着报销,如果拖个一两周手头就会很紧了。”
可也有社区负责人习惯了老经验、老办法,心里有自己的想法。比如认为事事都向街道报告难免效率低下;街道圈定的合作单位选择面太窄;更有人提出,街道相关科室采购物品操作过于简单,12个社区同质化、一刀切,缺乏社区个性化内容,无法满足居民需求。
“小罗,监督不能只盯着社区执行到不到位,也要看看街道服务到不到位。”在街道纪工委例会上,卢书记对我说,不能把“四统一一报告”看成是街道向社区“收权”,要真正让制度发挥作用,就要通过监督推动街道社区双方职责更明晰,提升制度执行力和服务水平。
我们分头找街道相关条线负责人谈心谈话,要求他们切实担起服务社区、服务群众的责任,又协调党政办从政府采购名单里择优挑选多家定点单位,并经街道集体决策后新增为合作单位,以满足社区开支的个性化需求。与此同时,我们也意识到,社区干部的廉政风险小了,街道干部的廉政风险却相应增加了。于是,纪工委强化对街道层面的同级监督,还一对一地专门要求街道各条线分管领导切实发挥把关作用,并加强日常监督检查,从根本上杜绝了乱开支、乱报销现象,把基层小微权力关进了制度的笼子里。
2020年,修改完善后的“四统一一报告”制度正式下发,这项为清廉加固、为社区减负、为服务提速的机制受到街道上下的一致欢迎。它不但从源头上压缩了小微权力的腐败空间,更理顺了街道、社区干部职责,让大家腾出更多精力来服务群众。
从监督小切口到治理大变化,通过一次次的履职实践,我更加深刻地认识到了基层纪检监察工作的重要意义,也更加坚定了自己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尽力尽责的初心。(作者:杭州市上城区紫阳街道纪工委副书记 罗丽英)